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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须知:车辆没年检车险白买 保险公司可拒赔_保险知识

2021-06-10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车险保险知识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商业车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未年检的车辆视为不合格车辆,因此,年检过期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未年检的车辆视为不合格车辆,也就没有上路行驶的资格。如果上路,被交通部门发现,将对未年检车辆扣分并罚款。因此,年检过期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交强险免责范围很小,仅包括受害人故意行为等4类免责事故,甚至连酒驾都在交强险赔付范围之内,这是出于最大程度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考虑。因此,相比商业险,交强险赔付范围更广。

未上牌新车购买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其他附加险均生效,因为可以用发动机号、车架号办理登记手续,出险后也可以据此认定。而全车盗抢险只有正式的牌照才能表明车辆的身份,一旦被盗抢,无法证实车辆身份,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很大,所以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都要求只有在机动车辆上牌后,才正式开始承担盗抢险的保险责任。

因此,车辆出险时,车险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车主需主动年检。

提示:为了避免出险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出现,务必主动进行年检。此外,车主在投保后,需自行研读免责条款,并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尽量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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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材料全 理赔顺心没烦恼


不同车险案件需要不同的材料,一般会有单方肇事无人伤单方肇事含人伤,双方肇事车损,双方肇事车损涉及人伤,盗抢险案件这几种案件,但无论哪种索赔申请书是一定要有的。然后前三种一般会要你提供驾照的正副本,然后要有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如果打官司了就还要有法院判决书,如果你修车了,还要有修车、施救费及相关费用票据原件。所以当车子发生事故后,就一定要尽快报案,联系保险公司的人,他们会指导你如何做,帮助你获得赔款。

车险理赔简化理赔资料收集环节

针对车险理赔部分环节上的突出问题,昨日保监局通报称,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资料不全为由拒收理赔资料。对于资料虽不齐全,但可判断事故责任和部分损失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当先行赔付。

记者了解到,车险理赔的突出问题体现在理赔资料收集环节,理赔资料要求多、理赔进展反馈不主动的尤遭诟病。理赔资料收集时间约占到整个理赔周期的三分之二,保险公司还因理赔资料递交渠道、方式不够方便快捷,对理赔资料要求过多,有时甚至要求客户重复提供。

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简化和规范理赔资料收集。首先是除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理赔资料外,不得要求客户提供其他无关材料;还要求保险同业公会尽快制定车险理赔资料行业标准。其次,保险公司应至少提供柜台、公司人员上门、第三方服务机构上门3种资料收取服务。客户递交理赔资料后,保险公司应出具资料接收回执。最后,保险公司不得以资料不全为由拒收资料。对于资料虽不齐全,但可判断事故责任和部分损失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当先行赔付。

完善理赔回访制度也是要求之一。在客户报案后1个工作日内,对客户进行报案回访。在赔款支付后15个工作日内,对客户进行支付回访。对于投诉案件,公司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人进行投诉回访。

资料齐全理赔不难

“就我而言,车险理赔其实不难,我是在4S店买的太平洋的保险,一般出了事故,到4S店,他们会帮着解决,只要资料齐全,一两分钟就办好了,第二天就会拿到钱。”接受采访的周女士如是说。

随后,记者采访了爱车人士郑先生,他选择的是网上购买车险,他表示网购便宜些,省去了中间费,价格更合理。当记者问及车险理赔难不难时,郑先生说:“现在都有快捷的事故处理中心,其实很方便的。只是出了事故,记得一定要拍照留下证据,只要资料手续齐全,就很方便。”当提到“高保低赔”、“无责不赔”问题时,郑先生说:“一般都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至少我没遇到过。但是存在这样一个问题,保险公司都会指定维修店,但客户肯定想要选择更好的维修点,所以一般都会去4S店,这样比较放心,这就造成保险公司和客户在选择修理店时的矛盾。”

同时,记者走访了位于成都跳蹬河附近的多家汽修厂后发现,几乎所有的中等汽修厂都有保险代办点,而在春节之后,为了方便更多的人理赔,记者看到一些汽修厂还特别挂出了“××保险公司理赔代办点”的横幅。“我们紧靠东城区的机动车快出快赔中心,车主发生事故之后,到了快出快赔中心,这里有几乎所有的财险公司代办理赔点,车主只需要提供事故现场的资料图片,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会帮助车主办理理赔的,只要不是"大伤",就近选择修车点是相当方便的,而且我们周围的修车店基本上很多保险公司都认可。”

