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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块给老公买了个顶级保险,我靠保险击退小三

2021-06-02
保险三个月的规划 给家人规划保险 每日保险小知识
生活中有很多保险,可以说是五花八门,那一款真正抓住人心、打动人心的保险应该是怎样的呢?下面介绍一款。

大多数家庭第一份保单都是给孩子,初为父母的我们都希望给孩子最好的生活和保障,却往往忽略了自己。实际上,我们才是最优先保障的对象,因为父母才是孩子的最大保障。不愿意长大的我们已经步入30岁的年龄,真正成为了小家庭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工作忙碌,身体开始亚健康,背负着上百万的房贷车贷,患疾病的概率又比孩子高,如果我们有什么不测倒下了,家庭经济就会面临重大打击。所以拿出收入的一小部分买保险,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是非常有必要的。(把保障配置好以后,剩下的钱该旅行该买包的的就可以放心花啦)

那么我们亲爱的老公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保险怎么买才划算呢?

一定要记住一下几点:

1、社会医疗保险是大前提。社保(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是国家福利,价格便宜,和商业保险不同,社保是不论身体情况都可以一直买的,人人都应该享有。虽然社保给我们提供了基础医疗保障,但社保并不能确保我们躲过轻松筹,所以必须要配置商业保险。

2、在有社保的前提下,再给老公买百万医疗,报销大额医疗费。很多互联网产品都很不错,一年300元左右,住院报销额度高达200-300万,还包含了医疗费垫付服务和就医绿色通道。

3、接着买重疾险。和医疗险不同,重疾险是属于给付型的,患病后一次性赔付,除了作为医疗费之处外,作用也是弥补我们患病以后不能继续工作赚钱导致的收入损失,比如用于房贷、车贷等等负债问题。预算有限的话,重疾建议买消费型的,50万的保额保到70岁只要3000多。

4、意外险和定期寿险。这两个在保险中都属于保费低,保额高的,一定要做足保额。意外险保费低杠杆高,在意外风险发生的时候,帮我们承担家庭责任。一年100多元,就可以买到50万意外身故/伤残,3万元意外医疗,还有50元/天的意外住院津贴。定期寿险,人走了赔钱(不管是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万一人不幸离开还留下一笔钱继续承担家庭的经济责任,不至于造成家庭经济的崩塌。之所以选择定期寿险,而不是终身寿险,一方面是因为定期寿险杠杆更高,另一方面,定期更符合我们买保险的首要目的——转嫁风险,而不是为了理财,保到60岁也只需要700元。

每年保费:百万医疗300+重疾3200+意外120+定寿700=4320元,可以做到最少450万的保额,把老公的风险一直锁定到60-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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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责任险中的“小三”


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的同时,道路交通综合环境的配套和改善则相对滞后,道路交通事故量呈现大幅上升的趋势。据统计,2003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66万起,造成10万人死亡、49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7亿元。与1998年相比,五年时间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增加了92.8%,死亡人数增加33.7%、受伤人数增加121.9%、直接经济损失增加74.6%。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同时,由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进一步增强,因此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案件也大幅度上升,赔偿金额不断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我国的机动车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提上了议事日程。

那么,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到底是谁呢?保险条款中对“第三者”的定义如下:“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

但是就这样一句话却让很多人不明就里。。为了说明谁是“小三”,我们先来看看哪些不是“小三”。

哪些人不是“第三者”?

笼统地说,被保险人及其财产、被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都不属于“第三者”。除此之外的人员和财产,都属于“第三者”。

被保险人不属于第三者很好理解,因为“第三者”是相对于“第一者”、“第二者”,该保险中第一者、第二者显然就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既然他已经是第二者了,就不可能再成为“第三者”插一脚啦。

按照保险条款的定义,“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是第三者,所以被保险车辆上的所有人员,包括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就不属于第三者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一旦这些人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

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如车辆本身,以及车内的其他财产。这些财产也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驾驶员永远不属于第三者

也许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有时候车主不开车,让别人开或者借给别人开了,那驾驶员不是被保险人了,为什么这时驾驶员还不能属于第三者呢?如果是因为他在车上,那么驾驶员下车后能不能算是第三者呢?

律师告诉我们,这是因为参考英国法、法国保险法等国家的法律规定,保险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视同等于被保险人,所以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也不属于第三者之列,即便他当时在车下。

比如曾经有个案例:小李借了同事的车出去游玩,半途中他发现汽车有了故障,就停下来钻到车底下修,结果车辆滑动,把他的腿碾断了。在这种情形下,身为驾驶员的他只能吃哑巴亏,自己负担医药费了。

私车家庭成员不属第三者

业内有这样一个著名的案例:南京一位车主,在小区车库倒车时,不幸把自己九岁的女儿给撞死了,眼看着活蹦乱跳像花儿一样的爱女被自己所“杀”,车主自然伤心欲绝。事后,车主的妻子从保险公司了解到,虽然他们家的车子上过第三者责任险,但并不能对女儿的去世进行任何的物质赔偿,原因是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对私家车、个人承包车辆而言,如果造成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或者财产损失,或者身在保险车辆内部无论谁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也就是说,女儿并不属于第三者。

