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人寿)是于2007年7月由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由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于2007年12月17日成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3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阳光保险集团已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产、寿险综合经营平台完成搭建,阳光保险在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已经形成。
阳光人寿保险成立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公司价值不断提升。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缔造同期开业公司新单期交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纪录。截至2010年12月底,阳光人寿年度保费收入突破150亿元,达到151.69亿元,位列59家寿险公司第九位。阳光人寿已有23家分公司开业运营,三四级分支机构300余家。
可见,阳光人寿是一家有实力的公司,而阳光i保定期寿险也不是骗人的。
阳光i保定期寿险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WWW.bX010.COM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扩展阅读
阳光人寿阳光e行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阳光人寿阳光e行刚刚上市不久,了解的人还不是很多,那么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我们先来看一个保险拒赔的案例。
陈先生为了让家里的日子过得更好,所以便找了份兼职,白天一份工,晚上一份工,没想到由于过度劳累晕倒了,等送到医院,陈先生已经停止了呼吸。后经医生诊断,陈先生属于“猝死”。
因陈先生购买过意外险,爱人便拿着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可等到的结果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理由很简单,“猝死不是意外”。对此,陈先生的爱人非常不理解,很明显就是突然发生的死亡,怎么不是意外呢?
过劳猝死可以说是因长期的疲劳而造成的,对当事人来讲,让自己的身体超负荷运转,任由耗竭而导致死亡,对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意外险不会进行赔偿。
保险肯定不是什么都能保的,但是很多人不理解,就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其实在保险公司国家不可能有骗人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今天要介绍的阳光人寿阳光e行也是如此。
阳光人寿阳光e行是骗人的吗阳光人寿阳光e行是阳光人寿推出的一款短期意外险,是在银保监会备案才上市的一款正规保险产品,不可能是骗人的。
而阳光人寿是国内十大保险公司之一,公司规模、注册资金、赔偿能力都是在国内排的上号的,实力雄厚,不可能推出骗人的产品,感兴趣的小伙伴是可以放心购买的。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阳光人寿阳光e行什么情况下不赔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
制措施;
(3)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猝死、因妊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6)被保险人因精神行为障碍导致的意外;
(7)被保险人因任何医疗行为导致的医疗事故;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9)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10)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责任免除”1中列举的各项情形;
(2)各种原因导致的椎间盘突出(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椎管狭窄。
网小结很多小伙伴在投保的时候对保障内容非常重视,看了又看,但是对免责条款却一带而过,其实这是不可取的。因为免责条款事关以后能不能顺利拿到理赔,所以也是必须认真关注的内容。尽管保险条款比较复杂、枯燥,但是多看一眼总没坏处,以免到时候被保险公司合法拒赔了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华贵大麦甜蜜家定期寿险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华贵大麦甜蜜家定期寿险是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夫妻双方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障,其中一人确诊可豁免保费,还有身故或身体全残特别金可领取。 华贵大麦甜蜜家定期寿险是骗人的吗?
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7年2月成立的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总部注册地位于国家级新区贵州省贵安新区。公司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康金融控股集团、贵州贵安金投、贵州贵民集团等11家单位共同出资创立。
作为贵州省第一家本土保险法人机构,华贵保险以“成为客户满意、员工幸福、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兼备的新型寿险公司”为发展愿景;秉承“顺势、务实、创造、分享”的经营理念,立足贵州、服务全国,以民生保障类产品创新为突破口,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人身保险保障,努力建设成为偿付能力强、业务品质好、服务质量优、品牌知名度高、诚信合规、综合竞争能力一流的平台型寿险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90.8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90.83%。最近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为B类,所以对于该公司大家可以放心,肯定不是坑人的。
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 1- 3 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 身体全残 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该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 2-3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阳光人寿阳光金穗是骗人的吗?在什么情况下不赔?
阳光人寿阳光金穗是一款由年金险与重疾险组合而成的产品,对这款产品了解的人的还不多,那么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在什么情况下不赔? 阳光人寿阳光金穗是骗人的吗
阳光人寿阳光金穗是阳光人寿推出的一款组合险,在银保监会备案才上市的产品,是不会存在骗人的情况,符合要求的小伙伴可以放心投保。
事实上,之所以有人会的觉得保险是骗人的,无非就是觉得保险理赔难,然而保险理赔真的很难吗?
2019上半年各大保险公司理赔数据早已经发布,在网上都可以轻松找到。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率基本都达到了97%,个别的甚至是达到了100%。从这些理赔数据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理赔并不难,绝大部分人都可以获得赔偿,所以小伙伴们不要人云亦云,没有了解过就轻易下论断。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阳光人寿阳光金穗在什么情况下不赔作为一款组合险,阳光人寿阳光金穗除了180天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不赔、健康告知时隐瞒住院史、既往症史等不赔外,那就是符合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不赔了,那么这款产品有哪些免责条款呢?
主险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附加险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确诊患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或重疾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5)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华泰传世终身寿险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本文介绍了华泰人寿是不是正规保险公司?还有他们最近新推出的“华泰传世终身寿险”是不是骗人的,华泰传世什么情况下不理赔?
华泰传世终身寿险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华泰传世终身寿险是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是是一家由国内外实力雄厚的金融保险集团和知名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于2005年成立的,注册资本金40.22亿元人民币,股东投入资金30多亿元,在全国各地开设了四百余家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
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实际资本为54.59亿元,净资产为30.29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都是162.97%,对比上一季度都有所提升,最近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为B级,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是一家正规且靠谱的保险公司。
华泰传世终身寿险也是经过银保监会审核备案的新产品,是正规的保险产品,有需要的客户可以放心投保。
华泰传世终身寿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人故意自伤;
5、被保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6、被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 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化学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 足 2 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人退还合同现金价值,或向除您之外的 被保人继承人退还被保人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 足 2 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现金价值。
海保倍加尔保定期重疾险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海保倍加尔保定期重疾险出自相对小众的保险公司,很多人还不太了解,那么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呢? 海保倍加尔保定期重疾险是骗人的吗
当然不是骗人的!海保倍加尔保定期重疾险是由海保人寿于2019年推出的一款重疾险新品,产品责任分为必选和可选两个部分,必选部分为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其中重疾给付多达6次,给付额度逐次递增,最高至150%;轻症保险金和中症保险金为可选责任,给付比例都是主流水准。如果责任全选,还可以享受被保人轻症、中症和重疾三重保费豁免,总的来说,保障比较全面,保障力度很大,因此不会存在骗人的情况。
海保倍加尔保定期重疾险什么情况下不赔1、等待期内不赔
根据这款产品的合同条款,等待期内确诊轻症、中症、重疾或者身故,保险公司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没有健康告知
在投保之前,尤其是海保倍加尔保定期重疾险这样的健康险,如实健康告知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带病投保出险后,保险公司是有合法理由拒赔的。
3、符合免责条款
海保倍加尔保定期重疾险的免责条款如下: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7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8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由输血或输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