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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这些理赔规则 你的保险等于白买了

2021-05-17
保险的理赔知识 谈谈你对保险的规划 规划保险理赔
近些年,大家越来越重视保险了,可是,有些人只顾着花钱买,却不知道理赔规则,最终买了不赔,让保险形同虚设。所以还是建议事先学习一下相关知识。

一、外借过医保卡,自己患癌遭拒赔

湖北的黄先生吃过个“闷亏”。去年他投保了一重大疾病险,当年10月,黄先生被查出患甲状腺癌,在办理赔时,保险公司查到他的医保卡在2012年-2014年有多次肺炎、支气管炎等住院记录。保险公司认为他隐瞒病史,拒赔。黄先生称,他本人在2012年-2014年间根本没有住过院,但是医保卡借给亲戚用过,他记不清了。

你一定很疑惑:家人拿自己的医保卡买个药都不行吗?其实,这个得看情况,有时候还真不行!一寿险公司的代理人告诉记者——

如果用你的医保卡给家里人买了一些感冒药,维生素,跌打损伤膏,影响不大;

如果家人拿你的医保卡买的是治疗甲状腺结节、乙肝、冠心病等疾病的药或家人拿你的医保卡看的是以上疾病,那么影响很严重。因为这类的“病史”会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核保结论。

如果买保险前已经意识到自己外借过医保卡,那该怎么办?

如果外借过医保卡,投保前应主动体检

这种情况建议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曾经外借过医保卡,然后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来“自证清白”,比如提交近两年的体检报告或者去体检。

事实上,很多人在投保时,都没有被要求体检。保险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40岁以上必须体检,40岁以下的基本不需要体检。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医保卡借给过别人,投保前应该主动体检。

二、知道这些事,你的保险才不会白买

观察期内患病是否影响核保

30岁的陈小姐,年初网上购买一份保额为30万元的重疾险。购买时,有一份测评健康状况的表格,其中一项询问她是否罹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她没多想,就填的“否”。

上个月,她去医院治感冒,被查出患有“遗传型贫血”。“我还在观察期,以后会不会被保险公司拒保?”她慌张地问。

据保险业人士吕静介绍,所谓观察期其实是等待期,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么做是为防止骗保。”

记者了解到,各家保险公司针对重疾、医疗和寿险都有等待期。常见的重疾险需90天—180天。“如果等待期内查出的是重大疾病,比如癌症,那肯定是被拒保的。”吕静表示,但如果是慢性病,比如肺炎、甲状腺结节、乳腺增生、糖尿病等,一般保险公司会有三种方式处理:

第一种,保险公司会退还保费,直接拒保;

第二种是承保,但是保险公司会适当地增加保费;

第三种则是除外原则,就是客户目前所患疾病带来的风险后果比较单一,不会造成系统性的健康风险,保险公司就把这一块的风险给除外不保,而其它风险仍然在保障责任以内。比如甲状腺结节,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重疾责任中的甲状腺癌,那把因甲状腺引起的所有并发症给除外了,对双方是公平的,保险公司是可以接受的。

“陈小姐查出的遗传型贫血属于普通慢性病,不会影响核保,再生障碍性贫血其实就是常说的白血病,跟普通贫血不一样。填写健康告知时,不清楚,可多咨询保险公司。”吕静说。

高血压患者投保可能会被拒

武汉的卢女士有高血压,但控制得很好,她准备为自己购买一份重疾险和医疗险,但询问了多家寿险公司,都被拒保,保险公司给出的原因是“慢性病太多”。

很多人会觉得自己就血压有点高,健康没什么问题,就像卢女士一样。其实,高血压会带来很多风险,比如中风、心梗、心衰竭、动脉瘤及外周动脉疾病等重症,因此不少保险公司也将其列入了黑名单。

不过,高血压患者也不是不能投保。投保的保险公司不同、险种不同、个体情况和危险因素不同,核保的结果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高血压患者在核保时,会经历高血压问卷、体检、加查(视个人情况)、综合风险评估,整个流程来进行综合的考量,决定是否可以保、怎么保。

哪些慢性病会被拒保或加费

除了高血压,还有哪些常见的病症容易被拒保?记者询问多家保险公司人士了解到,常见的单纯性脂肪肝,寿险、重疾一般可以正常承保,如果再结合超重、血脂高、肝功能异常等,可能会加费。但如果是由嗜酒引起的酒精性脂肪肝,寿险、重疾一般都要拒保。

作为最常见慢性病之一的糖尿病,由于会导致一系列的重大疾病,所以如果已经确诊,基本上重疾险和医疗险都会拒保。不过,仅为糖尿病前期,没有危险因素,没有出现脏器损伤和并发症的情况,寿险和重疾险有可能加费承保。对于有危险因素的,一般会拒保。

熬过两年皆可赔是误解

保险行业中一个广为人知、但又说不清道不明的条款——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出于对保险公司行为的约束,以及更好地保护被保人利益的初衷,2009年,我国《保险法》首次加入“不可抗辩条款”,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内,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保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保险签订两年后,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了。

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有了这一条款,即使带病投保,熬过两年就一定能获赔”,错误地认为这是带病投保的利器。

但其实《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买保险的时候,你有责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保险公司认为问题不大,正常承保或者加费承保,那么就算将来导致严重的疾病,保险公司也可以正常理赔。但如果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就可能失去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

