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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可以“避债避税”吗?是不是真的?

2021-05-17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规划可信吗 保险是规划未来
很多人都听说过,保险可以避债、避税。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种说法到底靠不靠谱。

那么,保险真的可以避债避税吗?如果可以,那又是怎样实现的呢?

一、保险可以避债吗?

在特定的情形下,保险可以实现一定程度上的“避债”。当然,严格来说“避债”的说法并不恰当,这个字眼本身带有主观故意的色彩,应该理解为,人身保险有“债务隔离”的功能,而债务隔离主要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法》第2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也就是说,只要投保行为是合法有效的,那获取保险金的权利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合理利用这一点,就可以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债务隔离。具体来看,保险避债分为以下两方面的意义:

1、投保人债务不影响被保险人保险金

被保险人是被保障的人,像医疗险、重疾险、年金险这类险种,保险金会直接赔给被保险人,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

由于被保险人获取保险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所以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金,不用抵偿投保人的债务。比如,小A给儿子买了份重疾险,而小A的债主想找小A讨债,他不能要求用小A儿子领到的保险金来抵偿债务。

但要注意的是,能实现债务隔离的是“保险金”,而不是这份保险单,因为保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财产。上面这个例子,小A的债主不能要求用小A儿子拿到的保险金来偿债,但可以要求小A退保,让他用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来偿还债务。

2、 被保险人债务不影响受益人保险金

一般有身故责任的保险,比如寿险、意外险,就会有“受益人”这么个角色,通俗来说受益人就是保险金的领取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受益人可以领取到保险金,这笔保险金属于受益人的财产,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不用抵偿被保险人的债务。

比如,小A给自己买了份寿险,指定受益人是自己的妻子,若小A身故,小A妻子领到这份保险的保险金;而小A生前又背负着债务,那么小A的债主不能要求用小A妻子获得的这笔保险金来偿债,因为这笔钱已被视为小A妻子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小A的遗产。

当然,前提是投保时已经确定了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确,则这笔保险金会当做遗产处理,需要优先用来偿债。

二、保险可以避税吗?

从原理上来看,身故保险金不被视为遗产,无须优先缴纳税款,所以保险是一种合法、安全的财产传承手段。

但目前中国并没有遗产税,暂时也没有开征遗产税的计划。而在国际上,由于高遗产税会导致本国高净值阶层移民,最终导致财富外流,故近年来世界上也开始出现“取消遗产税”的大趋势。

所以,不管是从国际还是从国内环境上来看,中国未来征收遗产税的可能性都比较小,既然没有遗产税,用保险“避税”也就无从谈起了。

另外,有一些特殊的险种会给予税收优惠,比如税优健康险可以减免一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也可以一定程度上规避工资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但这种“避税”的节税力度其实非常有限,想通过保险大幅度抵税是不可能的。

三、总结

综上所述,保险在生活中确实能起到一定的避税、避债作用,但其发挥的作用有限,不能理解为买了保险就可以无条件地“避债避税”。

对于我们来说,避债避税并不应该成为买保险的出发点,保险的核心是保障,选择符合自身需求、能帮助自己转移风险的保险产品,才是买保险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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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重疾险是不是越早买越好


提问:重疾险成为近日人们关注的热点,保监会最近已经宣布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面对“变脸”后的重疾险,购买时要注意些什么,为什么越早买越好呢?

专家解答:重大疾病险本质上不是“死亡险”,它的设计原理是保障被保险人身染重疾后需要的巨额治病费用。

通常而言,重大疾病险保障的应是经过治疗能延长生命而不至于短期就死亡的疾病。虽然医疗水平在不断提高,但重大疾病仍然经常发生,它不仅使患者备受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对患者及家属更意味着是一场经济灾难。购买一份重疾险,可在危急时刻为患者及其家庭提供最需要的经济支持。

由于保费支出与投保年龄是成正比的,保障责任相同情况下,年龄越大,保费越高,所以市民应该尽早购买保险。一般来说,20-35周岁是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最佳时期,保险公司不接受60岁以上的投保人。当然现也出台了一些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产品,但从保费方面计算,老年投保人的保费较高,因此越早投保越合算。

