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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起投保:谁当投保人更合适?这个非常重要

2021-05-24
投保险财产规划 夫妻保险规划 保险知识重要吗
经常遇到夫妻一起投保的客户,两口子会商量,谁当投保人呢?然后有一方会说,谁当都一样,你来投吧!是不是真的谁当投保人都一样?谁来做投保人,有没有什么讲究呢?咱们就来一起探讨一下。

一份保单之中,会有四个人的存在。保险人、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

保险人:保险人不是人,真的不是人……

保险人其实就是保险公司的代称。它的权利是收钱,义务是理赔(这个是简要说明,实际上会复杂很多),这个很好理解。虽然在收钱时很痛快,理赔的时候需要符合各种标准,进行各种调查,但是正因为有保险人的存在,让我们可以用很少的钱,得到很高的保障,这也就是保险存在的意义。

投保人是保单中出钱的那个人,所以也是保单的拥有者。谁出钱谁就是大爷,所以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权利最大。

是否投保,给谁投保,买哪家公司的产品、保障多长时间,买多少保额等等,都是由投保人来决定的。有权利,就有义务。我们先说权利。

一、投保人的权利

1、给谁投保的权利

给谁投保,是投保人的权利之一。但是,如果你觉得只要花了钱,想给谁买保险就给谁买,那就太天真啦。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需要有保险利益,才可以投保。

《保险法》中对保险利益的规定

《保险法》中规定的保险利益为本人、配偶、子女,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其他近亲属。

某些保险产品,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可以为孙子、孙女来投保的,但是需要符合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保人也可以为私生子女投保,不过要通过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本、或DNA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自己与非婚生子女有血缘关系。此举容易出现撕逼事件,弄不好还会上社会新闻,操作需谨慎!

至于男女朋友、同居伴侣之间,如果真想给对方投保,那就直接把钱给人家自己投算了。

单位可以作为投保人给员工上团险,但是,受益人只能是员工家属,这一做法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的存在,尤其是对于一些高危职业来说,对于被保人是一种保护。

虽然保险法中也规定了“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表面上看真的是想给谁投就给谁投,不过在投保实操过程中都会要求输入与被保人关系,理赔的时候需要提供关系证明,如果不能提供,那么一样理赔不了。

2、向谁投保的权利

选择向哪家公司投保、投保什么产品这是投保人的权利。2019年的重疾市场可以说是百花齐放,重疾单次赔的、多次赔的、定期的、终身的、有身故责任的、没有身故责任的等等,应有尽有。作为投保人在选择产品的时候,就需要关注产品本身,是否可以解决想要解决的问题,并且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儿。

3、指定受益人的权利

既然作为投保人掏钱了,那么以后的受益金给谁,自然也是投保人说了算的。不过,因为受益人是以被保险人身故为领取条件的,自然也要征求被保险人的同意。

《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保险法》第41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例如:老公是投保人,为自己投保一份终身寿保险,后来夫妻关系恶化,老公没有告知妻子,把保单受益人由妻子改为自己的母亲,这样的操作是可行的。因为受益人的变更并不需要得到受益人的同意,除非设定的是“不可撤销受益人”,但就目前国内而言,“不可撤销受益人”极少存在。

二、投保人的义务

1、如实告知的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在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将被保人的状况告知保险公司。

在所有的拒赔案例中,因未如实告知产生的纠纷最多。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保时如实告知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曾经闹的轰轰烈烈的香港保诚拒赔事件,起因就是孩子第一次住院的时候客户在监狱服刑中,对于这个状况并不了解,在以后给孩子投保的时候没有告知,结果被拒赔,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结果。

我们买保险是希望风险来临的时候有个保障,而不是想一边病体缠身,一边分出精力来打官司。香港也好,大陆也罢,保险维权总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做好如实告知,受益最大的还是我们自己。

2、缴费的义务

按时缴纳保费,这是投保人的首要义务。保险公司的投保流程为提交投保-核保-收费-承保。

保险投保流程

第一期都是收费后承保,一般问题不大。以后的保费则是保险公司委托银行按时从银行卡扣款。如果一时没钱交费,每家保险公司都会有60天的宽限期,在60天内把保费交上即可,宽限期内保障责任继续有效。

一旦过了60天宽限期还未缴费,则保单效力暂时中止,发生保险事故也不赔了。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但复效的时候则需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了。所以,尽量不要让你家保单断交!