扩展阅读

关于保险理赔,你要看这些


对于我们来说,购买保险最担心的就是理赔。理赔难的原因就出现在这两个阶段中,一是购买时业务员的销售误导与自己的疏忽大意。二是售后服务时业务员的不专业,以及自己出险后未及时联系业务员造成的操作不当。销售误导换成大白话就是两个字,“忽悠”。可能有的人会说,业务员不够专业也会给消费者造成理赔的问题。这句话说的没错,但是在我看来,不专业和忽悠都是销售误导,一个有心,一个无心而已。

重大疾病:

消费者认为重大疾病和保险条款里的重大疾病并不是一回事。

有些业务员根本不给你解说大病种类,简单一句得了大病都能赔就打发了,大多数人也不会去看复杂的保险合同。

在很多老百姓心里,肺结核就算是大病了,但它并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得了肺结核也不会得到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这是四种发生几率比较高的轻度重疾。

所谓轻度重疾,简单说就是重大疾病的早期症状,还没有达到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条件,只会赔付重疾保额的20%~30%。

但是我相信,在每个人心里,以上四种都是要命的大病。

在购买保险时,如果业务员没有讲清楚大病的种类和范围,消费者很容易按照自己的认知,想当然地认为稍微大一些的病都能理赔,其实不然。

确诊给付:

不少业务员在讲解大病保险的时候,喜欢说一句话,大病保险是给付型,确诊即给付。

只要拿到诊断证明,直接就赔钱。但现实并非如此,不是所有种类的重大疾病,都是确诊即给付。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条件:确诊疾病严重程度。医疗手段。特定状态。

为了方便理解,以当年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为例,其中的25种重大疾病做了一张表格,一目了然。

目前严格意义确诊即赔的病种:恶性肿瘤、严重Ⅲ度烧伤,多个肢体缺失。

如果你想买重疾保险,一定要让业务员跟你说清楚以下两点:

1).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种类,包括轻度重疾和是否高发

2).重大疾病的理赔条件

当然,有一个点我特意忽略了,就是我们嫌麻烦,不愿意跟业务员深入了解。

我碰到过很多朋友,就问产品多少钱,能保多少万,其他的不想多聊。

这样买保险出问题是很正常的,之所以不详细写,因为我感觉没必要。

给自己和家人买保险,自己都不上心,就别怪保险理赔难。

保险知识汇总,没出险并不等于白交钱


人寿保险和佛也有相似之处,既能帮助自己,也能帮助别人...不同的结果,只因为当初正确的选择

河北张家口黄女士:我总感觉买了意外险,如果没出什么事就像是白交钱。

答:像意外险这类的“消费型保险”因为没有储蓄功能,更没有投资收益,不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尤其是中国人。中国人普遍重投资轻保障,对于消费型保险产品,很多人抱着投出去的钱如果没出事,就再也拿不回来了的心理,在买这类保险时总是心有不甘。

其实,很多人对保险的价值和意义并不了解。保险是什么?是保障,是按大数法则分摊风险。由于人的一生中存在各种各样的未知的、不可预料的风险,意外事件一旦发生经常会引起经济上的损失。保险作为风险转移方法之一,通过它,人们可以把不能自行承担的集中风险转嫁给保险人,花较少的保费换取对巨额风险的经济保障,使保险成为人们防范风险的一种屏障。

就保险的产品种类来讲,保险既有消费型的,也有储蓄型的。然而消费型险种投入相对较小,最能体现“以小搏大”的保险本质。人们在购买消费型保险以后,得到的是某一特定阶段特定金额的保障,如果平安无事,自然就消费掉了。但在大数法则的现实面前,肯定会有遇到风险的人获得赔偿,他得到的超过他所交保险费的部分其实是其他人为他凑的,从这个意义上看,买消费型保险就好比慈善募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如果我们把保险真真正正看成是一种保障,而不是纯粹的投资、赚钱工具,就没有所谓的划算不划算问题了。

保单贷款,保单贷款最全解读 | 原来保险还可以贷款!不懂这些,你就亏了!


年后没两天,就有不少朋友咨询小编:我买的保险,我看保险条款时,有保单贷款这一项,是个什么东西啊?对我来说,能不能做?有意义吗?

针对用户的问题,小编将从以下几个问题回答:

保单贷款是什么?

所谓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保单被做担保,但是保险保障不会受到影响。简单说,你进行了保单贷款,保险合同依然有效,保险公司的保障责任仍然存在。

保单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保单生效6个月以上;

2.保单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3.保单近两年无断缴状况;

4.贷款人征信状况良好,无恶意逾期记录;

5.贷款人具有稳定工作收入来源;

6.银行规定其他条件。

保单贷款能贷多少?

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四条就明确规定了:

保险公司提供保单贷款服务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

保险贷款的金额需要根据实际产品的合同而定,不同保险公司提供的保单贷款额度不一样。

保单贷款利率?

通常情况下,保单贷款利率与银行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相当,可能略有浮动。

比如:

某重大按疾病保险的保单贷款条款

保单贷款利率与其他方式贷款利率不同,银行通常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将贷款利率上浮20%-30%。也就是说,保单贷款利率相比银行贷款通常更优惠。

贷款期限是多长?

保单贷款的时间较短,一般6个月,也有公司最长可达三年,也有公司在到期后可自动进行续贷。

什么保单可以贷款?

首先声明一点:不是所有的保单都可以进行保单贷款的!

