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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保险公司四大公司是那些?_保险知识

2021-06-09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八大规划 保险是规划未来
我国国有四大保险公司分别是: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

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太平”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2001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运营。

中国信保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支持中国企业向海外投资,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保障,并在出口融资、信息咨询、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为外经贸企业提供快捷、完善的服务。

中国信保承保国家风险和买方风险。国家风险包括买方国家收汇管制、政府征收、国有化和战争等;买方风险包括买方信用风险(拖欠货款、拒付货款及破产等)和买方银行风险(开证行或保兑行风险)。

四大国有保险公司升格

2012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正式升格为副部级单位,其组织关系及人事权统一由保监会移至中组部。与此同时,四大国有保险公司完成了新班子的调整:吴焰任中国人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明生任中国人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任中国太平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毅任中国信保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为董事长)。

四大国有保险公司列入中央直接管理金融企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保险业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保险业在我国金融业中地位与作用显着提升。此举既符合股份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避免了保监会业务监管和人事管理双重职责的重叠。同时,四大国有保险公司具有举足轻重的行业地位,依靠大型保险公司的影响力,将有助于政府部门加强调控市场,从而促进保险行业稳定发展。

有助于加强市场调控

据了解,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上任以来首抓的第一件大事即“落实四大险企升格副部级,人事权移交中组部”。为此,2011年底项俊波一行分别莅临中国人保、中国人寿调研考察,并专门就“人事权移交中组部”做出指示。紧接着,中组部相关人士也分赴上述企业进行调研。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认为,此次调整后四大险企的人事任命权将移交中组部,而保监会将主要负责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据了解,保险业同银行业相似,都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保监会既管人事任命、业务发展,又管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

“人事调整只是险企升级‘央企’后的第一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庹国柱告诉记者,四大险企是整个保险行业中的巨无霸,有着举足轻重的行业地位,依靠大型保险公司的影响力将有助于政府部门加强调控市场,从而帮助行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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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同保险公司,保费价格差这么多? 是不是大公司更好?


最近接触了很多有购买保险意向的小伙伴,都会有同样一个困惑:为什么两款保障责任基本相同的保险,价格却有非常大的差距?

甚至很多人经常听到保险行业的代理人在说:每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和条款都是在保监会的监管下的,大家价格其实都差不多,责任也差不多,事实真的如此么?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聊关于保险公司的那些事儿。

1、价格差异的原因

2、挑选保险公司常见的误区

3、选公司还是选产品​

一、价格差异的原因

保险产品定价的差异主要受成本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其中保费成本主要由风险保费、运营成本、预留利润这三个部分组成。

(1)风险保费

风险保费是针对保险产品保障的责任,通过一系列风险指标来计算得出的数值,每个公司都会有自身的精算师团队来计算。一般情况下同样的保障责任,“大”公司和“小”公司计算出来的风险保费差距不大。

(2)运营成本

运营成本涉及宣传费用、渠道费用、人力成本等。“大”公司为了维持品牌形象及拓宽市场,不仅花重金宣传品牌及其产品,还会拓展代理人、经纪公司、网销、电销这些渠道一同协助销售产品。而公司人力成本方面,保险公司也和其他公司一样,需要各个职能部门保证公司的运作。“大”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多,组织架构庞大,自然也就增加了人力成本。

所以“大”公司对比”小“公司,运营成本必然差距很大,逐步拉开”大小“公司的产品成本差距了。

(3)预留利润不同

我们知道不同的公司在销售的时候策略是不同的,有的喜欢高举高打,而有的喜欢薄利多销。保险产品的价格,还取决于保险公司的预留利润期望值。争夺市场时,减少预留利润,降低商品价格。占有市场后,增加预留利润,提高商品价格。

保险公司在定价时也会考虑市场的需要,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市场定位就是要拓展市场,提高保费规模,定价时通常以市场需求为主导,这样预留利润就会减少。而一些成立较早的公司,有规模庞大的代理人队伍,利用品牌优势可以获取更多的利润,自然不会轻易放弃赚钱的机会,这也会反映在保险定价当中。

二、挑选保险公司常见的误区

(1)大公司的产品更可靠

由于多数人对保险认识不深,经常用“大小”来衡量保险公司,普通人眼中的大公司往往是根据周围网点和广告宣传力度来判断,比如平安、人保,就是人们眼中的大公司。

这些老牌保险公司成立的时间较早一些,但规模大小并不是判断公司大小的依据,保费收入、注册资本等都是需要考虑的。比如工银安盛人寿,很多人没有听过,但它的背景也很强大,注册资本37.05亿元,中国工商银行、AXA安盛集团、中国五矿集团强强携手打造,不容小觑。