3、及时通知的义务

出险以后,投保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收集资料,申请理赔。

保险事故通知义务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在出险时没有及时通知,那么对此造成的后果,只能投保人自己来承担了。

一般寿险的追诉时效是5年,重疾险是2年。不过时间越长,对于保险公司界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就越困难,理赔资料的收集也越不利。

我遇到过一个客户,家里三十多张保单,客户老伴儿60来岁,有平安、国寿、太平三家公司的重疾保单。2016年底老伴儿做了一个心脏搭桥手术,当时平安、国寿的业务员都去收集资料,理赔很顺利。太平的业务员发了一个需要资料的短信后就离职了,后续无人跟进,客户自己也因为照顾病人而把这事忘了,直到两年半以后,我给她做保单整理,才想进来还有一份保险没有赔。最终我代表客户和保险公司协商,退还所交有保费。因所交保费和理赔金额差不多,所以客户也还能接受。

但这其中花费的时间、精力也较多。如果在两年前出险就理赔,客户不但不用多交两年保费,还能直接拿到保额,省时也省力。

三、谁来做投保人重要吗?

其实挺重要的。投保人对于保单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可以决定保单的去留。

给孩子投保,夫妻谁做投保人都行,身体允许尽量加个投保人豁免。万一发生重疾了,没有交费能力,也不会让保单失效。如果以后两口子离婚了,但对于孩子的爱还在,基本保单都是会继续交的。

如果是夫妻两个人,双方身体健康,可以加投保人豁免的话,那么夫妻互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旦其中一人患了轻症、中症或重疾,作为投保人和被保人的两张保单都可不用缴费了。

如果不加投保人豁免,还是自己交自己的比较好。万一夫妻感情不和离婚了,自己的保单只要如期交费,保障还是继续有效的。

否则离婚的时候还需要双方配合变更投保人,如果没谈拢过了交费期,不仅保障没了,以前交的保费也退不出多少现价,损失是巨大的。

四、投保人身故,保单怎么办?

如果投保人身故,保单加了投保人豁免,则后期的保费不用交了,保障继续有效;

如果未加投保人豁免,而保费又没有交完,那么保单就变成了投保人的遗产,如果想变更投保人,则需要原投保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确认的委托授权书。

家庭关系好的还比较容易处理,如果家庭关系不好,协商不成,保单无法缴费,就会造成效力中止。

我们在买一份保险的时候,就需要把所要面对的问题考虑全面一些,尤其是谁来做投保人,对于未来保单的执行有着很大的影响,应该认真谨慎对待。​​​​

扩展阅读

投保人,投保人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投保人应当审查与自己接洽的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有销售保单的资格。按规定,寿险营销员都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获得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能销售寿险保单。因此,投保人可以审查营销员是否持有《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持有工作证,辨明其身份后再决定是否与其商谈。

其次,投保人应当对保单的保险责任、交费方式、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等重要问题进行详细询问。投保人事先对保单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投保,是近几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的最常见的原因,往往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目前国内新出现了与传统寿险产品有很大差异的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保险产品。对于投资连结产品,投保人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投资帐户设立了哪些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这些投资组合的历史业绩和面临的市场风险,以便确定自己的投资选择,投保人还应了解每年在投资组合之间的转换次数,保险公司公布投资业绩的方式以及保险公司将保费在普通帐户和投资帐户之间分配的比例。对于分红产品,投保人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分红比例等。投保人如对保险代理人的解释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机构咨询,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第三,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对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如实填报。这些内容将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填写,则根据《保险法》,"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四,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注意不要让其他人代替自己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发生了代签名行为,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否则可能造成保单无效。

第五,个人寿险一般都有一个对投保人很有益的"犹豫期"的规定。"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犹豫期之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过了犹豫期以后的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手续费)。但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如在此期间投资帐户的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部分将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的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不妥之处,应尽快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投保人如果是通过代理人交纳保费,代理人通常会给投保人一份保费收讫的"临时收据",待保费转入保险公司帐户后,保险公司才会将"正式收据"给投保人。因此,为避免代理人侵吞保费,投保人如果长时间拿不到正式收据,就应尽快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查询保费是否转入保险公司帐户。

