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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对买保险的影响,这几点你需要知道

2021-05-17
谈谈你对保险的规划 保险需要规划 影响保险规划的环境因素
不同的职业意味着不同的责任,也意味着面临的风险各有不同。而保险公司作为盈利机构,核保时自然要考虑不同职业的潜在风险,因此在不同职业人群买保险时会设置不一样的门槛。

那么,职业在我们购买保险时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高危职业该怎么买保险?今天我们就来一一解读。

我的职业属于哪个分类?

保险公司会按照被保险人工作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职业分类划分,根据职业分类来设置投保限制。

一般职业根据风险等级划分为1~6类。分类数字越大,职业风险越高,承保概率相应会越低。另外,更高风险等级的7级职业一般会被直接拒保,如高危制造业工种以及高空作业人员等。

1~6类职业大致划分如下:

1~3类职业属低风险职业,一般为从事文职工作或轻体力工作的人群,工作场所固定,工作内容风险低,如普通职员、教师、医护工作者、基础环卫工作人员、农牧业人员等常见基层岗位。

4类职业属中等风险职业,工种相对特殊,工作场合与工作内容都有一定职业风险,如邮递业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业者、治安人员等。

5-6类职业为高风险职业,其工作内容危险系数相对1~4级职业更高,比如危险品运输司机、重卡车司机、刑警、消防员等。

不同的保险类型对职业有怎样的要求?

高风险职业投保会遇到更多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承保、保费、保额等不同方面。职业类型对投保影响最大的是意外险,影响最小的是寿险。

① 意外险

意外险对职业类型的限制最为严格,职业类型直接关系到是否能承保。

一般的意外险大多只承保1-3类职业人群;少数产品会扩大承保范围,可承保4-6类职业,但保费会相对普通险种更贵,保额也相应较低,赔付比例也会受到影响。

② 医疗险

职业类型对医疗险的承保也有影响,但一般不会影响保费与保额。常见的在线医疗险承保范围大多为1~4类职业。

③ 重疾险

重疾险在承保上的限制不及医疗险严格,大部分重疾险承保范围为1~4类,部分较宽松的产品允许1~6类职业投保,但会影响到保费和保额。

④寿险

寿险对职业的限制最为宽松,大部分人都不会被拒之门外。

职业风险高,怎么买保险?

1、了解具体职业在各保险公司下的风险等级

1-3类职业基本无投保限制,正常情况下无需考虑职业问题。若为4-6类职业,由于不同保险公司对职业等级的划分略有不同,因此建议投保前对比不同的产品,优先考虑将同一职业划分为较低风险等级的保险公司。一般来说,职业风险分级越低,选择和保障空间越大。

2、由公司团体投保

对于1-3类职业,可由公司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摊需雇主承担的法律责任风险。如果是4~6类中高危职业,可用团体险的方式直接与保险公司沟通该工种的作业情况,以减少职业风险上的误解,争取更好的承保条件。

3、高危职业人员需要补足总体保障

高危职业人员在意外险的选择上受限较多,即使成功投保也会有保费较高、保额较低的问题。对于此类人群,需要搭配定期寿险、重疾险等相对宽松的险种,将保额配置到足够高,补足总体保障。

4、并非所有意外险都对职业有限制

在人身意外险中,少儿意外险、老人意外骨折保险等都不限制职业,另外,一般的航空意外险、交通意外险短期(单次)产品也不限职业,可综合考虑。

5、诚信原则

如果职业发生变化,超出保单承保范围,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避免后续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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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买保险之前需要知道的


各位,本人从事保险12年了,6年理财规划师经验,多少有点心得,看看无妨!

买保险从理财的角度来说是解决财务问题,不是为了买保险而买保险

步骤:

第一,先搞清楚自己的保障情况

第二,填补自己的保障空白(增加保额,扩大保险范围)

第三,选代理人

第四,我帮你选产品

第五,成交,我服务你一辈子

经验:

第一,意外身故残疾和意外医疗(小磕小碰)是必买的产品之一(最好买卡式意外保险产品,原因:保险公司成本低,客户利益高,费用低,保障高)建议不要选择电话销售的那种(个人观点)原因不合适在这里说

第二,疾病基本是考虑重大疾病(主要是选择保额就是得了重大疾病能赔付多少万,至于疾病的种类,真的差别不大,讨论探讨没有太多必要)

第三,有社保的话,建议不用考虑住院方面的保险(津贴型的可以在40岁左右开始考虑,如果比较年轻的话就暂时不用考虑了)没有社保的话要加上附加险,费用不高,每年几百元吧

第四,预算(就是每年交给保险公司多少钱)一定要考虑好,专家建议是不超过收入的20%(因为保险大部分都是长期缴费的,最好是能长期交下去)

第五,保险业务员也就是我了,最能帮到你的是保险的领取和理赔,这个是我的强项,请放心,基本上所有种类的理赔都经历过了!

