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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的基础是什么?不是储蓄!不是房地产!是它!

2021-06-07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是规划未来 国外的保险是怎样规划的
经常听说:有钱不如投资买铺,又有资产又有收入,保险的回报率还没我赚钱快,买保险不是浪费钱吗?听上去好像有道理,可真相真的是这样的吗?

一、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富人们在财务上有着较大的自由,即使患重病,往往也不必为医疗方面的支出过于担心。所以,医疗方面的保障对富人而言好像可有可无。但是仔细想想,存在的根本问题是——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在生病的时候依然有钱。

如果生病了恰恰是遭遇经济危机的时候,有份保险肯定比没有好得多。既然没有人能保证生病的时候一定有钱,而又习惯了高品质的生活,生病的医疗费用需求也比一般人高出几倍。那么,是不是不但需要买健康保险,而且应该买高额的健康保险。

其实,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富人,我们都无法预知意外和疾病什么时候到来,在生病的时候,如果可以有人负责报销,甚至因为生病给你一笔钱,无论是谁都会在心里上得到一些慰藉吧!真正的富人都是爱惜财富的,因为他们太知道钱的来之不易。任何时候,只有懂得爱惜财富,财富才会追随你,生病谁都不愿意,但因为生病不但没有损失,反而为此获到财富,这大概没有人会拒绝!

二、60、70年代的中国富人因为赶上一个好时代,有时候赚钱太快太容易,所以都不太喜欢赚慢钱。但是历史一再证明,慢钱才能长久,正所谓的“细水长流”。所以,有人说放在一百年的周期来看,房地产的利润和种地的利润是差不多的,仔细想想,其实也蛮有道理。现在有钱的人,容易过度自信,他们忘了“财富不是永恒的”这个铁律。古人说富不过三代,《史记》里说:“富无经业,则货无常主,能者辐凑,不肖者瓦解。”无锡尚德破产的案例就是告诉我们这一点,从首富到破产也仅仅需要7年的时间。

经济一直处于调整期,破产的企业不是个案,炒房子被深度套牢的富人也大有人在。“淹死的都是会水的”,人生最大的失败往往都是在我们最擅长的领域。所以企业家更应该具有风险意识,或者说成功的企业家都应该具备很强的风险意识。学会利用外包理论,学会分工,专款专用,养老的钱、教育的钱、救命的钱、留给子孙的钱逐一分开,这就是所谓的资产保全和传承。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机构,分散财务风险。防止发生风险时,为自己及亲人挽回损失、保全财产,最大程度保证生活质量的持续。

三、保险的功能对于富人来具体说有两层含义,第一就是用保险转移风险,把损失降到最低,不损失我们赚到的财富;第二就是把我们已经赚到的财富转移到保险公司,用保险产品锁住财富,避免一些法律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因为保险产品,如果是指定受益人,将来作为保险赔款给受益人,受益权优先债权,所以可以避免债务纠纷,达到保全财富的目的。

四、保险对于富裕阶层来讲,还有资产分散和转移的作用。中国的富裕阶层,许多都是大量持有房产,但是房产在不成长的时候就不是资产而变成了一种负债,会有物业费、取暖费,将来也许还得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还会损失资金的机会成本(就是占用大量资金的成本)。雅安地震中,许多房产成了危房,还得还房贷,这就是是过度持有房产和资产种类单一的风险。

从投资理财的角度来讲,当我们的房产持有到一定的程度,已经得到一部分利润,就应该变卖一部分,转移为其它增长潜力好的资产。保险虽然没有快速的高回报,但增值的时间长且复利收益。如果买高达几百万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从长期来看,加上分红,如果生病了就是一笔救命钱,如果老年身体依然健康就是一笔养老金,真正做到“有病救命,没病养老”。如果家庭一直富裕就等于给子孙攒了一套专属的,不会有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房产。理财型的保险更是直接可以替代固定资产投资的长期保本理财,而人寿险也是低投入,高杆杠回报的财富增长方式。

五、对于富裕阶层和那些做企业的人来说,买保险也可以说是在不雇用管理层、会计公司的情况下开了个资金管理的公司。本职企业好了,资金管理公司就是锦上添花,本职企业出现问题了,资金管理公司就是雪中送炭。就是松下幸之助先生所说的“水库原理”。在企业经营好的时候,调解一部分资金藏到水库里,不渗漏、不溃坝、不蒸发,锁定一部分财富。

六、保险是财富管理的基础,就像大厦必须打牢实的地基一样,只要人在赚钱,他就需要保险,因为保险也是钱。保险最基本的作用就是小钱变大钱,发挥它的倍数和杠杆效应。保险就是在未来不可知的日子里,确保我们有一笔可知的钱,而且是一笔大量的、急用的现金。这道理我们讲了好多遍,今天在这里依然要重复,就是告诉我们:

没有人嫌弃钱,没人讨厌钱多。每个人、每个企业都希望赚更多的钱,而保险就是保证我们无论发生任何风险,我们的钱只会变多不会变少。

延伸阅读

什么是房地产保险?


我们的生活时时刻刻存在风险,我们无法预知也无法避免,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成为我们降低风险的重要手段。今天就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房地产保险?