出门旅游 购买旅游意外身故保险非常重要


外出旅游的风险不仅仅会发生在乘坐的交通工具上,而且在整个游玩的过程都存在风险,所以对于外出旅游的人,购买一份旅游意外险可保障旅行期间的多种意外风险,其保障范围包括旅游期间的意外身故、残疾和意外医疗。旅游意外身故险按地域区分可分为境内旅游意外险及境外旅游意外险。

旅游已成为现代人提高生活品质、释放工作压力的一种重要方式。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使旅游业成为新经济增长的一个亮点。但是,在旅游过程中、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意外,严重的甚至意外身故,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痛苦,甚至造成终身遗憾。目前市场上有非常丰富的短期旅游保险产品,这些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从3天到30天,保费从几元到几十元,保险责任包括了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责任、意外伤害及医疗责任、突发急性病等保险责任,完全满足客户短期的旅行需要。

专家提醒,旅行社购买的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旅行社责任保险,仅在因旅行社责任造成事故时,旅游者才能够获得赔偿,而旅游者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因此,旅行前购买意外身故险很有必要。

投保旅游意外身故险选择多少保额的意外险合适,是很多市民关心的问题。对此专家表示,选择保额多少应衡量出游地的风险有多大。投保旅游意外险重要的一点是要足额,如果去自己不太熟悉的旅游景点,最好选择最高保额,而去开发较成熟的旅游市场,保额可适度降低。选择国内成熟旅游市场的人身意外身故和伤残保障的保额一般为20-30万元即可,而意外医疗的保额与意外身故或伤残的保额比例控制在1:5或1:10为佳,一般意外医疗费用超过2-3万元的概率较小。

另外,境外出游应根据该国家医疗费水平适当调整医疗险保额,到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疗费较高的国家旅游,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低于20万元,而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旅游,行程较短的情况下,医疗险的保额可在10万元左右。

案例:三十三岁的周先生是建设银行某支行的会计,拥有稳定的收入和幸福的家庭。年轻的周先生酷爱旅游和运动,经常与好友结伴外出游玩。2002年的夏天,周先生与朋友相约要到丰宁坝上草原骑马。到旅行社报名时,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购买了旅游安全保险。7月20日,是一个周六,周先生一行来到了向往已久的坝上草原。刚一到达目的地,他们立即兴致勃勃地来到骑马场,周先生挑选了一匹骠悍的棕马,扬鞭策马奔向辽阔的草原。蓝天白云下,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骑马奔驰,远离了都市的喧嚣,让周先生很兴奋,忘情地加快了马儿的速度。突然,一个颠簸,使周先生的身体失去平衡,摔于马下。不幸的是,由于速度过快,周先生的头部又正好碰撞在坚硬的石块上,不醒人事。周先生当即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保险公司在接到旅行社报案后,对事故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得知,周先生的妻子即将临产,在得知这一噩耗后,痛不欲生。妻子突然之间失去了丈夫,尚未出生的孩子失去了父亲,一个家庭失去了生活的支柱和重要的经济来源,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打击使原本充满欢声笑语的家庭变成了痛苦的深渊。保险公司以最快的速度核定了事故性质,认定属于保险责任,给付受益人意外身故保险金和遗体遣返费共计39000元。

外出旅游安全很关键,购买一份意外险保证玩得开心、尽兴成为很多人的共识。专家指出,旅游意外险主要是保旅游过程中的意外伤害、医疗、意外身故以及全残等。但如果你参加的是高风险的活动,比如滑雪、潜水、冲浪、骑马、攀岩等出现伤害,一般会被列入免赔责任。如果需要,最好要加购含有高风险运动保障的旅行附加险。

因此,外出旅游不要忘记给自己上一份旅游保险,给自己一份保障,也是对家人的一份责任体现。当然,即使拥有了保险也还是要注意旅游安全,使旅游舒心、安心。

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投保人应当审查与自己接洽的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有销售保单的资格。按规定,寿险营销员都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获得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能销售寿险保单。因此,投保人可以审查营销员是否持有《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持有工作证,辨明其身份后再决定是否与其商谈。

其次,投保人应当对保单的保险责任、交费方式、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等重要问题进行详细询问。投保人事先对保单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投保,是近几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的最常见的原因,往往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目前国内新出现了与传统寿险产品有很大差异的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保险产品。对于投资连结产品,投保人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投资帐户设立了哪些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这些投资组合的历史业绩和面临的市场风险,以便确定自己的投资选择,投保人还应了解每年在投资组合之间的转换次数,保险公司公布技资业绩的方式以及保险公司将保费在普通帐户和投资帐户之间分配的比例。对于分红产品,投保人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分红比例等。投保人如对保险代理人的解释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机构咨询,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第三,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对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如实填报。这些内容将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填写,则根据《保险法》第17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四,技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注意不要让其他人代替自己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发生了代签名行为,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否则可能造成保单无效。

