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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答疑解惑:当您已有社保 是否还需买商业保险?_保险知识

2021-06-10
商业保险知识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商业保险规划
时下很多人会说“我现在有社保,单位又给买了补充医疗险,我还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吗?”实际上,社保是国家对社会人群最基础的保障方式,提供的也是最基本的保障标准。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具体市场环境会推出特色化的险种,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险保障和理财需求,因此商业保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保形成补充。我国城镇居民社保的基本保障范围包括医疗保险(针对不同年龄病人有不同的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养老保险(需要交够一定年限和退休年龄才能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生育保险(单位女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单位辞退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工伤保险(工作时间工伤或工亡,可以报销或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等)。

目前社保五个方面还不能涵盖人生中有可能遇到的其他风险,比如:社保对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伤残、烧烫伤等没有赔付和医疗报销保障,所以意外险应为民众购买商业保险的首选。意外险花费少、保障实在,是所有保险中最具保障意义的一类险种,还可根据保障时间的长短灵活选择险种。意外风险无处不在,我们应树立风险管控意识,将意外险作为转嫁风险的“安全阀”。对于家庭而言,意外险保障能够避免因家庭一方(尤其是家庭经济来源一方)意外身故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局面。意外险包括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险,前者是指当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身故时,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金;意外医疗险则是因意外事故需要救护的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金额的医疗费用的险种。

在投保意外险应注意要求保险人对意外事故概念、定义及其免责条款等进行详细讲解;如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投保人需注意保留由公安机关、医院等合法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并保留存根,为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提供证据,增加胜诉砝码。值得购买的商业保险还有重疾险,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人一生患重疾的概率在70%以上,所以不得不防。对于疾病,社保只承担社保范围内用药,并有报销比例限制,而对于花费巨大的重大疾病,社保的报销毕竟有限,且由于重疾影响,患病期间不但大额支出增加,收入也可能中断,日后的康复费用也是一个不低的数额。同时,也因为重疾险的保费费率较高,所以,重疾险是规划的重点。目前,不少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可以附加1-2款附加险,如意外住院医疗和住院津贴等,对主险形成补充,这样在主险达到保障的同时补偿住院期间的误工等损失。

另外,社保没有身故责任,只会将社保账户中的钱退给其家人。如果承担的家庭责任较重,寿险的补充就很有必要,寿险的保险期间可参考责任期的长短来设定,责任期之后,家庭责任将大大减弱,寿险也就可以免去了。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保互有一定的替代作用。有社保后,商业医疗补充的必要性已经不大,可不再添加,或者作为次要项目考虑;如果收入不错,可以考虑添加一份住院津贴险,以弥补因住院造成的收入中断损失。此外,目前银行系的分红险产品集投资分红、养老金领取和意外保障等功能为一身,能够满足理财、保障和子女教育等客户需求,因此可以说是一种综合类保险,适合大部分人群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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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社保还需要买商业保险吗? 专家为您答疑解惑_保险知识


时下很多人会说“我现在有社保,单位又给买了补充医疗险,我还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吗?”据专家介绍,实际上社保是国家对社会人群最基础的保障方式,提供的也是最基本的保障标准。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具体市场环境会推出特色化的险种,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险保障和理财需求,因此商业保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保形成补充。

我国城镇居民社保的基本保障范围包括:

医疗保险(针对不同年龄病人有不同的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养老保险(需要交够一定年限和退休年龄才能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生育保险(单位女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单位辞退后可以领取失业金);

工伤保险(工作时间工伤或工亡,可以报销或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等)。

然而,目前上述的五个方面仍不能涵盖人生中有可能遇到的其它风险。比如:社保对于意外事件造成的身故、伤残、烧烫伤等没有赔付和医疗报销保障,所以意外险应为民众购买商业保险的首选。

俗话说“风险无处不在”,人们应树立风险管控意识,将意外险作为转嫁风险的“安全阀”。对于家庭而言,意外险保障能够避免因家庭一方意外身故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局面。