(2)小公司非常容易倒闭

成立一家保险公司是非常难的,包括:最低资本不低于两亿的要求、管理层选拔非常严格、必须有切实可行的筹建方案等。

即便成立了保险公司,还要接受银保监会的各种监管,这就像给保险公司加上了一道道紧箍咒,保险公司作为社会的稳定剂,国家其实比我们更担心它的稳定性。

小编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发生过保险公司破产的事情。

贵的保险就是好的产品小编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句话:一分价钱一分货。所以很多人喜欢用价格去衡量一款产品的优劣。其实这是非常不理性的。要知道,不同产品保障内容差异还是很大的,买保险不能只买贵的,一定要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保障,适合什么样的产品,闭着眼睛只买贵的,花冤枉钱却得不到好保障的概率比较大。

三、选公司还是选产品

(1)看中公司品牌

有不少人会因为保险公司名声比较大,来选择该保险公司的产品。而实际情况是,该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责任并不切实,价格也不合适,更是通过保险责任的杂糅,扰乱整体思路,卖出高价。比如某款几乎全网讨伐却依然卖成爆款的“完美型”保险,看上去上天入地无所不包,实际却坑到不行。但在代理人的努力下依然卖到手软。理由很简单,很多老年人认为,这家公司牌子大,可信,不管是什么产品,买他们家的准没错。

(2)看中产品本身

一些新兴的保险公司或者比较小的保险公司,公司的牌子并不响亮,如果不是业内人士可能根本都没听说过,但是推出的产品责任实际,价格合适,健康告知宽松,免责条款少,理赔更容易。

总结:

中国有近200家保险公司,如果把视野放得更开一些,那么选择空间会极大。很多公司都会推出性价比高的产品,如果放下保险公司品牌不看,其实有很大概率挑选到性价比高的产品。

买年金险选择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哪个更靠谱?


现在有许多保险营销员为了推销小保险公司的产品,会告诉客户:“小公司的产品更便宜,性价比更高。国家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不能破产,所以你大可只对比产品本身不用担心保险公司的品牌。”

事实上,《保险法》本身对保险公司破产有明确的定义:

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其中虽然明确指出经营人寿保险的公司不允许解散,但是是允许破产的,而许多保险营销员则是曲解了保险法的本意,对客户进行严重的销售误导。

国家兜底接手公司,并不代表客户没有损失

保险法第92条指出: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又有人会说,即便保险可以破产,法律也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破产后必须要被其他公司接手,保单原来的收益也不会有损失。但事实上这样理解《保险法》第92条也是错误的。因为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21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1)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2)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保险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应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为原则确定。

也就是说,当保险公司破产被接手时,保险保障基金对公司的救助金额是有限的,投保人保单的收益很可能会受到损失(尤其是大额保单),更别提原先承诺的增值服务和乐观情况收益了。

说这些并非是危言耸听,世界范围内已有数百家保险公司曾经破产,例如日本上世纪90年代就有著名的保险公司倒闭潮。与此同时,近期一向以稳定安全著称的银行业前段时间也出了幺蛾子:

包商银行因严重信誉问题被接管后的负债兑现方案就对其债务兑付大打折扣,5000万元-1亿元的同业负债仅兑付本金;1亿元-20亿元的同业负债兑付90%本金;20亿元-50亿元的同业负债兑付80%本金;超过50亿元的同业负债兑付70%本金。

虽说目前为止国内保险业尚未有保险公因司破产被接管的事件发生,但保险业在国内蓬勃发展仅仅二十多年,而年金险的特点之一便是保单偿付周期很长,未来几十年还会有太多不确定性。若是遇到了小公司破产导致自己利益受损失,到时候后悔到来不及了。

小编点评:

我们买保险的初心是给自己买一份保障,如果因为追求小的利益而去选择更有风险的产品则恰恰违背了保险的初衷。

当然,此文也不是一棍子打死所有小公司的产品,只是告诉我们在选择挑选小公司的产品时,不能听信营销员的一家之言,而需要去考虑公司本身是否可靠,例如它近年的利润率、偿付能力充足率,以及服务评级等。

大公司拥有的不仅仅是品牌,更是安全和保障,如果小编自己需要买一份年金险的话,还是会首选有知名度的大公司。

买保险一定是大公司靠谱吗?小公司呢?


