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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重涉债市我们该怎么办?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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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去年4月央行对债市的整肃,丙类账户被暂停开户及买入,银行理财产品缺席债市至今已近10月。日前,央行金融市场司发布《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意味着银行理财产品进入债市获正式名分。同时,对普通投资者而言,能够重获分享债市收益的机会以及《通知》下发后银行理财产品会发生什么变化才是更为关心的内容。

期限变化

过去,债券货币市场类银行理财产品一直属于稳健型的主打产品,发行数量在银行理财产品各类别中常居前列。不过综合历史数据,债券货币市场类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往往较短,普遍在3个月左右,以债市较为火旺的2010年为例,前三季度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发行数量在各类型中居第二位,平均期限为3.12个月。《通知》下发后,产品期限或将发生变数。

银行理财产品中期限错配现象严重。一位国有银行北京理财经理介绍,很多债券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都在半年以内,还以3个月的居多,但是所投资的债券都是一年期以上,通过滚动发售的形式,补充资金赚取息差。这种形式存在一定风险,如果滚动发售产品时间都能跟上,保证资金池有足够的资金自然没问题。但有时候资金面偏紧,后续资金跟不上,就会有危险,比如就像2013年的资金面。那这时候银行只好被迫推一些超短期产品,并让渡出一部分收益,提高销售收益率,元旦前后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情况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通知》也在试图扭转期限错配现象,第五条内容显示:“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理财产品应以单只理财产品的名义开户。”第四条中也有内容显示:“该理财产品实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并进行单独核算。”

但另有金融从业人士对此表示观望,认为可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产品设置还有漏洞可循。“如果设计成一款无固定期限产品,中间需要资金时就打开申购”。

无论怎样,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借助短期理财产品配置债券的可能性正在减少,如果产品期限变长,或者如前述金融从业人士所言变为一款无固定期限,则要慎重考虑如何投资。

进一步基金化

事实上,如果如前述金融从业人士推测,产品变为无固定期限产品,产品属性则将进一步基金化。与此同时,除了要求产品单独开户外,《通知中》还表示:“理财产品由非本行的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也可以理财产品系列或理财产品组合的名义开户。”这项规定更加推动了银行理财产品的基金化。

国泰君安债券研究分析师李清认为,相比过去多个理财产品对应一个资产池,新规施行后一个产品或一个系列对应一个资产池更为规范透明,令理财产品往基金化的方向更进一步。

虽然这样的产品距离公募基金特点还相差较远,但《通知》还是起到了进一步增强理财产品“基金性”的特征,对投资者而言,产品投资去向将明显比以往清晰。

不过,短期来看,投资者若要购买债券相关银行理财产品,所能选择的银行还只能局限在16家上市银行的范围,其他银行能以什么形式参与债券市场目前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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