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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对保单进行年检 从六方面进行检查_保险知识

2021-06-17
关于保险方面的知识 如何进行保险规划 如何对保险规划
购买了保险之后,是否可以高枕无忧了?答案肯定不是的。当一份保单在手,消费者应还需要对保单进行年检。那么,从哪些方面入手对保单进行年检呢?业内人士认为,至少应从六方面进行检查。

一,注意联系方式是否改变。

一份保单的时效期限可能长达数十年,手机、地址等是投保者与保险公司之间联系的主要途径。相当一部分投保者在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并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导致保险公司一些相关的保险后续服务无法及时跟踪,而投保者本人也因此忘记缴款,最终导致保单失效。

二,注意缴费账户是否有钱。

越来越多的投保者选择网银划账,投保者需要保证与保险公司约定的账户上有足够的缴费款以供其划转。由于保险缴费时间间隔较长,不少投保者疏忽了缴费时间,忘记预存保费,导致扣款不成功;或是在清理银行账户时,稀里糊涂把交保费的账户注销了,就会导致保单失效。

三,注意保单信息是否明确。

保单年检时要仔细检查一遍家中各张保单的签名栏,核实被保险人、受益人、被保险人年龄等信息。若发现当初投保时未能亲笔签名,或被保险人年龄有误等,应及时更改。

四,注意保单是否成“孤儿”。

消费者最头疼的是保险代理人离职,自己的保单成了“孤儿”。如果发现代理人已经有段时间没有与自己联系了,就应查询其是否已离职。一旦业务员离职了,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话,要求对方重新委派新的服务人员为自己服务。

五,注意保险是否匹配需求。

家庭需求随外部环境变化而变化,保障需求也是动态的。例如,当收入增加时应该适当提高保障额度,特别是确保保额能够体现家庭支柱的生命价值和家庭责任;当家中添丁时可以考虑为新生儿添加保障;如果家中增加了买房买车的贷款,也需要考虑用保险来转移还贷的风险等。

六,注意生存金是否已领取。

很多消费者买了分红险、投连险等带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但有很多投保者在买完保险后,不清楚什么时候可以跟保险公司“领钱”。而年检就是一次“查漏补缺”的好机会。专家指出,如果错过领取,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看是否可以在以后的一些领取项目中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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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保险法告知义务可从五方面细化


告知义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对此作出了相关规定,笔者试就该问题展开探讨。

一、关于告知义务主体的范围

告知义务人的主体原则上为投保人,因为他是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的相对人,所以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笔者认为,在保险活动中,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应课以告知义务。首先,就财产保险而言,被保险人为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受损人及受益人,根据权利和义务一致原则,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理所当然。同时,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往往最了解保险标的物的状况及危险发生情况,便于告知义务的履行。其次,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状况的了解更为透彻,比投保人负担告知义务的理由更加充分。再次,考虑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之危险事项有比投保人更为透彻的了解,特别是有关被保险人的个人或者隐秘事项,除被保险人本人以外,投保人难以知晓。

二、关于告知义务的内容

告知的内容,主要是指重要事实的告知,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事实;第二种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

判断“重要事实”的标准是什么?美国的保险法律中有两种证明重要性的方法:一是风险增加法,二是影响损失法。笔者认为,判断事实重要性的标准不能依义务人或保险人的主观意思决定,须依事实的性质综合各种情况进行客观的、全面的考察。假如该事实足以影响保险人承受危险的决定时即为重要事实,而义务人主观上认为不重要,在询问时未作出告知,也产生告知义务的违反。对于有关事项的未告知或告知不实,保险人须证明其重要性。假如发生争执时应当由法院就危险的性质加以判断。但是如果保险人对此问题已以书面标明的,可以视为重要事项;反之如果保险人只概括地在书面上询问“是否有其他疾病?”或类似的问句,则不得视为该问题已经“书面标明”。投保人对之是否有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仍须由其所未告知或不实告知的事实是否为重要事项而定。

