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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种情况是拒赔杀手锏,一不小心就中标了

2021-05-24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是规划未来
今天聊聊理赔,购买了商业保险,最怕的就是理赔难。不过保险公司绝不是“能不赔就不赔”的小人,很多时候造成的理赔纠纷,都是我们对保险产品不够了解。

下面就来盘点一下,哪些情况下,可能收到保险公司无情的“拒赔通知书”。

1、等待期内出险

重疾险和定期寿险的等待期一般是90天或180天;

医疗险的等待期通常是30天。

在等待期内确诊某种疾病是不能获得理赔的,这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行为的发生。

比如有人在查出身患绝症的情况下,就想着借此投保,为子女留下一笔抚养金,这种风险保险公司必须降低,因此设定了等待期。

不过还可能出现一种情况:等待期内出现症状,等待期后确诊疾病。

这种情况下会不会被拒赔呢?对于医疗险来说,基本是没戏了;对于重疾险来说,主要还是看条款。

不同重疾险产品,可能在“等待期”和“初次罹患”的定义略有不同。

产品A:

明确说明“等待期内已经发生的病理延续到等待期以后,退还保费,合同终止”。

这种的没什么好说的,合同内写的清清楚楚,等待期内发生的症状,等待期后确诊不行。

产品B:

等待期内第一次发生“原位癌”症状,等待期后确诊“原位癌”,则初次罹患发生在等待期内,退还保费,合同终止。

产品C:

等待期内确诊首次患有(自出生后第一次患有)重疾,则退还保费,合同终止。

关键就在于,合同内并无明确说明“首次患有”的意义是出现症状还是确诊重疾,站在用户角度来看,这的确是一个可抓取的漏洞。

尽管现实中,在等待期之前出现前兆,而在等待期之后被确诊重疾或轻症的概率还是比较低的。

但是购买保险本来就是一种风险对赌,倘若真的发生这样的情况,那么产品C的条款,

无异于是对理赔最有利的一种。

无论是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还是打官司,都可以成为被保人手中的“有利证据”。

2、未达到理赔条件

重疾险产品包含了几十甚至一百多种重大疾病,但并不是所有疾病都是确诊即赔。

能达到确诊即赔的只有恶性肿瘤、多个肢体缺失和严重III度烧伤。其次有5种需要采取特定的手术才能理赔。

比如说冠状动脉搭桥术,必须实施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的移植手术。

现实生活中,由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引起的理赔纠纷已经多不胜数。在治疗冠心病的过程中,开胸治疗并不是唯一治疗方法,有时候医生会给患者两套选择方案,一是支架手术,二是开胸手术。

通常来说,冠状动脉支架术创伤更小,患者更容易接受问题就是,如果选择了支架术,就没有达到重疾险理赔的要求,因此保险公司一定会拒赔。

同样,无论是心脏瓣膜手术,还是主动脉手术,都要达到开胸的标准才能理赔。

3、免责条款范围内

免责条款不赔应该是大家最熟知的一点。

只要是被纳进了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证明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无论如何也是不赔的。

重疾险的免责条款一般包括了艾滋病、遗传性疾病、吸食毒品等等;

意外险和医疗险的免责条款较多,并且产品之间的差别也较大。

在购买时候应特别注意这部分的内容,搞清楚所购买的产品到底哪部分是不赔的。

4、医保卡外借受影响

自己的医保卡既不能外借,也不能乱刷,因为它是保险公司“核赔”时候的重要凭证。

比如说很多年轻人为了省钱,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帮父母购药,但是父母一般都会有一些老年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

用医保卡购药会留下购买记录,在涉及商业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调查你的门诊和住院记录,同时还有医保卡消费记录。

因此当这些“药品”出现在你的医保卡中,哪怕是别人的毛病,也会被算作是你的既往病史。

这时候就“哑巴吃黄连,有理说不清了”,保险公司向来“认卡不认人”,一旦被认定为“带病投保”,不符合健康告知,那么理赔就会难上加难。

如果曾经发生过类似行为,却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的,稳妥的办法是联系一下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反映情况后申请“保全补充告知”(补充健康告知)。

不过审核的结果不确定性会比较高,是顺利承保还是解除合同,就要等待保险公司的认定。

如果害怕解除合同而选择了沉默,也不要过分担心:真正因为医保卡外借而无法理赔的事件少之又少。

保险公司绝不是抓住一件小事,就千方百计不想赔付,而是它通过消费记录将你认定为有带病投保的嫌疑,因此才拒绝赔偿。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力图证明自己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尽可能的提交投保前身体健康的证据,争取利益最大化。