车损险没现场能赔吗 车险理赔注意什么


网友提问:我的车子由于自身设计缺陷,近日突然在高速路上死火,幸亏没有酿成事故。但是在一阵慌乱中我来不及思考操作流程,应挂空挡时却挂了P挡,对车子可能造成了损伤。我是否可以从保险公司方面获得赔偿呢?

按照现行条款,韩小姐在这一事件中没有造成意外事故,不属保险责任。一位核保人员称,根据现行机动车车损险 条款,车损险的责任范围为以下四种情况:一、碰撞、倾覆;二、火灾、爆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运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韩小姐的情况还不属于这些责任类型之内。

不过,如果在这一事故中韩小姐的车子发生了碰撞,无论碰撞情况如何,保险公司都会理赔。

在没有事故发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很难判断当时人为操作不当的情况如何,无法还原现场真实情况。如果发生了车辆维修费用,韩小姐可以向汽车销售方索赔,但向保险公司索赔只能通过法院起诉。

其实,不仅是部分网友关于汽车险不知道怎么进行索赔,还有很多网友对这不是很了解,接下就为大家普及一下关于汽车保险 如何索赔的相关知识。

客户购买了车辆保险,最担心的就是出险后的索赔。往往因一个小的文件在保险公司和交通部门往返几个来回,耽误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进行车辆保险索赔前,应掌握一些必要的常识,为保障自己的权益打下基础。

1、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填写《出险通知书》,保护好第一现场,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

2、如果属单方责任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应当提供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盖章或签字),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修车发票原始件,修理、更换部件清单,其它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

3、如果涉及多方责任和人身伤亡事故的,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单证: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残疾者评残法医鉴定证明,死亡者死亡证明,抢救、治疗费收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伤亡者工资收入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派出所盖章)和其它必要的证明。

4、特别提醒车主,务必要在车辆修复或事故结案三个月内,将以上索赔单证交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否则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向保险公司提供的索赔单证、项目、印章必须齐全,书写规范,数额计算必须准确,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手续齐备后,保险公司应在10天内一次结案赔偿。

5、对于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核验不合格车辆、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交通肇事逃逸、以及被保险人的骗赔或故意行为等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有权拒赔的。

那么发生了车辆损失险所应理赔的事件之后,车主该如何处理呢,在进行理赔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呢?车主向保险公司申请车辆损失险赔付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一是保险单;二是车主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三是有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以及通过交强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四是车主如果自行协商处理了交通事故的,应提供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五是如应由第三者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六是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汽车保险索赔要注意哪些问题

1、明确保险责任

保险单是契约,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一般都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如果保户入保后,保险财产遭受灾害、事故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不能赔偿。

2、识清保险品种

现在,保险险种较多,像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 等,除了基本险种之外,还有附加险种。如机动车辆保险除车辆损失险、第三者 责任险这些基本险外,还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附加险种。

由于基本险、附加险有各自承担的保险责任,因而保户在出险索赔时,必须确认出险是否在你投保的范围内。再说得明确点,得什么病吃什么药,只有发生的灾害、事故在你投保的范围内,才能得到赔偿。所以,保户在投保时要选择好险种,日后才能得到可靠保障。

保险知识,脱离保险期限 保险公司可拒赔


在保险期限内得的病,但保险期限过了后才住院,“学平险”附加住院医疗不赔。日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永安保险湖北分公司不承担原告的赔偿责任。至此,历时2年的“学平险”诉讼案宣告终结。

在校投保,保险期限外住院

2005年9月开学时,武汉某高校代理本校学生向永安保险汉口中心支公司投保“学生、幼儿平安保险”。该校学生张某向学校交了40元保费后,学校给他转交了永安签发的保险卡。该“学平险”保障项目包括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金额5万,保险费40元/年,保险期间自2005年10月10日起至2006年10月9日止。