一般来说,短期保险(比如:一年期的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等)是无法进行保单贷款的。因为这类保险一般没有现金价值或者保单的现金价值极低。

通常来说,能进行保单单款的,一般是具有保单现金价值的长期人身保单,比如:人寿保险、分红型保险、养老保险、年金保险以及长期重疾险等。此外,部分万能型的两全保险、万能型的养老年金保险的保单也具有储蓄功能,同样可以用来贷款。而投连险因为价值随着变化存在无法无法确定性,所以一般不能进行保单贷款。

所以,能不能进行保单贷款,我们看其自己的保单是否具有现金价值。除了这个方法之外,我们还可以看保险条款。

一般能进行保单贷款的保险产品,在其保险条款中,都有对应的保单贷款条款。

比如:

某重大疾病保险的保单贷款条款

所以,总结来看,能不能保单贷款看其两点:1.现金价值;2.保单贷款条款!

保单贷款对我们来说,实用吗?有意义吗?

关于这个问题,先说2点优势:

保单贷款门槛比较低:

我们知道去银行贷款的话,需要质押你的财富,比如:房子、车子等,还有一系列的贷款借款资料提供,比如:填写申请资料,借款的用途、个人信用记录、收入来源、还款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情况等。

但保单贷款则不需要,我们质押的是保单,尤其是在贷款期间,还部影响我们的保障效力。发生了保险事故,还能照样拿到保险理赔金。所以这是最大的优势。

保单贷款还可以续贷:续贷可以只付利息。

为了让大家方便了解,举个直观的例子:

我有现金价值为10万的保单,取得保单贷款8万,年利率5%,半年后我选择续贷,偿还2000元的利息后,8万元的贷款本金还可以继续使用。循环操作。

虽然保单贷款很好很实用,但在实际生活中:用到保单贷款功能的,多是有大额保单的人。

动辄上百万甚至千万保单,保单现金价值同样巨大,那么贷款基数自然也很大。

反观小额保单,可能只有50万~100万的保额。

尤其是高性价比的互联网保险,它们初期的保单现金价值是极低的。

比如:

某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

投保前几年,即使能贷款,也是少得可怜了。所以对这类保单来说,需要到后期,保单贷款的功能才显现价值。

在这,保单贷款还是要还钱的,不还钱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

保单贷款的内容就说到这里了,小编对进行保单贷款的朋友,提醒以下几点:

1.保单贷款放款快,一般贷款到账时间为1-3天。对于急用钱的小伙伴来说不需要担心因退保失去保障,还可以免去因退保而产生的损失,所以保单贷款比较适用于需要进行短期资金周转的人。

2.保单贷款必须由投保人或被保人申请,不允许委托办理。另外,进行保单贷款的申请人应满18周岁,且是合法持有保单,否则也不具备贷款效力。

3.由于把保单作为抵押物,所以不用找人作为贷款的担保人。

4.贷款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同时需要承担一定贷款利息。

5.通常对于已经发生保费豁免的、自动垫缴保险费和正在申请理赔的保单也不能办理贷款,具体情况视各保险公司条款而定。

6.贷款还款完成后,千万不要忘了解除保单贷款手续。

最后,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保险公司,买了一辈子的寿险,结果保险公司破产了!那我不就白买了?作废了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想买一份终身寿险,因为保障时间比较长,就很害怕要是在保障期间保险公司破产了,那我不就白买了,保单是不是也就作废了!买个保险还要担心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

其实,针对关于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小编回答过很多次,且有多篇文章了。这段时间大家问的更是多,小编再给大家好好说说。

首先说:新成立保险公司就非常难!因此,保险公司就很难倒闭的!

根据《保险法》第68条规定: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单说,成立一家新的保险公司要有以下实力:

1.有钱:根据《保险法》第68条规定,净资产出资不能低于2个亿,但是目前的实际出资情况大都在几十个亿;

2.股东有实力:只是有钱还不行,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还要有实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且愿意终身在保险行业奋斗,不是抱着暴利分羹、为挣块钱的态度;

3.有一套符合规定的经营制度:公司有一套合理合规的公司制度,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条件。

所以,就看这3条的实力规定,我们就能看到一家新的保险公司成立到底有多难了!

其次,成立阶段国家对保险公司有严格的要求外,在保险公司成立后,还有系列性的手段对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管,具体手段如下:

保险公司九大监管

所以,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有着严格的监管和风险提示,一旦保险公司有经营风险或对用户有风险威胁时,就会勒令保险公司整改,直至效果符合监管为止!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章第八十四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简单来说,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只要不出现乱来的情况,国家也不允许你倒闭的!相对应的,也很难倒闭。

但如果真的运营不去怎么办?是需要经过银保监会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破产。

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

公司法规定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是公司股东及经营人员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点:这里的公司特指寿险公司或含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

简单来说,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我们的购买的保险一般有两个去处:

1.转让给其他愿意接手并进行兼并重组的公司

2.如果没有愿意接手的公司,国家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强制接手,一般是国资的非常有实力的保险公司。

所以,即使保险公司出现了破产,综上可以看出,我们也不必担心自己的保单会因保险公司破产而收到很大影响,国家会安排的,因为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

保险公司无论大小,只要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在保监会下面经营的,国家是不允许随便破产倒闭的,就算出现此种情况也会被妥善安排,被其他保险公司接管,不用担心。

再回到用户的问题上,即使保险公司破产,我们的寿险保单也不会产生影响。如果真的不幸碰到了你所购买保险产品的公司破产了,不要觉得有人接手,保单保障仍然有效,你就无所谓了。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以免到时候保单成为孤儿保单,以防后期理赔有很大的麻烦!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买了几十年的保险,如果保险公司倒闭了?钱是不是白交了?


