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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首年退保损失大 投保人需慎重考虑_保险知识

2021-06-11
投保险财产规划 保险八大规划 保险规划经济需求法

在保险走进消费者生活的同时,退保也逐渐成为了一件平常事。交费刚过了一年,退保损失近四分之三的例子也常常听到,不少消费者对该现象提出质疑,认为保险公司太“黑”了。为此,记者专程进行了走访。

客户退保损失多

在投保的头几年退保,保单现金价值很少甚至没有。若在投保保障型险种后的第一年退保,保费损失最大的达80%左右。以年缴2000元的一份保险为例,缴了两年之后想要退保,是不可能得到4000元钱的。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认识不足是造成损失的关键。

市民武燕在业务员的推荐下为自己的孩子投了一份养老保险,但很快就发现这份保险过于注重投资功能,每年需缴纳的保费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咨询保险公司后得知,因为过了保险犹豫期,现在解约退保后,能拿回的钱肯定比所缴的保费少不说,还失去了原有的生命风险、疾病风险、意外风险等方面保障。

据介绍,随着年龄的增大,新保单的保费会比旧保单高,如果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不佳,保险公司会要求客户重新体检,若体检通不过,轻者加费承保,重者拒保。

首年不适合退保

现金价值是能退到多少保费的关键,它是指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大多数保单在背后都会附有现金价值表,以提示客户在投保以后各年度所能退得的保费,现金价值小于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保险专家称,个人长期寿险的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组成。其中纯保费用于承担保险责任(合同中约定的死亡、伤残、满期生存、年金等的给付),在投保人要求退保时,需要按年度扣除相应保费。而附加保费用于保险公司的各项开支。附加保费又分为保险公司管理费和寿险营销员佣金两部分。

不同的险种,附加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不同。即使同一险种,因交费年期不同等原因,附加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也有差别。一般来说,大多数险种的管理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不超过10%,佣金(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之和)不超过总保费的5%。而在所扣除的费用中,最大的一块是保险公司的手续费,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里有明确提示。

如某险种缴费期为20年,每年缴纳保费5000元,手续费占12%,那么第一个保单年度手续费可能占年保费60%。第二、三、四个保单年度分别占当年保费25%、15%、10%,以后各保单年度占8%。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体检、核保、出具保单等费用,均只在第一保单年度发生,以后各个保单年度则不再发生。此外,保险公司给营销员的佣金通常达到标准保费的20%左右,此后第2-5个保单年度才逐年递减。专业人员提示,实在要退保,也应该在两年以后,因为对于长期的寿险保单来说,时间越长,享受的保障就越多,而扣除的费用却并没有太多增加。而如果是分红类的险种,则建议保户三年后再退保,因为保单的现金价值有所升高,再加上分红,客户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甚至可以获取一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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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有效规避寿险退保损失小贴士


“购买寿险后,最好不要轻易退保。”重庆保险专家说,寿险合同订立后,如果中途退保,投保人需承担退保费用,而保险公司只退还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对于一些长期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退保,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交保险费,投保人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20%左右,如果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而从第2个保单年度到第5个保单年度,手续费比例递减;在第5个保单年度之后,则维持在一个较低的固定水平。

同时,重庆保险专家建议,投保人如果实在无力负担保险费用或急需现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规避退保损失:

一是利用宽限期适当地推迟交费日期。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交费期,投保人可以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仍无法交费,投保人还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二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范围内,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提出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保险公司会按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给投保人一笔短期资金。通常情况下,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70%左右。

三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有些长期寿险产品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

四是缩短保险期限。重庆保险专家说,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投保人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投保人,离婚草率退保损失大 保险资产分割要谨慎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婚姻法》中婚前购买房产在离婚后的分配作了详细解释,引起社会热议,很多人开始关注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

业内专家提醒,针对夫妻或家庭共享的保险产品往往有着物美价廉的特点,离婚后草率退保不仅可能造成保障空白。保险资产的分割需谨慎仔细,不应盲目退保。

离婚不离保延续保障最划算

“婚后购买的保险,夫妻双方往往互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婚姻关系解除后,所购保险并不会随保险利益的丧失而失效。”中德安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国的保险法规定,只要是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处于婚姻状态,即存在保险利益,可以投保,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影响这份保单继续有效。“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在离婚后不愿保留原保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特别是受益人等等关系,因为嫌麻烦而干脆选择退保了事,这并非最明智的选择。”提醒消费者,依据保险合同,大部分长期保险计划在缴费期内退保,消费者只能退回账户的现金价值而非所交保费,“提前退保会因此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针对家庭设计的‘爱情保单’和‘全家保’等类型的保险产品,本身在投保理念上就有着组合投保的高保障、低保费的优惠特点。如果退保后再各自投保,要想获得相同的保障额度可能要付出高10%-20%,甚至更高的保费。”

免费变更投保信息避免保障“中途而废”

“如果能够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继续以分摊保费的形式延续现有保障是最理想的选择。此外,消费者也可充分使用保险公司的保单变更服务,根据家庭和保险的具体情况,通过进行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变更来延续保障,不可轻易让保单失效。”

据介绍,身故受益人或投保人信息可能是离婚涉及的保险信息变更中最常见的两块,流程并不复杂,且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以变更身故受益人流程为例,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字确认的《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申请书》连同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变更后的受益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带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进行办理即可。”保险人员表示,除了可以现场变更外,还可以通过委托授权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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