2006年10月5日,张某因经常咳嗽到实习地广东某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双肺浸润性肺结核”。10月9日,他返回原籍,前往洪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治疗,该中心出具《病情证明》一份,内容记载:无住院条件,回家治疗。10月31日,他才入住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

保险公司拒赔

2007年张父到永安保险湖北分公司申请索赔,公司审核发现被保险人张某于2006年10月31日入住仙桃的医院,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这不在保险责任期限内,因此公司出具了拒赔通知书。

2008年张父将永安保险湖北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永安赔付张某医疗费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6月江岸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某诉求,张父表示不服并继续上诉。

日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驳回了原告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观点交锋

张父对儿子被拒赔非常不解,“明明是在保险期限内得的病,保险公司凭什么不赔医疗费?”

永安保险湖北分公司人身保险部负责人王彭未解释:“张某所购买的学平险附加的住院医疗险,只有在保险期间内住院,并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才承担责任。张某虽然是在保险责任期内患病,但他住院治疗时已过了保险期限,故而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业内提醒

应及时续保 

中国人寿湖北分公司个险部副总经理孙洋提醒,投保人应在保险到期前续保,防止脱保后发生意外事故得不到赔偿。“不管是发病还是发生损失(即住院治疗产生费用),只要不在保险期限内,哪怕只隔了一个小时,保险公司还是不赔。”

车险 车险理赔


投保车险,条款总往往约定“次日生效”,从而导致被保险车辆存在无险可保的“真空期”。给车主和车辆带来隐患,而且,因此也产生了多起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在广东佛山,就曾经发生过因车险的“真空期”争议车主与保险公司诉诸法院。因此,车主在购买车险时要注意车险何时能生效,因为“即时生效”远比“次日生效”保险得多,否则一旦车险“真空期”发生事故,保险可能就不“保险”了。

车辆自燃 因保险未生效车主索赔无门

北京一位张先生以裸车价31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超跑轿车,还花10万元左右上了保险。当天行驶9公里左右,跑车后置引擎的部位就发生了爆炸起火了。此时,离车主提车离店才5个小时左右。

张先生称,其跑车没上自燃险,而且保险还没有生效。虽然车主张先生后来表示因为其认为是车的质量问题导致自燃,所以即使保险生效了也不会去找保险公司,而是要找经销商和车企。但从旁人的角度看来,一旦经销商、车企不予退换,张先生很可能也得不到保险赔付。

经办人周末不办公 导致保险生效推迟

在广东佛山,就曾经有车主购买一辆微型客车时遭遇在保险“真空期”被盗,幸好最终车主赢了与保险公司的官司。

由于车险盗抢险中有约定“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在上牌后,经公司批改之日次日零时起生效”,上牌前已购买车险的车主黄先生在南海登记上牌次日,即通知保险经办人办理相关批改手续。但当时经办人称周六、日保险公司不办公,下周一才可以帮黄先生办理。不料,就在星期六(002291,股吧)晚上,黄先生的客车被盗。

理赔不成,黄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黄先生在保险车辆上牌后即通知被告的业务员办理批改手续,已履行相应义务,据此判决保险公司理赔并支付相应利息。

车险有“真空期” 多因“次日生效”

因为保险公司周末不上班导致保险存在“真空期”,在现实生活中车主会较常遇见。但更多的情况,则是类似于上述案例一中的保险当天还没有生效,在购买保险后,人们往往遇到的是保险“次日生效”的案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次日生效”看似有法可依。其中相关条款显示“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也就是说,保险人可以约定保险合同从次日零时生效,投保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合同在投保时即时生效。在投保车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有义务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期限,由投保人选择是“即时生效”还是“附期限生效”。

但是,车主常碰到的情况是,在付费购买完车险后,保险经办人很多时候可能并没有主动提及保险生效时间的问题,而不少车主对此也没有特别关注的意识,因此车险何时生效的问题被忽略。正常情况车辆当天不出意外还好,一旦车辆当天出现事故,保险是否处于“真空期”,能不能赔还真不好说。