我们买保险,买的就是一个“踏实放心”,如果保险公司倒闭了,不仅钱白交了,后面几十万、几百万的保障全都打水漂了,能不担心吗?今天就聊聊这个话题。

最近,小编发现,有很多朋友都对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心存担忧。

原因很简单,我们买保险,买的就是一个“踏实放心”,如果保险公司倒闭了,不仅钱白交了,后面几十万、几百万的保障全都打水漂了,能不担心吗?

小编表示非常理解,因为一份保险,往往是跨越几十年,这么长时间跨度的保障,自然会对安全性有所顾虑;因此,今天就聊聊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这个问题。

保险公司真的那么容易倒闭吗?

非常难。

一、开保险公司的门槛非常高

开保险公司门槛高在哪里呢? 开保险公司不像开普通公司,有一定注册资本就可以开一家公司。在中国,想成立一家保险公司,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1、首先你至少得有2个亿

《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划重点:2个亿还只是最低要求;2个亿是实收货币资金。

我们可以看出来,想开保险公司,至少你得拿得出2个亿,这是国家硬性要求。

而实际上大部分保险公司的注册实缴资金都不只区区2个亿,资金可是够雄厚的呢:

好了,那就是说能拿出来2个亿,就可以开保险公司了吗? NO!想开保险公司,你还需要接受来自银保监会(现在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灵魂拷问”。

2、来自银保监会的“灵魂拷问”

银保监会,有着丈母娘考察女婿一般的威严,会对你进行如下“拷问”:

想开保险公司?

有钱吗?

有两个亿吗?

你准备怎么开?

你的股东是谁?

股东的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净资产怎么样?

……

满足了基本条件后,还得经过银保监会审批;这意味着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公司都能成为保险公司股东的,可以说能开一家保险公司也是很厉害的了。

3、来自“官方”的定期考核

不仅如此,银保监会每个季度会多维度全方位考核你的“表现”。

其监管的目标是:保险公司在接下来的一年内99、5%的可能性不会破产。其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就是偿付能力。

偿付能力是客户普遍关心的问题:什么是偿付能力? 简单讲就是保险公司有没有足够的钱来赔。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银保监会将保险公司偿付充足率分为三类公司:不足类公司(偿付充足率低于100%);充足I类公司(偿付充足率100%-150%);充足II类公司(偿付充足率大于150%); 偿付充足率作为监管红线,任何保险公司都不敢有怠慢。

如果偿付充足率低于150%,保险公司就会受到“特别重点的关照”,比如被邀请“喝茶”,回家写检查接受整改。

二、保险公司也有保险

其次,保险公司拥有两大“护法”。其中一个叫再保险公司,一个叫保险保障基金。

1、再保险公司

再保险公司是保险公司的坚强后盾,帮助保险公司分散他们直接承担的重大风险。

《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我们可以理解为:

为了应对突发重大事件对一家保险公司的影响,满足保险法规定的条件下,保险公司可以向再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用来分担风险,确保自身经营更为稳定。 实际就是:保险公司也会购买保险,来应对突发重大事件引起的集中理赔。

举个简单例子:

我们知道常见的航空意外险大多保额很高(高达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假设一架波音737客机可以容纳500人,假设里面每人都购买了1000万的航空意外险;如果飞机不幸失事,那么保险公司50亿就没了,甚至会影响其他保险客户的利益;

所以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必须购买再保险,将风险再进行分散。 因此,每一份保险合同背后,不仅仅有这家保险公司,还有整个保险体系为保障后盾的。

2、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此外,保险公司每卖出一份保险都要拿出一小部分保费上缴到保险保障基金。

这部分钱由银保监会保管,一旦有哪家公司出现风险,可以用来救急。

《保险法》第一百条规定:

所有保险公司都需要统一缴纳保险保障基金,在保险公司被撤销、破产、重大危机、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时用来救助保险公司。

通俗的说,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相当于保险行业的“社保制度”。至2019年,保险保障基金规模已经突破1200亿元,这笔“美丽”的资金,就是用未来要用于救助保险公司的。

3、就算保险公司要倒闭了,也不用怕

由以上两点,我们知道,开保险公司既要有钱,还要有“人”,更要定期接受来自严格家长“丈母娘”银保监会的考核,所以保险公司想倒闭是非常难的。

退一万步讲,在各种监管和规定之下,保险公司仍然没办法经营的话,保险客户的利益,也会得到完全的保障,因为:

(1)“保险保障基金”起作用了

前面小编说了,保险公司每个月会上缴一部分保费给银保监会,当保险公司遇到风险了,可以用来救急。 比如2018年,安邦保险因董事长涉嫌经济犯罪,被保监会实施接管,公司正常经营,保险客户利益未受到任何影响。

(2)其他保险公司接棒,来保护你的保单

即便未来,保险公司真的经营不下去,出现破产清算的情况(目前还未出现过),也会有其他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接手,保险客户的利益,也是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的,这一点是明确写在《保险法》规定里面的: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如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小编替大家总结一下就是: 如果一家保险公司真的想不开要倒闭的话,它必须也要找一家具备资格的保险公司接盘,如果找不到,国家会指定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来接盘。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一点——一家保险公司从无到有到无,这背后,有国家及银保监会作支撑,国家监管的力量不仅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体现在保险的方方面面。

可以说,中国没有任何一个行业的安全系数可以超越保险业了。

在这套运行体制下,任何一家公司的单一风险出现都不可能对消费者的利益有影响。 所以,你可以放心大胆的挑选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作为自己家庭背后的保障体系。

关于理赔你不知道的事!这些意外重疾险也能赔!