原来,在这一车险条款中,保险公司将一些情况列为除外责任,其中包括“私人车辆的家庭成员”。同时,正如前面所说的,由于实际驾驶员视同为被保险人,所以实际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也不属于第三者,前一案例中的小李如果是把他的弟弟给撞伤了,也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另外,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今年3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强制三责险从此更名为交强险,7月1日起这项制度即将正式实施。

尽管保险种类是一样的,但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在赔偿原则、赔偿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1、商业三责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6万元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2、出于有效控制风险的考虑,商业三责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其保障范围远远大于商业三责险。

3、商业三责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各公司从事交强险业务将实行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4、目前各保险公司商业三责险的条款费率相互存在差异,并设有5万元、10万元、20万元乃至100万元以上等不同档次的责任限额。而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统一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

消费者如果认为6万元交强险不能满足自身的保障需求,可以通过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的方式解决。因为商业三责险产品并不会随着交强险的出现而从市场上消失,两者是并行不悖的。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10万元的商业三责险,那么可以在投保6万元交强险的基础之上同时购买5万元的商业三责险,两相累加便可满足目前保障需求。但这样可能会在不同程度上增加部分车主的保费负担,尤其是那些保障需求高于6万元的车主。

保监会表示,由于交强险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实施第一年先分42种车型执行全国统一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今后将尽快实行保费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一辆车如果多次出险,来年的保费很快会涨上去;而常年不出险,保费也会逐年降低,以此实现“奖优罚劣”。同时,还将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逐步实行差异化费率。

第三责任险中的“小三”_保险知识


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的同时,道路交通综合环境的配套和改善则相对滞后,道路交通事故量呈现大幅上升的趋势。据统计,2003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66万起,造成10万人死亡、49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7亿元。与1998年相

比,五年时间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增加了92.8%,死亡人数增加33.7%、受伤人数增加121.9%、直接经济损失增加74.6%。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同时,由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进一步增强,

因此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案件也大幅度上升,赔偿金额不断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我国的机动车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提上了议事日程。

那么,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到底是谁呢?保险条款中对“第三者”的定义如下:“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

但是就这样一句话却让很多人不明就里。。为了说明谁是“小三”,我们先来看看哪些不是“小三”。

哪些人不是“第三者”?

笼统地说,被保险人及其财产、被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都不属于“第三者”。除此之外的人员和财产,都属于“第三者”。

被保险人不属于第三者很好理解,因为“第三者”是相对于“第一者”、“第二者”,该保险中第一者、第二者显然就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既然他已经是第二者了,就不可能再成为“第三者”插一脚啦。

按照保险条款的定义,“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是第三者,所以被保险车辆上的所有人员,包括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就不属于第三者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一旦这些人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

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如车辆本身,以及车内的其他财产。这些财产也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驾驶员永远不属于第三者

也许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有时候车主不开车,让别人开或者借给别人开了,那驾驶员不是被保险人了,为什么这时驾驶员还不能属于第三者呢?如果是因为他在车上,那么驾驶员下车后能不能算是第三者呢?

律师告诉我们,这是因为参考英国法、法国保险法等国家的法律规定,保险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视同等于被保险人,所以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也不属于第三者之列,即便他当时在车下。

比如曾经有个案例:小李借了同事的车出去游玩,半途中他发现汽车有了故障,就停下来钻到车底下修,结果车辆滑动,把他的腿碾断了。在这种情形下,身为驾驶员的他只能吃哑巴亏,自己负担医药费了。

私车家庭成员不属第三者

业内有这样一个著名的案例:南京一位车主,在小区车库倒车时,不幸把自己九岁的女儿给撞死了,眼看着活蹦乱跳像花儿一样的爱女被自己所“杀”,车主自然伤心欲绝。事后,车主的妻子从保险公司了解到,虽然他们家的车子上过第三者责任险,但并不能对女儿的去

世进行任何的物质赔偿,原因是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对私家车、个人承包车辆而言,如果造成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人身或者财产损失,或者身在保险车辆内部无论谁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也就是说,女儿并不属于第三者。

原来,在这一车险条款中,保险公司将一些情况列为除外责任,其中包括“私人车辆的家庭成员”。同时,正如前面所说的由于实际驾驶员视同为被保险人,所以实际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也不属于第三者,前一案例中的小李如果是把他的弟弟给撞伤了,也得不到保险公司的

赔偿。

另外,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强制三责险从此更名为交强险,7月1日起这项制度即将正式实施。

尽管保险种类是一样的,但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在赔偿原则、赔偿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1、商业三责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6万元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2、出于有效控制风险的考虑,商业三责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其保障范围远远大于商业三责险。

3、商业三责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各公司从事交强险业务将实行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4、目前各保险公司商业三责险的条款费率相互存在差异,并设有5万元、10万元、20万元乃至100万元以上等不同档次的责任限额。而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统一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

消费者如果认为6万元交强险不能满足自身的保障需求,可以通过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的方式解决。因为商业三责险产品并不会随着交强险的出现而从市场上消失,两者是并行不悖的。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10万元的商业三责险,那么可以在投保6万元交强险的基础之