其实,不少车主需要对购买的车险“何时生效”问题加以重视,因为不少经销商都曾遇到过新车开出去当天就出现剐蹭却没法出险的问题。并且,有很多消费者习惯于当天购车买完保险后就开车回家,第二天甚至等日后有空再去上牌,这就更加重了保险“真空期”的隐患。因为在车险的部分险种当中,是需要车辆上牌才会予以赔付,比如上面提到的盗抢险,前提就是车辆已经上牌。

“何时生效”保险公司自由度高

对保险是“即时生效”还是“次日生效”,保险公司的自由度其实较高。其中,唯一有要求即时生效的是交强险。正是基于对保险真空期的关注,交强险一块保监会有规定要求,投保人购买交强险可享受“即时生效”政策,不必担心在投保生效前发生事故。

但交强险之外的商业车险,由于车主买车险时更加注重赔付的效率以及费率的优惠,对“区别不大”的生效期限并不会过分纠结,这也使得保险“真空期”因为多种因素存在。有的是付费时间太晚过了工作时间要次日生效,有的是保险经办人太忙当天来不及出保单,当然也不排除保险公司自身规定的“次日生效”习惯做法……总之,一旦中间出现纠纷,损失的主要还是消费者自己。

买车险前需问明生效时间

鉴于车险“空窗期”的种种隐患,所以车主在缴纳保费前,一定要详细询问保险单的生效时间,选择“即时生效”的方式投保相关险种才会更“保险”。

另外,从各地法院的判例中发现,如果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未履行说明和告知保险生效日期的义务,一旦出现其相应风险和责任,很可能判给保险公司承担。因此,车主一旦碰到此类纠纷难以协商解决时,应该积极通过相关法律渠道解决。

并且,车险“空窗期”出现的纠纷,除了“次日生效”方面的纠纷通过法律途径有利于解决,即使是新车未上牌、二手车交易导致的部分险种的“空窗期”,车主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车主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参考各地出现的类似判例,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在各地法院提供的案例中,包括盗抢险未生效、保险未及时过户等,均有通过法律维权成功的案例。

车险理赔资料都需要哪些?车险如何理赔?_保险知识


小林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新买的车子在倒车的时候撞在了路旁的栏杆上,车子后身凹陷一块,还好,小林投保了人保车险,可是,人保车险理赔需哪些资料?小编为您解答。

(1)索赔授权书一份(两联)。这两联授权书是客户定损完毕后由定损员交由客户的。如果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要客户带上授权书回被保单位在授权书上“被保险人”处加盖与被保险单位相同的公章;如果被保险人是私人的,还要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上的空格填上相对应的信息,在支票填写栏上要求客户注明赔款支付的相应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处一定要填写好领款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并且写上被授权领款人的电话号码,以方便联系领款人领取赔款和后期服务。所填写的相关信息要与授权书上要求的一致,被保险人的章和名字、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要正确无误。

(2)人保公司的索赔申请书一份(两联)。需要客户如实填写此表格。索赔申请书的第二页上的右下角有被保险人签字处,需要盖章和签字,如果是个人的要在左下角填写身份证号。报案时间与出险经过要填写清楚,其他报案信息一定要填写完全。

(3)出险证明一份(交警事故处理书,出险地安全委员会,派出所,物业证明,单位证明)。理赔时由于事故形态的不同保险公司要求的交警事故处理书、出险地安全委员会、派出所、物业、和出险单位等的事故证明。客户必须提供有效的出险证明书(证明书表明的内容必须和车辆出险的实际情况一致)。

(4)定损单。这是由定损员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后填写的报告书,记载着车辆的事故形态,车辆受损具体部位和车辆的维修金额。如果有特别约定的(例如标注有旧件交回或者须提供专修发票的)必须要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做。在定损单的最下面在保险公司签章的地方要有保险公司的盖章和定损员的签字。在被保险人签章处被保险人如果为非自然人的要有被保险人的签章,如果为自然人要有被保险人本人的签字。

(5)事故车辆的修理发票。客户在理赔时须提供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发票的维修金额要和定损单上的一致。发票上的车牌号要与形式本上的车牌号一致。其实要核对发票上的车号和事故车辆号码是否一致。此外,如果修车发票上的金额比定损金额高,则按定损金额赔付;如果发票上的金额比定损金额低,则按发票金额赔付。在发票上必须盖修理厂的财务章。有几辆车需要保险赔付,就需要几份修理发票。