意外不仅在意外保险中可以赔付,因为重疾险中某些病种的定义,使得重疾险能够赔付部分意外伤害。具体如何赔付?我们一起来看看。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造成的伤害,这原本和重疾并没有太大关系。

但是,重疾险中某些病种的定义,却使得重疾险能够赔付部分意外伤害。

以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为例,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完全是由疾病导致的,另一类是由疾病或意外导致的。

其中“双耳失聪”“双目失明”“多肢体缺失”“严重脑损伤”“瘫痪”“深度昏迷”“语言能力丧失”“严重III度烧伤”这8种重疾,都可能由意外导致。

尤其是“严重III度烧伤”和“多个肢体缺失”,一般只会是意外导致的。

如果因意外导致了这8种重疾,那么意外险可以赔付,重疾险也可以赔付,客户就能拿到双倍的赔偿。

重疾险和意外险的理赔标准不同

虽说这些意外,重疾也可以赔,但是两者的赔偿标准却相差很多。

比如:在重疾险中,“语言能力丧失”会赔偿100%保额,但根据意外险通行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标准号JR/T0083—2013),只会认定为8级伤残,赔偿30%的保额;同样的,“双耳失聪”重疾险全额理赔,而意外险只会认定为4级伤残,赔偿60%的保额。

虽然意外伤残的理赔就更加严格,但它的理赔起点比较低。比如“多肢体缺失”,重疾险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才能赔付,而意外险,虽然1级伤残的要求很高,需要三肢体以上缺失才可以认定,但是理赔的起点比较低,一肢体就可以认定为6级伤残,赔偿50%的保额。

同样的,比如双目失明、双耳失聪,重疾险要求必须是同时失明或失聪才能赔付,意外险只要有一侧发生问题就可以了,这大大降低了理赔要求。

虽然某些意外,重疾也能赔,但从理赔标准可以看出,意外险和重疾险的定位是完全不同的。重疾险转移的是重大疾病风险,一些小伤小病自然兼顾不到;而意外险防范的就是意外风险,并不在乎风险的大小。

大家需要留意的是,意外伤害报销时不要忘了重疾险,两者可能都会报销。

保险理赔科普:买了多份保险,如何理赔?


现在很多人的手上或多或少都会拥有几份保险,有些是自己投的,有些是单位交的。而在理赔时,这就可能牵扯到多家保险公司。一旦如此,投保人是否能够从多家保险公司那儿都获得赔偿呢?

现在很多人的手上或多或少都会拥有几份保险,有些是自己投的,有些是单位交的。而在理赔时,这就可能牵扯到多家保险公司。一旦如此,投保人是否能够从多家保险公司那儿都获得赔偿呢?

事实上,能否“叠加”赔偿,这还得看具体的险种。一般来说,意外伤害险、定额给付型的重疾险以及定期寿险之类的人身险产品,投保人出险后,都不会受到保险份数的影响,涉事保险公司会在责任范围内各自进行赔付。不过,对于一些财险(如车险)以及费用补偿型的医疗险而言,就不一定有这样的“好事”了。

在保额和份数范围内,意外伤害险果断赔

作为当下比较常见的险种,意外伤害险成为很多人的基本保障产品。相信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那就是买了多份意外险,会不会只能得到一份赔偿?比如说,你在一家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交通工具意外险,同时又在另外一家公司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元的综合意外险。后者保障显然更为全面,但如果只是遇到交通意外状况,最高是赔50万呢?还是100万呢?

结论是,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不管你买了多少份,你都可以向多家保险公司索赔。譬如说因为交通意外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累计起来,最高赔付就是100万,两家公司各50万。只要是在保额范围内,你不会因为多买了一份而影响最后的理赔。

在具体赔付环节,虽然各份保险互不影响,但也都有一些规定。比如某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它在保险责任里面说明,意外伤残后所获赔付金额,为合同约定的保额乘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比例,所以各份意外伤害险具体赔多少,还得看伤残等级。

手头有多份“重疾险”?也能叠加给付

随着人们对身体健康的重视度提升,重大疾病险颇受青睐。涉及到重大疾病的保险产品有很多,包括专业的重疾险,它只针对重大疾病本身予以赔偿,并且不依赖其他寿险产品出售;还有一些是跟随终身寿险搭售的产品(以附加险形式存在)。

这里面也会存在重复投保的情况。举例子来说,市民姚先生在A公司买了一份重疾险,保额为15万;之后他又在B公司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额为30万,他还在业务员的推荐下,附加了一份提前给付重疾险,保额为28万。

可以肯定的是,一旦姚先生被确诊为某种重大疾病,即便他在不同公司投了保,只要所患重疾是保单上载明的,而且病情符合赔付标准,就可以同时获得两家保险公司的赔偿。

不过,有一点需要指出,保险公司一旦给付重疾保险金后,相应保险合同就会终止。而且,如果你所买的重疾险是附加险,那么主险的合同也会要求终止,保险公司只会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这意味着,姚先生同时向两家公司索赔后,一方面可以得到双重赔付,另一方面B公司的终身寿险也将失效。