上同时购买5万元的商业三责险,两相累加便可满足目前保障需求。但这样可能会在不同程度上增加部分车主的保费负担,尤其是那些保障需求高于6万元的车主。

保监会表示,由于交强险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实施第一年先分42种车型执行全国统一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今后将尽快实行保费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一辆车如果多次出险,来年的保费很快会涨上去;而常年不出险,保

费也会逐年降低,以此实现“奖优罚劣”。同时,还将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逐步实行差异化费率。

保险知识,三个理由给少儿投保


1》减轻意外压力

据有关部门对全国11个城市4万多名少儿进行调查显示,我国每年有20%-40%的儿童因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或进行医学治疗。儿童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当今最严重的社会、经济、医疗问题之一。孩子生性好动,也不知道什么是危险,因此给孩子投意外保险是很有必要的。这一类的保险一般是消费型的,价格都不贵,一年仅需几百元。2》降低医疗负担

调查显示父母对孩子的健康格外关注。目前,重大疾病有年轻化,低龄化的趋向,重大疾病的高额医疗费用已经成为一些家庭的沉重负担。利用保险分担孩子的医疗费支出就成为投保儿童保险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重大疾病投保年龄越小保费越便宜,因此给孩子的重疾保障易早不易迟,现在小孩感冒发烧,动则住院,积累下来,花费也不小。在考虑购买险种时,建议买点附加住院医疗险。这样,小孩万一生病住院,一些医疗费用还可以报销,还是很划得来的。孩子和成人有着不同的疾病侵害因素,所以合理地选择保险可以转嫁孩子的医疗风险,有效保护家庭资产不受损失。

3》储备教育基金

在深圳,有人算了一笔帐,从孩子出生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大约需要48万元与学习相关的费用,这还排除了其他诸如学钢琴、绘画、球类、辅导班等艺术门类的费用和孩子的生活费及物价增长的因素,因此,在选择儿童险时不妨选择那些保额逐年递增或者有分红的保险产品来抵消一些基本的通货膨胀还兼有投资的作用。

保险知识,小三口之家投保该如何投保


家庭收入不高,积蓄有限,若遭遇些许不幸,经济上可能面临重大的考验。相对于高收入家庭,中低收入的家庭尤其经不起风险,也最需要保险保障,可是,月均4000元、5000元收入的家庭能不能买得起保险?又该怎样合理安排家庭的保险计划呢?

相似保障保费差万元

张先生,30岁,月收入10000元,某外企高层主管;张太太,28岁,老师,月收入2500元;女儿刚1岁,家庭经济富裕,夫妻均有社会保障。富足的生活之外,张太太自然想要为家人构筑保障,降低张先生可能因公务繁忙、患病、出意外给家庭经济造成打击的风险,以及为女儿今后接受良好的教育作"储备"。

按照张太太的保障方案,最初每年要交18222元的保费,平均每月要支付1518元的保费。投保后,先生和自己分别每年可获得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最高5万元的残疾保险金、最高1万元的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先生50岁前后还分别有30万元或20万元的身故保障。女儿也将享受5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18岁到25岁间可陆续拿回4.5万元的生存保险金。

齐先生,30岁,出租车司机,月收入2500元;齐太太,30岁,某国营企业一般员工,月收入2000元;同样有1个1岁的女儿,除了日常的生活开支,无其他的大额支出。虽然齐先生家庭收入水平不高,与张先生家相比略显拮据,但同样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取得与张先生家庭成员类似的保障项目。

根据保险计划,齐太太最初每年要交5535元的保费,每月只需支出461元的保费,和先生每年就可以分别获得5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最高8万元的残疾保险金、最高6000元的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并且,70岁前每人有5万元的身故保障,如果没发生重疾、高残给付,70岁时每人则可获得2.5万元作为家庭养老基金。女儿在18岁到25岁间可陆续拿回6万元的生存保险金,60岁时可获得6万元的生存给付,并享有一定的身故保障。

险种期限功能可变通

通过上述示例不难看出,商业保险的投保弹性极大,只要规划得当,月收入只有4000元、5000元的家庭也可以在经济承受能力之内,为家庭关键时期的身故、疾病、子女教育等各个方面构筑保障。那么,中低收入家庭在有限的预算之内规划较为完善的家庭保障计划,有何门道可循呢?