第五,个人寿险一般都有一个对投保人很有益的"犹豫期"的规定。"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犹豫期之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过了犹豫期以后的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手续费)。但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如在此期间投资帐户的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部分将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的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不妥之处,应尽快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投保人如果是通过代理人交纳保费,代理人通常会给投保人一份保费收讫的"临时收据",待保费转入保险公司帐户后,保险公司才会将"正式收据"给投保人。因此,为避免代理人侵吞保费,投保人如果长时间拿不到正式收据,就应尽快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查询保费是否转入保险公司帐户。

拒当“险奴” 教您如何做精明投保人_保险知识


买保险其实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让这份小小的保单在我们危机的时刻能帮到我们,如果购买保险因此成为生活中另一项沉重负担,那就完全违背了保险的初衷了。所以在购买之前千万要做好计划,别一不小心成了“险奴”。

中低收入家庭投保“消费型”

其实,容易成为“险奴”的人群,主要是中低收入者,或是年收入不稳定的人群。他们经济能力有限,或者没有连贯的、稳定的年收入来源,因此一旦投保过量,或是收入中断,续期的保费缴纳就难以为继。

对于收入不高的家庭或个人而言,想要在自己的经济承受范围之内做好商业保险保障规划,尽量少花保费多得保障,那么在险种选择上,应该偏向消费型产品。

不少人喜欢购买带有现金返还功能的保险,还有不少人在购买人生第一只保险时总是说“就当储蓄”吧。但带有储蓄或者带有投资收益功能的保险产品,因为要在一定时期后返回投保者现金,因此价格会比较高。

对于经济能力有限的人们而言,在没有多少钱可用于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下,自然是要挑选纯保障的产品。虽然缴纳的保险费会慢慢消费殆尽,最后不能从保险公司拿回一分钱,但你却获得了保险期间内的有效保障,已经达到了“保险”的目的,也就物有所值了。

我们举例来看,以死亡(无论是疾病还是意外引发的)为保险责任的寿险产品,可分为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和(生死)两全保险三大类型。终身寿险的保单有现金价值,可用来质押贷款,相当于死亡还给你一笔存在保险公司的钱,有较强的储蓄功能;定期寿险是消费型产品,保障一定时期内的身故利益,过期后就作废;生死两全保险可在保险期间或期满后领回一定的生存金。

比如,30岁的王先生是一家之主,女儿3岁,夫妻两人每月总收入6000元,每月结余不多,他打算从C公司购买一款寿险类产品。如果他购买一份30万元额度、15年期的定期寿险(选择15年,主要是考虑保障到女儿成年后),只需要每年支付582元的保费。如果他要购买同样30万元保额的该公司一款两全保险,15年的保险期间内每年需缴17940元,满期后仍然生存则返还30万元,保险期间内死亡也可获得30万元保险金;如果购买该公司的一款终身寿险,缴费15年,每年需缴10500元,身故后家人获得30万元保险金。

王先生一家目前生活的资金本来就不宽裕,因此没有必要再通过投入一笔较大额的保险资金为将来生活储存。对他来说,选择购买消费型的定期寿险更为合适和经济。

不要盲目选择高额保险

曾几何时,购买保险成为都市人们生活中的一种流行和时尚,成为互相攀比的“常规项目”。

但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决不会拿保险的额度来互相攀比。尤其是对于经济收入差距悬殊、家庭人员结构不尽相同、家庭资产负债状况有所差别的两个家庭或个体而言,这种比较毫无意义。即便是家庭各方面情况相似,但个体之间的差异,也会导致每个人、每个家庭需要不同的保险产品以及不同的保障额度。

比如,一个年收入愈50万元的公司高管,妻子为全职太太,并有一个5岁的孩子,他可能需要几百万元的寿险保障;但一个年收入5万元的家庭支柱,则几十万元的寿险保障就可对家庭负责了。后者所需的保费自然可以较低。

