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60%的人生病却不自知,认怂还是侥幸?

2021-05-22
对保险的人生规划 没有保险规划的人生是
身体亚健康的成年人,认怂并侥幸着。

不久前,微博上有个热搜话题:“90后不敢看自己的体检报告”,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90后,或许自己都想不到,居然在体检报告面前认怂了。

或是怕知道自己熬夜所带来的身体危害,或是怕看到自己因为不良饮食习惯所带来的疾病。

其实不仅是90后,这是每个成年人都不愿意面对的,既害怕自己真有个三长两短,又害怕真有问题自己无能为力。

从2015年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就可以看出,现在的成年人,大多都生不起病。

我们总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可概率学告诉我们,如果继续这样下去,身体的风险都是早晚的事。

然而,即便残酷现实摆在眼前,很多人依旧改不掉坏习惯,一边担忧一边抱以侥幸心理,虽然我们知道很多时候也是迫不得已,为了生活,我们早出晚归,饮食混乱,吃着不健康的外卖,加班到很晚……成年人,大概是永远不敢说累的一群人了,一边为了赚钱拼命向前,一边看着养生指南认怂养生,内心还在侥幸着。

但有时候,压垮一个成年人,可能只是一张简单的纸——从一张难以置信的体检报告开始,到无法接受的诊断单,再到难以承受的收费单,逐渐击垮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

生病是天灾,没钱治病才是人祸

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曾有报道,我国约有2.5亿慢性肾脏病患者,分布于各个年龄阶段,包括年轻人。据抗癌协会公布,我国癌症发病者已经从原本50-80岁逐渐年轻到35-55岁。

发现了吗?那些以前只会出现在老年人身上的疾病,如今悉数缠上了年轻人,病症更为严重。

你知道那些关于健康的大数据吗?

有七成白领有过劳死的危险

每4个人中就有1人肥胖

中国皮肤病患者超过1.5亿人

中国青年近视率世界排名第一

中国每年猝死人口超过55万

每天约有10000人确诊癌症

中国肠胃病患者1.2亿人

中国糖尿病患者1.1亿

60%不知自己患病

中国每年心脏病猝死的患者超过54万人

慢性病死亡占死亡人口的86.8%

……

茨威格说:“一个人年轻的时候,总以为疾病和死神只会照顾别人。”可死神真的不挑人,不管贫穷富贵,只要你在伤害着身体,总会被疾病缠上,稍有不慎,我们就会成为这个庞大数据中的一员,我们的背后,是家人,是家庭,当我们倒下,过往努力付诸一炬,家人又能怎么办?

热播剧《小欢喜》中的刘静,被检查出罹患乳腺癌时说:“我得了癌症,从来没想过我会得癌症……癌症是不治之症,要是治不好,杨杨怎么办?””

一位妈妈在面临癌症的袭击时,担心的不是自己的身体安全,而是怕拖累家庭和孩子。

电影《送我上青云》中的姚晨,拼事业的中年单身女性,大好年华里被查出患上卵巢癌,筹借治疗费无情被拒,让她崩溃大哭,为了能赚够30万的手术费,她被迫放弃了高傲和尊严,去接受一份她本不愿意的工作,她心里明白,30万能买命,哪有选择的权利?

前几天患有鼻癌的李宗伟首次跟媒体爆出自己的治疗过程, 李宗伟经过了33次质子治疗,花费近千万!在粉丝心疼李宗伟因患病所经受的折磨的同时,他那高昂的治疗费也确定让我们唏嘘不已,如果换做普通家庭,谁能承担得起呢?

俗话说:小病输掉一头牛,大病卖掉一栋楼。一张确诊书,不仅给患者“判了刑”,更是击垮了一个幸福的家庭,病人在医院里痛苦难熬,家人在医院外四处筹钱……一人患大病,全家都倒下!只有这个时候,才知道健康是多么可贵!保险是多么可贵!

在生活中,总是会听到这样一句话:“我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要把你的病治好。”是的,当亲人生病的时候,我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就算砸锅卖铁,债台高筑,也要尽力给他们凑齐治疗费用。可是,真的到了那个时候,无不是有车卖车,有房卖房,亲朋好友挨个儿借遍……就这样,在重大疾病面前,依然是杯水车薪。

有人说,罹患疾病是天灾,但没钱治病才是人祸。如果我们没有50万可以随时支配的钱,那么请为自己和家人准备一份保险把,这一个性价比很高的手段,毕竟用一个月的工资购买一份50万的保额,要比攒够50万容易的多。

保险就是以小博大的金融工具,有了保险,你才有对抗各种疾病的本钱,有本钱,你才有和命运抗争的勇气,你才有保护家人的权利。

相关知识

定期寿险买到60岁还是70岁,20年或30年?


