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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福禄鑫尊”安享多项权益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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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32岁,为自己投保了福禄鑫尊,选择5年交,年交保费100000元,55周岁领取祝寿金,基本保险金额38600元,合计交费:100000元/年*5年=500000元

保险利益

一、生存金:祝寿金领取前(55岁前):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基本保额的15%,以后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增加,最高为基本保险金额的30%。

第1个三年领取生存金5790元;

第2个三年领取生存金6948;

第3个三年领取生存金8106;

第4个三年领取生存金9264;

第5个三年领取生存金10422;

第6个三年领取生存金11580;

第7个三年领取生存金11580。

二、特别关爱金:祝寿金领取前(55岁前):每三年给付保险费的2%:2000元至55岁,可现金领取也可累积生息。

三、养老金:1.55岁返还所交保费:500000元。

2.祝寿金领取后(55岁后):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3860元,至终身。

四、分红金:还本以前每年分红,还本以后继续分红,用来抵御通货膨胀。

五、生命保障金:55岁前525000元;55岁后100%基本保额或现金价值较大者。

六、保单借款:合同生效后,可借现金价值的80%,每次可周转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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