对于“无价”风险,“险单”都不在多

除了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险,还有一类产品也符合叠加理赔的标准,那就是定期寿险。不过,这种产品的赔付情形是被保险人身故。

假设投保人生前在两家公司购买了保额分别为10万元和20万元的定期寿险,投保受益人(父母、子女等)最终可以得到两家公司的赔偿,分别为10万元和20万元。这意味着,定期寿险也遵循常规的人身险给付原则,即不会按照比例分摊,没有风险保额限制。

纵观这些可以“叠加”赔付的险种,不难发现个中道理。对于“无价”风险(如身故、癌症)的赔付,通常只以保额为限,投保额度越高、份数越多,能获得的赔付自然越多,重复投保并不碍事。从保险原理上来说,标的价值才是赔付的关键,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再多的保险单也能派上用场。

“有些投保人向多个公司买了多份同类型重疾险、意外险,或者是在同一公司买了多份同种产品,现在大家一般称之为重复投保,其实这是不严谨的叫法,准确地说应该是加保。”有保险专家告说,“理论上讲,这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保障”。不过,这位专家也指出,加保是要面临经济负担的,“一般来说,更多保障的背后,你需要支付费用也就更高。”

能“叠加”赔偿的商业险,都与医保不冲突

很多商业险种都可以进行“叠加”赔偿,那这种“叠加”受不受基本医保的影响呢?事实上,发生重大疾病或者是意外伤害、身故时,那些可以“叠加”赔付的险种并不需要参照医保报销了多少,它们都是单独赔偿不受医保约束的。

这个结论可以从保险产品的条款中得出。在重疾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一栏,会有关于保险金的描述。如上文中提到的重疾险,它在“重大疾病保险金”这部分写明,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就会得到相应保额的保险金。定期寿险中也是类似的表述,这与基本医保是完全没有冲突的。

要是挂钩了医保的商业险,保险条款会直接说要看医保(或者其他商业险)报销了多少,然后对于剩余的部分进行比例赔付。

一般而言,挂钩医保的产品都可以归结为费用补偿型险种,而上文中所介绍险种基本上都是“定额给付型”保险,它们与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也无须提供发票。

盘点那些不能“叠加”赔付的保险

车险 双份保险 不等于双倍赔偿

在去年发生在广州的一起典型的车祸理赔事件中,车主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同等性质,保额为5万元的三责险。有一次,他开车撞了人,对方抢救无效后死亡,出事时间在两份保单有效期内。而在理赔环节,两家保险公司告诉他,要么放弃其中一家,由另一家赔5万,要么两家各赔2.5万,总额还是5万。

从财产险的规定来说,如果发现重复投保,保险金额的总和不能超过保险价值。一旦发生事故涉及赔偿,按顺序后投保的那一份是无效的。

医疗险 住院医疗和意外医疗 按照比例报销

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医疗费用型险种,它们可以针对住院费用进行赔付,比如住院医疗险和意外医疗险。但是,这两种保险作为费用补偿型保险,符合保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度内,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而且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医疗费。

如果多投保,最多也只能类似于车险那样,各个保险公司进行比例赔付,而且都要参照医保或其他渠道的报销额度,然后才对剩余部分进行再报销。

儿童险 寿险的身故保障 限额为10万

在不能“叠加”理赔的案例中,有较为特殊的一种情况。在我国儿童身故保险保障方面,最高的投保额度是10万元。对于具有身故保障的儿童险产品而言,就算可以“叠加”赔付,也要受这个限额的约束。

如果是在多家公司投的保,投保人在索赔时,可以先选择其中一家保险公司赔付,如果这家公司的赔付金额没有达到10万元,再向其他保险公司对保额内赔付剩余部分进行“接力”赔付,但累计不能不超过10万元。

20元航空保险你买了吗?你了解吗?


航空意外险是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专门设计的商业险种,一旦发生意外旅客可持保单到保险公司索赔。近日,多地下起大到暴雨,航班延误、取消几乎成了“家常菜”。在候机、改签的无奈中,有旅客发现,20元一份的航空意外险其实还能为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等情况买单,但许多旅客对此并不知情。

20元航空意外险有些公司可赔飞机晚点

上周,市民朱先生从网上预订了7月8日的国航CA1238航班机票,由山西运城回北京。航班原定14点59分起飞,但因为北京下大雨,该航班取消,航空公司为旅客改签次日另一航班。从始至终,航空公司未提醒旅客可利用20元的航空意外险找保险公司索赔。朱先生回忆,在国航官网上订票时顺带购买保险,也未见相关提示。

要不是听同机旅客提了一句,他还真不知道有这项“福利”。朱先生上网查询电子保险单,发现这份航空意外险内容丰富,一份为中航三星人寿保险公司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B款”,项目为“航空意外身故、残疾”,赔付金额60万,保费20元;另一份为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的“航空旅程综合保险”,项目为“航班延误300元/4小时,8小时以上最高赔偿600元;行李延误、丢失500元/8小时,最高赔偿1000元;航程取消300元。保费0元”。

20元航空保险:只需登机牌及航班延误或取消证明即可理赔

朱先生致电太平洋保险公司时,被告知以他的情况确实可以理赔,只要有登机牌及航空公司开具的航班延误或取消证明即可。

意外险销售人员没有特别提醒航班延误可享受赔偿

记者发现,在首都机场综合服务台购买意外险时,销售人员只提及人身伤害会赔付,但没有特别提醒旅客航班延误等也可享受赔偿。而在部分保险公司的官网上,在涉及航空险的条款介绍中,延误险作为附加险种,或一句话带过或被置于不显眼的地方,一般消费者很难一行行读下去,发现这项规定。