买保险时选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大公司是不是就靠谱一点?这是一直困扰各位的一个大问题。

有的时候咱们发现一个好产品,一看公司没听说过,就开始动摇。觉得“没听过的公司”一定是小公司,小公司=产品不好,服务不好,不理赔。认为“听说过”的,打过广告的,一定是大公司,大公司=产品好,服务好,理赔快。

其实,这些都是被我们常见的营销套路影响了。通过广告传播的大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体现这个公司的整体规模,但是广告并不能代表它产品的实际性价比,也不能一杆子打“死”那些小公司就是不好。

真相是怎样,接下来我们来一一揭晓。

小保险公司真的有这么小吗

为什么大公司产品贵

起底保险公司赔付能力

小保险公司真的有这么小吗?

首先,小编要在这里为小公司平反一下:

你眼中的“小公司”真的不小!

根据《保险法》第68条,【设立条件】设立保险公司要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2.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法》第69条,【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设立保险公司需: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这里通俗一点翻译一下,要成立一家保险公司最起码要满足3点:

足够的财力

注册资金2亿以上,而且必须实缴(区别于一般公司的认缴制,不知道什么是实缴,什么是认缴,请百度一下)。事实上很多你没听说过的保险公司注册资金都上百亿。

控股股东良好的信誉

保险公司一般是股份制,监管机构要求控股股东必须要有足够雄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不能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专业能力

无论是哪家保险公司,组织架构上,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到一线工作岗位,其实都必须要有专业的人才,以保证保险公司有足够的盈利能力,风控能力,以确保能健康持续的运营。

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的成立条件苛刻,监管严格,没有一定的财力、人力、物力,根本不可能正常成立。所以,在这样情况下成立的保险公司,本就没有大小之分,其实保险公司都是大公司。你认为的“小公司”可能只是你的错觉而已。

为什么大公司的产品普遍较贵

保费的构成有许多部分,但所占比例不一样,造成保险价格不同的原因有很多,不同险种、不同保险产品之间的保费比例是不一样的。

所以,大公司产品普遍较贵的原因有:

大公司广告费高;

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四大上市企业2017年年报显示,这四家公司的广告宣传费用支出达270.35亿元,日均7407万元;

这些广告费的坑谁来填?当然是消费者;

大公司运营成本高;

大公司代理人多,内勤多,办公租金和工资开销自然也多;

小公司,会通过减少或取消业务员队伍来控制成本。有些公司直接将产品交给像悟空保这样的专业第三方平台销售,成本就能降低很多。这些成本,最终也会反映在保费上。

而小保险公司因其广告推广费、员工开销等费用也相对较少,反而可以降低成本来降低保险价格,从而提高产品竞争力。

所以,大公司相对于小公司优势并不明显。大家投保时,可放心大胆的选择产品,保险公司的理赔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有兜底,无须太过担心。

保险知识,投保:选公司要遵循四大指标


继上半年多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被曝出之后,近期又有十多家公司,如天安保险、人保健康、华夏人寿、生命人寿、恒康天安人寿等因偿付能力问题被监管亮“黄牌”,并有多家公司的部分业务被叫停。

偿付能力充足与否

偿付能力是一种支付保险金的能力,表现为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后的数额。偿付能力是影响公司经营的最重要因素,公司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可以保证发生保险事故时,有足够的资金支付保险金,并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

保险专家指出,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业务增速过快、重规模轻效益、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也有可能是股东实力不强、对公司投资热情不高、投资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等。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将接受动态监管,投保人可以通过保险监管机构的网站,了解保险机构的增资情况及偿付能力不足公司的通报。

保险保障

长期全面带豁免

投保人在选择保险公司时,需要了解公司产品的特点,及其在同类产品中的竞争优势,是保障型的,还是投资型的,或者是偏保障还是偏投资……以重疾险为例,有的保障期限长,有的保障范围广,有的还将重疾分类,第一类出险,病愈后还可以保障第二类重疾,有的具有豁免功能,即出险后后期的保费将免缴,但仍可以享有特定的保障权益。

在投保前,投保人需要详细了解保单条款中涉及自身利益的具体内容,如承保风险种类、保险责任、保险收益、保险期限、赔付方式等等。如果选择保障类产品,也应选择一个种类较齐全的保险公司,这样更容易搭配,组成套餐,并根据投保人的保险需求,在主险的基础上附加较全的附加险。

投资实力

纵览盈利因素,参考历史业绩

一个公司的投资能力强,意味着保费的增值空间大。只有能取得稳定收益的公司,才能最终保证投保人的利益。

购买投资型保险更需要考察公司的投资能力。例如,需要考察公司股东背景、公司实力、公司文化,同时还要进一步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内部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注重投资者教育等等。同时,也要了解管理团队,主要了解团队中人员的专业素质、投资实力以及投资绩效。