三、关于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

各国的保险法都规定了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不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由于各国的法律传统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不同,告知存在两种制度:一种是询问告知制,即只有在保险公司询问的情况下,投保人才有义务如实告知;另一种是主动告知制,即不经过询问,投保人也应当将与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及费率高低有关的重要情况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有隐瞒不告知或者告知不实,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保险关系中,保险人居于有利地位,对于哪些事项事关保险危险的发生或其程度,在判断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应当由其就这些事项对投保人作出询问也在情理之中。据此,笔者认为,对保险法第十七条应解释为询问告知制,即如果保险人没有询问投保人的事项,投保人没有必要告知保险人。

四、关于告知义务的免除

投保人告知义务的免除,是指在某些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免除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对于保险人没有询问的事项,投保人没有义务告知保险人,但对于保险人询问的事项,投保人并不负担无限告知的义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事项,应当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知道的有关保险标的危险情况的重要事项(即直接影响保险费率的确定和危险发生的程度的事项),以保险人在投保书中列明或者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询问的事项为限。例如,投保人在订立人寿保险时,有关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住所、职业、收入、健康状况、有无重大疾病、心理健康状况、家族病史等事项,应当为重要事项。保险人已经询问的事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知道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没有告知义务。

关于告知义务的免除制度,我国保险立法尚未确立,不过,许多国家的保险立法已倾向于由保险人自身承担因过失而放弃或不知本应知道的事实的责任。笔者认为,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我国保险法应该增加告知义务免除条款。

五、关于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告知义务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各国立法的规定不尽相同,有规定合同无效者(如俄罗斯、法国),有规定合同终止者(如韩国),有规定合同撤销者(如意大利),但多数国家均规定由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我国保险法亦作如此规定。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应当取得相应的补救。

需要说明的是,因违反告知义务所产生的解除权,在保险合同成立的同时即已<

保单年检需要检查什么内容_保险知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也在不断地提高,很多人为自己或家人购买了商业保险。但是不少人对自己所购买的保险产品的具体信息和自己的保险权益并不十分了解。新春伊始,建议市民家庭保单做一次全面“年检”。

那么保单年检要检查些什么内容呢?

首先,要检查联系方式。如已发生变化,应即刻通过代理人或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变更。接下来,要看看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是否仍然在职。如果市民发现自己的代理人已经离职,可致电相关保险公司的全国客服电话咨询,或请保险公司重新指定代理人进行服务。同时,缴费方式和时间应再次明确。年检时要留意每种保险产品的确切缴费时间,另外,现在多数保险公司采取银行转账形式收取保险费,那么市民对自己当初开始缴费的银行账户也有必要进行再次确认。如果发生账户已经被自己不慎注销,或一时疏忽延误了缴费时间,或保单已经过期,想要续保,则需要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说明情况。

其次,应得保险收益是否完全获得。尤其是购买了多个保险产品的市民,要留意一些产品的满期金或生存给付金的领取。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会先寄送满期金通知书或生存给付金通知书给客户提醒领取。另外,保险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缴费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一些产品涉及到的教育金、养老金或满期金等利益领取时,都要求客户出示相关的缴费凭证。

保单,年末应对保单进行体检,该增加的要增加


年底了,你的保单体检了吗?随着保险逐渐进入更多家庭,年底为自己的保单进行一次体检显得十分必要。近日,有关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年底应系统规划与检查保险清单,以下几方面值得注意。

结婚生子保障应增加

华康保险代理资深业务经理梁伟芬表示,检查自己的保障与当前的需求是否匹配,是保单年检最重要的部分。首先将所拥有的保单进行分门别类,分门别类后,可根据目前的生活工作需求来确认现在保单水平是否与生活需求相匹配。

“作为年轻人,假使工作有变迁或收入增加,保险也应考虑增加,假使收入减少,则可根据现状减低保额,从而减少所缴保费;另外,假使出现结婚生子或贷款购房等情况,则意味着保障需求有所增加,建议保险保额相应增加。”梁伟芬表示。

****理财网网有关保险专家表示,年轻人初入职场,收入有限,需要一份不会对其造成经济负担,又能起到生命保障作用的保险产品,这时以低成本、高保障为主要特点的定期寿险产品恰好可以满足职场新人的生命保障需求。而当进入不同的人生阶段,随着经济状况与家庭状况的变化,保障需求也会随之变化,那么也需要适当增加重大疾病保障、子女教育保障或养老金保障等等,充分利用保险的周全保障来规避经济风险。

