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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有异同_保险知识

2021-06-17
商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知识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起自己的保障问题,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更是人们的风险意识在逐步提高的具体表现,但是保险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些人常常会问,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哪个比较好。这里就给大家清楚的了解下关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相关知识。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两者的基本概念。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

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我们

一般所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商业保险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

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

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次,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有什么不同呢?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2、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4、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5、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

6、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

7、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多头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

8、时间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稳定的、连续性的制度;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短期的企业行为。

9、法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

扩展阅读

保险知识,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


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

(1)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

(2)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

(3)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介绍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现代社会保险是由奥托·冯·俾斯麦于19世纪在德国创立的。

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斯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

社会保险具有如下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的。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目前世界社会保险的财务制度分为三种:1、随收即付制;2、完全积累制;3、部分积累制度。我国1997年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用了部分积累制度,称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商业保险介绍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般人们所说的保险都是指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有如下特征: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如果我们将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进行比较,我们就会发现,社会保险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说,具有更大的强制性,而商业保险具有自愿性,是否投保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另外一方面,社会保险的经办者一般是以国家或是政府的财政支持作为后盾,往往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的经办者则是要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主体,他们需要给员工发放工资,需要赔偿,需要进行再保险,所以商业保险公司一般来说是有盈利压力的,在发达的保险市场,如果一家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手段不行的话,是有可能破产的。目前我国《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寿险公司不得破产;第三点,一般来说,社会保险仅仅能满足最基本的保障需求。以养老保险为例,社会养老保险往往仅能满足老年基本的生活需要,不能覆盖更多的需求,但是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往往比社会保险更为广泛,保障额度也更高,当然,价格也要更贵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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