出现理赔纠纷时,投保人需要“据理力争”,不要产生“任倒霉”的想法。

可能在过程中比较曲折,但对待结果要抱有乐观的态度,甚至有时候,保险公司明明是在理一方,但为了息事宁人,保险公司还是会选择理赔。

5、病历写错被拒赔

我们的病历在保险理赔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若出现错误或表达不对,会影响理赔的决定。

之前有一个案例就是,

陈女士给老公购买了一款重疾险。

后来陈女士老公不明原因的持续发热,进一步确诊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本来已经达到了重疾理赔的标准,没成最后却被保险公司拒赔了,原因就出现在了病历上。

刚开始就诊的时候,医生询问其病情,写下“偶有全身乏力3月+,持续发热伴乏力加重1周+”的字样。

正是这短短的一行字,让保险公司推断:等待期(90天)内发病,并未达到保单要求的等待期后首次发生重疾的赔付标准。

再比如说,因为失眠、多梦等原因,想开几粒安眠药,被医生诊断为抑郁症;体检时候填体验原因,随意的填写“长期头晕”等症状;想要请假去医院开假条,编出一些莫须有的症状;

为了报销得更多,于是“无中生有”……

这些情况都可能成为“拒赔”的导火索。

因此去医院就诊的时候,一定要提醒大夫,“你有商业保险”。

除此之外,病历中尽量不要出现“先天性、旧病复发、N年前”等字样;曾经偶尔有不舒服的地方或者不确定的疾病更不要乱说;若发现病历出错,自己也不要随意涂改,找主治医生更改,并盖上医院公章;如果医生不愿更改,可找医院“医务科”部门投诉处理。

最后,未如实告知、未在规定内的医院就诊等情况也会影响理赔。在理赔这一方面,大家切忌粗心大意!

延伸阅读

要是不小心踩了这4个雷区 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赔!


很多保险拒赔的新闻:某某买重疾险的时候,保险业务员说确诊即赔付,等到真的确诊重疾时候却被拒赔。于是,很多人经常会问:我买了重疾险,等到需要的时候保险公司会不会拒绝赔偿?

其实,保险本质上是一纸合约,既约定了哪些情况会赔,也写明了哪些情况不赔。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会无缘无故拒绝赔偿的。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一定要弄清楚拒赔的雷区在哪里,谨慎避开这些雷区,这样等到出险的时候理赔才会更加顺利。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拒赔的雷区有哪些。

雷区一:未如实告知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很多人在买保险这件事上,都会有这样一个心理:如果我买了保险,不生病不是就浪费了么?等到身体出了问题买才是最划算的。

所以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发现自己身体状态不太好后,才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在投保时就会选择隐瞒,填写虚假信息。

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即使当下可能躲过一时的核保,顺利投保,但未来需要理赔的时候,如果被调查发现曾经得病时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就完全有理由拒绝赔偿。

那以前患病,当下已经康复的,还需要如实告知吗?当然需要!另外,如果有家族病史等情况,在投保时候也需要如实告知。

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情况如实告知,至于能不能投保就是保险公司要做的事。保险公司会根据每个人的病情对重疾的影响程度作出不同处理:1、无影响,正常承保;2、有影响,加费承保;3、有影响,除外承保;4、影响重大,拒保。

诚实告知才是对自己投保最大的负责。

雷区二:等待期内出险

投保过重疾险的人肯定听过“等待期”这个词。

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

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重疾险的等待期通常为90天或180天。至于具体是多少天的等待期,保险合同里面会写明白的,投保时需要仔细留意。

雷区三:未达到相应的理赔条件

1、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状态

重疾险中,有的疾病不是确诊就赔偿,需要达到约定的状态才能赔,比如:急性心肌梗塞;有的需要实施了特定手术才能赔,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

2、不符合初次确诊的定义

重疾险理赔,都要求是初次发生或初次确诊。如果不是,就不会理赔。这主要也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

雷区四: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

购买保险,一个要看保障责任,另一个就是要看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决定了不保什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免责条款做出了具体的说明,划出了免责条款不能超出以下范围。

(1)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大家可以重点看下第4点,如果被保险人由于酒后驾车发生车祸导致双目失明,虽然达到重疾理赔的条件,但是由于酒驾在免责条款里面,那么保险公司就有理由拒绝赔偿。

保险理赔是一件科学严谨、有理有据的事情,理赔和公司规模、知名度,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是否能顺利理赔取决于合同条款本身。不会因为你认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理赔的时候就会照顾你,自然也不会故意刁难某一个人。

如果医保卡不小心消磁了怎么办


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里,医保卡消磁就跟银行卡、乘车卡消磁一样,到营业网点换张新的就行了。可家住南开区王先生的医保卡消磁后,却为换新卡来来回回在街道、区医保中心、银行之间跑了三个月,而且还险些让卡内剩余的5700多元不翼而飞。截至接受记者采访时,已为此事奔波了三个月之久的王先生仍气愤不已,他说:“幸亏我还知道卡里有多少钱,要是不知道或是换个老人办这事,恐怕卡里的钱早就不知去向了!”