很多朋友在买定期寿险的时候,都会对选择保险年限发愁。

通常定期寿险的保障期有10年、20年、30年,亦或是保障至60岁、65岁、70岁等等,难道保障期是越长越好吗?

显然不是的,保障年限越长保费越贵。如果定期寿险买至80岁,显然也没有必要,还不如买个终身寿险,用来做资产传承。但终身寿险适合的是特别有钱的人购买,那么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定寿到底应该选择保障至什么时候最合适呢?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需求,我们可以分别来看:首先要明确购买定期寿险的目的,是为了用极低的成本保障整个家庭。定期寿险承担着当家庭的经济支柱遭遇风险,但保证家庭财务状况不会因此而崩溃的任务。因此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覆盖风险。

如果你是刚刚步入社会,甚至连事业都是刚刚站稳,那么你可以先买10年的定期寿险。这个阶段你的收入还不是很稳定,哪怕定期寿险的价格再低,对于收入有限的年轻人来说也是小小的负担。但又害怕自己突然发生意外,家里的父母没人赡养,那么就尽量缩短定期寿险的时间,将价格调整至自己可承担的范围内,等经济条件逐步稳定宽裕后,再为自己增加险种、额度与保障期。

当然,如果你是有经济能力的年轻人,我更加推荐的是直接买30年,这样可以覆盖到人生所有的关键阶段,缴纳越早保费越便宜,杠杆越高。

如果你有房贷,那么可以根据偿还房贷的时长选择定寿的时长。比如房贷还有20年要还,那么定寿可以买保20年的;房贷还有30年要还,那么定寿可以选择保30年的。因为房贷毕竟是家庭开支比较重要且巨大的部分,如果保障时间不够,那么留给家人或爱人的压力就会非常大。

如果你有孩子,那么可以根据孩子长大成人的时间进行决定。比如孩子今年5岁了,计算一下孩子大约在25岁左右就可以成为独立的经济来源,那么抚养孩子的任务几乎已经不需要了,那么定寿就可以买20年~如果你已经步入中年,之前也没有买过任何寿险产品,那么建议你最好一次性购买较长的年限。因为人到中年,积蓄一定是有了,因此定期寿险的价格几乎不是重要决定因素,购买较长的年限,是为了防止等你到了50岁再想投保时,保费就会非常贵,并且可能会出现拒保问题。

如果你说,这些我都不想看,我就想知道我是保至60岁比较好,还是70岁好?那么常规建议是保至60岁。此时不论是男性或是女性,都已经达到退休的年龄。而且房贷、车贷基本都还完了,孩子也已经独立工作,你便不再承担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责任。因此60岁是比较合适的一个节点,当然这个可以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节,毕竟每个人的家庭环境和条件各不相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就是最正确的。

保险公司,保险就是骗子!买了保险,说好的全部报销,生病却只给报销60%!


最近,有好多朋友问小编:我买了商业医疗保险,生病的时候没用社保报销,怎么办?保险公司会怎么给我报销呢?

实问

为了给大家解释明白,小编下面用例子来说明:

假设说,马大姐购买了一份如下的保险,等待期后不久便生病了。但因为马大姐去看病时,忘记拿社保卡了,全部自付,后面,马大姐想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应该怎么更给她算?

医疗费用:1500元,全部在医保的保障范围内。

保险产品

如果马大姐用医保报销了800元,那么剩余的700元便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90%的报销,便是:700*90%=630;最后马大姐需要自付的金额只有70元钱!

但马大姐如果没用医保报销,那么则需要通过保险公司进行80%的报销,便是:1500*80%=1200;最后马大姐需要自付的金额是300元!

所以,利用医保报销后,我们自付金额才会最少!

在这个小额上,我们看出来的差异可能不大,一旦是大额报销的话,自付差距就出来了,几千元都是有可能的!

而且大多数人在用医保报销后,保险公司给予的报销比例比较高,一般在80%-100%之间,有很多产品都是100%报销的;而未用医保报销的,保险公司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一般在60%-80%,大多是60%。

说到底,我们的自付金额在未用医保的情况,会增加很多!