购期缴保险需定期续保

当前,保险公司大力推广期缴保险,缴费方式包括半年缴、年缴、3年缴、5年缴等,对于投保人来说,购买期缴保险也意味着无须一次性支付较大费用,不至于给家庭带来较大经济压力,但期缴保险需要定期续保。

****理财网网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应明确保单的缴费方式,看是否需要续保,当前多数保险公司的保单都有60天的宽限期,假使在此宽限期内没交保费又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履行保险赔付责任。一旦超过宽限期依然未续保,可能面临保险合同失效,保障中断的风险,需要重新投保,这时不仅需要重新体检核保等,随着年龄增加或不幸罹患疾病,还可能面临保单成本的上升。

寿险,对保单年检 勿忘保障完善


年检保单必不可少,但如何年检呢?投保人往往习惯于检查是否续费、个人信息是否准确、分红是否到期等,却容易忽略所购买的保险是否能继续满足自己的保障需求。

随着时间的推进及环境的变化,当年的保额可能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需要了。“正如穿鞋,10岁时穿的码数到20岁时已经显得太小。我们的保障也是一样,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家庭成员的增加、财富的积累以及生活成本的上涨等等,要适时调整我们的保障额度。”在规划保障时,要记住“全面保障”的概念,就是寿险、意外险、健康险共同构成的“金三角”——意外险是底边,是最基本的保障,健康险和寿险构成了“金三角”的另外两条边。

“金三角”对于处在“黄金期”的人尤为重要。每个人从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到退休这段时间正是人生奋斗的“黄金期”。在此期间家庭经济支柱一旦不幸罹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不仅会对个人产生影响,也给家庭经济带来打击。“金三角”缺一不可。况且保障需求将随经济条件、家庭环境变化而变化。

****理财网网保险专家建议,应及早进行全面的保障规划,构建起“金三角”,并定期年检保单,看是否满足当前的保障需要,比如“单身”与“二人世界”、“三口之家”的保险需求完全不同。例如,电脑工程师王先生今年31岁,几年前购买了5万元保额的寿险,并附加5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8万元保额的意外保险。今年,宝宝即将出生,全家都沉浸在迎接新生命的喜悦中。王先生觉得自己的保险涵盖了寿险、意外险和健康险,全面保障已足够,但在一次与友邦保险顾问沟通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年轻时购买的保险与目前的三口之家已不相称。

王先生再次追加保额购买了三款产品,如友邦智尊宝D款终身寿险(万能型),提供身故保障15万元;友邦附加智尊宝重大疾病保险,提供8种一类重疾和34种二类重疾最高达15万元的保障;友邦附加添益意外伤害保险计划,提供意外身故、烧伤、残疾保障和意外医药补偿、每日住院、重症监护给付等。通过年检,王先生完善的保障能应对三口之家的风险。

寿险,新婚保险,三方面入手


两个相爱的人携手步入婚姻殿堂,意味着爱、责任与未来。安排好恰当、足额的保险保障,实际上也是一份对爱人的承诺与爱护。单身时,“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结婚后,都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年轻夫妇成立家庭前后,小家庭的理财计划自然会被摆上议事日程。****理财网网保险理财专家认为,新婚夫妻最好能安排好以下几方面的保障,以确保今后生活风雨无忧。

婚庆(宴)险:让你安心结婚

随着近年来婚礼花样不断翻新,伴随着浪漫而来的意外事故也越来越多。为免去新人的一些后顾之忧。“婚庆险”、“婚宴险”应运而生。

婚庆险,大都由婚庆公司拿出每单婚礼服务总费用的3%进行购买。在婚礼前后如发生意外事件,如发生婚车迟到、司仪迟到、化妆品质量问题导致新娘过敏、婚礼照片出错以及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发生时,新人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约定的理赔金。

平安人寿则有一款新婚意外险。该保险是由新郎新娘与伴郎伴娘结对投保。其中,新人新婚意外人身保障每人十八万元;来宾万一发生食物中毒或现场意外,其人身伤害与医疗费的理赔金额为两万元与八千元。除此外,这款新婚意外险还将一些高风险婚礼活动纳入了保障范围。