医保卡消磁了怎么办问题一

用户医保卡正常补办流程如何?答:本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介绍,目前医疗保险卡消磁、丢失后,按规定将直接更换社会保障卡,具体流程:

(一)若换卡前后为同一银行,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时间为45个工作日。领到社会保障卡并注资后,原医疗保险卡内金额自动转到社保卡,无需办理清户。

(二)若换卡前后非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样。但原医疗保险卡内的金额不会自动转到社保卡,需要凭有效证件到所参保区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医疗保险卡的清户。

医保卡消磁了怎么办问题二

如果用户将老医保卡更换为社保卡后必须更换银行,那银行为什么不和社保中心提前做好沟通,将用户的钱自动划拨新卡内?为什么会出现用户不主动询问余额,卡内余额就会不翼而飞的现象?

答:据本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介绍,如果持卡者的新旧卡不是出自同一家银行,那按照银行的现有程序,是无法做到直接划拨的,只能通过清户手续,到原有银行提取。至于如何做到二者信息的共享,则是由银行方面进行操作,劳动部门也无法做到。

另一方面,对于王先生提到的原卡内剩余金额的问题,南开区王顶堤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宁女士表示,该中心的系统并不支持该内容查询,所以没有办法将该金额进行告知,且这也不在他们的工作范围内。但如果办理者提出原卡内余额领取等问题,中心则会提供相关社险中心的电话,方便办理者进行询问。

市民肖先生致电党报民生热线,他近日在市区某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在刷卡时发现他的医保卡因为没有了磁性刷不出数据,药也没有买成,像他这种情况医保卡消磁了怎么办?记者立即与市医疗保险处取得联系,该处工作人员表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经常出现个人账户卡消磁或丢失现象,给本人就医购药带来不便,特别是卡丢失后被别人捡到,由于多数人从没有修改过个人账户卡的密码,很容易被别人冒充消费,给本人造成损失。

该处工作人员说,如果参保人发现个人账户卡丢失,应首先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市中支行办理挂失手续,7天后领取新卡;如果医保卡消磁了怎么办,可以在柜台直接更换新卡。另外医保处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人,第一,持卡人一定要及时更换医保个人账户卡的密码,防止被别人冒用;第二,医保卡以及个人所有的银行卡、公交卡等,要防止消磁现象的发生。为了防止磁卡消磁或损坏,建议参保人员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避免将医保卡与其他磁卡重叠放置。如:银行卡、股票交易卡等;医保卡应尽量远离其他磁性物质以及高温场所。如:手机、微波炉、电视、收音机以及带磁性钮扣的钱包等;切勿将医保卡直接与钥匙、小刀等物品放在一起,以免造成卡面磁条磨损或刮伤等。

医保卡丢失怎么办?持卡人若不慎丢失居民医保卡,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电话挂失,挂失时应同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居民医保卡编号及个人相关信息;办理电话挂失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正式挂失并补办新卡

医保卡卡号无效或医保卡消磁了怎么办?居民医保卡刷卡时提示卡号无效或消磁,持卡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换卡或写磁手续。

医保卡挂失后又找到怎么办?带齐证件(同上)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解挂手续,解挂后劳动保障卡、居民医保卡即恢复正常使用。

真是一入保险深似海!保险老手也不免不小心掉坑里。


上一次为了教大家看保险合同,我把自己的保单找出来,准备详细的给大家捋一下合同内容,结果在翻保单的时候,发现这样一份“优秀”的保单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龙行乐享百万身价两全保险,这是一份年交2000元,缴费10年,保障10万的两全保险,我不仅没能躲掉这个坑,而且还深陷其中。

一、一张保单三个坑

1、第一个坑,两全险

两全,顾名思义就是两方面成全,一方面满足死亡赔付,一方面满足生存补偿。通俗点说,就是身故时赔偿保额,生存返还一定的保费。

生有钱,死也有钱,乍一听,是不感觉还挺好?其实,保险公司就是把握住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

部分消费能力有限,接受不了较贵的终身寿险消费者就会选择这样的保障期短的还附带“返还”的保险,两全寿险的保障期通常都是有期限的,比如保10年20年或者至60岁等等。

还有一部分消费者又担心花了钱消费掉了,所以保险公司设置了返本返还,显得没有“亏损”。

从“返本”的角度上来说,我买的这份保单,年交2000,保障期限是30年,30年后如果没发生意外,保险公司给回我2万。不过,这样的本真的不亏么?