再者说,很多医疗险产品的购买都是分有社保和无社保的情况,对应的保费也是不一样的,有社保的情况下购买的医疗险产品的保费要小于无社保情况下购买医疗险产品的;

有无社保产品保费对比

明明有社保却按照无社保的情况报销,不就太亏了!

所以,大家要知晓,未用社保报销,保险公司会降低报销比例,自付金额要增高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合同上约定的100%全部报销,只能报销给你60%,因为你没有用社保先行报销!这也是合同中约定的,有明确的说明,不要再说保险是骗人的了!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私信给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保险知识,值得拥有的人生七保单


1、意外险保单

25岁-30岁,我们的经济能力还有限,我们还在创业或打拼,我们还要为人生积累财富,我们还要为买房、买车做准备。尽管我们没有家庭所累,但是风险无处不在,交通事故每天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上演。意外险是这个阶段必备的第一张保单。意外险提供生命与安全的保障,功能是身故给付。买一份意外险是对生命的保障,更体现了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偿。意外险的附加险种也是必要的选择。因意外发生的医疗赔偿,包括门诊、挂号补偿来费全都可以获得赔付。小病的住院、手术费用,也可以附加住院与手术来实现。

2、重疾医疗险保单

30岁,我们已经开始害怕体检。我们拿着不薄的薪水,小心地规划着未来。生活似乎在按照设想中一步步推进,但是内心里总有那么一点点不安。一大半的都市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大病发病率越来越高,发病年龄越来越低。在感冒一次也能支出上千元的今天,我们的社会医疗保险给付让人没安全感,疾病是家庭财政的黑洞,足以让数年努力攒下的银子一瞬间灰飞烟灭。重疾医疗险保单,是转移风险、获得保障的方式,也是理财的最佳选择之一。

3、养老险保单

30年后谁来养你?这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当我们越来越习惯了高质量的生活方式的时候,是否想到未来的生活水准可能会一落千丈?很多城市居民都只有一个小孩,当未来出现两个孩子负担4个老人的局面时,指望孩子,对孩子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压力。规划自己的养老问题,是对自己和儿女负责的体现。在能赚钱的年龄考虑养老是必要的,也是不可回避的。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开始考虑买一份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兼具保障与理财功能,又可以抵御一部分通货膨胀的影响。养老保险应该当尽早购买,买的越早,获得优惠越大。

4、保险财富的人寿保单

我们早已经不再拒绝花明天的的钱来消费。贷款买房、买车,都市里的"负翁"越来越多,背着贷款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也有压力:万一自己出了问题,谁来还那几十万甚至更多的银行贷款?没有人担得起这个险,因此要把风险转移出去。保险可以为个人及家庭提财富保障。当然,这个阶段,房险和车险也是必不可少的。

5-6张子女的教育及意外险保单

结婚后,昔日的单身贵族开始面临对家庭的责任。从孩子出生之日起,为教育准备一笔资金就已经是当务之急。教育的费用越来越昂贵,读个大学要以数万计。更不必说对孩子爱好的培养,游游泳、弹弹琴、请请家教,诸如此类高昂的开支也是一笔巨大的款项。好在小孩出生是在父母的壮年时期,收入高,经济来源稳定,此时有能力给小孩提供良好的教育基金。给您的孩子准备一份完善的教育保障,大额的子女教育储备金就后顾无忧了。儿童意外险是孩子的另一张必备保单。儿童更爱动,更好奇,比成人更容易受到意外伤害,儿童意外险保障程度高,可以为出险的提供医疗帮助。

7、财产增值保单

如果你觉得以上六张保单都没有必要,那你就得考虑财产增值的保单,如果你不希望自己辛苦挣下的财产在身后被未来可能开征的遗产税侵蚀,如果你希望将自己的财产能确保给指定的人,如果你不想由于某些财务问题而影响到家庭。现在就可以将部分资产放进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助你达成愿望,并可能放大资产。

重疾险:只是自私的为了自己那不被改变的人生


高昂的治疗费用,好歹可以通过国家医保解决一部分。但漫长的治疗周期,足以令家庭在数年时间内失去收入来源,对于整个家庭的财务状况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1983年,南非心脏外科医师巴纳德发现,其救治的上百位心脏或器官移植病人,虽然经过艰苦卓绝的治疗活了下来,但他们的家庭在财务上却已经“宣告死亡”了。