航班延误的赔偿机制有待完善

昨天下午,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已关注到这一现象,正向各相关保险公司调研了解相关情况。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保险公司应当诚信经营、充分告知,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通过醒目的字体或其他形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到与自己权益相关的重要条款。不过,更重要的是航班延误的赔偿机制有待完善,这里的主体除了保险公司,还包括承运方航空公司,如通过更科学地调配航班减少延误,制定更具体的承担民事赔偿细则等。

20元航空意外险——相关资讯20元航空意外险能补偿航班延误? 只限少数保险公司

近日,一张两名空姐跪拜祈求航班“正点”照走红网络,这种带有恶搞性质的举动,恰恰反映了如今航班的延误已成常态。与此同时,一条名为“20元航空意外保险能赔延误”的信息也在微博上传开,引发网友热议。许多乘客在乘飞机时,都会花20元购买航空意外险,这份保险真能赔偿因飞机延误造成的损失吗?昨日,早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航意险补偿航班延误的说法并不准确。

你也买了很多份保险?有没有可以叠加理赔的呢?赶紧看一下


我们大部分人经常会购买的保险种类有,重疾险、寿险、医疗险、意外险等,但哪些是可以“叠加”的,哪些是不可以“叠加”的,你清楚吗?

如果不清楚的话,我们就无法对我们的保单进行很好的整理,比如:一旦身故,我们最终可以拿到多少钱?不能回答这样的问题,我们就无法判断我们的保额购买的是否足够,我们保险的配置是否合理。

首先,我们先从大的险种上来看:

意外险:意外险是买多少,赔多少。什么意思呢?比如说,我们购买了2份意外险,一份额度是10万,另一份额度是20万,如果意外身故,我们两份意外险总共可以获得10万+20万=30万的理赔金。

重疾险:重疾险是买几份重疾险,就能得到几份保障。简而言之,重疾险可以“叠加”理赔。比如说,我们买了两份重疾险,一份20万,一份30万,一旦罹患重疾,而这种重疾在两份重疾险的合同中都有约定,那么,我们可以获得20万+30万=50万的理赔额度。

寿险:寿险是只要身故,多份寿险就多份赔付。直白的讲,就是寿险也是可以“叠加”理赔的。比如说,我们购买了两份寿险,一份10万,一份20万,一旦身故,就可以获得10万+20万=30万的理赔额度。

医疗险:医疗险比较特别,它是报销型的,我们在购买医疗险的时候,往往会区分有社保和无社保,有社保的会便宜一点,无社保的会贵一点,这是因为医疗险报销的时候,只会报销医保报销后剩余的部分,医保报销的部分,医疗保险是不会报销的,购买多家或者多份医疗险的时候,自然也是不能重复报销的,也就是说医疗险是不能“叠加”理赔的。

其次,从具体的保险合同上来看:

对意外险而言,一般情况下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和附加险是可以“叠加”使用的。比如:一般意外身故赔付10万,私家车意外身故赔付50万,那么最终因为私家车导致身故,则可以获得10+50万=60万的赔付。这种情况一般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写清楚的。

对于重疾险和寿险而言,现在一般的重疾险和寿险都是有附带功能的,重疾险附带寿险,或者寿险附带重疾险,一个是主险,一个是附加险。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二选一赔付的,也就是说重疾赔付后,身故就不再赔付了,这种情况在保险合同条款中也都会写清楚的。

所以,我们在投保时,务必要仔细的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了解这些常识 找到最合适你的保险_保险知识


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险意识渐渐深入人心,然而不同的保险产品收益不同,但即便是同样的产品收益也不同,我们在购买保险前到底需要了解什么才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呢?

买保险买的是保障,而保障是人人都需要的。所以,买保险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是保险?为什么要买保险?我最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保障?我需要多少这样的保障?就我现有的能力能买多少我需要的保险产品?

买保险是家庭理财的一部分不可或缺的内容!家庭理财无非是两个目标:一是、保障财务安全,二是,创造财富自由。

什么年龄买保险最合适

对于这个问题,答案很简单:任何人在任何年龄阶段,都需要买保险。有的人会问,我这么年轻,需要买保险吗?事实上,任何人在任何年龄阶段,意外事故、疾病发生以后,都可能使家庭经济发生额外的支出。尽管我们会有一些基础保障,这些保障可能来自自己的收入、家庭或社会保险,但很多时候这些都不足以抵御风险,那么就需要一份商业保险进行补充。除了意外险,任何保险都是年纪越小的时候保费越便宜。如果需要买保险,越早买越合适。

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应考虑3个风险:意外险、重疾险和医疗险。选择那些保额逐年递增或者有分红的保险品种来抵消通胀,一些兼有投资作用的教育金产品,在父母经济实力宽裕的情况下也可以同步考虑。

未成年孩子的父母应当为自己构筑充分的保障。需要为自己购买较高额的寿险、意外险和重疾险,因为父母的保障才是孩子真正的保险。工作不久、尚未成婚的年轻人,应该重视自身的意外和意外医疗类保障。可考虑一定数额的定期寿险,为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做充分准备。若收入尚可,还可以一并考虑重疾险。成家后家庭责任最重,也正处于收入高峰期,保障应该全面和充足,除了保障型产品外,养老保险也要列入议事日程。