对大多数家庭而言,保障额度基本上可以覆盖未来家庭的重大开支就足够了。

虽然建议收入不高的人们不要安排高额的保险,但也不要纯粹为了降低保费而买非常低保额的保险。曾经看到不少人买2万元保额的寿险,这种安排是非常失策的,根本不能通过保险解决家庭可能面临的财务困难。

投保人,投保勿忘保护自己利益


首先,投保人应当审查与自己接洽的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有销售保单的资格。按规定,寿险营销员都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获得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能销售寿险保单。因此,投保人可以审查营销员是否持有《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持有工作证,辨明其身份后再决定是否与其商谈。

其次,投保人应当对保单的保险责任、交费方式、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等重要问题进行详细询问。投保人事先对保单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投保,是近几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的最常见的原因,往往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目前国内新出现了与传统寿险产品有很大差异的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保险产品。对于投资连结产品,投保人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投资帐户设立了哪些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这些投资组合的历史业绩和面临的市场风险,以便确定自己的投资选择,投保人还应了解每年在投资组合之间的转换次数,保险公司公布技资业绩的方式以及保险公司将保费在普通帐户和投资帐户之间分配的比例。对于分红产品,投保人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分红比例等。投保人如对保险代理人的解释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机构咨询,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第三,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对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如实填报。这些内容将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填写,则根据《保险法》第17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情况发生了代签名行为,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否则可能造成保单无效。

第五,个人寿险一般都有一个对投保人很有益的"犹豫期"的规定。"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犹豫期之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过了犹豫期以后的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手续费)。但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如在此期间投资帐户的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部分将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的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不妥之处,应尽快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投保人如果是通过代理人交纳保费,代理人通常会给投保人一份保费收讫的"临时收据",待保费转入保险公司帐户后,保险公司才会将"正式收据"给投保人。因此,为避免代理人侵吞保费,投保人如果长时间拿不到正式收据,就应尽快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查询保费是否转入保险公司帐户。

正确投保:投保人切勿年龄造假


很多人为了可以投保自己中意的保险产品,有的信息造假,有的年龄造假,对此,保险专家称这是属于错误的投保行为,容易引起保险纠纷。市面上不乏保险产品,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并不是不可能的,贪图利益,和侥幸心理,到最后吃亏的是自己。

案例一:郑先生说,某保险公司业务员余某向他推荐一款“福如东海”的亲子保险,但该险种要求孩子年龄必须达到6个月,可郑先生的儿子当时出生才3个月。

但余某说,可以先在投保单上把年龄填大一点,等孩子满6个月再改过来,并承诺一定可以改。郑先生就按余某的建议投了该险种。

今年3月,孩子过了半岁,他找到余某要求把孩子的年龄改过来,以免以后产生麻烦,但余某却说不能改了。郑先生于是投诉到公司,要求全额退保。

记者联系了该保险公司客服部后得知,投保时,保单上的年龄必须真实,且不可改动。由于是业务员的失误给客户造成损失,公司将按客户要求全额退保,并再为客户做一份合适的保险计划。

案例二:武汉的施女士打来电话,对其丈夫李先生因投保时隐瞒真实年龄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提出了疑问。

1998年12月,李先生的单位为全体职工投保了简易人身险,每个职工150份(5年期),月缴保险费30元。2000年5月,该单位职工李先生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他的家人带着单位开出的介绍信及相关的证明资料,到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保险公司在查验这些单证时,发现被保险人李先生投保时所填写的年龄与其户口簿上所登记的不一致,投保单上所填写的64岁显然是不真实的。实际上,投保时李先生已有67岁,超出了简易人身险条款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65岁)。

于是,保险公司以单位投保时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已超出了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为理由,拒付该笔保险金,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该单位退还了李先生的保险费。

由于年龄在多数人身保险中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不同年龄的人投保同一险种享受的保障以及所缴的保费往往有很大区别,因此,有些消费者为了追求高性价比的保障就选择了虚报年龄,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为了成功投保。有的消费者看中了一款保险产品,但由于受年龄的限制,被保险条款拒之门外。为了能投保,便采取伪造出生证明的方式,继而成功投保。

乍一看,消费者似乎成功地为被保险投保人送上了一份关爱,但是实际上这份保单却存在着隐患。由于被投保人的真实年龄并不满足保单所载明的投保要求,所以一旦发生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可以以消费者未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为由拒绝赔付。

保险合同上一般载明: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该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公司可以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这也就是说,一旦保险公司发现消费者的这种做法,那么保险公司随时可以解除这份保险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以,与其担惊受怕地被保险公司发现,何不重新选择一份更加合适的险种呢?

