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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告知,不知道这些细节会吃大亏!_保险知识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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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经常会搬出“投保人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等免责条款,拒绝理赔。那么,我们该如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符合健康告知要求,怎么办?

在我们购买健康保险时,比如重疾险、医疗险和寿险产品,首先会遇到的就是“健康告知”。这个很关键,因为你的填写,直接决定了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以及出险后,能不能顺利理赔?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投保时我们应该怎样来填写健康告知,才能避免理赔纠纷,保障日后理赔无忧?

01 如何正确填写“健康告知”?

在填写健康告知时,首先要求我们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通常我们在投保健康险产品的时候,“健康告知”中会有十几个问题不等,主要会问到被保险人最近五年内是否有接受过住院治疗、是否有患过某些疾病以及是否有被保险公司拒保过等问题。

如果健康告知里面明确问到的这些问题,我们都没有发生,就可以直接投保了!

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准确填写,如实告知,这样,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就占据主动,保险公司不得再以我们投保时的身体健康状况为理由拒绝赔偿。如果投保前我们没有如实告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占据主动,保险公司可以以我们隐瞒了

被保人身体健康状况,影响了保险公司作出的承保决定,从而拒绝赔偿,且不退还已交保费。

在填写健康告知过程中,我们也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健康告知里问到的疾病,我们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然后就不知道该如何填写了!

在这里,可以给大家一个小的建议:如果我们在填写信息的时候确实不知道,而且没有去医院检查过,也就是说,只要没有被医院“确诊”的病症,都可以回答“否”。因为保险条款里面有一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只要我们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填写健康告知,后期真的发

生那些“不知情”的风险,保险公司同样是要承担责任的。

所以按照上面提及的不可抗辩条款,给大家一个温馨提示:如果近期有体检计划,建议先投保再体检,以免被检查出某些病症,这可就留下“证据”了哦,这样再想正常承保可能就比较难喽!当然,正常承保后,还要安然度过等待期哦!

02 有健康问题,要“如实告知”吗?

很多人都会担心,如果身体有一些健康状况不符合健康告知要求,如实告知后,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了怎么办?

这里,如实告知后,都要经过保险公司核保。如果通过核保,那就很简单,保险公司会根据我们的身体健康状况,继续承保。不外乎四种情况:

1、正常承保

所谓正常承保就是,我们如实反馈我们的健康问题给到保险公司核保,保险公司通过核保,觉得告知的健康状态对投保的影响不大,保险公司愿意正常承保。

案例:张女士,有轻微乙肝病毒携带,在投保重疾险时,发现健康告知对这一块儿有要求,所以不能正常承保,要经过保险核保。保险公司根据张女士提供的体检报告发现她确实有轻微乙肝病毒携带,但是肝功能一切正常,符合承保条件,可以正常承保。这样张女士在

保险公司对健康状况作一个备案后,通过保险公司核保就可以正常投保重疾险了!

2、延期承保

所谓延期承保就是,保险公司经过核保认为被保险人当前的身体健康状况是不符合承保条件的,需要等到恢复健康之后,经过医院复查没有任何健康状况的情况下再去投保。

案例:李先生想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填写健康告知发现有问到:被保险人最近五年内是否接受过住院治疗。而李先生前期因为阑尾炎在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需要经过保险公司走核保,保险公司核保发现李先生刚出院没多多久,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不符合承保条件,

需要等身体完全康复才能投保。这样,李先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等身体完全康复之后,去医院作一个复查,身体完全健康了才能正常投保这款重疾产品!

3、单项免责承保

单项免责条款,很容易理解:就是当我们身体某一器官处于亚健康状况,引发跟这器官相关的重疾概率很大,但是除此之外,其他健康状况没有任何问题。这时通过保险公司核保评估他的健康状况之后,决定如果免除当前处于亚健康的器官可能引发的重疾责任外,针对

其他方面的重疾保险公司可以正常承保。

案例:王先生,因为有小三阳不能正常投保,但是又想要投保健康保险,所以走保险公司核保。保险公司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检查报告发现由于王先生有小三阳所以他发生急性或者亚急性重症肝炎等肝方面疾病的概率相当高,保险公司作了一个风险评估后不愿意承保王先

生这方面的重疾风险,如果王先生想要投保,就必须免除肝部疾病的责任,以后因为肝部的疾病出险是不能正常获得理赔的,而其他部位的疾病出险是可以正常获得理赔的。

4、加费承保

加费承保是一种比较好的承保结果,意思是说保险公司经过核保,愿意承保!但是要用比普通人高的费率进行承保(比如比正常人多交20%的钱),那么之后只要出险是完全可以进行理赔的。

