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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红福多两全保险(分红型)

2021-05-31
太平洋保险知识 太平洋保险理财规划 分红保险知识

产品名称:红福多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太平洋人寿

投保年龄:18-60周岁

缴费方式:年缴

保险期限:到70周岁止

太平洋·红福多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因下列第(1)至(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本保险条款“2.3保险责任”约定的“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因下列第(1)至(13)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本保险条款“2.3保险责任”约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因下列第(1)至(15)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本保险条款“2.3保险责任”约定的“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醉酒、斗殴;

(9)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11)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12)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除外;

(13)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14)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15)被保险人驾驶超载机动车,因车辆超载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对于本保险条款“2.3保险责任”中约定的任何一项保险金,如果我们均不承担给付责任,且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对于本保险条款“2.3保险责任”中约定的任何一项保险金,如果我们均不承担给付责任,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太平洋·红福多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如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112%。意外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200%。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300%。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6种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金额×300%。前述“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均指截止到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已经支付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身故,计算相应保险金的金额时,欠交的保险费一并计入已支付的保险费,但我们在给付相应保险金时将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前述“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我们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以身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均不再给付。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在每经过2个保单年度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首期生存保险金于本合同第2个保单年度结束时给付。满期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太平洋·红福多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示例:李女士,今年25岁,刚刚结婚,平时开销无计划,积蓄不多,了解了一些理财规划常识后,选择投保了太平洋寿险的“红福多”,投保了10份,10年交费,每年交费10,000元。则李女士享有利益如下:1、从27岁开始,每两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4,015.20元,直至69岁,用于家庭建设支出、孩子教育、创业储备、养老补充等等(如果不领取可以复利累积生息)。2、到70岁保单满期时,可再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66,920元,外加45年的累积红利,为高质量的晚年生活作准备。3、25—70岁期间内,还享有身故保障、意外身故保障、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障以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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