意外险期限投资灵活,主要包括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险,前者的人身意外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身故时,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金。后者的意外医疗险则是因意外事故需要救护的被保险人支付相应金额的医疗费用的险种。在投保意外险应注意要求保险人对意外事故的概念、定义及其免责条款等进行详细讲解。如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投保人需注意保留由公安机关、医院等合法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并保留存根,为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提供证据,增加胜诉砝码。

除了意外险较为值得购买外,商业保险中还有重疾险可供市民选择。对于疾病,社保只承担社保范围内用药并有报销比例限制,而对于花费巨大的重大疾病,社保的报销毕竟有限,且由于重疾影响,患病期间不但支出大额增加,收入也可能中断,日后的康复费用也是一个不低的数额。同时,也因为重疾险的保费费率较高,所以重疾险是规划的重点。目前,不少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可以附加1-2款附加险,如意外住院医疗和住院津贴等,对主险形成补充,这样在主险达到保障的同时补偿住院期间的误工等损失。

另外,社保没有身故赔偿责任,只能将社保账户中的钱退给其家人。如果承担的家庭责任较重,寿险的补充就很有必要,寿险的保险期限可参考责任期的长短来设定。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保互有一定的替代作用。有社保后,商业医疗补充的必要性已经不大,可不再添加,或者作为次要项目考虑;如果收入较高,可以考虑添加一份住院津贴险,以弥补因住院造成的收入中断损失。

保险知识,专家就商业保险的问题答疑解惑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商业保险。但是却有很多的关注点消费者并不了解。

买保险时必须如实告知过往病史和就医记录?

保险经营的前提是诚信,投承保双方坚守诚信才真正有利于保险合同的执行。10月1日实施的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客户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在合同成立两年内有权解除合同。因此,投保前一定要如实告知,以免引发纠纷而违背投保初衷。

怎样能更清楚了解保险合同具体条款规定?

投保人可向提供服务的保险营销员了解。依据法律规定,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营销员有义务说明合同中的内容。

投保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合同条款。不过,依据新《保险法》规定,对条款有争议时则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若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做出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利的解释。友邦保险已对公司所有营销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已要求所有营销员严格遵守此项规定。

团体保险的受益人是投保的企业还是被保险人及家属?

简单而言,如企业投保团体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赔偿金应赔偿给被保险人(即雇员)或雇员指定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即近亲属)而非投保的企业。

如果忘缴保费,保险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保险公司会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前60天催告投保人缴纳保费,也会通过服务客户的营销员通知客户。

新《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公司催告之日起超过30天未支付当期保费,或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新法同时规定,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因此,投保人应及时缴费以免保险合同面临失效的风险。

保险知识,已有社保 商业保险还需要吗?


个案

30岁的唐先生家庭幸福,有一个半岁的女儿。唐先生和太太都有社保。但保险公司业务员给唐先生做的一份计划书却列出了“一串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定期寿险等等。唐先生很疑惑:已经有社保医疗险了,还有必要买商业保险吗?如果要买,应该买哪些险种?

个案分析

中意人寿广东分公司保险专家蔡仁军建议,总体来看,社保对一些常见的、多发的、费用比较低的疾病,如肺炎、阑尾炎、腹泻等的报销还是比较可观的,但在重大疾病发生率越来越高、发病越来越年轻化、意外事故频发的今天,单有社保是远远不够,必须有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在社保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如何选购商业保险?专家指出,社保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中的住院医疗保险、定期寿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存在交叉或补白,具有一定可比性。一个成年人除社保外至少还要有2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20万元的定期寿险以及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

专家建议

社会保险是政府举办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很多人认为,医改实施后,商业保险可买可不买。不过,专家指出,医改实施后,实际上商业保险的作用并没有削弱。

“医保的基本设计原理是低水平、广覆盖,超出部分由商业保险解决。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费用为10万-20万元,社保最高支付限额显然与这个水平有差距,个人还需根据情况补充商业险。”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专家指出。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商业保险可对此部分进行补充。友邦保险广东分公司专家也认为,医保注重的是医疗费用的报销,但是市民患病后,除了直接的医疗费用外,还会产生以下三方面的费用:一是后续治疗费;二是不能工作失去收入来源后的生活费用;三是发生重疾后的营养费、护理费等。这些费用可以通过商业保险解决。

