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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如意安泰的投保规则和保险条款介绍

2021-05-27
保险条款基础知识 知识产权综合保险条款 信诚分红保险知识
信泰如意安泰是一款短期意外保险,信泰如意安泰具体保什么?怎么保?怎么赔?请看下文详细分解

信泰如意安泰的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

交费期间:与保险公司协定

保险期间:保1年,到期可续保。

续保规则:合同到期之前,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续保,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并收取续保保险费后,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要注意该产品是不保证续保的,保险公司审核条件后有权不予续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也会拒绝续保:

1、本产品已停售;

2、续保时被保人年满六十六周岁;

3、合同中列明的其他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形。

信泰如意安泰的保险条款介绍

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人遭受意外,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约定的伤残等级时,保险公司会按照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基本保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人遭受意外,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会按照基本保额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注意事项:

1、理赔身故保险金时,会扣除之前领取过的伤残保险金,之前没领过伤残金的不用扣除。

2、理赔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加起来,以合同的基本保额为限,达到时合同终止。

3、若被保人在事故发生180天内仍为结束治疗的,则按第180天的伤残鉴定等级理赔伤残保险金。

4、被保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的,等级不同就按最重的伤残等级理赔;等级相同可在该级别的基础上晋升一级再理赔,最高可晋升至第一级。

5、若被保人因不同的意外事故导致同一部分伤残的,若前后两次伤残等级不同,就按严重的赔:若前次伤残比较严重,则不再赔后次的伤残保险金;若后次伤残比较严重,则按扣除前次领过的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

6、合同到期时,被保人需要主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续保,续保的保险费,以续保时被保人的职业类别为基础,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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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全球畅行无忧的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18-50周岁

保险期间:保30年、或保至75周岁

交费期间:5年、10年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犹豫期:15天

同方全球畅行无忧的保险条款介绍

1、一般意外:

(1)身故保险金:被保人因一般意外,在事故发生起180天内身故的,按1倍保额理赔。

(2)伤残保险金:被保人因一般意外,在事故发生起180天内导致一到十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理赔,十级最轻赔10%*1倍保额,九级20%*1倍保额,八级30%*1倍保额,以此类推,每级相差10%。

2、陆地公共交通意外:

(1)身故保险金:被保人因乘坐陆地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在事故发生起180天内身故的,按101倍保额理赔。

(2)伤残保险金:被保人因乘坐陆地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在事故发生起180天内导致一到十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理赔,十级最轻赔(10%*1倍保额)+(10%*100倍保额),九级(20%*1倍保额)+(20%*100倍保额),八级(30%*1倍保额)+(30%*100倍保额),以此类推,每级相差10%。

3、水上公共交通意外

(1)身故保险金:被保人因乘坐水上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在事故发生起180天内身故的,按201倍保额理赔。

(2)伤残保险金:被保人因乘坐水上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在事故发生起180天内导致一到十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理赔,十级最轻赔(10%*1倍保额)+(10%*200倍保额),九级(20%*1倍保额)+(20%*200倍保额),八级(30%*1倍保额)+(30%*200倍保额),以此类推,每级相差10%。

4、航空意外:

(1)身故保险金:被保人因乘坐空中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在事故发生起180天内身故的,按301倍保额理赔。

(2)伤残保险金:被保人因乘坐空中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在事故发生起180天内导致一到十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理赔,十级最轻赔(10%*1倍保额)+(10%*300倍保额),九级(20%*1倍保额)+(20%*300倍保额),八级(30%*1倍保额)+(30%*300倍保额),以此类推,每级相差10%。

5、驾乘意外:

(1)身故保险金:被保人因驾驶私家车,或搭乘私家车、公司(单位)上下班班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时发生意外,在事故发生起180天内身故的,按101倍保额理赔。

(2)伤残保险金:被保人因驾驶私家车,或搭乘私家车、公司(单位)上下班班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时发生意外,在事故发生起180天内导致一到十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理赔,十级最轻赔(10%*1倍保额)+(10%*100倍保额),九级(20%*1倍保额)+(20%*100倍保额),八级(30%*1倍保额)+(30%*100倍保额),以此类推,每级相差10%。

6、法定节假日额外多赔:

(1)身故保险金:被保人在法定节假日,因上述5项原因发生意外,且在事故发生起180天内身故的,除了按第1-5项约定理赔之外,保险公司还会额外多赔100倍保额。

(2)伤残保险金:被保人在法定节假日,因上述5项原因发生意外,且在事故发生起180天内导致一到十级伤残的,除了按第1-5项约定理赔之外,保险公司还会额外多赔100倍保额*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

7、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金:

被保人因为意外事故在180天内,到指定医院接受治疗的,对被保人在医院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社保报销后的余额,按80%或90%报销。(有用社保就诊的按90%,没有用社保就诊的按80%)