重疾险的诞生,本质上是为了解决收入中断的风险,站在患者及家人的角度,为已在重病深渊的家庭提供雪中送炭般的经济补偿。

20世纪90年代,重疾险首次进入中国,在20多年的时间里,它以发展成为个人和家庭风险保障体系里的重要产品,即使对保险不太了解的人,也大都知道有一种保险叫重疾险。

重疾险究竟保什么?顾名思义,重大疾病以是否罹患重大疾病作为保障责任。但问题是,什么叫“重大疾病”?什么叫“罹患”?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在2007年公布了25种重疾的标准,囊括了所有高发重疾类型,这25种重大疾病,其发生概率超过95%的疾病种类。所以评价重疾险的好坏时,千万不能肓目地只关注疾病的病种数量。当其他各项对比条件一致时,再去看重疾种类才有意义,否则只会因小失大。

说完了什么叫重大疾病,我们再来说说什么叫“罹患”。在重疾险的理赔中,符合“罹患”要求的有三种情况。

第一,病情达到某个标准,相当于确诊即赔,比如恶性肿瘤;第二种,投保人为治疗某种疾病而接受了某种治疗方法,比如心脏瓣膜手术;第三种,某种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比如脑中风后遗症。所以,如果谁对说重疾险是确诊即赔的,那他显然理解得过于简单了。

我们在买东西时,经常会觉得产品功能越多越好。当重疾险的责任只有重大疾病时,消费者理所当然地提出:如果我一辈子没得重大疾病,这保费岂不是白交了?

为了不让保费白交,保险公司索性增加了很多其他责任,但同时也提升了保费。

在新增的责任里,第一类是“身故责任”。这种包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基本上都可以“提前给付”。所谓“提前给付”,并不是“我比别的重疾险赔付得更快”,这里的提前指的是重疾、身故二者中哪个先发生,就赔付哪个。

第二类新增责任是轻症和中症责任。一辈子没得病,消费者对自己白交保费不会有太大意见。但如果一辈子得的病没有严重到重大疾病的程度呢?比如原位癌,作为癌症的早期阶段,原位癌相对容易治愈,属于轻症的一种,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也是可以进行赔付的。

第三类新增责任是针对重大疾病的赔付方式。比如重疾和轻症可以赔付多次,又比如某几个病种额外赔付50%的保额,再比如投保后前10年享受保额额外增加50%等。

终身险和定期险搭配购买的方法,一方面可以解决人生关键时期,也就是退休前的风险问题,另一方面可以确保步入老年后,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谈谈重疾险,和自私的为了自己而不被改变的人生


高昂的治疗费用,好歹可以通过国家医保解决一部分。但漫长的治疗周期,足以令家庭在数年时间内失去收入来源,对于整个家庭的财务状况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1983年,南非心脏外科医师巴纳德发现,其救治的上百位心脏或器官移植病人,虽然经过艰苦卓绝的治疗活了下来,但他们的家庭在财务上却已经“宣告死亡”了。

重疾险的诞生,本质上是为了解决收入中断的风险,站在患者及家人的角度,为已在重病深渊的家庭提供雪中送炭般的经济补偿。

20世纪90年代,重疾险首次进入中国,在20多年的时间里,它以发展成为个人和家庭风险保障体系里的重要产品,即使对保险不太了解的人,也大都知道有一种保险叫重疾险。

重疾险究竟保什么?顾名思义,重大疾病以是否罹患重大疾病作为保障责任。但问题是,什么叫“重大疾病”?什么叫“罹患”?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在2007年公布了25种重疾的标准,囊括了所有高发重疾类型,这25种重大疾病,其发生概率超过95%的疾病种类。所以评价重疾险的好坏时,千万不能肓目地只关注疾病的病种数量。当其他各项对比条件一致时,再去看重疾种类才有意义,否则只会因小失大。

说完了什么叫重大疾病,我们再来说说什么叫“罹患”。在重疾险的理赔中,符合“罹患”要求的有三种情况。

第一,病情达到某个标准,相当于确诊即赔,比如恶性肿瘤;第二种,投保人为治疗某种疾病而接受了某种治疗方法,比如心脏瓣膜手术;第三种,某种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比如脑中风后遗症。所以,如果谁对说重疾险是确诊即赔的,那他显然理解得过于简单了。

我们在买东西时,经常会觉得产品功能越多越好。当重疾险的责任只有重大疾病时,消费者理所当然地提出:如果我一辈子没得重大疾病,这保费岂不是白交了?