案例:孙先生是某人寿保险公司的客户,今年42岁。前年,李先生想投保该公司的一款综合保障计划。在填写投保书时,根据“如实告知”的要求,李先生告知保险代理人,自己患有轻微的高血压。经体检,该公司确认他所言属实,但并未拒绝承保。因为根据相关投保规

则,李先生仍可通过“加费”投保,即相比健康的被保险人,李先生每年增加一些保费即可获得保单。李先生深知自己作为家中“顶梁柱”的重要性,因此以高达3万元的保费投了保。这样,后期发生合同中约定的风险,保险公司同样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如实告知”最坏的结果,就是核保不通过被拒保。如果真的因为健康原因被拒保了,我们也可以早做打算,不把医药费的希望寄托在保险上,比如为自己存一笔风险准备金,这样也比不如实告知,投保了,然后后期发生理赔纠纷或者被保险公司拒赔要好得多。

最重要,“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之后,可以根据我们的身体健康指标,去筛选真正适合我们健康状况的产品,来规避我们面临的风险。比如说防癌险等!

因此,在投保健康险之前,我们一定要弄清楚自身的健康状况,遇到不明白或者不确定的地方,一定要跟工作人员确认清楚,再去操作,保证我们利益最大化,避免后期理赔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切忌盲目投保。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你不知道的险商


“智商”、“情商”、“财商”等概念相信大家早就耳熟能详了,但是“险商”你听过吗?据了解,为倡导科学寿险消费观,南开大学商学院和恒安标准人寿已联合设立“险商”课题组,希望通过对行业寿险指数及个人寿险指数的进一步研究,建立科学的寿险观念检测和识别模型(即“险商”模型),发现个体消费者对人寿保险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为其提出个性化的引导和建议。

“所谓科学寿险消费观,就是建立一个科学的理论框架,把与寿险消费相关的主要观念进行系统梳理,从而引导消费者对家庭财务规划进行系统思考,科学确定目标,高效利用寿险理性消费,最终实现个人和家庭生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据课题组负责人、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李桂华介绍,过去两年来,恒安标准寿险指数课题组在研究中发现,消费者(被调查对象)普遍存在对寿险功能及行业认识上的误区,这直接导致了消费者虽然主观上爱与责任的意识较好,并存在对家庭财务安全规划和安排的需求,但由于缺乏对寿险功用的深入了解,常常不能充分利用寿险做好家庭财务规划的科学安排。同时,市场上各种指导消费者的寿险规划观点种类繁多,莫衷一是,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客观上增加了消费者对寿险消费的畏惧心理。

误认为保险等于投资

一个国家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观念的进步,而若落实于现实微观中,主要表现在民众的消费观念上。就民众的寿险消费观而言,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国内寿险业的蓬勃发展,消费者对于寿险的认知也在不断加深。然而时至今日,消费者在寿险认知上仍存在诸多盲点与误区。“

关于理赔你不知道的事!这些意外重疾险也能赔!


意外不仅在意外保险中可以赔付,因为重疾险中某些病种的定义,使得重疾险能够赔付部分意外伤害。具体如何赔付?我们一起来看看。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造成的伤害,这原本和重疾并没有太大关系。

但是,重疾险中某些病种的定义,却使得重疾险能够赔付部分意外伤害。

以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为例,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完全是由疾病导致的,另一类是由疾病或意外导致的。

其中“双耳失聪”“双目失明”“多肢体缺失”“严重脑损伤”“瘫痪”“深度昏迷”“语言能力丧失”“严重III度烧伤”这8种重疾,都可能由意外导致。

尤其是“严重III度烧伤”和“多个肢体缺失”,一般只会是意外导致的。

如果因意外导致了这8种重疾,那么意外险可以赔付,重疾险也可以赔付,客户就能拿到双倍的赔偿。

重疾险和意外险的理赔标准不同

虽说这些意外,重疾也可以赔,但是两者的赔偿标准却相差很多。

比如:在重疾险中,“语言能力丧失”会赔偿100%保额,但根据意外险通行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标准号JR/T0083—2013),只会认定为8级伤残,赔偿30%的保额;同样的,“双耳失聪”重疾险全额理赔,而意外险只会认定为4级伤残,赔偿60%的保额。

虽然意外伤残的理赔就更加严格,但它的理赔起点比较低。比如“多肢体缺失”,重疾险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才能赔付,而意外险,虽然1级伤残的要求很高,需要三肢体以上缺失才可以认定,但是理赔的起点比较低,一肢体就可以认定为6级伤残,赔偿50%的保额。