货币是有时间价值的,再加之通货膨胀的问题,30年后的这个“本”根本不值得一提。

2、第二个坑,长期意外险

第一个坑踩完了,我来说说第二个坑,翻了翻保险条款,我发现我买了个长期意外险,我之前说过,重疾险我不建议大家购买短期的,但是意外险我建议大家买1年期的!结果我自己买的这个产品啪啪的打了我的脸。

虽说长期意外险的保障期更长,但是多个短期意外险的保障期也不短,而且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市面产品的更新,去选择更好的短期意外险。从产品配置的方面说,不是长期险保障就全,比如我买的这款产品就不含猝死,而市面上有的短期意外险就包含猝死。

在我们购买重疾或者医疗险的时候,都会面临核保和续保的问题,但是意外险,对身体基本没有严格要求,甚至一些保险公司连核保都没有,因为保的是意外,与健康没有关系。

3、第三个坑,保费和保额

我买的这个产品年交2000,交10年,保额10万。简单来说就是交2万保10万。

试问下,要知道,我这个年纪的小仙女,买一款30万保额的重疾也只需5000块钱,而这款保额为10万的意外险竟然敢要我2000块钱,就这10万元在我出险发生残疾和身故时能干啥?

而且作为意外险,身故和残疾是按照条款所述的比例赔付的,对于残疾的标准也需达到一定的要求,所以说,在理赔时我还要达到一定的残疾标准。10万保额已经相当低了,还要用残疾标准来要求我,你说这份保险还能保个啥?

踩坑完毕,我怎么可以继续损失下去,及时止损才是最重要的,那么问来了,我要不要退保,退保我要考虑什么?

二、退保会有哪些损失?

1、经济损失

一般来说,超过犹豫期的退保,往往只能换回来部分保费,能拿回来的那部分叫做“现金价值”。

购买长期保险后,保单里都有现金价值表,一般现金价值随着缴费时间的增长而增长。也就是退保越早,得到的退保金就越少。而在未交满两年保费的情况之下,退还的保费就更少了。

我购买的这个保险刚交完第三个年度的保费,倘若退保,只能退还2400的保费,三年交6000,退保损失4000,心疼到无法呼吸。

2、原有保障丧失

退保后,被保险人原本享有的保险权益因此失去,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被保险人个人及家庭生活将重新回到不安定状态,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所以说如果选择退保的话,要做到选择了其他合适的产品后在下一续费日前退保即可。

2、再投保可能面临新状况

首先,退保后重新考虑投保长期保险的话,责任免除期将重新计算。若在责任免除期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其次,退保后再投保重疾和医疗险,可能会因身体状况的变化或超过规定的年龄而被加费甚至拒保,从而失去获得保险保障的权利。

三、退保须知

1、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较高,比如,40+或50+的人群,已经缴费好几年,退保后,可能买不到更好的产品甚至被拒保,那就不要退了。

2、保障缺口

自己都有哪些保单?这些保单都保障什么责任?险种及保障是否全面,检查自己的保障是否存在缺口,所购产品是否鸡肋,再考虑是否退保。

3、身体状况

对于长期寿险来说,投保后如果身体健康状况恶化,过不了健康告知,基本买不到好的保险或买不到保险了。这种情况下就不要退保了。

4、保单预算占比

我们购买保险时,除了考虑自身需求以外,还要考虑自己或家庭的预算,如果保单占用了很大部分预算,后续缴费压力大,或者保费出现了倒挂的情况,产品又不好,可及时退保止损。

5、退保能拿到多少钱?

每份保单的现金价值都不同,在保险合同上可清楚看到该年度的现金价值,也就是退保后能拿到的钱。所以,如果觉得退保一定程度能挽回点损失,也可以退。

6、是否有替代产品

你的替换产品是否已经过了等待期?保险是有等待期的,医疗险一般是30天到60天,重疾险是90天到180天。等待期内出险,保险是不理赔的,所以最好等待期过了后再退保,避免出现保障空白期。

四、如何减少退保损失?

1、抓住“犹豫期”

犹豫期内提出退保,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这个时间内退保,消费者是不承担损失。因此,在这段重要时期,要仔细审查保险合同和相关资料,防止被营销员误导或是由于理解偏差而做出错误决定,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清楚,有意向就尽快退保。

2、根据保单现金价值退保

购买长期保险的消费者,如果退保意愿非常强烈,可以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表,选择损失范围可接受的时间段退保。一般情况下,期缴产品越早退越划算,可以及时“止损”。

3、利用“宽限期”和“等待期”

如果是买错了保险产品,可以选择变更为其他更合适的险种。一方面,消费者可以使用一些保险公司提供的保单转换功能的产品或服务。

另一方面,如果在不同保险公司之间更换产品,可以利用原保单的宽限缴费期推迟交费,与此同时尽快选择新产品,尽量在新保单的“等待期”内完成更换产品计划,使自身的保障无缝衔接。

五、我的血泪建议

与其后期因为退保的事情而头疼,不如多花精力在前期产品选购上,多做功课,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经济条件等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购买时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合同条款,认真比较保险产品差异。

如果决定退保,请务必记住:一定是新买的保险已经生效后,再退旧的保险,让自身的保障没有断档。保险姓保,买保险一定要考虑产品的保障功能,一旦考虑保险产品的返还和理财性能,势必会入坑!