注意事项:

1、理赔身故保险金时,会扣除之前领取过的伤残保险金,之前没领过伤残金的不用扣除。

2、若被保人在受伤180天仍为结束治疗的,按第180天的伤残鉴定结果理赔伤残保险金。

3、每年的意外医疗报销以1倍保额为限,保险期间累积报销的意外医疗以10倍保额为限。

泰康智赢人生成人版的投保规则和保险条款介绍


泰康智赢人生成人版保什么,怎么保,最低要保多少,请看下文投保规则和保险条款介绍。 泰康智赢人生成人版的投保规则

投保人年龄:18-75周岁,且交费期满不超过75周岁。

被保人年龄:11-65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105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

交费年期:趸/3/5/10/15/20年交。(趸交,不超过65周岁;3年交、5年交,不超过60周岁;10年交,不超过55周岁;15年交,不超过50周岁;20年交,不超过45周岁。)

最低保费要求:本产品以6000元标准保费起售,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必选险种:《泰康鑫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或《泰康鑫账户(卓越版)终身寿险(万能型)》或《泰康鑫账户(至尊版)终身寿险(万能型)》或《泰康尊赢终身寿险(万能型)》。

可选险种:《泰康健康相伴B款豁免保费疾病保险》、《泰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泰康如意宝(2014)意外伤害保险》。

可选附加险:《泰康附加健康无忧住院费用保险》、《泰康附加轻症疾病保险》、《泰康附加基本E款重大疾病保险》

万能账户关联规则:

1、关联鑫账户:主险标保<1.2万元,保底利率2.5%;

2、关联鑫账户(卓越版):主险标保≥1.2万元,保底利率2.85%;

3、关联鑫账户(至尊版):主险标保≥3万元,保底利率2.85%;

4、关联尊赢账户:单件社区单≥20万元,保底利率2.85%。

泰康智赢人生成人版的保险条款

1、特别保险金:第6、7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人仍生存,每年领一次主险100%年交保费。

2、生存保险金:自第8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人64周岁,每生存一年,可领一次基本保额的10%作为生存金。

3、养老保险金:65周岁起,首次领取20%基本保额,之后每5年增领10%基本保额,105岁起增至100%基本保额。(活多久,领多久;若身故,也会保证给足到99周岁。)

4、祝寿保险金:被保人70、80周岁时,分别可以领取一次50%基本保额,作为祝寿金。(若没活到这个年纪,也会给到受益人。)

5、根据每年的实际经营状况,保险公司会将不低于70%的可分配盈余分配给投保人。

6、万能收益金:本产品可以与多款万能账户关联,让主险的返还保险金和红利都可以自动转入万能账户享受财富二次增涨,每款万能账户都是下有保底收益,上不封顶的。

7、身故保险金:主险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或养老保险金首次领取后为零+万能账户基本保额+万能账户剩余价值。

华泰传世终身寿险投保规则和保险条款介绍


投保华泰传世终身寿险,享有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以及保单贷款、保费垫交、保额减低的权益。本文介绍附华泰传世终身寿险的投保规则和条款具体分析。

华泰传世终身寿险投保规则

1、这是一款终身寿险,一次投保,终身有效,额度建议一次保足。

2、出生满28天-65周岁都可以投保,未成年人需要由父母做投保人。

3、多种交费方式,可在投保时选择月交、季交、半年交、年交等。

4、本产品有10天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没有损失,反之会有损失。

华泰传世终身寿险保险条款介绍

1、身故保险金:被保人在年满 18 周岁前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累计所交保费给付身故金,赔完合同终止;被保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身故,保险公司按100%基本保额给付身故金,赔完合同终止。(不论是疾病,还是意外身故。)

2、全残保险金:被保人因疾病或者意外的原因,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列明的伤残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对应的理赔比例赔,累积理赔的伤残保险金以100%基本保额为限。

3、保单贷款:若投保人在保险期间,有需要资金周转,可书面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抵押贷款。每次贷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现金价值的80%,贷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为限,由保险公司于每月第1个工作日确定。

4、保费自动垫权益:若投保人的续期保费逾宽限期仍未缴纳时,且此时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利息后足以垫付当期欠交的保费及利息,则保险公司会自动用合同现金价值垫付当期欠交的保费及利息。在保费自动垫交期间,若发生解除合同或保险金理赔,保险公司将在您偿清垫交的保费及利息后给付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金。

5、减少基本保额:在合同有效期间,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减少基本保额,但减少后的基本保额不得低于保险公司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减保后,保险公司会退还减少部分的现金价值,且只承担减保后额度的保险责任。

注意:

1、身故保险金及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

2、 若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发生一次或多次减少基本保额,则累计所交保费=最近一次减少基本保额变更后的基本保额所对应的期交保费×实际已交纳的保费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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