已经退休的老年人保险显得可有可无。由于这一阶段各种保险的费率都很高,应该主要依靠早年积累的养老金和子女赡养。为子女减轻压力,也可投保一些保费不是很高的意外险等险种。如果中国开征遗产税,为了尽可能多地将财产传给子女,也可购买高额寿险以避税。

买什么保险产品最合适

保障是保险最基本的功能,也要重视其另一个重要功能——理财。我国正处负利率时代,又有加息预期,保险的理财功能正处于最弱时期,具有返还功能的传统长期寿险的收益率正处于历史谷底。

第一步:保险的本意就是保障,现在要买保险,最合适的选择就是购买保障型产品,主要有寿险、意外险、医疗保险、重疾险等。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建议以分红型产品为主,因为这类产品可以抵御通胀,防止保单贬值。

第二步:在建立了基础保障后,一些投资型的保险产品,可作为一种稳健理财的方式酌情补充。

保险产品犹如超市里面的商品一样,都是有价值和作用的,但却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和有实力购买的。

多少保额最适合

一个人到底应该购买多少保额的保险,这是一个难以精确回答的问题。因为与财产保险不同,人寿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它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尽管也有学者提出了一些计算方法)。保额需求会随着家庭结构、收入以及外部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建议经常对保险合同进行检查,适时增减保额和险种。

一般来说,保额的估算方法分为生命价值法、家庭需求法、养老储备法,三者相结合决定保障额度的高低:

生命价值法该法是以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做依据,来考虑应购买多少保险。可以分成三步:估计被保险人以后的年均收入;确定退休年龄;从年收入中扣除各种税收、保费、生活费等支出,用收入×年龄来估算保额。

家庭需求法当事故发生时,可确保家人的生活准备金总额。计算方式是,将家人所需生活费、教育费、供养金、对外负债和丧葬费等,扣除既有资产,所得余额作为保额的粗略估算依据。

养老储备法的估算方法先定需求后算缺口。在确定养老保险保额时要检视自己的养老规划,测算需求,估算收入。确定实际需求的养老金额,再确定老年资金需求缺口。看看自己有没有社保养老金、固定资产投资收益(如房租)、股息分红、子女赡养等。建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所获得的补充养老金占所有养老费用的20%~40%为宜。最后,确定实际的养老险保额。一般而言,高收入者可主要靠商业养老保险。中低收入家庭主要依靠社会养老险,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

每年支出多少保费最合适

不同的生命周期、家庭结构、收支情况,需要的保险产品是不同的,保费支出也会在不断调整过程中。

家庭资金安排一般可以参考简单的四三二一家庭理财法则,即收入的40%用于供房和其他投资,30%用于家庭的一般性生活开支,20%用于银行存款以应付急时之需,10%购买保险。保险属于安全层面的需求,过低的保费支出意味着不能带来足够的安全保障,而过高的保费又会带来较大压力。因此,保费支出大约相当于年收入的10%最为合适。

什么样的保险代理人最合适

当今的保险条款功能有许多,诸如保单贷款、减额交清、可转换权益、自动垫交等等。优秀的代理人应当精确理解保险条款以及相关法规,引导投保人正确理解条款和自身权益。

寿险多为长期险,需要保险代理人与投保人建立长期的联系。一个服务良好的代理人要能及时告知公司的新条款和新信息,及时提醒投保人续交保费,对投保人的要求及时回应,并协助投保人做好保单的变更及理赔。有违规操作行为、身体欠佳或年龄过大、喜爱跳槽、业绩过差往往可能导致代理人中途离职,让保单成为“孤儿保单”。

专业和诚信的保险代理人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一定会详细了解咨询投保人的财务状况,了解他(她)希望通过保险得到哪些保障或利益,根据财务风险评估,给出投保建议。如果保险代理人不分青红皂白见面就说“某某产品非常好”、“非常合算”、“回报多么多么高”等等,那是最典型的误导投保人的做法,这样的保险代理人绝对不可信任。

选择什么样的保险公司最合适

一家优秀的保险公司必然有着完善的客户服务系统,最直接体现在其客服电话方面。消费者可以尝试在周末或者晚上某个时间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并要求人工接听,以验证电话服务是否全人工接听。可以提出自己对保险产品的任何问题,看能否得到专业的答复。购买保险前,勤跑多问,寻找实力雄厚、服务优质的公司。

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保险法》的要求,分支机构的设立必须经过批准,经营的险种也在批准之列,最好是全国性大公司。

经营状况保险公司的资本金越大越好,资产负债表上净资产应为正值,且越多越好,经济实力必须雄厚。

偿付能力公司以往的赔付记录中有无拖欠拖延赔付金,公司股东的实力越强,经营状况越好,则偿付能力越强。

服务水平是否热情周到、恰如其分地介绍公司的险种,及时办理手续,送达保单,是否及时通报新险种、新服务,出险后赔付是否及时,是否耐心听取、真心解决顾客的投诉,是否注意与顾客的沟通。

附加服务是否为投保人提供额外的附加服务,如定期回访、消费优惠、联谊会、紧急援助等。

保险是一门学问,买商业保险需要的是:要有一个有周密的统筹计划安排和循序渐进的心理准备,不要设想一次投入就能解决一生的保障需求。或者,买一份保险就想为自己提供多方面的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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