为了不让保费白交,保险公司索性增加了很多其他责任,但同时也提升了保费。

在新增的责任里,第一类是“身故责任”。这种包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基本上都可以“提前给付”。所谓“提前给付”,并不是“我比别的重疾险赔付得更快”,这里的提前指的是重疾、身故二者中哪个先发生,就赔付哪个。

第二类新增责任是轻症和中症责任。一辈子没得病,消费者对自己白交保费不会有太大意见。但如果一辈子得的病没有严重到重大疾病的程度呢?比如原位癌,作为癌症的早期阶段,原位癌相对容易治愈,属于轻症的一种,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也是可以进行赔付的。

第三类新增责任是针对重大疾病的赔付方式。比如重疾和轻症可以赔付多次,又比如某几个病种额外赔付50%的保额,再比如投保后前10年享受保额额外增加50%等。

终身险和定期险搭配购买的方法,一方面可以解决人生关键时期,也就是退休前的风险问题,另一方面可以确保步入老年后,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缴费年限,医保年限互认不如全国统筹


国务院日前批转人社部、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下发通知要求贯彻执行。“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6月28日《新京报》)

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麦克法登的话说,这是一种以雇主为主体、缝缝补补的制度。在没有全国统筹的基础上,“各地为政”的医保制度难见公平;“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之类的地方新规,更无异于对外地人的公开抢劫。

面对这种情况,“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似乎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只要全国统筹的根本问题不解决,这个不仅不能解决全部的问题,很难不打一点折扣地完全落实。众所周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不一样,它不是积累的问题,而是即期的问题,各个统筹区都有自己的盘子,现收现支,无法转移。劳动者要想获得医保待遇,只能在工作地再行缴费,甚至重复缴费。

医保有一个最低缴费年限,连续缴费期满,就不用再缴费而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这其实是一种公共福利;正因为这个福利的存在,转入地如果认同转出地的缴费年限,得不到资金转入,却有发放福利的义务,转入地当然会不愿意干。更何况,医保至少被划分成了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四大类,本身就难以衔接,加之各地缴费水平也完全不一样,缴费水平较高报销水平也相对较高的地方,肯定不愿意大批接受外地医保的转入。

为了维护地方利益,外地人在当地参加医保也许可以,但是它很难认同你先前在他处的缴费年限;即使国家强制规定必须互认,地方也可通过立法方式,要么延长缴费年限,要么规定中断几个月就不算,总之,变相的拒绝办法会有很多。因此我很怀疑“年限互认、合并计算”会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事实上这对那些报销水平相对较高的发达地区而言,也难言公平。说到底,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也好,缴费年限互认也罢,都只是一个过渡性的手段;唯有实现全国统筹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划痕险很重要 保费金额却不高


开了3年多的爱车最近无辜被划伤,姜女士上周六便将车开到了4S店。因为去年6月她曾在永安保险驻该4S店的工作人员那里购买了“全险”,“想着去了就能理赔,没想到不但不赔,还惹了一肚子气。”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去年6月,姜女士开着爱车来到4S店保养时,想到车险快到期了,便在驻店保险公司处购买了车险。

姜女士说当时她明确告知工作人员,她要买“全险”,“我也不懂,但想着之前买保险时说买‘全险’,什么划痕险、玻璃险都有,这次肯定也一样。”然而,保期为一年的“全险”还没过期,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

原来,所谓的全险里,并不包括划痕险,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后,才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由此可见,投保划痕险还是十分必要的,姜女士十分后悔当初没有搞清楚就投保,造成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划痕险这么重要,保费金额是不是很高呢?其实不然,划痕险的保费并不高,一般在几百元左右。车身划痕险的年保费与车辆的车龄、车价等因素有关。车龄越大,车价越贵,车身划痕险保费越高。

以某财产保险公司的车身划痕险为例:保额分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和20000元几档,以新车购置价在30万元以下的车辆来说,车龄2年以内,保额2000元,保费340元;保额5000元,保费485元;保额10000元,保费646元;保额20000元,保费969元。车龄2年以上,保额2000元,保费519元;保额5000元,保费723元;保额10000元,保费1105元;保额20000元,保费1615元。