(6)事故车辆损失位置的相应修理清单(即料单)。要注意发票上修理厂的章和料单上的章是一定要为一家修理厂,车号和事故车以及发票上的一致,料单上的时间是否是在出险和定损之后。有几辆车需要保险赔付,就需要提供几份修理清单。

(7)驾驶证、行驶证。驾驶证必须是出险时驾驶员的,行驶证必须是出险时的事故车的。须注意行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出险时间要在有效的年检日期之内。驾驶证要在有效日期内,对于持B本以上驾驶证的,要有体检回执(对于交强险所要赔付的三者车,可不提供体检回执)。

提示:通过以下途径可以进行车险保单查询

一.柜台查询: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进行,对于生活工作繁忙的现代都市人而言,这样的途径,费时费力,图添麻烦。

二.电话查询:这倒不失为一个方便的途径,然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是:一般的服务热线都不是免费的,服务热线的线路信号状况也需要考虑,而且进行车险保单查询时,需要查询的相关的承保信息和赔案信息量实在太多太繁杂,况且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因此,电话查询也实在不是一个上上之策。

三.互联网查询: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保单号,通过人保车险平台进行保单查询。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通过系统自主进行人保车险保单查询的内容包括承保信息、赔案信息,各种信息一应俱全。

车辆出险 车险理赔材料有哪些


开车上路难免发生剐蹭,车辆出险后就涉及到理赔的问题,那么车辆理赔都有哪些程序,需要准备哪些车险理赔材料呢?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现场判定你的痕迹是否相符,如果相符,一般都是认可的。即使你将车驶离事发地点不远处,仍然是可是根据现场高度、痕迹这些测量的,不会有什么影响。但要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报案时间内报案,如果报案迟了,就有可能会加扣部分免陪。

索赔材料:

1、被保险人出具的保险索赔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驾驶证正(驾驶证为AB照的需提供身体条件回执单)、副证原件;行驶证正、副证原件;保险单正本

3、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调解书、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自行协商赔偿协议书原件

4、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抢救费垫/支付通知书(如需交强险垫/支付抢救医疗费)

5、有效的经济赔偿凭证

6、第三者车损或物损发票、定损报告、事故及损失照片、施救费发票

7、有效的医疗费票据、鉴定费发票

8、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住宿费发票、交通费发票原件

9、门诊病历、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病休假证明、伤残鉴定书、住院医疗费用清单

10、死亡证明:尸检报告/户口注销证明/医学死亡证明

11、医疗机构护理证明、收据

12、医疗机构建议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医疗证明、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证明(注明型号、厂家、价格、更换周期)

13、受害人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被抚养人户口簿复印件、家庭关系调查表

14、有固定收入误工者的工资清单、因误工而减少实际收入的有效证明、无固定收入误工者的有效职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上岗证等)、完税证明(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需提交)

15、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材料

申请理赔的案件及应备的资料:

1.仅涉及车辆损失的案件:1、2、3、5、6、15

2.仅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 :1、2、3、4、5、7、8、9、10、11、12、13、14、15

3.涉及车物损和人员伤亡的案件 :1、2、3、4、5、6、7、8、9、10、11、12、13、14、15

车险理赔工作人员提醒:48小时后报险可能被拒赔

绝大多数车辆在参保了交强险的同时也都投保了商业险种。但是,一些车主在车辆遇到事故之后不知道应该通过何种方法如何获得理赔,不清楚保险公司该对哪些项目进行赔付,甚至不清楚索赔的流程。这导致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非常被动。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属于轻微事故范畴,可以在对现场进行拍照后自行拆解,并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进行理赔。如果事故比较严重,或者损失数额比较大,驾驶员就应该保留好第一现场,并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再报险,保险公司就有权拒绝赔偿。

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驾驶员应当提供保单正本、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以及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之后,工作人员就可以勘查事故现场了。