公司过去的高绩效对投保人有很多的吸引力,而且用历史的高业绩来吸引投保人也是公司的惯用手法。因为历史业绩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公司的整体投资实力和研究水平。

服务水平售前售后相一致

在保险产品较为同质化的今天,各公司都在追求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好的公司,总是以投保的需求为导向,而且言行一致,从很大程度上体现服务专业化、理赔高效化。

以服务水平作为选择公司的标准,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公司与营销员。其一,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保单往往是一个长期有效的契约,是保险公司给投保人许下的一个承诺。因此,详细了解保险公司的服务细节很关键。其二,保险营销员提供的服务。这一个性化的服务将体现营销员的专业程度和综合素质,间接体现公司培训力度与管理水平。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投保人都在抱怨营销员在投保前形影不离,投保后却无影无踪,这说明营销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投保时明辨。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我国有哪些保险公司承包车险呢?


目前我国开办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是全国最大的、创建最早的保险公司,也是国内唯一国有保险公司。人保车险在全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占有率最高,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国有公司,理赔较松,而且人保在全国县级地区都有它的分支机构,如果您的车辆在外地出险,索赔非常方便。在投保方面,人保发展以代理人为主体的营销队伍,以上门办保险、上门送保险单、上门收保险费等服务为保户提供了便利。

平安保险公司是1988年由中国工商银行发起成立的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在吸引保户投保方面的水平很高,他们率先推出了出险车辆免费救援、800免费服务电话等服务。

太平洋保险公司1991年由交通银行投资成立,是股份制保险公司,太平洋给人的印象很稳健,在全国财产保险公司位置也比较靠前,他们的客户群比较稳定,理赔方面做得不错。

华泰保险公司是1996年正式成立的中国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华泰保险公司的能量很大,其坚持正确的经营策略,发展势头猛进。

可以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有哪些?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交强险业务。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交强险业务。目前保监会已经批准22家中资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并向社会公示。

买保险会被保险公司拒赔的那些事儿_保险知识


保险白买了,这并不稀奇——因为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保险金!投保时你需要知道这些事儿,才能将拒赔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小心保险代理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你完全信奉保险代理人是专业人士,交给他们全权处理没问题,那你就要小心了,因为,在保险业务销售过程中,存在保险代理人明知投保人存在保险免责条款中所列明的疾病,仍诱导投保人投保并缴纳保费的情况。

曾经有一个案例,陈女士在投保时已经患病,但保险代理人在知道的情况下没有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且在投保单投保人声明上签了字。陈女士病故后,其丈夫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陈女士投保时“隐瞒病情”为由拒赔。打官司期间,保险代理人的证词没有被法院采用,最后,陈女士丈夫败诉。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代理人投保时,就要特别留意相关条款,看自己是否真的适合保险条款。切不可认为,只要保险买到手了,就一定能生效。

“代签名”投保未必无效

以前,一份保险合同若要生效,必须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出险需要理赔时保险公司会对签名字迹进行确认,如果签名对不上便会拒赔。新《保险法》颁布之后,已经把“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中的“书面”两字去掉了。如替家人买保险,只要家人同意,是其真实的意思表达,那么代签也是有效的。但是,无论何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时进行亲笔签名都是最稳妥的。

报案要及时,避免超过时效

很多保险合同条款中都有“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的规定,《保险法》也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此条文对“及时”没有明确定义,保险公司若以“未及时报案”为由拒赔,投保人可以通过诉讼手段为自己争取利益。但是,被保险人最好还是在保险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报案,这样保险公司就不会有超时的说辞了。

意外受伤致病身故可获得部分赔偿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意外伤害类险种,因为意外受伤引发了疾病,最终因为疾病去世,那么他的意外身故赔偿金很有可能遭到保险公司拒赔。问题出在死亡条件和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上。疾病死亡还是意外死亡,会导致截然不同的赔付结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被保险人需要利用近因原则,证明疾病的发生与意外受伤有必然的联系,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存在,一般需要医生的鉴定证书,即使不能获得全额赔付也能获得部分赔偿金。

伤及自家人,涉嫌骗保要小心

自家人被自家车撞死会不会被拒赔?答案是:会!因为涉嫌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骗保,属于法律规定的责任免除条款。一旦发生类似悲剧,只能想办法证明事件是意外引起,主观没有故意情节,但这种情况无论是取证还是打官司都比较困难。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寿险、家庭财产险以及其他责任保险中都会有“免责条款”,虽然这些条款在表述上会有一定差别,但都会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因此,投保人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细阅读,避免日后出现争议。