首先,可缩短保险期间。保险期间的长短直接影响保费,在寿险保障方面,一些一年一保的意外险险种、定期寿险险种的费率会比终身寿险产品低得多,在健康保障方面,一年一保的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的费率与终身型险种相比也要低得多。

如:30岁的男性需要10万元的寿险保障,投保一定期寿险A款,保障到50岁,分20年交清保费,每年需要交纳的保费为250元,平均每月只要交约20.8元,而如果投保终身保险,同样分20年交清,每年却需要交纳2800元的保费,平均每月需交约233元。

而同样是定期寿险,保险期间也有多种差别。目前,多数定期寿险在投保期间上都有10年、15年、20年、3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的选择,而相对应的保费也就有多个级别。

保险期间自然是越长越保险,可对于收入有限的家庭来说,可以在女儿刚成年、家庭经济来源最需要保障的时候,享有一定保障,已可达到基本的投保目的了。

二是可在投保险种的选择上不必一步到位、面面俱到,有侧重地按险种的重要性分步投保。

投保顺序应为先保障后投资,先投保一些没有投资功能、纯消费型的短期险种和一些纯保障的长期储蓄型险种,经济上比较充裕时,再考虑分红、万能、投资连接保险等投资型险种。而在投保非投资险种时,也需要分清主次。具体来说,应该是先考虑寿险、健康险方面的保障,然后考虑养老险、教育险方面的保障。

中低收入家庭投保的另一大关注点就是,投保金额的多少应该是以既不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又能尽量地满足家庭成员的保障需求为原则。

保险专家建议,通常保险预算应该占家庭收入的10%到20%。

买保险,保险就是1块钱当3块钱用


投资是锦上添花,保险是雪中送炭

商人怎样走向成功,为什么失败?企业凭什么做大,普通市民又能分享什么?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从产业与民生角度,走近与湖北、武汉相关的商业群落,对话企业一把手,对一些不能忽视的经济事件、经济现象进行解读,了解第一手的幕后新闻,触摸经营者内在的真實感受,折射财经界最新动向。

本报今日起推出系列高端访问《财经名人堂》,以客观的立场为读者奉献出一份份财经“大餐”。

“我很喜欢信诚这样的公司,不仅发展迅速,而且非常健康。”是什么样的表现让温家宝总理对信诚人寿給出如此评价?今日,记者带你去探访首家进入武汉的洋保险公司信诚人寿和它的湖北地区掌门人郑少玮。

在约定的采访前几贩N樱I夔獍焱炅耸滞肥虑楹螅布洳患俗儆啊K拿厥橐槐咚拇φ宜槐咚担骸袄习寰褪钦庋阜種拥氖奔湟膊辉敢饫朔选!弊詈螅谕馇诓棵判』嵋槭遥钦呖吹搅酥I夔猓谛酥掳貉锏匚该竟芾砣嗽薄吧峡巍保谴诠芾砝砟睢?br />

“不要钱的贴身保镖”

郑少玮对保险有一種天生的热爱和十分独到的理解。

郑少玮是马来西亚人,还在读大学的郑少玮就开始销售保险。他说,在国外保险已经是一種非常成熟的行业,几乎人人都能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但是来到武汉后,他发现做保险开始变得费心。因为在武汉,还有很多人误解保险,把保险当作一種投资,只顾追求高额回报。

在费心的同时,郑少玮也看到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不少人只有在自己得了病或者周围的人得了病以后,才想起来找保险公司买保险。他说,这说明武汉人的保险意识还非常薄弱,对保险的理解还远远不足。

郑少玮用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比喻来形容保险的作用:假设你请了一个贴身保镖,为你服务了20年,你每个月需要为他支付一笔工资。但是保镖退休后,他会一次性的把工资退还給你,还支付你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这種不要钱、又能保平安和防范风险的保镖,你要不要?“保险,就是这样一位尽职尽责的保镖。”

保险是雪中送炭在国内拥有CFP(美国注册理财规划师)的人为数不多,而郑少玮则是武汉保险业中的唯一一个拥有CFP资格证书的。

相比起保险的保障功能,郑少玮更愿意以财富规划来形容保险。郑少玮认为,全方位的理财规划包括四个方面:储蓄、投资、增值、分配。刚开始工作后,首先要储蓄一笔财富;然后将财富用于投资;自己作为财富的创造者也有一个增值的过程;年老后自己的财富有一个分配的过程。而在投资、增值和分配的这三个过程中,都需要进行风险管理,即对财富、人身、养老各方面保险。

如果说银行理财等投资行为是对财富的锦上添花,那么保险则是一種理财规划,在人发生事故时能够雪中送炭。

记者经调查发现,在武汉很多人都抱有一種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发生意外,认为购买保险沒有发生意外就是浪费了。

“實际上这種观念是非常错误的!” 郑少玮激动地反驳:“购买保险,既可以保风险,又可以抗通货膨胀(使钱增值),还可以有其他附加服务,相当于把1块钱当3块钱用,怎么能说是浪费呢?”