车主须知车险免赔条款_保险知识


当车主为汽车投保后,就享受了车险的保障,自己的有车生活从此也便变得更加安心。作为车主除了要选择一个好保险,还需要了解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车辆保险免赔条款。免赔条款是各项车险条款中相对非常重要的一项,和车主出险后理赔的相关事宜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车主朋友及早深层理解了该条款的含义,可以让自己日后的理赔更加轻松,也就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所谓车辆保险免赔条款,是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由投保人自行承担的费用。大部分车险免赔条款都含有绝对免赔额和免赔率等规定,车主在投保事需要仔细分辨,避免日后理赔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如果车主想让保险公司多替自己承担事故责任,不妨选择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这个险种,该险种为商业险中附加险的一种,可以“特约”对诸如车损险、盗抢险等险种投保。如此一来,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原本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负责赔偿。

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们便不用再担心有关车辆保险免赔条款的问题了。在投保费用上,不计免赔特约险本身费率并不高,且作为商业车险的一种。专家告诉我们,之所以会出现免赔条款,主要是因为有些车主不注意交通规则,车速过快,甚至强行超车,不注意路上交通状况,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造成的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多人伤亡。免赔条款可以提醒车主在用车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遵守交通规则,少出险不出险。车主在驾车的时候注意安全了,交通事故发生次数就减少了,造成的损失也就自然减少了。

车辆保险免赔条款的推出,增强了车主的安全意识,减少了交通事故发生几率,减少了经济损失。在此也提醒广大车主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小心开车,放慢车速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减少违章,减少交通事故。而在购买保险时也要注意阅读车险条款中的免责内容,以免在理赔时产生纠纷。买汽车保险无非是图省心。万一有个什么情况,能够理赔,减少车主损失,的确是件好事。但是,保险理赔过程中涉及一些免赔条款,广大车主要警惕。

免赔情形之一:未年检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措施:按时年检。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丢车不赔,车损不赔,即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第三者责任险也不生效,所有赔偿都得自己承担。

免赔情形之二:未年审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措施:认真一点,别怕麻烦,该年审的时候就去年审。同时,也别把车辆随便借给别人开。

免赔情形之三:无牌照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异地购车在提车途中出险得不到赔偿就是这个原因。措施:最好当天上牌,如果确实无法做到,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直到办理好各项手续。如果自己家的楼下不安全,就考虑先暂时放到一些安全性比较好的收费停车场。这样虽然停车费花得多了一些,但总比丢了新车划算得多。

免赔情形之四:无过错《保险法》规定:“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措施: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赔,如未果(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

免赔情形之五:自家人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措施:千万别跟人过不去,尤其是自家人。

免赔情形之六:收费停车场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措施:保管好每次停车时的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

中国人寿车险理赔步骤须知


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汽车保险与其他保险不同,其理赔工作也具有明显的特点。熟知车险的理赔流程对于理赔进度有很重要的作用,中国人寿车险理赔有哪些步骤?

中国人寿车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报案,如果发生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若出现人员伤亡,还需立刻拨打120,毕竟生命比什么都重要。人寿车险24小时接受车险报案受理,车主拨打全国统一报案热线,查勘员就会立即到现场查勘定损。

(1)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保险单证号码、机动车辆型号、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机动车辆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向原保险公司及其在出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人报案。在保险公司抵达出险现场之前,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对受损的机动车辆进行必要的整理。被保险人在出险现场应服从消防部门或公安交通部门的现场指挥。

(2)接受保险公司检验

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如保险代理人、检验机关)在出险现场检验受损的机动车辆,并提供各种方便,以保证保险公司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

二、定损:

1、根据保障范围,投保金额,实际损失拟定损失赔付金额。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2、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3、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4、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三、索赔准备材料:

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2.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3.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其它事故证明;4.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经保险公司验证后留存复印件:保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肇事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5.领取赔款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和证件,经保险公司验证后留存复印件:被保险人是自然人,本人领取赔款时,须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非被保险人本人领取赔款,或被保险人非自然人的,领取赔款时须提供:领取赔款授权书、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员身份证明。

四、索赔及电话回访:

领取赔付金之后,可通过电话回访来进行理赔后续工作。

车险,车辆过户 要及时“批改”车险


近年来,汽车走入越来越多寻常百姓家庭,而在新车市场之外,二手车交易也日趋红火。不过,一些人在买卖二手车的过程中,并未对车险给予足够重视,往往以为只要买了车,车险自然“改随自己的姓”,孰不知这样会给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埋下隐患。