车辆不小心刮擦能报划痕险吗


车辆刮擦能报划痕险吗?

专家回答,如果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就可以由划痕险来赔,但是要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而导致的汽车漆面的划痕,就不在划痕险理赔范围了。所以,“行驶过程中把车划了一下”就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到底是行驶过程中被他人恶意划伤的还是两车刮擦时被划了一下。

由于划痕险的赔付率普遍在200%到300%间,基本上处于亏损运营,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只针对新购买的车或者两三年内新车承保。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5000元。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200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两千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此外,目前不少保险公司都对划痕险设置了免赔额,免赔率在15%到20%不等。

划痕险多少钱?

车辆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也就是说只有买了车损险,才能购买划痕险。其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划痕险的保费并不高,由保险金额的多少来决定,一般在几百元左右。这对于对于很多车主来说也并不算多。

新车必须买划痕险吗?

众所周知目前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查看交强险多少钱)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险种,而商业险则属于车主自主选择的险种。车损险就是商业险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险种,一般情况下车辆在买车险的时候都会购买车损险。车险专家还是建议新车车主购买划痕险。如果,车主停车的位置为地下车库或者私人车库等比较安全的地方,那么车主可以不用购买。如果是经常露天停放,或者停放的地方经常有小孩玩耍,则建议车主无论新车还是旧车都应该购买,以保障安全。

划痕险是一种附加险,车主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划痕险。划痕险的保险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如果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就属于免责范围了。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之一,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划痕险的保费并不高,一般在几百元左右。新车是最有必要上划痕险的,主要是防止恶意划痕。很多车主都会遭遇车子被划,而且越是新的车子越容易被划,所以不少买新车的人都会购买划痕险。

划痕险如何索赔?

首先保护现场,保留相关证据,电话通知平安保险公司,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索赔。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给予相应的赔偿,然后提交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投保人将保单正本、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这5种情况容易发生保险理赔纠纷 你中标了吗?


今天聊聊理赔,购买了商业保险,最怕的就是理赔难。不过保险公司绝不是“能不赔就不赔”的小人,很多时候造成的理赔纠纷,都是我们对保险产品不够了解。

下面就来盘点一下,哪些情况下,可能收到保险公司无情的“拒赔通知书”。

1、等待期内出险

重疾险和定期寿险的等待期一般是90天或180天;

医疗险的等待期通常是30天。

在等待期内确诊某种疾病是不能获得理赔的,

这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行为的发生。

比如有人在查出身患绝症的情况下,

就想着借此投保,为子女留下一笔抚养金,

这种风险保险公司必须降低,因此设定了等待期。

不过还可能出现一种情况:

等待期内出现症状,等待期后确诊疾病。

这种情况下会不会被拒赔呢?

对于医疗险来说,基本是没戏了;

对于重疾险来说,主要还是看条款。

不同重疾险产品,可能在“等待期”和“初次罹患”的定义略有不同。

产品A:

明确说明“等待期内已经发生的病理延续到等待期以后,退还保费,合同终止。”

这种的没什么好说的,合同内写的清清楚楚,等待期内发生的症状,等待期后确诊不行。

产品B:

非常贴心的举了三种情况来说明什么是初次罹患

重点是等待期内,第一次发生“原位癌”症状,等待期后确诊“原位癌”,则初次罹患发生在等待期内,退还保费,合同终止。

产品C:

等待期内确诊首次患有(自出生后第一次患有)重疾,则退还保费,合同终止。

关键就在于,合同内并无明确说明“首次患有”的意义是出现症状还是确诊重疾,站在用户角度来看,这的确是一个可抓取的漏洞。

尽管现实中,在等待期之前出现前兆,而在等待期之后被确诊重疾或轻症的概率还是比较低的。

但是购买保险本来就是一种风险对赌,倘若真的发生这样的情况,那么产品C的条款,无异于是对理赔最有利的一种。

无论是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还是打官司,都可以成为被保人手中的“有利证据”。

2、未达到理赔条件

重疾险产品包含了几十甚至一百多种重大疾病

但并不是所有疾病都是确诊即赔

针对法定的25种重疾,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确诊即赔:3种

实施特定手术才能赔:5种

达到某种状态才能赔付:17种

能达到确诊即赔的只有恶性肿瘤、多个肢体缺失和严重III度烧伤。

其次有5种需要采取特定的手术才能理赔。

比如说冠状动脉搭桥术,必须实施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的移植手术。

现实生活中,由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引起的理赔纠纷已经多不胜数。

在治疗冠心病的过程中,开胸治疗并不是唯一治疗方法,有时候医生会给患者两套选择方案,一是支架手术,二是开胸手术。

通常来说,冠状动脉支架术创伤更小,患者更容易接受

问题就是,如果选择了支架术,就没有达到重疾险理赔的要求,

因此保险公司一定会拒赔。

同样,无论是心脏瓣膜手术,还是主动脉手术,都要达到开胸的标准才能理赔。

最后就是17种需要达到特定状态或者期限后才能理赔。

最常见的比如说脑中风后遗症

要求不仅需要疾病确诊180日天后,还要遗留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障碍。

这是两个条件,无论哪个没有达到,重疾险都是不给赔的。

虽然重疾险并不完全是确诊即赔,

但是癌症已经覆盖了所有理赔的60%以上,

因此癌症确诊即赔的意义很大。

3、免责条款范围内

免责条款不赔应该是大家最熟知的一点。

只要是被纳进了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就证明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无论如何也是不赔的。

目前来看,定期寿险的免责是最少的,

市面上最好的产品仅有3条基础免责

重疾险的免责条款一般包括了艾滋病、遗传性疾病、吸食毒品等等;

意外险和医疗险的免责条款较多,并且产品之间的差别也较大。

在购买时候应特别注意这部分的内容,

搞清楚所购买的产品到底哪部分是不赔的。

举个例子,

某些医疗险将由整形所引发的并发症纳入了免责条款中,而另一款百万医疗险则没有类似的免责条款。这样的对比之下,如果曾经接受过整形手术,或未来有整形打算的人群,更适合买第二种产品,能提高理赔概率。

4、医保卡外借受影响

自己的医保卡既不能外借,也不能乱刷,

因为它是保险公司“核赔”时候的重要凭证。

比如说很多年轻人为了省钱,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帮父母购药,

但是父母一般都会有一些老年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

用医保卡购药会留下购买记录,

在涉及商业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调查你的门诊和住院记录,同时还有医保卡消费记录。

因此当这些“药品”出现在你的医保卡中,哪怕是别人的毛病,也会被算作是你的既往病史。

这时候就“哑巴吃黄连,有理说不清了”,保险公司向来“认卡不认人”,

一旦被认定为“带病投保”,不符合健康告知,那么理赔就会难上加难。

如果曾经发生过类似行为,却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的,

稳妥的办法是联系一下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反映情况后申请“保全补充告知”(补充健康告知)。

不过审核的结果不确定性会比较高,是顺利承保还是解除合同,就要等待保险公司的认定。

如果害怕解除合同而选择了沉默,也不要过分担心:

真正因为医保卡外借而无法理赔的事件少之又少。

保险公司绝不是抓住一件小事,就千方百计不想赔付,

而是它通过消费记录将你认定为有带病投保的嫌疑,因此才拒绝赔偿。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力图证明自己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尽可能的提交投保前身体健康的证据,争取利益最大化。

出现理赔纠纷时,投保人需要“据理力争”,不要产生“任倒霉”的想法。

可能在过程中比较曲折,但对待结果要抱有乐观的态度,

甚至有时候,保险公司明明是在理一方,但为了息事宁人,保险公司还是会选择理赔。

5、病历写错被拒赔

我们的病历在保险理赔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若出现错误或表达不对,会影响理赔的决定。

之前有一个案例就是,

陈女士给老公购买了一款重疾险。

后来陈女士老公不明原因的持续发热,进一步确诊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本来已经达到了重疾理赔的标准,没成最后却被保险公司拒赔了。

原因就出现在了病历上。

刚开始就诊的时候,医生询问其病情,写下“偶有全身乏力3月+,持续发热伴乏力加重1周+”的字样。

正是这短短的一行字,让保险公司推断:等待期(90天)内发病,并未达到保单要求的等待期后首次发生重疾的赔付标准。

再比如说,

因为失眠、多梦等原因,想开几粒安眠药,被医生诊断为抑郁症;

体检时候填体验原因,随意的填写“长期头晕”等症状;

想要请假去医院开假条,编出一些莫须有的症状;

为了报销得更多,于是“无中生有”……

这些情况都可能成为“拒赔”的导火索。

因此去医院就诊的时候,一定要提醒大夫,“你有商业保险”。

除此之外,病历中尽量不要出现“先天性、旧病复发、N年前”等字样;

曾经偶尔有不舒服的地方或者不确定的疾病更不要乱说;

若发现病历出错,自己也不要随意涂改,找主治医生更改,并盖上医院公章;

如果医生不愿更改,可找医院“医务科”部门投诉处理。

最后,未如实告知、未在规定内的医院就诊等情况也会影响理赔。所以在理赔这一方面,大家切忌粗心大意!

