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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保德信星逸重疾险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2021-06-07
重疾保险规划 保险智能星的基础知识 重疾保险知识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寿是不是正规保险公司?还有他们最近新推出的“中华怡馨重大疾病保险”是不是骗人的,复星保德信星逸重疾险什么情况下不理赔?

复星保德信星逸重疾险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复星保德信星逸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是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是由复星与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联合发起组建,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2年9月成立的,总部在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6.621亿元。

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复星保德信人寿的认可资产84.43亿元,净资产17.94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都是289.33%,最近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为A级,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是一家正规且靠谱的保险公司。

复星保德信星逸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也是经过保监会审核备案的新产品,是正规的保险产品,有需要的客户可以放心投保。

复星保德信星逸重疾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人罹患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

(3)被保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被保人主动参与暴乱或武装叛乱;

(5)被保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符合保险合同“8.1重大疾病定义”的除外);

(6)被保人患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符合保险合同“8.1重大疾病定义”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人罹患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向被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6)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人罹患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

(3)被保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被保人主动参与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4)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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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保德信星享至尊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没有人知道未来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将会如何,大家应该根据现有信息设定自己的退休储蓄目标,需要谨慎地为未来的不确定因素留有余地。

保险是一份超长期的投资。时间会穿越几个不同的经济周期,有高利率时期,也有低利率时期,它的收益不会达到大牛市那样超高的收益。但能在低收益环境能保证客户获稳定的收益,这种稳定性是其他的投资很难做到的,也是年金保险独特的优势所在。

复星保德信星享至尊是骗人的吗?

当然不是骗人的,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由复星与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联合发起组建的合资寿险公司,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2年9月正式成立,总部位于上海。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6.621亿元,股东双方各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份。作为旗下产品复星保德信星享至尊是一款年金保险,提供特别生存金、生存金、教育金、养老金、全残关爱金保障,还有身故保障,全残豁免保险费。保障终身,复星保德信星享至尊是一款十分不错的产品,大家可以放心投保。

复星保德信星享至尊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被保险人主动参与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4)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网小结

人不一定会生病,但一定会老;人老了不一定会赚钱,但一定会花钱;人老时花的钱,一定是年轻时储蓄下来的。养老的钱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不被挪用,安全可靠,保本增值。复星保德信星享至尊是一款年金保险,提供特别生存金、生存金、教育金、养老金、全残关爱金保障,还有身故保障,全残豁免保险费。对于那些想要理财又想要兼顾人身保障的用户,这款产品还是不错的。

重疾+豁免+身故!复星保德信星逸定期重疾险保什么?


复星保德信星逸定期重疾险由复星保德信人寿承保,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可投保,保险期间三种可选,提供100种重疾与身故保障,还有20种中症和35种轻症豁免。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由复星与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联合发起组建的合资寿险公司,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2年9月正式成立,总部位于上海。

复星保德信人寿第三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为227.86%,符合监管要求;2019年1季度和2019年2季度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的结果均为A类。

复星保德信星逸定期重疾险由复星保德信人寿承保,投保人可放心投保。

复星保德信星逸定期重疾险保什么?

条款:复星保德信星逸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60周岁、70周岁、80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期交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100种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1、如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不含18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不计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2、如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有合同所定义的20种中症疾病或35种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豁免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应交保险费。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总结

复星保德信星逸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100种重大疾病保障、身故保障,被保人罹患合同约定的20种中症疾病或35种轻症疾病可豁免后续保险费。复星保德信星逸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有保至60周岁、70周岁、80周岁三种保险期间可供选择,适合当前有重疾保障缺口的人群。

复星联合甄信保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复星联合甄信保知道的人可能不多,因为在网上的信息很少,那么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复星联合甄信保是骗人的吗

复星联合甄信保在网上的信息确实很少,不过这并不能说明它就是骗人的。这款产品是在复星联合健康官网有公开的一款护理险,经过银保监会备案才正式推向市场的,既有护理险的责任,也有意外险的责任,是正规的保险产品,不存在骗人的情况,有需求的小伙伴都可以放心购买的。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复星联合甄信保什么情况下不赔

1、等待期内不赔

复星联合甄信保有180天的等待期,如果等待期内出现保险事故是不会赔付的,只会返还已交保费,终止合同。

2、未如实健康告知

护理险也属于健康险的一种,投保当然也是需要健康告知的,而且如实健康告知是投保人应尽的义务。如果健康告知造假,那么日后出险被保险公司发现了也是不会赔付的。

3、符合免责条款

因下列任何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进入长期护理状态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以及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8)战争、军事冲突、恐怖主义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进入长期护理状态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进入长期护理状态或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任何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故意伤害或杀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的伤残,未在《评定标准》中列明的伤残;

(3)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受此限;

(4)被保险人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遭受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遭受的任何意外;

(5)被保险人猝死、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的任何意外;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不在此限;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被保险人参与任何水、陆、空交通工具的竞赛,或作为职业运动员参与任何体育竞赛;

(9)被保险人在任何军队、警察部队、民兵或准军事组织中服役、执行任务或受训期间遭受的任何意外;

(10)疾病、妊娠(含异位妊娠)、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原发性感染、过敏药物不良反应、整容手术、试验性治疗;

(11)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或癫痫发作期间遭受的任何意外;

(12)与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不受此限)有关的任何意外;

(13)战争、军事冲突、恐怖主义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或伤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网小结

每年各大保险公司都有拒赔的案例发生,虽然不多,但是都会被不明情况的吃瓜群众而无限放大。其实只要对保险条款吃透了,对保险产品的定位了解清楚了再投保,基本上都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因此小伙伴们在投保这款产品时除了保障内容外,对免责的部分也要多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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