一般来说,划痕险的保险期限都是一年。保险期限(一年内)内,划痕出险需要保险公司的累计赔付总额,不能超过你所购买的保额。

例如,假如你买了2000元保额的划痕险,在保险期限内,第一次车子被划伤、出划痕险时,保险公司给你赔了1000元,那么在剩下的保险期限内,无论车子再被划伤多少次,修理费用是多少,保险公司最多再赔你399元。因为划痕险是找不到三者的,所以规定有15%~30%的绝对免赔,第一次给你赔了1000元,实际你的划痕险保额已经用了1000/(1-30%)=1429元.这样在保险期限内,划痕险保额还剩571元,故保险公司最多再赔你399元,超过的部分全部自己承担。

保险知识汇总,五省区达成医保互认协议


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的陆续建立,我国已经进入了全民医保时代。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各省市之间的流动越来越频繁,随之而来的异地就医需要也日趋强烈。参保人员退休后异地安置因病需要治疗的;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患病需要在异地治疗的;参保人因异地短期逗留(如:探亲、旅游或是出差)患病需要治疗的;因病情危重需转到异地医疗机构治疗的等四类人群成为异地就医的主要人群。

但目前全国各省市异地结算的普遍做法是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后先与异地医疗机构结算,垫付所有医疗费用,再凭有关就医的单据和有关材料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这种异地就医结算方式便存在着必须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造成参保人报销等待时间长、垫付全额医疗费用,造成个人负担过重、无法在异地医疗机构记账报销,造成结算手续复杂繁琐等诸多弊端。

实现异地就医最理想和科学的结算方式是参保人所在统筹地区的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就医的异地医疗机构之间实现网上实时结算,但因各省市普遍统筹层次低,统筹地区过多、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政策也不尽相同,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报销范围及比例等千差万别,定点医疗机构难以对接和各省市的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都属于各自研发,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无法实现全国联网等两大问题成为实现网上实时结算最大的制约因素。

在最终实现异地就医网上实时结算之前,为满足人员流动较为频繁的省区间异地就医的需求,有条件且有意愿的省区可先行签署合作协议,采取委托对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方式,开展双方乃至多方异地就医结算合作。方便参保人异地就医结算。此次海南省与山西、黑龙江、广东、广西、贵州等五省区在异地就医结算上达成共识,签署区域性的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解决签约省区之间异地就医结算的难题,最大程度地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提供方便,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海南省政府副省长林方略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带来五大积极意义,首先彻底解决签约省区之间异地就医结算的瓶颈,切实解决了老百姓异地就医困难,减轻经济负担,带来就医方便,提高医疗保障,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其次,开创省际间异地就医结算合作的先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为顺利实现“医改”的目标奠定基础;可互相利用区位优势实现互补;促使签约双方的异地就医监管工作取得质的飞跃。

会上,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李万一分别与山西、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签署《异地就医结算合作框架协议》,省社会保险事业局邓光华局长分别与各省(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导签署《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

根据相关《协议》,六个省区达成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服务协管制度;采取委托对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方式,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等合作协议。

会上,林方略还向异地退休来琼居住人员代表发放了《异地就医医疗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均可领取《异地就医医疗证》。参保人到指定定点医院就诊时,应出示该证及身份证,住院时要将该证交医院医保部门保管,出院时退还本人。

千万别对如实告知存在侥幸心理_保险知识


到底"如实告知"在保险理赔纠纷中占多大比例呢?“如实告知”的义务范畴到底多广?"如实告知"因其范围之广、涉及要素之多,的确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共同困扰。

"未如实告知"有两种前提,一种是故意不如实告知或心存侥幸心理,这种投保人大多动机不良,已经发病或者有些前兆,想通过投保获得额外利益。另一种是因为自身不知道或者其它客观原因导致在"如实告知"上存在过失。

如果投保人属于前者,故意隐瞒自己的身体状况,一旦理赔时查出,那么保险公司就会按未如实告知处理。一旦确认为"未如实告知",则会有三种处理办法最轻的结果也是免责,即拒赔。其次是解约,其它保障也将终止。对于情节严重者,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退还已缴纳的保费。这对于身患重病的投保人而言反倒是得不偿失。

对于并非故意带病投保、骗保的消费者而言,购买保险的目的在于寻求保障,因此得到一份有效的保单是最重要的。怎么判断什么情况应该告诉保险公司,什么情况无需告知呢?

一般而言,慢性病、难以痊愈的疾病以及可能造成多种并发症的情况应该如实告知,例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脏病、肝病。投保人如果不确定可以询问代理人,如果担心代理人意见不够专业,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千万不能怕麻烦,或是抱有侥幸心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