警惕八种情况 避免遭受拒赔


保险作为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在出险后无疑会给消费者在心灵上一丝安慰和依靠,可是假如不幸发生之后,在申请保险理赔的时候又遭到保险公司拒赔,那不啻于雪上加霜,不论在财物还是心理上,都会让不幸加重。

传统的保险营销手段容易给行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人情保险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客户的真实需求,在客户并不理解保险功能而通过人情强推保险,很容易让消费者不满,给保险业带来负面的影响。

一、未履行按期交纳保险费的义务。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拒赔。

二、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寿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人可以拒赔。

三、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如被保险人投保了分红险,因疾病住院申请理赔,但因该险种的保险责任中不含医疗保障,自然得不到赔付。

保险不是“包险”,并非报案必赔。常见的拒赔原因包括: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保险欺诈、事故不符合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等。例如一位客户患的是子宫囊肿,虽然住了十多天医院,但因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未能获得赔付。虽然她住了十多天医院,但因没有购买住院医疗以及住院津贴、手术津贴等医疗保险,因此无法获得赔付。

由此可见,并不是买了保险就什么都赔,而是要看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同时,本案也提醒保险消费者,买保险要保障全面,合理搭配,以免因小失大。

四、保险事故属于除外责任的,除外责任详见条款。五、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

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订立却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除外),可视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六、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

保险合同中,会清楚注明保单生效后,保险公司有一段“责任免除”时间,叫“免责期”。在此期间出险免赔,如一般的长期寿险免责期是180天。

七、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八、超过了索赔时效。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年有效索赔时间的;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有效索赔时间的,保险公司都将作拒赔处理。

很多保险合同条款中都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的规定,《保险法》也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发生保险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及时报案,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因此出险后应快速理赔,首先是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通常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比较便捷的通知方式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或通知保险营销员。

另外,申请理赔时需提供真实、完整的理赔申请资料。根据不同类型的保险事故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其中基本资料包括:保险合同原件、理赔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转账授权书。而具体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依投保险种而定,如申请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还必须提供住院费用单据、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合法,禁止伪造和变造。申请资料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完整的申请资料能使理赔过程顺利快捷。

全险=全赔?并不是!这10种情况是可以拒赔的


有些不可抗拒因素保险公司是拒绝赔偿的,你有必要了解、这点一定要记住!车主给车上保险时,绝不是为了出事故,是为了多一份保障罢了。

也有不少车主会觉得买车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定好了,到理赔的时候能不赔就不赔,能少赔就少赔。其实不然,保险公司不怕赔钱,毕竟对于庞大的汽车群体,出险的占少数。可有些不可抗拒因素保险公司是拒绝赔偿的,你有必要了解、这点一定要记住!

所谓车险免赔条款,就是指车险理赔时的责任免除条款,包括本车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乃至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可以不承担相应的保险理赔责任。

拿到保险单的那一刻,相当于你已经默认同意了免赔条款,而且这些条款都在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所以,咱们车主必须做好功课,否则出险时就算起诉也得不到赔偿。

1、不可抗力因素

包括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虽然说免赔的条款这么多,不过如果真遇到这些状况,能活下来已经很不错了。

2、牌照证件有问题

驾驶证出现以下问题,保险公司是不会赔的。(1)驾照被吊销(2)无证驾驶出现上述情况,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今年车险进行了商改,改革之后,驾驶证逾期未换证(不满一年)也是可以赔偿的啦!

3、车没有年审也不赔

车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年检的不赔。保险公司只对检测合格的车辆负责,如果检测没有通过,那么保险公司就有理由不赔。

4、违法在先也不赔

在已经违法的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的,当然也肯定也不赔。比如,酒驾、毒驾、肇事逃逸、利用保险车辆干坏事儿的,属于已经违法在先,想要获得赔偿,怎么可能?

5、故意制造事故

你以为有了车险就能无所顾虑吗?甚至故意制造事故,通过保险理赔修车,这样不仅不会获得赔偿,而且还属于骗保,不仅不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6、修车时出事故

修车过程中出了事故了怎么办?车险免赔条款中明确说了,“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出现事故的,都属于免赔。所以,在这些时候还是要小心为上。

7、自己加装的设备

车主自己加装的音响、电台、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若无对此单独投保,一旦撞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对此赔偿。

8、把肇事人放跑

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对方全责。不能因为嫌麻烦或发善心而私下放弃向对方司机要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9、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

车辆行驶到积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再次强行打火造成发动机损坏,属于操作不当,因此,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10、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

如果您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三者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保险公司不会对此做任何赔偿。

除上上诉情况,在遇到下面这两种情况我们应该这样正确:

1、车辆发生撞墙、水泥柱、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如果车内起火了,应立即停车、灭火,向交警、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保险公司。注意向处理事故的交警、消防部门索取责任认定书或火灾证明。​​​​

买保险时别忽略这4点,小心被保险公司拒赔


最近有朋友跟我分享了他不久前理赔意外险被拒赔的事情。

他在去年11月的时候买了一份一年期的意外险。除了常规的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外,这份保险还有意外医疗、住院津贴两项附加保障。

在今年7月上旬的时候,他突发急性阑尾炎,到医院做了阑尾炎手术。

手术结束后不久,他就想拿这份保险申请理赔,结果被保险公司拒赔了。

是的,你们没有看错,这位仁兄确实拿着意外险去申请阑尾炎手术费用的理赔金。

他的理由还很充分,说这不保障里有医疗、有住院津贴吗,他确实进了医院发生了医疗费用,还住了几天医院,保险公司凭什么拒赔他?

其实保单合同上已经清清楚楚写了相关理赔条件。

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损伤而产生的就医费用与相关的住院费用,才符合意外医疗和意外住院津贴,急性阑尾炎属于疾病而不是意外,所以不能用意外险理赔!

我们买保险最怕理赔出问题,可是这种因为自身原因而被保险公司拒赔的例子一点都不少。

我看了很多案例发现,保险公司之所以会拒赔,原因大部分还是出在买保险的人身上。

想要顺利理赔,就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不管你已经买了保险,还是准备要买保险,都要注意我下面说到的4个要点,但凡忽略了其中一个,都会在理赔的时候被保险公司拒赔。

出险情况不在保障范围内

上面我说的,就是一个典型的出险不属于保障范围而被拒赔的案例。

保险公司都是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理赔的,你买的保险都不保这些,怎么可能赔钱给你呢?

想要弄明白你买的保险到底保些什么,,自己去看合同条款,一定要看仔细了,千万不要轻信销售人员说的。

毕竟人会骗人,但合同不会,保什么不保什么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

至于保障范围,都印在保单合同里,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一栏会把这些保障内容一一列出来,并配上对应的解释,告诉你什么情况才属于他的保障范围。

出险情况不在保障范围之内,保险公司都是拒赔的。

出险情况触及免责条款

除了不属于保障范围的出险情况会被拒赔,一些发生在保障范围内的出险也有可能被保险公司拒赔。

这种特殊情况就要对照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了。

免责条款又叫责任免除,或者除外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公司不提供保障的出险情况列表。

免责条款一般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种是风险巨大的事故,比如战乱、暴乱、核爆炸等;另一种是违法犯罪事故,比如醉驾、吸毒、故意犯罪等。

其他常规免责项目还包括自杀、遗传病等,不同的保险免责条款不一样,需要特别注意。

一旦出险情况触及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也是会拒赔的。

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

因为投保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真实情况而被拒赔,通常发生在理赔重疾险、医疗险和意外险的时候。

先说重疾险跟医疗险。

重疾险跟医疗险在投保时需要填写健康告知。

在这份健康告知里,保险公司会列出一些健康隐患与疾病,要求你对照这个列表如实告知自己是否有相符合的过往病史。

如果没有,你就可以正常投保;如果有,就要把已有的病症告诉保险公司,由他们根据发病情况去判断要不要保你。

要是你明明有这些病症,却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还坚持投保,那在理赔的时候肯定是被拒赔的。

我们再来看意外险。

意外险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的是你的职业。因为你职业的风险程度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保不保你。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不同职业的风险程度,将所有职业编成1~6个类别。类别编号越低,职业风险程度就越低。

1~2类就是风险程度最低的职业,比如学生、老师等,这也是保险公司意外险必保的职业。

而5~6类就属于高危职业了,比如警察、运钞车司机等,这些职业风险太高,意外险通常都是不保的。

如果你的职业属于意外险中列举出的不保的职业,却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并坚持投保,那在理赔的时候,也是会被拒赔的。

保险公司在投保的时候都不会严格去查你的健康情况、职业情况,但在理赔的时候就会查得清清楚楚。

所以我劝你最好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投保,如实告知才能确保以后顺利理赔。

等待期内出险

我们买了保险,在保险生效之后还需要度过一个等待期。

在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也是不赔钱的,只有等待期后出险,才能拿到约定的理赔金。

关于等待期的详细内容我之前写过,可以戳→这里跳转复习。

说了这么多,你会发现我上面提到的内容其实都清楚明白地写在保险合同里,因为自己没有认真阅读了解相关内容而被拒赔实在很不应该。

想要不被保险公司拒赔一点都不难,合同在手多看看,搞清楚我上面说到的这4点内容,不然偷懒是一时爽了,被拒赔就该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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