还有的人认为,自己的钱本来就很少了,哪还有闲钱买保险?郑少玮说:“疾病不会管你有沒有钱,更不会因为你沒有钱就不来找你,所以购买保险对于贫困的人来说更有必要。”

“保险的根本是保障,买保险是买基本保障”

长江商报:作为武汉地区唯一的中英合资保险公司,信诚人寿与其他的保险公司有何不同?武汉市民能够得到哪些實惠?郑少玮(以下简称“郑”):首先我们很强调中信和保诚两个股东的實力,實际上这是因为通过多年的经验我们发现,寿险公司发展沒有捷径可走。寿险公司的地基是否深厚,直接影响公司在快速发展的时候能否保持产品、服务的高质量。

另外,通俗条款保单是信诚人寿的一大特色。以往专业但是晦涩难懂的保险条款阻碍了保险与消费者的沟通,也引起很多争议,信诚人寿是第一家推出通俗化保单的公司。通俗条款保单将大大拉近我们与客户的距离,保险条款在保持专业性的同时显得更人性化。

长江商报:从去年开始,股市和基金市场火爆,这是否会影响资金进入保险领域?郑:从根本上讲,保险、股市、银行三者之间,是相互促进,而不是相互对抗的。如果真是因为股市的火爆分流了部分资金,使得一部分准备买保险的资金流入股市,这说明国内的百姓买保险意识还不成熟,还当成投资产品进行购买和持有。

保险的根本是保障,买保险是买基本保障,买的一份责任,买的一份对家庭和对亲人的爱心。如果能比较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无论是股市的火爆还是债市的走牛,都不会对保险市场真正产生影响。

长江商报:如果要您用一句话来建议武汉的市民买保险,您会说什么?郑:只用一句话很难概括保险这个行业。但如果说从投保建议方面,我想说:保险人人都需要,每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产品需求不同。

这种意外险,我劝你还是别买了


我为什么不推荐长期意外险?今天就和各位念叨念叨。首先,有一点是对的,长期意外险比短期的贵,而且贵的不止一点点。但是贵≠好,我们耳熟能详的“贵有贵的道理”、“一分价钱一分货”等等,皆不适用于意外险!

因此小编在这里表明自己的观点:

意外险购买一年期的就够了,通常情况下,并不推荐长期意外险。

短期意外险和长期意外险之间的区别得先捋清楚。

短期意外险保障的是短时间内的意外险情况,比如几个小时(航空意外险)、几天(旅游险)、或者一年。

长期意外险则在一年以上,20年、30年,甚至保障至70岁,保障至终身;

长期意外险还分成消费型和返还型,返还型就是满期了还能返给你钱的那种,比消费型的还要坑…

关于我为什么不推荐长期意外险,理由有三:

第一,保额太低。

许多长期意外险的保额只是噱头,最基本的意外身故保障只有10万,只有在航空、水运、公路等特殊情况下才能赔付到50万以上。

我们都知道意外险保障的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然而除了以上提到的各种交通意外,生活中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故才占了理赔的大部分,因此许多长期意外险的基本保额是不充足的。

第二,缺少意外医疗部分。

这点是最大的坑,市面上大部分的长期意外险都不包含意外医疗责任,而一年期意外险的意外医疗责任几乎成了标配,常见的猫狗抓咬、跌倒摔伤等问题都是可以赔的。

在日常生活中,由意外导致的磕碰擦伤、就医治疗的概率,要远大于意外身故或全残。

为什么长期意外险一般不包含意外医疗责任呢?

因为保障期限的跨度太长,意外医疗发生概率较大,同时医疗开销在几十年内也会受通货膨胀的影响,想要设定一个较为靠谱合理的“意外医疗保额”较为困难。

第三,贵,压榨健康险预算

长期意外险有多贵?

普通短期的综合意外险每年一二百块钱,同样的购买条件下,长期意外险普遍都要达到一两千块钱。一年的保费差距近乎10倍,保障方面却完全不具备优势,甚至更差。每年上千块的意外险保费,已经赶超一款不错的百万医疗险和低保额的重疾险了。

过多的意外险保费,会压榨我们健康险的预算,不仅对家庭的经济压力造成影响,还会挤占现金流。

有些家庭购买保险的预算本身就不充足,用一百多块钱就能解决的问题,何不将剩下的钱留给重疾险或定寿做高保额呢?

长期意外险不光有消费型的,还有返还型的,比如说满期返还1.05/1.1/1.2倍保费等等。

为啥说返还型意外险更坑?

这个道理其实和购买返还型的重疾险一样,保险公司都是去拿你的保费做投资,赚回来的钱再分你一些,让你产生一种“不光没花钱还赚钱”的错觉!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给大家算一算返还型意外险的“真实收益”

比如平安的百万任我行,20岁男性,缴费10年,保障30年,每年需要1699元,满期还返还1.2倍的保费(已经算高的了);

上海人寿的小蜜蜂一年期意外险,每年只需158元;

算一下二者之间每年的差价:1699-158=1541元,10年下来节省15410元

如果把差价15410块钱存入银行,30年,按现在银行定期存款五年以上3.25%利率来算,到期可以拿到本息30434元;

而平安的百万任我行到期后返还保费是20388元,到底哪个更划算一些,已经显而易见了。

除了收益不高,返还型的意外险还有一个较大的缺陷。

我们都知道,一年期的综合意外险,赔付意外伤残的标准是按照伤残等级,伤残等级从1级到10级,1级最严重,达到了全残。按照100%到10%的保额比例进行给付。比如说诊断为8级伤残,那么一般会赔付保额的30%,倘若只买了20万的意外险,那么也能拿到6万块的赔偿。

