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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条件_保险知识

2021-06-17
保险需要规划 新入保险需要懂的知识 保险生活需要规划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通知规定,生育保险缴费率依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85%缴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但在当年转业、复员、退伍的人员及当年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已按规定及时参加生育保险者,不受累计满1年的限定。

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月平均工资25%发

据悉,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发放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按自然天数。

此外,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按生育津贴的规定执行。而在生育医疗费上,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流产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生育出院后产假期内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通知规定,女职工生育还享受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顺产补助费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计发,难产或多胞胎按50%计发。女职工怀孕满七个月,发生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按顺产待遇享受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怀孕不满两月流产享15天产假

通知规定,女职工生育按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正常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计划生育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剖腹、Ⅲ度会阴破裂的难产假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引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按规定,女职工流产假(只限于领取“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的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的15天;不满4个月的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流产假42天;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给予75天的产假。

此外,女工因生育而导致死亡,按原产式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生育津贴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发。

需要提醒的是,生育保险待遇申办期限为女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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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详解失业保险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但并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样的?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凡是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网上帮办任亚如即时播报王女士原是天津某研究所的在职人员,2012年2月份,研究所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单方面与王女士解除了劳动合同。王女士向网上帮办咨询,单位是否应该补交合同到期前的保险?另外,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于2011年7月份与天津某研究所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截止日期是2012年10月31日,但单位在2012年2月份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

王女士不服单位的做法,向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经劳动仲裁和一审法院判决,由单位补发2012年2至10月份的工资。王女士是:“既然工资应该补发,那么2至10月份的社保是否应由单位补交?找到新工作之前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关于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问题,人社局工作人员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申领手续。根据津劳局[2005] 330 号规定,用人单位负责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以下简称“申领资格”)的申报。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向参保地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提出申报,其中2005年10月1日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到统一征缴前原参保区县申报。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应提供以下资料:1、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及《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以下简称《缴费情况单》)。2、失业人员原劳动合同文本、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3、用人单位破产、清算司法裁定书,用人单位实施撤销、改制、经济性裁员等行为的行政批复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申领资格的确认工作。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判断失业原因,审核用人单位及个人缴费状态,依此确认申领资格。对申报资料齐全的,应即时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其中符合申领资格的,发放《失业保险申领资格确认通知》,由用人单位交失业人员。

因为王女士已经错过了申请时间,人社局工作人员建议到单位所属区县的劳动局失业保险科咨询,争取能够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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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携带什么材料?生育保险待遇中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2)在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的,并在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当月为缴费状态。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生育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

(4)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发票、费用总清单;

(6)单位盖章的《嵊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报表》。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在计算生育津贴时,每月按30天为标准,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月平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具体以人力社保局业务窗口办理为准)

买社保需要什么条件 如何办理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办理社保需要什么条件?

新参保单位所需材料: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参保职工所需材料:

1、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并带医疗手册办理续保手续;(注:在外省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方可转入)

3、本市农民工、外埠城镇工、外埠农民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

养老保险

办理程序:按照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医疗保险

携带三张3.5英寸软盘或U盘,到医疗保险中心拷取“参保人员信息采集”程序、参保前后须填写的表格及填报说明。

报送资料:⑴《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⑵“人员基础信息”拷贝文件(软盘或U盘报送);⑶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年度职工工资花名册、机关养老或统筹办核准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审批表(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复印件)。

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应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下达七日内,报送有关资料到市失业职工管理处管理科备案,领取《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并于15天内前来输失业人员登记手续。

工伤保险

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参加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依据、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等。

生育保险

凡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均可申请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只需提供书面申请即可参加生育保险,不用另报资料,在原发放的医疗保险登记证上加盖参加生育保险章即可。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单位不另行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手续。医保中心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同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信息,建立职工生育保险数据库,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信息同步变更。职工生育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以单位申报的同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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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单位已办理参保手续,要申请生育津贴的职工已经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

2.已经发放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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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①用人单位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②在“单位申报业务”栏里进行申请,录入费用发生日期,勾选津贴申领情形,并确认已垫付生育津贴。

③系统将根据数据自动匹配其申请的生育津贴情形,匹配成功的点击汇总上报即可。

温馨提醒

匹配不成功的,用人单位需打印出申请表,并附上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及计划生育证明到社保机构申领。

由于生育津贴系统需匹配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信息,用人单位需指引其员工先完成其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再行申请生育津贴。

保险知识汇总,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社会保险中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都是在预防贫困的产生,或者在贫困产生后,对贫困者脱贫有重要作用。征收失业保险金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人员流动。所谓失业保险是指职工处于失业状态时才可以享受到的一项保障制度,失业职工到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还可以得到免费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当然,领取失业保险金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不是不分具体条件、人人都可以得到的保险金,否则,若是不分具体条件、人人都可以在失业时都可以得到保险金,那么与失业保险金的宗旨和作用相违背,不利于鼓励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因此,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的作用,鼓励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和保护弱势群体,我国法律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有明确限制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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