蜜月期:安排好旅行意外险

热热闹闹地办完喜酒,开始准备蜜月旅游。出门在外更容易有风险,新人陶醉在二人世界里,难免疏忽了脚下的风险。所以,****理财网网保险专家建议您出门前,最好买份旅行意外险。

跟旅行社出去的话,会有一份旅行社责任险,但它只保障旅途中因旅行社责任而引起的意外事故,假使是个人原因导致的意外则无法赔偿。而眼下时兴的自助游,风险自然全部由新人自己承担。出国蜜月游,则应选择带有全球救援服务的境外旅行险。

寿险加医疗险,减轻还贷风险

大部分新人都通过银行按揭购买新房。为此,新婚家庭可适当选择一个包含寿险与医疗险在内的综合计划。

寿险保额应与贷款金额相同,如贷款五十万元,身故保额也应该是五十万元。寿险应给房屋主贷款人买,这样才能确保万一发生风险后能继续还贷。

市场上还有一些产品打着“爱情保险”的旗号,实际上是夫妻两人的联合人寿计划,通常是终身寿险性质。

新婚夫妻的寿险计划到底怎样安排,专家认为,保险的最大目的与意义,实际上在于万一自己遭遇不幸,可以用保险金保护另一方,保证他或她的生活水平至少可以维持在事故发生前的高度上。

在新婚阶段,是选择联合人寿计划,还是最基本的定期寿险(包括结合意外险投保),主要还是量力而为,看自己的具体经济能力与保费预算。

除此外,新婚夫妻也可以考虑投保一些医疗险,虽然大部分人都有社保,但住院津贴型产品的赔付是额定的,与社保报销不冲突,主要是万一生病或意外住院,可以用它来弥补无法工作导致的经济损失。

保险知识,买年金险 注意三方面


近些年,年金保险开始成为投保人关注的品种。我也开始为自己的养老而发愁,正寻思着选一个好的投资项目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水平不比现在缩水太多。我想到表哥是保险方向的资深研究人员,便向他咨询了年金险的相关知识,最终在他指导下我选择了一款有分红功能的年金险。

想到其他关注年金险的朋友,向大家介绍一下:

首先,年金险是指保险人承诺在一个约定时期以保险人生存为条件定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但年金保险从购买到领取,时间跨度可能相隔10年、2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为此,表哥建议投资者购买年金保险应首先考虑带有分红功能的产品。另外,选择年金险还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领取方式可灵活选择。目前年金保险有定额、定时和一次性趸领三种领取方式。趸领是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时间,把所有的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定额领取的方式则是在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直至被保险人将保险金全部领取完毕;定时则是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时间,根据保险金的总量确定领取额度。

二是重养老应增加领取金额。年金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为避免被保险人寿命过短损失养老金的情况,不少养老险都承诺10年或者20年的保证领取期,未到领取年限就身故可将剩余未领取金额给予指定受益人。而一些侧重于养老功能的年金保险产品,每年领取金额较多,也有保证领取年限。

三是谨慎对待即缴即领型年金保险产品。年金保险的领取时间比较灵活,其起始领取时间一般集中在被保险人50周岁、55周岁、60周岁和65周岁四个年龄段。但是,即缴即领型年金保险因为缺乏资金积累时间,产品现金价值较低,通常很长时间才返本。

投保人,选对保险缴费方式更实惠


其实,保险缴费对于投保人而言,不是有些人认为的,选择哪种缴费方式都一样,这种想法是完全不对的,就是保险的缴费也蕴藏着很多理财道理,保险缴费讲究不少。

现在,人们在购买保险时,保费的缴付方式比较灵活,可以采取一次性缴清(趸缴),也可以用逐年分期的形式来缴清(年缴、限期年缴)。当按限期年缴时,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提供5年、10年,甚至20年的多种缴费期限。投保人该如何进行缴费选择呢?这需要投保人根据自身的经济收支状况、收入稳定程度、承受能力,以及投保人所追求的付出与保障的需求比,综合考虑缴费期长短。