但是许多返还型意外险对于意外残疾的赔付标准过于严苛,只能保障极少部分的伤残;必须是死亡或全残,也就是说2-10级意外伤残都拿不到理赔的…

所以说,返还型意外险既没有意外医疗责任,也没有意外伤残赔付,每年掏一千多块钱,真的想不通这些意外险为什么还能卖得这么好。

除了以上说的几个问题,买短期的综合意外险,还有几个优势是长期意外险无法匹敌的。

第一,产品更新换代快,随着时间的发展,产品越出越优秀。

比如几年前的意外险还不报销社保外的医疗费用,如今已有意外险不限社保了;几年前的意外险还有几百块钱的免赔额,现在的意外险也有0免赔的。

意外险责任简单,投保也方便,绝大部分都不需要健康告知,完全可以一年一买,还能根据自身需求更换、调整意外险产品,绝对是长期意外险无法媲美的灵活度呀!

第二,就是要考虑通货膨胀。买重疾险都建议大家要延长缴费时间,意外险也一样。

长期意外险通常会将几十年的保障在5-10年内就全部交完,而本身意外险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保费,所以同样的价格,自然留到以后交会更加划算。

很多人说短期意外险的劣势是每年都需要续保,实际上,只要你记好了自己的续保时间,尽量别留下“保障空缺期”,哪怕经历过意外医疗和伤残的理赔,也是完全可以轻松续保的!​​

只有一万块怎么给家人配合适的保险?成年男女保险怎么选?


​​随着社会压力变大,和保障认知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通过保险保障。然而当我们第一次接触到保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不知道怎么买 给成年男女选保险

对于每一个第一次买保险的消费者来说,最好是先对家庭经济支柱进行保障。

说得极端一点,如果你自己只有社保,没有任何商业保险的话,无论你给父母孩子买再多保险,一旦你出了事,父母孩子的不仅要承担巨大的悲痛,还会面临沉重的经济负担。

我们要明白,当自己成为了一家之主时,整个家庭的重担都压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要先把自己保护好,才能更好地保护家人。

而对于正值壮年的家庭经济支柱来说,他们要面临的主要是疾病风险和身故风险。

意外险+医疗险+定期(或终身)重疾险+定期寿险。预算4000元左右

意外险:因为这个年纪相对还比较年轻,身体素质好,即使生病的话,治愈率也比较高。因此,如果不幸身故,原因多为意外。当我们的预算不足以购买一款保额足够的寿险时,可以先选择一款保额足够的意外险进行保障,意外险一定要附加意外医疗。

医疗险:值得一提的是,医疗险尽量选择高保额的,比如百万医疗险。有些朋友可能认为,百万医疗险的1万免赔额门槛比较高。

可是换个角度想,这1万元,在大病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一旦发生重大疾病,治疗花费至少几十万,如果保额不够的话,则家庭所面临的经济压力会更大。因此,预算有限的情况下,更需要购买高保额医疗险。

重疾险:当经济条件有一定能力时,一定要及时购置重疾险。重疾险是很重要的,不要以为年轻的时候身体健康无所谓,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会逐渐下降,没有人敢保证自己永远不会生病。

一旦家庭经济支出罹患重疾,不仅需要承担高额的治疗费用,在生病期间家庭还会失去经济来源,就算治好了病,还有后续的疗养费用等等,这是一笔非常大的开支。因此,只要预算不是太拮据,都应该配置足额的重疾险。

至于是定期型还是终身型重疾险,就看个人的选择了。

保鱼君比较推荐终身型重疾险,因为没有人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生病,所以尽可能地选择保障期限长的。如果对于消费支出压力有点大的话,为了做高重疾险保额,我们也可以选择定期型重疾险+终身型重疾险搭配购置,既能保证保障的完善,又能降低保费支出。

定期寿险:考虑到,如果家庭经济支柱一旦发生不幸去世,让家里剩下的人不至于断了生活来源,他们可以用这笔钱来进行过渡,开启新的生活。单从家庭责任上面来看的话,可以选择定期寿险,保至60岁。60岁之后,家庭责任已经落到下一辈身上了,即使我们身故,也不会在经济上对家庭带来太大的损失。

又一个“被拒赔”的真实案例!买了个假保险?


现在的很多人,生活压力大,熬夜加班更是常态。尤其是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我们来说更是如此。于是,不少家庭开始考虑购买保险,防止如果大病或有什么意外,父母孩子没有依靠。但是买保险,又担心被坑,必须很多人都说保险不赔。

保险真的是想不赔就不赔吗?还是我们忽视了一些细节问题?

今天,我们就通过“35岁妻子突发脑中风,50万重疾险却拒赔”的案例说起。同时,我也会把一些保险拒赔最容易出现的原因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真实案例

2018年,赵某(化名)35岁的妻子在家打扫卫生时滑倒,突发脑中风送往医院抢救。经过主治医生四五个小时的手术,成功就救回了赵某的妻子,“手术做的很好,幸亏发现的早”。

随后,赵某想起老婆曾经在2017年买过一份重疾保险。第二天,他带上保险合同和妻子住院的各种资料去保险营业厅申请理赔。但是万万没想到,几天后保险理赔员在审查后,给出的答案是:拒赔。

“当时,我就气蒙了,一年7000多的保费,不是白交了?”