保险知识,您需要知道的投保知识


投保人寿保险可享受十项权利

一、投保后签收保单之次日起的10日撤单权

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内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全部退还所收的保险费;超过此期限,按保险条款的有关退保规定办理。

二、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权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达成契约后,如仍有其他变更事项,可依据《保险法》之规定进行变更:“在保险公司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准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三、转让保险合同项下受益权

根据《保险法》第64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但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受益人享受法定保险金。

四、解除合同权(解约权)

依据《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前,一定要用足保险合同的附加功能,如“保单质押贷款”功能等,不应轻易解除合同,否则损失惨重。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相关情况受保密权

依据《保险法》第32条规定:“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对在办理保险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六、保险金优先清偿权

依据《保险法》第89条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后,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七、保险事故索赔权

人们买保险的目的就是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索赔自然在情理之中。但是在索赔过程中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须做到如下几点:1.及时报案,以便保险调查等;2.取得相关证据;3.了解人寿保险因第三者的行为可以同时要求保险人和第三者重复赔偿。

八、保险合同的有利解释权

依据《保险法》第31条:“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做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九、责任免除条款的知情权

依据《保险法》第18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范围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十、恢复保险合同效力权

依据《保险法》第59条,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起两年内,您可填写《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愿您了解您所享受的保险权利,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时需要知道的事情


童年阶段:当今社会的教育费用不断上扬,事先给孩子准备一笔未来的教育资金,是家长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建议投保储蓄性的少儿险,缓解未来孩子教育费用支付的压力。另外,由于儿童抵御外界风险能力较低,容易发生疾病或意外,建议给孩子配以一定的医疗险和意外险。

学生时代:这一阶段家庭收入和支出都趋向高峰,因为孩子年纪小时购买保险保费会比较便宜,因此可留下一部分钱为孩子购买储蓄型保险,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形成良好的风险意识和储蓄习惯。另外,由于学生时代精力最为旺盛,喜欢各类运动,发生意外的概率比较大,建议给孩子附加意外险并搭配一定的医疗险。孩子上学期间一般都还购买学生团体意外险和医疗险。

踏入社会:这个时期的朋友普遍没有家庭经济压力,但收入尚不稳定,风险主要来自于意外伤害和疾病,因此建议投保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并配以意外险和医疗险这类“低保费,高保障”的保险计划。由于刚参加工作,积蓄不高,医疗险要选择含“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险种,一旦偶患重大疾病可先行取得一部分保险金以支付庞大的医疗费用。如果经济上较为宽裕,还可以选择购买一定的养老保险,既可养成节俭和储蓄的习惯,又可以利用年轻时保费较低的时机,为将来准备一份保障。

单身贵族: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努力,此时事业小成,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对未来的生活也充满着希望,此时的保险设计原则应以长远计划为主。由于生活费用支出尚未达到最高峰,因而除非收入很高,否则不应该考虑太多的长期储蓄型产品。建议投保终身寿险和医疗险,另外定期返还一类的产品可帮助他们养成储蓄的习惯,积累婚嫁金和创业金,也可适当考虑给付型的养老险,以提早安排自己的养老计划。当然附加一定的意外险和健康险也是必不可少的,一般来说单位投保的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解决基本的医疗费用保障,投保时应注重住院医疗和重大疾病的保障。

新婚燕尔:结婚是人生的一大转折,也是保险需求升高的第一阶段。对于夫妻双方都应充分考虑整个家庭的人生风险,任何一方如果遭遇意外或疾病,都会对另一方和整个家庭造成莫大的伤害,因此这一时期的保险设计原则应是以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为主,首先考虑投保保障性高的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并附以一定的医疗险、意外险。如果在单身贵族阶段已经购买了保险,此时可以适当提高保障的金额。另外,应尽早安排未来的养老计划。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还可考虑选择投资分红类险种作为理财计划的一部分。与单身贵族不同的是,如果经济状况较好,可以增加主险的种类、比重和金额,获得更多的分红。