如果投保人要从支付角度去考虑,那么,年缴和限期年缴无疑对投保人是最佳的选择。

所谓年缴,即每年缴纳一次保险费,直至保险金给付责任开始的前一年。这种缴费形式时间跨度较长,有的可达几十年。历时虽长,但每年所缴保费相对较少。

所谓限期年缴,即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保费在一定年限内缴清。这种缴费形式除了具有年缴的优点外,还可根据投保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估计今后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缴费期限。如果投保人目前经济状况很好,不妨多缴点,缴费期限就短;反之,缴费期限就长。当前,对于保险的缴费形式,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限期年缴。其实,这种缴费形式,更适合于收入稳定的人群。因为对于这类人,如果他们采取这种形式后,就会使自己的缴费期间延长,如此不仅会让自己轻松缴费,而且还会使自己获得更大保障。如果收入不稳定者也选择了这种缴费形式,无疑他们也需多次缴费,这样就容易造成当投保人资金周转不灵时,会让投保人出现无法再继续缴纳保费的情况;假如真的出现这种状况务必会导致投保人的保单失效。如此一来,肯定就会损害到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利益。

至于趸缴,即一次性付清保费。其优点在于手续简单,缺点则是一般的投保人承担不起。

选择购买保险如何缴费很有学问,这需要看投保人究竟是有资金实力、还是收入稳定、或是两者都具备。如果想正确缴费,投保人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只有如此,投保人才会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前提下,让自己真正得到保险的“实惠”。

保险知识,保单“年检”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为自己或家人购买了商业保险,但是不少人对所购买保险产品的具体信息和自己的保险权益却并不十分了解,甚至是不到发生保险事故需要理赔时,很少去关心。对此,保险专家建议每个已经购买了保险的消费者,在年底为自己的家庭保单做一次全面的年检,既可以充分了解自己的保险权益,同时也可以根据家庭的财务状况变化做进一步完善。

第一步,检查保单上的联系方式是否正确如果投保时所填写的地址和电话等联系方式出现了变化,应立即通过保险营销员或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对联系方式进行变更。一方面可以确保及时接收到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后续服务和增值服务,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可以及时提醒您完成缴费或续保,避免出现保障空白,充分享受保单权益。

第二步,看看为自己服务的保险营销员是否仍然在职营销员不仅是客户与保险公司沟通、咨询产品信息的桥梁,还会为客户提供多种服务,比如协助客户变更缴费银行、保险金受益人、追加保费或补充保险计划。由于保险营销员跳槽的现象时有发生,当我们发现自己的保险营销员已经离职时,可以致电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请保险公司为自己重新指定一名营销员继续提供服务。

第三步,对缴费方式和时间再次明确尤其对于购买了不同公司的多个保险产品的家庭,很容易将不同产品的缴费时间和方式混淆。年检时要特别留意每种保险产品的确切缴费时间,可以在新一年的日历上列出相关缴费日期给自己做个提醒。对采取银行转账缴费形式的消费者来说,应对自己当初设定的缴费账户进行再次确认。如果账户已经被不慎注销,或一时疏忽延误了缴费时间,或保单已经过期,想要续保的话,应当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说明情况。一般保险产品对延期缴费有60天左右的宽限期,一旦逾期尚未缴费,那么保单就会失效。

第四步,看看应得保险收益是否完全获得有不少消费者购买了保险产品,尤其是多个保险产品,一段时间后总会淡忘所购买的产品信息,很有可能错过了一些产品给付金的领取。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会先寄送满期金通知书或生存给付金通知书提醒客户领取。如果投保人因为联系方式变更,没有收到保险公司的领取通知,错过了领取时间也不用紧张,可以联系保险营销员或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和协商。另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缴费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领取教育金、养老金或满期金时,都会要求客户出示相关保险产品的缴费凭证。

第五步,根据家庭情况的变化检查保障内容是否周全人生中的一些重要时刻也是家庭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的时刻,比如结婚生子了,肩上又多了一份责任;升职加薪了,保障程度应该适当提高。此时可以请保险营销员来好好谈谈,听听专业的建议。

对于家中购买了不止一张保单的消费者,我们建议制作一张“保险一览表”,列明每张保单的缴费时间、投保人、受益人、保障利益、保险收益领取时间、缴费帐户、相关保险公司的全国客服电话、营销员电话等等重要信息,这样下一年再为保单做“年检”的时候就可以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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