二、案例分析

为什么明明脑中风属于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保险公司却拒赔呢?

原来,理赔员指出这份重疾保险合同的条款,重疾险对于脑中风这块的保障范围是脑中风后遗症,也就是脑中风确诊后180天,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种的至少一种情况,才能理赔。

而赵某妻子实际上确诊脑中风还没有达到180天,所以目前是不符合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的,所以就做出拒赔的决定。当然,我们都很同情两人,毕竟生活已经这么难了,生病住院治疗又是一大笔费用。

那么,难道真的重疾险赔不了吗?

其实,还是有办法的。

三、重疾险究竟如何理赔?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一直以来大家都比较关注理赔的问题,于是我会通过一些事例案例来直接的科普保险知识。而重疾险因为内容很多又复杂,容易被保险员误导,一直都是保险拒赔的重灾区。

难道,重疾险都赔不了吗?其实还是有技巧的,我就告诉大家2个重疾险理赔的关键:

1、重疾保障范围

重疾险确实条款厚厚一本,很多人没有耐心看。一些不良保险员推销重疾险,都会说什么病都保,确诊了就可以赔!但其实,保监会早早就规定了重疾险的理赔标准。

文中的赵某妻子,就属于第三类,需要疾病持续一定期限,也就是脑中风180天的后遗症来理赔。

但其实,不仅普通人觉得这个条款苛刻,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保险公司也发现这个条款有些不太适应现在的情况。

注:25种重大疾病的理赔标准,是2007年保监会确定的规范,现在已经过去12年。

2、不可或缺的轻症

因为重疾的理赔标准,保险公司不能修改。

所以,保险公司就自己又编写了一套“轻症”,来赔付未达到重疾赔付标准,到确实需要获得保障的需求。

要知道很早以前的重疾险是没有轻症的,所以理赔条件更高,现在的轻症一般是赔付重疾险保额的20%,而且轻症赔付完不影响后面重大疾病的赔付,所以买重疾险一定要选带轻症保障的!

其实,保险买对了,一种就够!但买错了,却只是白花钱!那么,我们如何让一张保单,成为家庭最坚实的保障?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咨询客服。

有个很久没见的朋友突然联系我,向我卖保险我居然答应了


生活中我们常会遇到卖保险的,我相信大部分人对从事保险行业的人印象都算不上好,可越来越多的人也意识到保险在现实中的重要性。

“人情牌”和“人海战术”在表面上弱化了保险对专业性的高要求,现在保险行业门槛很低,你不知道你多年未联系的朋友啥时候变成代理人了,直到他联系你,向你推销保险产品。小编有个老同学,保险代理人的自我修养,我认为他做到不少了。他在销售的时候会给客户扣条款、分析客户潜在需求等等,不是一味地用话术、套路去卖保险。多年不见,小编竟也在他的引导下购置了份保险。

小编今天有意来讲讲保险这个行业,还有保险代理人的生存现状,希望能帮助大家更深的了解保险。

一、为什么那么多人卖保险?

1、从业门槛低

尤其是15年以后,保险代理人不需要资格考试了,而且不限学历、年龄、经验,只要你想做基本都能成为一名保险代理人。

2、工作时间相对自由

保险代理人每天开完早会就可以自由工作了,相对上班一族来说或许算是比较自由。

3、收入全凭实力

做销售行业的,成就全看业绩。对于人脉比较广、能力比较强的人来说确实有机会获得更高的收入。

4、风险意识提高

生活越来越好,人们对风险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对保险的需求也日益增高。

二、保险代理人的现状

1、社会地位低下,缺乏基本社会保障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在招募新人时,往往使用“金融工作者”、“保险干部”这样的称号。以便让新人感觉到事业的崇高,感到工作的价值。然而,事实上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即代理人仅仅是代理业务,并不是保险公司正式的在编人员,因此保险公司不会为其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造成这部分人群社会保障的缺失。由于现有法律规定没有对该空白区域进行明确,因此造成这种现象长期存在。

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行业内部把他们叫做代理人,税务部门把他们看作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体工商户纳税,老百姓叫他们跑保险的。他们没有底薪,没有任何福利,只靠卖保单获得收入,更谈不上“三险一金”的社会保障。

2、保险代理人普遍素质偏低,市场破坏严重

在社会保障制度当中,保险是重要的组成之一,也是一种理财工具、金融商品。虽然多年以来,广大营销员已经付出了较多的努力,也有更多的社会群众开始关注保险行业,但是对于保险的成见也在随之加深,尤其是越来越反感推销保险的方式,因此,保险行业的诚信度遭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众的质疑。

从目前保险行业的管理体制来看,各家保险公司使出浑身解数大力增员,下达增员任务,提高奖罚力度。大多数代理人盲目地追求眼前的利益,在软磨硬泡以及死缠烂打的过程中不断地夸大保险的回报率,使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案例屡见不鲜。

3、税负过重,有失公平

保险代理人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两部分构成,展业成本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仅仅针对佣金当中劳务报酬中的一部分。但是并没有改变保险代理人的所得税纳税额减除基数。目前,通过几次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减除基数的增加,已经从原先的800元整上升到了3500元整。但是,在减除基数方面,保险代理人却一直保持在1300元左右这个范围内。

4、营销员队伍不稳定

保险代理人普遍素质偏低,收入和业务提成挂钩,其他没有任何保障,有的因为签单太难不能挣钱离司了,有的干了几年感到前途无望离司了。由于保险公司日渐增加,竞争加剧,跳槽现象日益严重,也造成保险代理人流动性增强,代理人队伍也越来越不稳定。据统计,各家保险公司每年的流失率大约在30%-40%。

三、招聘保险销售有啥套路

1、要搞清楚是谁在招聘?