三口之家:父母的事业均达到高峰,但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也将成为家庭中最重要的部分,因此这一阶段是人生责任最重也是保险需求最高的时候。

首先,家庭中的主要经济支柱应考虑到如果遭遇意外和疾病,如何保障自己和家庭的生活,缓解由此带来的家庭生活危机,建议首先考虑购买含重大疾病的保障型险种,并附以较高比例的意外险和医疗险。如果已经有意外险和保障型险种,也应适当提高保险金额。

其次可考虑给孩子购买少儿险,为孩子的教育基金作出安排,对中国父母来说这是人生的重要责任。

另外,父母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投保一定的养老险,对自己的晚年生活做好规划,并可考虑选择投资分红类险种作为理财计划的一部分。对于三口之家来说,附加豁免保费保单是很重要的,使得经济支柱在伤失缴费能力的情形下仍然保证保单有效。

人到中年:这一阶段个人收入达到最高峰、事业稳定,同时,这一时期子女的负担较少,家庭负担减轻,保险规划应侧重在体现身价和退休后的老年生活费与医疗费上,另一个重点是赋税问题(特别是遗产税问题)。建议重点考虑购买年金类养老保险,还本型终身寿险等具有超强储蓄功能的保险,通过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保证稳定的回报率,拥有充足的现金流来安享晚年生活。

先去体检还是先去买保险?你所担心的问题是不是这几点?


有些人担心万一体检出问题就不能买保险了,也有人担心买了保险,又没体检出什么保险就用不上了,你怎么看?

买保险前先去体个检?

还有人问,“健康告知”问的内容,“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啊,是不是需要先去做个体检?”

答案是多此一举。没有好处,还可能徒增烦恼。

首先,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要求是“如实告知”,什么叫“如实”,很简单,就是自己知道的就说,不知道的不用说。

举个栗子,如果隔壁老王投保时已经有甲状腺结节了,但当时他真不知道自己有甲状腺结节,回头过几年因为甲状腺癌去理赔了,保险公司也得老老实实理赔。

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拒赔,拒赔都是要拿到“实锤”的。

“实锤”从哪来?主要根据就医时跟医生陈述的“既往病史”来寻找蛛丝马迹,然后再去排查被保险人的就医记录,体检记录。

如果隔壁老王买保险前去做了个体检,体检结果提示他有甲状腺结节,那么他就不能以“自己不知道自己有甲状腺问题”来免责了,这份体检结果一旦被发现,就会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实锤”。

我之所以举甲状腺结节的问题,是因为这样的事儿真不少。不信你去问问身边的同事,尤其是女生,去年体检甲状腺啥毛病没有,今年就说有结节了。

买完保险赶紧体检?

买保险前不适合体检,买完保险赶紧体检也不对,因为很多保险都有“等待期”。

“等待期”又叫“观察期”,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逆选择而设定的。像重疾险、医疗险、定期寿险,都存在“等待期”。

在“等待期”出险,不同的保险产品处理的方式不同,但绝大多数都是保障终止,保险公司会退回保费(也有少数“坑货”保险等待期出险退现金价值)。当然,极少数产品可能会做不同的处理,比如有的重疾险规定,如果是等待期患轻症或重疾,那么保险不予理赔,保单继续有效,但该项保险责任后期做除外处理;或者等待期患轻症后,不予理赔,但是重疾责任继续。

不管怎样,等待期查出问题,对被保险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虽然有的情况可以去跟保险公司“咬文嚼字”一下,比如看合同中写的是“首次发病”还是“首次确诊”(发病的时间往往会晚于确诊时间,如果写“首次确诊”,对投保人更有利一些),但无论如何,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很多单位将体检的时间安排在秋天,但并不是只有秋天才适合体检。我觉得,如果不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还是不要在等待期内体检了,徒增风险。

买保险前不适合体检,买完保险不适合马上体检,杠精们不要挑毛病,再声明一下,说了这么多,其实没有叫大家不要去体检的意思,而是让大家尽量在保证自己利益的前提下,选择好体检的时机。我去年加保了重疾险,就选在等待期结束后再去体检的。

去靠谱的机构做定期体检,还是能在早期发现一些疾病的,身边就有几个朋友,都是体检时发现异常,最后将癌症的隐患及时消除的。

虽然保险买了不少,但我觉得买再多的保险,都不如健健康康不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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