去年6月,崔先生为自己的轿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包括盗抢险在内的车险,期限一年。同年10月,他将车过户给孔先生,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对车险进行批改,后者出具了将被保险人变更为孔先生的批单。一个月后,孔先生将车转卖给陆小姐,两人办理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关凭证,但未就车辆的转让、交付及变更登记情况通知保险公司,也没办理车险批改。今年1月,该车被盗,陆小姐申请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

显然,这就是一则未及时进行保险批改而造成后患的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时,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对照本案中几位当事人,显而易见,只有“首任”车主崔先生是按章办事,在车险合同有效期内将车过户给孔先生,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他便向保险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并办理车险批改。而身为“第二任”车主的孔先生,尽管自动承继了被保险人的权益,但在将车辆转让他人时,却对应当履行的通知保险公司批改车险的义务毫无概念。同样,陆小姐在与孔先生签订买卖合同、交付及取得相关凭证直至车辆被盗前,都对办理变更合同主体的手续一无所知,由此造成合同从车辆过户转让之日起属于无效,她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丢车损失的申请遭拒便在情理中。

类似案例在生活中并不鲜见,其中甚至不乏闹上法庭者。这就提醒二手车交易双方,为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不妨在达成车辆转让意向时就通知保险公司,确认后者不会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后,办理车辆过户并进行车险批改。倘车辆发生转让,但新车主发现车险未曾批改,应联系旧车主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以免承担车辆在此期间发生事故而遭拒赔的风险。

保险知识,您必须知道的车险知识


近年来,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与保险行业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家保险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这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保险产品市场。在众多的保险产品中,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为“车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其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亦愈加密切。在此,将为广大车友朋友们做一下车辆保险的简单介绍,方便您为爱车购买最合适的保险。

在2003年以前,各家产险公司均使用统一的“统颁车险条款”;2003年以后,随着市场上保险主体的不断增多,各家保险主体均开发使用了自己的“个性化车险条款”;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形成了延续至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为“交强险”)”和A、B、C三款主要商业车险条款的车险产品格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是每个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为车辆购买的车险产品;从车主的角度来讲,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即负有在“交强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与损失金额范围内为车主承担交通事故中被保险车辆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由于“交强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只是被保险车辆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且有一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制,所以单单购买了“交强险”对车辆的风险保障是远远不够的,对车主来讲,要想对车辆风险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保障,必须还要购买车险商业险产品。

车险商业险产品中的A、B、C三款,无论从险种形式上,还是具体险别内容上,均不存在大的本质差别。从形式上来讲,商业险分为“基本险(或者叫主险)与“附加险”两个大的部分,这两个大的部分中又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分为若干不同的“基本险险别”与“附加险险别”。“基本险”与“附加险”的主要不同之处是:“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车主若要投保“附加险”某险别,必须同时或者事先投保了所要投保“附加险险别”所对应的“基本险”险别。举例说明一下,若要投保“附加险”中的“玻璃单独破碎险”,则必须同时或者事先投保了“基本险”中的“车辆损失险”,也就是说“玻璃单独破碎险”属于“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

一般来讲,现行商业车险条款中,基本险主要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四个独立的险种,车主可以选择投保其中的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A、B、C三款车险产品中的附加险险种虽然不尽相同,但是车主一般选择投保的主要险别大体一致,主要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上货物责任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涉水行驶发动机损坏险、不计免赔险等”。其中,“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发动机损坏险”属于“车损险”的附加险;“车上货物责任险”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属于“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与车上人员责任险”三个主险险别的附加险。

总的来讲,虽然目前市场上不同的保险公司使用的车险产品不同,但就其实质内容来看,普遍具有“同质性”的特点,车主在为自己的爱车投保时,勿需为选择A、B、C车险条款大伤脑筋,切实了解其中的实质内容更为重要。

机动车辆作为人们重要的交通代步工具,其拥有量与使用频度均越来越高,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程度与实际风险发生频率亦呈上升趋势。所以,广大车主要适时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车险险别,确保将风险降到最小,同时,还要多学习和掌握安全驾驶的技能,确保您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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