为了降低保费。有些消费者为了享受既定的保障,又觉得按真实年龄投保保费太贵,于是铤而走险,故意报低自己的年龄,试图降低投保成本。

对于这类消费者,保险公司采取的措施是要他们补缴保费和利息或者降低给付比例。

保险合同中往往有这样一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导致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这一条款的存在对于因虚报年龄而少缴了保费的消费者是十分不利的。投保人本来是想要节约保费,没想到最后却要将节约下来的保费全部补齐,同时还要缴利息。如果投保人坚决不愿意补交保费,那么保险公司就会降低给付比例,这样的话被保险人所希望的保障就无法达到。

当然,除了以上两种较为普遍的情况,虚报年龄的原因还有很多,不过无论哪一种原因,最终的受害者都会是消费者本身。所以为了保障投保人自身的权益,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年龄,遵守保险行业的基本规则。

保定市汽车违章查询对车主来说非常重要


保定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对外开放城市。位于河北省中部(辖5区、4市、18县)总人口逾千万,总面积2.2万平方公里。 保定市作为近临北京、天津的主要城市,有着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拥有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但是如此发达的交通也给保定市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的拥挤等问题都浮出水面,违章也随处可见,所以保定市汽车违章查询就成了很多车主比较心烦的事情。

开车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情况,注意力不集中闯了红灯,在禁止转弯的地方转了弯,又或者明明知道自己违章了存在侥幸心理,更有甚者,还恶意涂改车牌号码,可能你觉得反正没人看见,万一违章也能逃过的侥幸心理。车主王某为逃避电子眼抓拍,将自己的车牌冀AXX868涂改为冀AXX888,谁料涂改后的车牌号竟与一名交警的车牌号相同,更巧的是他在路旁洗车时,被这名巡逻到该路段的交警抓了个正着。最终因故意使用改造车牌,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0元罚款,计12分的处罚。

现在是个网络发达的时代,没必要再自己跑来跑去查看自己的违章记录,只要选择保定市汽车违章查询网上车险的全国违章查询系统,即可进行保定汽车违章记录查询。其实很多车主都应该养成在网上查询违章记录的习惯,这样既可以及时知道自己这段时间有什么违章记录,还可以让自己在行驶的过程中更小心。其实,查车辆违章记录最重要目的是减少交通意外,车祸给我们的教训已经太多了,闯红灯、超速等这些违章在你看来可能没有什么,当因此发生了意外交通事故时,你会后悔自己的违章行为了。

保定市汽车违章查询非常重要,不经常查询的话,就会造成重复违章。一般车主都知道如果不去处理这些违章记录年检的时候会比较麻烦,网上进行保定汽车违章记录查询只要几分钟就可以,何乐而不为呢?

社会主义体制的改革和不断发展,让国民的吃、穿、住、行都有了很大的改善,河北保定这几年的发展可谓风生水起。经济富裕了,人们的生活水平高了,购买汽车就成了大众身份的一个象征,保定市汽车违章查询成了保定市民最关注的汽车项目之一。“自己每天在公司和家之间来回,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违章,什么时候发生,发生在哪里等,这些信息怎么能知道呢?”刚买新车的胡小姐询问笔者。

很多车主和胡小姐有一样的疑问,购买了汽车,汽车保险、购置税、车船税等各种汽车方面的费用要缴纳,各种汽车方面的手续要办理。好不容易买了一辆自己满意的其次,结果开了半年下来,也不知道自己的汽车有没有交通违章,这成了很多保定市民对汽车最大的疑问。“听说可以进行保定市汽车违章查询,具体的怎么去查询呢?”市民马女士也有和胡小姐一样的疑问。

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回答了这个问题:“随着保定市车辆的不断增多,很多消费者都购买了汽车。汽车上路,发生交通违章行为时有发生,车主怎么来了解自己的违章行为呢?车主可以带相关资料,汽车驾驶证等证件,到交警大队查询自己的车辆违章行为,也可以登录保定市汽车违章查询网站进行违章的查询。”