没做过保险的人可能想象不到,一个刚进保险公司的新人也可以招聘,美其名曰“自建团队、自主创业”,说白了就是发展下线、拉人头,下线出单了,自己也能拿提成。小编就见过极个别同行,自己不怎么出单,靠团队利益也能活得很滋润。

很多人对卖保险比较抗拒,人头也不好拉,所以有时候会先按文员、后勤的岗位来招聘,再慢慢向销售引导。

2、代理人不是正式员工

保险销售人员可以理解为一个销售商,从保险公司拿货,销售产品后获得佣金,签订的是《代理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

绝大部分保险公司不会给代理人缴社保,很多人自己的保障也还是不足的。所以每次小编遇到那些开口闭口世界 500 强,以自家保险公司为荣的销售人员,我的心情还是有些复杂的。

我觉得无论任何行业,想获得丰厚的回报,都需要有不断的积累和付出,不存在一个行业可以轻松快速挣钱,无论保险行业还是其他行业,都是如此。

四、一个优秀的保险代理人该是什么样的?

1、不会“一切向钱看”

优秀的保险代理人常说:“保险产品并没有‘好不好’,只有‘合适不合适’。”因此消费者的注意力应集中放在挑选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上,专业保险代理人的价值就在于帮助客户明确自身保险需求,制定保险计划。一般来说,在进行一到两次沟通后,代理人会制作一份计划书,从中也能分出高下。

专业的保险代理人在制订客户计划书时,会从客户的实际状况出发,诸如家庭年收入、本人年收入、家庭成员结构及供养情况、基本月开销、消费喜好、过往健康史等诸多因素考虑,而不是盲目地推销。

2、不打包票不一味求高

“我也不知道买的是什么,代理人说收益高,每年能拿到10%回报,还有很多分红,所以就买了。”这种情况在保险消费者中并不少见。如果有明确的回报,那么在保险合同中肯定会有相关说明,如果产品是分红险,分红肯定是不确定的——这些都是基本的保险常识,如果代理人拿着并没有确定收益的保单却承诺高收益,消费者就需要留意了。

另一种情况,更容易被忽略。有的消费者同时拥有的几份份保单中,每一份都附加了报销性质的住院费用保障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障等附加险。这类医疗险有着“费用补偿”的特点,也就是说,类似保障是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和保障额度来“实报实销”,消费者不会获得超过所支付医疗费用总额的保险赔付。

专业的保险代理人会在客户现有的医疗保障基础上考察风险缺口,并建议客户根据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来设置合理的医疗险保额,不会不根据实际情况盲目追求高保额。

3、持续服务而非一锤子买卖

大多数保险产品的缴费期都在5年至20年之间,而保障期限更可能长达三五十年或终身。在如此长的时间跨度中,投保人会需要后续的保单服务,比如变更地址、缴费账户信息、联系方式,或更改受益人等。

另外,更重要的是,随着投保人的家庭结构、经济状况发生改变,家庭的风险结构也会发生变化。靠谱的代理人会与客户保持长期的密切联系,关注客户的家庭风险变化,并提醒家庭保障做相应调整,以防保障缺口。

五、讲讲朋友给我推荐的几款保险

不多说,直接上结论:

1、轻症保障方面国寿福至尊版因为分了3组,而稍处劣势。保障疾病病种是泰康健康百分百D比较多,有60种,而且不分组,赔付了5次。要说赔付金额泰康健康百分百D、华夏常青树多倍版、百年康惠保旗舰版这三款赔付比例都比较高的。

2、重疾方面华夏常青树多倍版虽然分了6组,但赔6次。平安福2019最高可赔170%保额。

3、中症方面只有华夏常青树多倍版和百年康惠保旗舰版有保障。其他的应该也有,只是没专门划分出来。

4、特定疾病这方面看个人需要。保费来说百年康惠保旗舰版会比较便宜点。

小结

自1992年友邦保险把个人营销理念带入中国,寿险个人营销之风席卷中国大陆,数百万的营销员,对保险行业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而且我们欣喜的看到,越来越多的人由于喜欢而加入保险行业,小编也遇到很多高素质人才、甚至留学归国后,都在从事保险销售的工作。

期望大家都能理性客观地看待卖保险这件事,天上不会掉馅饼,所有人的成功,都是长期努力的结果,其他行业是这样,保险行业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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