房地产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财产。责任,人身等方面,因此房地产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这些方面的内容,在我国,房地产保险品种较多,在这里,主要介绍一般投资大众或工薪阶层关心的与住房有关的保险。

房地产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标的物,根据订立的经济合同,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资金保障的一种经济形式,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所谓房地产保险,主要是指以房屋设计、营建、销售、消费和服务等环节中的房屋及其相关利益与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公司承担的房地产的风险是纯粹风险,即偶然性、意外性和可测定性。

①房地产财产保险。它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投保人可以是团体、法人、自然人等,与居民有关的主要是商品住宅保险和自购公有住房保险。

商品住宅保险是为购买商魄住宅的人提供的使其在所购住宅遇到意外损失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的险种。自购公房保险,是对居民因房改从而购买原租住的公房的险种。两种保险的责任相同,因自然灾害而造贼的保险财产损毁以及为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抢救,保护等必要措施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所保的财产只能是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室内装修材料等财产。保险期一般为一年,可续保。保险费由双方按规定约定。

②房地产责任保险,在这里主要强调房屋所有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保险,一般称为房地产公众责任保险。它主要承保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赔偿责任。

③房地产人身保险,主要是指房屋被保险人遭受因房屋造成的意外伤害而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额的险种。

④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它属于房地产融资保险的一种,是为了保障贷款资金安全而由借款人作相关投保的一种房地产保险。

所谓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就是申请抵押房屋贷款的人应贷款银行的要求,用以保证贷款资金安全而把抵押房屋投保的险种。

房屋抵押贷款的保险内容:

第一,保险对象即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屋所有人;

第二,保险财产主要是抵押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其它因装修。购置而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不属投保范围;

第三,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在抵押期间,如果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银行有权代保,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第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以所购房屋价格定额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每年计收一次;

第五,被保险人义务;

第六,损失赔偿。

房地产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亡、被宣告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亡证明或被宣告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60年的保障 房地产保险详细介绍


目前,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办理房地产保险已经成为必须的一道手续。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与房地产业相关的保险险种主要有:建筑工程保险、房屋保险、个人住房按揭保险、房地产财产保险和房地产责任保险。其中,与个人购房密切相关的是后四项。

房地产的风险相对不高,却不是毫无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随时可能造成房屋毁损。一旦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那将会给房屋所有者带来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因此,为了尽量规避风险、减少经济损失,购买房地产保险就很有必要。

不仅是在购房时是必须的,而且由于房地产的使用时间一般在60年以上,也是在这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保障你对房屋的使用权的一种有效措施。

房地产保险主要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房屋保险

该保险属家庭财产保险范畴,主要保障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保险一般由屋主或住户投保,保险费率为0.1~0.2%,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个人住房按揭保险

近几年来,一些商业银行开办了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为了保障受押人的利益,保证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期间若遭受灾害事故损失时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各商业银行都规定办理“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作为获得抵押贷款的条件之一。“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与前述的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险内容方面无多大区别,它主要通过抵押条款规定了抵押人在保险期内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并要求抵押人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保险费。  

有贷款经历的读者应该知道,在您与银行签定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的同时,还要签定一份保险合同。这就意味着,在贷款期间,由于房屋的抵押权人是贷款银行,因此房屋保险的第一赔款接受人,即第一受益人就是银行。当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时,首先要支付贷款购房人欠贷款银行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部分,赔款剩余部分才支付给购房人,贷款购房人实际上是第二赔款接受人,即第二受益人。随着贷款购房人还款成数的提高,其受益程度也随之提高。

房地产财产保险

它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投保人可以是团体、法人、自然人等,与居民有关的主要是商品住宅保险和自购公有住房保险。商品住宅保险是为购买商品住宅的人提供的使其在所购住宅遇到意外损失时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的险种。

自购公房保险

是对居民因房改从而购买原租住的公房的险种。两种保险的责任相同,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保险财产损毁以及为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抢救、保护等必要措施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所保的财产只能是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室内装修材料等财产,保险期一般为一年,可续保,保险费由双方按规定约定。

房地产责任保险

发生在房屋的设计、营造、销售、消费和服务等环节的责任损失,如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擅自移动、改变房屋结构而影响邻居,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所应负有的赔偿责任。在这里主要强调房屋所有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保险,一般称为房地产公众责任保险。它主要承保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赔偿责任。

房地产人身保险

主要是指被保险人遭受因房屋造成的意外伤害而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额的险种。 主要是在房地产抵押期间,抵押人在合同期内死亡,会给抵押人带来经济损失。总的说来,房地产保险就是通过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房地产损失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对大多数人来说,买保险主要是买房地产财产保险。

房地产,如何规避风险减少损失 房地产保险不可少


众所周知,房地产风险较少,但并不是毫无风险,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房屋毁损的可能性随时都存在。一旦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那将会给房屋所有者带来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因此,为了尽量规避风险、减少经济损失,购买房地产保险就很有必要。 什么是房地产保险? 所谓房地产保险,主要是指以房屋设计、营建、销售、消费和服务等环节中的房屋及其相关利益与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对大多人来说,买保险主要是买房地产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承担的房地产的风险是纯粹风险,即偶然性、意外性和可测定性。 据专家分析,房地产风险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风险。第一,房地产财产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即房地产财产因自然风险或行为风险等作用而造成的房屋本身的损坏,引致房地产资产贬值,如洪水、火灾造成的损失,就属直接损失;间接损即房地产财产价值因其他财产的直接损失而降低以及因财产接损失而使未来营业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等。 第二,房地产任损失,发生在房屋的设计。营建、销售。消费和服务等环的责任损失。如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擅自移动,改变房屋结而影响邻居,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所应负有的赔偿任。 第三,房地产人身损失,主要是在房地产抵押期间,抵人在合同期内死亡,会给抵押权人带来经济损失。 不难看出,地产保险就是通过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责任围内的房地产损失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 在房地产保险中,保险的当事人是哪些呢? 主要指房地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房地产投保人指的是房地产保险标的有可保利遮,并与房地产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按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硷费义务的人。房地产保险人指的是与房地产投保人订立保险啥同,收取保险费,并承担保险合即定的赔偿责任或者给付腺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房地产被保险人是指其房屋等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谍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房地产投保人勺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巨"房地产人身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饵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均可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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