寿险,已有综合保险还需要怎样的商业保险


咨询内容:目前情况:85年9月底出生,公司在上海交综合保险,目前工作地点为北京。因此在生活的城市,无任何社保。公司将提供一份商业保险,品种由自己选择。目前万能险、分红等险种太多,无法选择。本人想买一份针对重大疾病和养老的保险。不知大家能否给我规划下,非常感谢。

咨询网友:vivian(北京)

专家解答:

北京 华康代理 赵占峰

公司为你们提供的这份商业保险有没有规定可投保的险种(如寿险、健康险、意外险、医疗险等)及保障额度(5万、10万、20万或是更多),一般的公司都会有标准。选择产品,投保顺序无外乎:重疾+意外+医疗+理财功能。

北京 太阳联创代理 刘巍

上海综合险无法转换到北京,如果是北京户口建议缴纳北京市社保。非常愿意帮您规划您的保险计划。现阶段想要同时针对重疾和养老作出规划会有一定的冲突,专职的养老险重疾保障会有期限,一般在开始领取养老金时重大疾病险到期失效。注重重大疾病保障的产品稳定性不够只能做为养老补贴。给您一个实在的建议,目前还是以重大疾病保障为主,毕竟现在很年轻,等过上两年收入增加后在进行养老的补充规划。毕竟一年5000元不是很充分。建议目前投保方向终身寿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住院补贴。

北京 大童保险服务 文慧珠

在我为你做的建议方案中,兼顾你的寿险和医疗健康保险要求,如果快快乐乐、平安健康到60岁,寿险的保险金额还可以转化出养老年金,还带分红,能很好的抵御通货膨胀,收益颇丰,5000元的预算能把这些方面都兼顾到,好的保险计划是最适合你的,这需要了解你的情况和想法,需要和你进行理念上进行碰撞与沟通,才能为你做出合适的保险计划。

通过保险理赔案例为您答疑解惑


苏先生去年5月份购买了一辆宝马轿车,并为其购买了车辆损失险、交强险、划痕险、玻璃险、防盗险、车上责任险等险种,总计约7000元。去年6月份在地下停车场其车辆左侧前车门被人恶意砸坏,出现一个凹痕,但是地下停车场没有监控设施,当时又没有目击者在场,因此没有找到“凶手”。

爱车被砸,却没有找到凶手,这一部分损失谁来承担呢?保险公司会予以理赔吗?

目前保险公司的车损险保险责任,大多集中在碰撞,外界物体倒塌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暴风雨等其他自然灾害。像车辆被砸这类情况是恶意损坏,行为难以界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如果车主想要减少这类损失,可以购买车辆部分附加险。

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的工作人员还提醒,在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待保险人员评估车辆损失后,再去4S店定损修理。不论是否找到肇事者,保险公司都应该按照车损险的条款,对在近期钓鱼岛事件的游行示威活动中被砸的日系车进行理赔。

据悉,目前保险公司对于被砸的车辆查勘、定损工作一切正常,但是是否赔付,有的称要由具体的理赔部门来决定,有的称要总公司发文,甚至有的称要保监会来明确。

有人认为,砸车属于人为事故,应该向肇事者索赔。也有人认为因暴乱导致的车辆损失,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保险公司要等待监管部门明确,这明显属于推卸责任。"上述监管部门人士说。

保险公司条款显示,有的保险公司车损险条款规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还有的保险公司车损险条款详细列明了保险范围,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碰撞、倾覆、坠落、外界物体坠落、火灾、倒塌等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而在车损险的免责条款中,保险公司普遍规定了因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公司不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理赔?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在列明保险责任范围的条款中,车辆被砸既没有明确是保险责任范围,也没有在免责范围中列明。但是免责范围中有这样一句话:"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所以具体怎么理赔要看保险公司的规定。

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应该理赔。一方面,没有政府部门将游行示威行动定性为暴乱,因此不属于免责范围;另一方面按照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不论是否找到肇事者,保险公司都应该先行赔付,之后取得代为求偿权,再向相关责任方索赔。"只是按照条款规定,没有明确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应该有30%的免赔,即保险公司只赔付70%。"这位监管部门人士补充说。

据悉,国外关于车损险的条款和国内差不多,只要不是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都予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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