胡小姐赶紧回家打开电脑登录了保定市违章车辆的网站,机动车查询、驾驶人查询、报废车辆查询、自选号牌查询,四种查询胡小姐很是满意。不仅可以对自己的新车进行查询,其它车型也可以进行查询,很是方便。除了提供保定市汽车违章查询,保定市车辆违章查询网站还提供办理驾驶人业务流程、办理机动车业务流程等相关业务的指导,让车主了解车辆办理的具体过程;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牌申请表、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相关的表格还可以进行打印,在家就能填写好相关的信息,直接到交管所办相关手续就可以,不用再到交管所排队等工作人员发放表格。

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投保人应当审查与自己接洽的营销员或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有销售保单的资格。按规定,寿险营销员都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获得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方能销售寿险保单。因此,投保人可以审查营销员是否持有《展业证书》,保险公司员工是否持有工作证,辨明其身份后再决定是否与其商谈。

其次,投保人应当对保单的保险责任、交费方式、保险赔偿或给付办法、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等重要问题进行详细询问。投保人事先对保单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手续及退保金额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盲目投保,是近几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的最常见的原因,往往给投保人造成损失。目前国内新出现了与传统寿险产品有很大差异的投资连结保险和分红保险产品。对于投资连结产品,投保人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投资帐户设立了哪些投资组合,每个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这些投资组合的历史业绩和面临的市场风险,以便确定自己的投资选择,投保人还应了解每年在投资组合之间的转换次数,保险公司公布投资业绩的方式以及保险公司将保费在普通帐户和投资帐户之间分配的比例。对于分红产品,投保人应当进一步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方式、分红比例等。投保人如对保险代理人的解释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机构咨询,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第三,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对投保单上需要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如实填报。这些内容将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填写,则根据《保险法》,“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四,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注意不要让其他人代替自己签名,如有特殊情况发生了代签名行为,要尽快到保险公司办理补签名手续,否则可能造成保单无效。

第五,个人寿险一般都有一个对投保人很有益的“犹豫期”的规定。“犹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犹豫期之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保险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费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费用〈过了犹豫期以后的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手续费)。但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如在此期间投资帐户的资产价值减少,减少的部分将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的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不妥之处,应尽快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投保人如果是通过代理人交纳保费,代理人通常会给投保人一份保费收讫的“临时收据”,待保费转入保险公司帐户后,保险公司才会将“正式收据”给投保人。因此,为避免代理人侵吞保费,投保人如果长时间拿不到正式收据,就应尽快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查询保费是否转入保险公司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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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工作如何投保更合适_保险知识


对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朋友来说,在人生规划的起步阶段,保障要做到“有的放矢”。从快乐的单身贵族到日后成家立业,单身青年经历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状态变化最大,正是该用保险来未雨绸缪的重要阶段,应早做安排。

1.明确保障重点。

大多数人寿保险产品都是长期的,因此,在打算购买之前一定要做一个长期的财务规划。以保障险为例,保障险主要体现的是对家庭的责任,一个人在结婚前和结婚后,家庭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当然对家庭的责任也就不一样,当然需求的额度也会相差很远。由于小王目前是单身,在接下来的几年内就要面临结婚、买房、生子等这些人生大事。处于这个阶段,养老险不是最迫切需要的。作为收入还不是很高的社会新鲜人,又没有多少家庭负担,首先应该重视的是自身的意外和意外医疗类保障;其次可以考虑一定数额的寿险,为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做充分准备;同时趁现在年轻,尽早为自己准备好重大疾病保险。

2.意外险需求放首位。

统计资料显示,年轻人是意外发生率最高的人群。意外保险的一大特色就是保费低廉,因此,这类保险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是最经济实惠的。只要每年花200元左右,就可以获得大约10万元保额的普通意外保险。至于意外保险的额度选择,一般为年收入的5-10倍为宜。

3.搭配好意外医疗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

尽管小王参加了医疗保险,但由于参加工作不久,个人医疗账户储备金不多,门诊自我负担比例较高,因此最好能获得意外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此外,可以附加一些住院津贴保险,以弥补医保的不足和误工补贴。

4.寿险是给父母的“良心保单”。

虽然说年轻人死亡多是因为意外,但还是担心万一不幸因为疾病死亡,如果自己只投了意外险,父母不就没得补偿了吗?因此,为了预防万一,可以购买一定数量的寿险。现阶段做这样的保险规划,算是给父母准备一份“良心保单”。健康类保险中,特别要及早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它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保险之一,并且越早投保越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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