同样的,比如双目失明、双耳失聪,重疾险要求必须是同时失明或失聪才能赔付,意外险只要有一侧发生问题就可以了,这大大降低了理赔要求。

虽然某些意外,重疾也能赔,但从理赔标准可以看出,意外险和重疾险的定位是完全不同的。重疾险转移的是重大疾病风险,一些小伤小病自然兼顾不到;而意外险防范的就是意外风险,并不在乎风险的大小。

大家需要留意的是,意外伤害报销时不要忘了重疾险,两者可能都会报销。

百万医疗险最大的弊端,这些都不知道可能会买错


低保费、高保额”让百万医疗险迅速走红了保险市场,各家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百万医疗险。而百万医疗险看似美好,实则有一个重大的弊端:无法长期续保。

目前市面上大多是一年期或者保证续保5-6年的医疗险,没有保障至70岁乃至终身的长期医疗险。

产品一旦停售下架,保险公司将不会再承担续保责任,我们只能选择其他产品。

如果期间身体发生异常将会被拒保,失去了医疗保障。

这对于40-60岁的人群来说,此刻正处于疾病高发期,一旦生病,没有了医疗险的就医绿色通道和费用垫付功能,一方面排着长长的队等候问诊、手术,一方面望着医院高额的押金条发呆,更为后期的治疗费用担忧。。。。。。

我们该如何选择一款长期稳定的医疗险呢?

依小编看来,产品的稳定性主要受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来自产品自身的条款;另一方面是产品的经营情况。如何选择呢?下面逐一介绍。

1、选择长期医疗险

根据保监会下发的《健康险管理办法》:

第三条 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

长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虽然目前没有保障终身,或者至60/70岁的长期医疗险,却有一些保障期限大于1年的医疗险,比如复星联合健康的“定心丸”乐享一生百万医疗险,保障期限为5年。

另外就是一些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产品,如e生保(续保版):这里也有必要对“保证续保”进行解释。

根据《健康险管理办法》第三条: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保证续保意味着,即使被保人身体有了异常或者发生了理赔以及产品停售了,保险公司也会继续承保,而且不会调整价格,仍按照费率表执行。

很多朋友在挑选医疗险时都见过如下的宣传标语:全家投保均实惠、首次投保年龄到70周岁、续保扩展至105周岁等。

以为这类保险可以保证续保到105岁,其实是混淆了概念。

这里是“连续投保”,不等于“保证续保”。

随着产品停售或者身体异常,保险公司都会拒绝续保。

还有一些业务员吹嘘他们的医疗险可以保障终身,翻翻条款里面关于续保条件的规定,即可一辨真假。

2、关注续保条件

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医疗险,保障期限(保证续保期限)满了,都面临着续保的问题。

在产品未停售的情况下,续保时,大多数医疗险不会对被保人进行审核,但都会保留调整费率的权利。

也有极少数产品要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也就无法续保了,如泰康的健康尊享B中关于续保的约定:续保时不会因被保人的健康状况变化而终止续保。

实际条款表明前两次续保需要进行审核,如果身体出现异常或者发生过理赔,保险公司可能就拒保了。

有续保审核的产品稳定性太差,不建议购买。

3、关注产品合理性

每个保险产品都有其寿命,由于监管叫停、经营亏损或者产品落伍,都有可能造成产品停售。

停售的医疗险,大都无法续保。

而停售中绝大部分是因为经营亏损,亏损和产品自身的合理性不无关系。

比如支付宝的好医保长期医疗,也是小编比较推荐的一款医疗险,保证6年续保,健康告知较为宽松,保费相对于同类产品低了不少。

也正是因为这些优点,相对于同类产品,更容易造成逆选择风险,从而导致保险公司赔付过高,更可能增高费率或者停售下架。

不过这款产品即使停售了,保险公司也支持以续保方式(无等待期且无需重新填写健康告知)投保其他医疗险。

对大部分人来说,这款产品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另外还有一些0免赔额的百万医疗险。这类保险虽然理赔门槛低,但价格也更高。

同时,0免赔意味着保险公司需要赔付的更多,从长远考虑,这类产品也不够稳定。

顺便提一下,小编看来,1万块钱的免赔额是很合理的。

一方面降低了我们的保费,另一方面1万块钱的医疗支出在我们的可控范围以内。更何况我们还有社保,可以报销70%以上,没有必要选择0免赔的产品。

写在最后

选择医疗险时,续保条件尤其值得我们关注。作为消费者,我们不该只听销售人员的宣传,更要静下心来翻翻条款,看看合同里面有无关于“保障续保”、“续保审核”等约定,做到心里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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