自杀别急,先“等”两年

有些人觉得生活过得很累,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他们打算先买保险再自杀,希望死后可以给家里留点钱,这样做是很危险的。首先轻生的念头是不对的,其次想靠自杀拿到保险金也是有条件的。《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生效开始两年之内自杀是绝对除外责任,只有两年之后的自杀才会得到理赔金。有趣的是,根据科学家追踪有自杀倾向的人得到的结论,人的自杀思想不会左右其两年,慢慢就会理性化了。

大公司靠谱吗?人保健康相伴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人保健康相伴是人保承保的一款重疾险,而人保绝对属于一家大公司,那么这样的产品会是骗人的吗?在什么情况下会不赔呢? 人保健康相伴是骗人的吗

“买什么保险,都是骗人的!交钱的时候哄着你,赔钱的时候避着你。”虽然最近几年生活富裕了,大家伙儿的保险意识有所上升。但“保险骗人”的观念在社会上仍然很有市场。

为什么呢?说白了,都是保险拒赔案件闹的。

“××保险公司拒赔保险金,受害人家属上诉法庭”的戏码屡见报端,且不说这些案件中谁占理,隔三岔五地来这么一出,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保险不靠谱。

但实际上,保险公司的理赔成功率并不低。根据各大保险公司发布的2019年的理赔报告,很多保险公司的理赔率都在99%以上,平均下来也有97%,意味着绝大多数人都可以顺利拿到赔偿款,所谓保险骗人说是站不住脚的。

人保健康相伴是人保寿险的一款重疾险,是正规产品,更不存在忽悠人的说法,符合要求的小伙伴可以放心投保。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人保健康相伴什么情况下不赔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及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但符合保险合同“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5)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保险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网小结

保险公司承保的案件数以十万计,每件的保费也是动辄几十万元,所以保险公司必须要把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制定一系列免责条款也是合理的,只要条款不是为了免责而免责就没什么问题。作为消费者,在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个心眼,不要稀里糊涂就签了,等到出现问题了就晚了,到时候让保险背锅也确实有些冤枉。

大公司保险和性价比保险怎么选?哪款重疾险值得入手?


买大公司的保险还是买性价比高的保险?哪款重疾险值得入手?

1、平安福2019升级版

平安福作为备受瞩目的一款产品,终于进行一些升级:

轻症保障更全面:30种轻症增加到50种,覆盖了之前一直没有的不典型心梗、冠脉介入、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等病种。

不强制捆绑意外险:之前必须捆绑意外险才能买,价格不便宜,现在不强制附加了。

产品升级后,把一些明显的不足给补上了,这次升级还是非常值得鼓励的。

总之,升级后的平安福,比之前老版更有竞争力,单纯对比产品价格也不合适,毕竟不同人需求不同。

如果你十分在意平安品牌,预算也十分充足,那么自然可以投保的。

2、阳光 i 保 VS 金生康瑞

这两款产品都是单次赔付重疾,保障也十分类似,阳光 i 保 C 款在保障够用的前提下,相比于太平金生康瑞,保费便宜了7-13%,最多可选择缴费到60岁,进一步降低缴费压力。

虽然阳光 i 保轻症分了5组,但也算合理,比如原位癌就单独分了一组。

对于比较在意大公司的人来说,阳光i保又给我们一个新的选择。

金生康瑞虽然贵了一些,但在大公司产品里也比较有竞争力。

另外,据说太平最近会上线一款新品福禄嘉倍 ,保障和金生康瑞类似,但是价格要贵15%左右,从目前的资料来看,我觉得竞争力不如金生康瑞。

3、友邦全佑惠享2019

全佑惠享继续延续了友邦产品的风格,保障追求大而全,重疾、身故、全残、老年长期护理金、生命终末期是共用额度的,只要赔了其中一项,其他保障就会终止。价格不太亲民,更适合预算非常充足的家庭。

得出的结论如下:

如果追求性价比:阳光人寿的 i 保 C 款 在大公司里性价比很高,还可以选择缴费到 60 岁,能最大程度降低缴费压力。

如果追求保障全面:天安健康源2019增强版对癌症、原位癌可以多次赔付,前10年得重疾可以额外赔 20%,保障上会更充足一些。

如果看重大品牌:中国人寿康宁2019、刚升级的平安福2019 Ⅱ,都可以考虑。

如果是预算不多的工薪家庭,我更建议消费型重疾险,我自己也买了不少,例如:康惠保旗舰版、昆仑健康保2.0,性价比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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