购买重疾险时,虽然短期险产品(如单年产品)的保费较便宜,但没有太大的意义,毕竟一投保就生病的几率很小。如果每年续保的话,总体投入就要比购买长期险多得多。重疾险的费率是随年龄而增加的,年纪越大需缴保费就越多,而长期险是按照当初签订保单时对应的费率每年均缴的,由此可见,购买长期险更合算。

从投保范围来看,并非保障范围越大越好,那种“大而全”的保险相对而言成本会比较高。投保人应结合自己的需求,决定购买怎样的保险。有些专门针对某些疾病的保险其实也很不错。例如防癌险,由于癌症是最易发生也最易诊断的,购买这样的保险就更经济、针对性更强。保险专家建议,目前投保重疾险最低的保额应在5万元以上,普通人投保额在10万-20万元之间较为适宜。

买保险到底好不好?保险是不是骗人的?


买保险到底好不好?是很多想买保险但是又怕上当受骗的人,存在心中的疑问。

生活中,很多人在看到各种风险事件的时候,萌发出买保险的想法。但是,却因为经常听人说,“保险是骗人的”、“理赔的时候会故意不赔”等等,而一再犹豫不决。那么,买保险到底好不好?保险是不是骗人的呢?

先说结论,保险并不是妖魔鬼怪,只是一种金融工具,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和任何其他工具一样,用好了,买保险就是好的,如果用不好,的确会让我们失望。

买保险到底好不好?如何认识保险?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保障,买保险实质是用杠杆原理进行风险管理:以很小的损失(保费),换取对不确定的、巨额损失的保障。

保险是因风险而生,如果没有风险,我们也就不需要保险。有人说,我身体健康耳聪目明,酷爱运动健康饮食,意外和疾病离我远着呢!的确,良好的生活习惯可以帮助我们远离风险,但是却无法杜绝风险。生活中,且不说中国每年有300万人因意外死亡,只说疾病,经常体检的人得了重病,经常运动的人突发猝死,少吗?

人生无常,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任何人任何事,都潜藏着损失风险,我们无法回避。保险无法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但可以在损失发生后给予经济补偿,这就是我们需要保险的原因。

当然,在损失发生后获取经济补偿的手段不止一种。比如,动用储蓄、向亲朋好友借钱等,实在无路可走,还可以轻松筹,但是,小病小灾几千几万还行,遇到重大风险,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靠谱吗?对于普通家庭而言,就算能卖房卖车,家庭经济也会大伤元气啊!

所以,在重大风险面前,如果我们有足额的保险,就可以将承担不起的风险,确定的转移给保险公司。一旦风险降临,就可以拿到确定的保险赔偿,使其不会对家庭经济造成暴击,而且,不需要寻求帮助,不需要带着对家人的愧疚去治疗,保证家人的生活没有后顾之忧。如果不买足额保险,就等于没做风险管理或者风险管理不足,需要全部或部分自行承担风险,万一灾难降临,我们可能必须用全部收入或者全部财产去应对。

聪明的你,保险到底好不好?

买保险到底好不好?为什么说保险是骗人的?

既然,对于“买保险到底好不好”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为什么很多人,尤其是中老年人,会产生“保险是骗人的”这种认识呢?主要原因不外乎两个:很多保险业务员专业度不够;同时,主流保险产品没有做到以“客户需求”为本。

(1)保险业务员专业度不够

我国的现代商业保险,缘起于1992年,友邦保险进入中国并引进代理人制度,大批人员开始进入保险行业,最初,保险业务员从业门槛非常高,也比较受人尊重和欢迎。

但是,为了迅速拓展市场,很多保险公司实行“人海战术”,放宽招聘条件,导致保险业务员作为一个整体,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加上完全基于销售业绩的佣金体系,造成保险业务员队伍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急功近利等弊端,为“保险是骗人的”整个行业的口碑逆境埋下隐患。

由于部分保险业务员自己都未曾完整读过保险条款,或者读不懂保险条款,也有部分人为追求业绩,以“销售”为导向,无视“客户需求”,导致在给客户宣讲保险产品时,为尽快促成出单,随意许诺甚至欺骗客户,导致很多客户买的保险实际跟自己理解的有很大初入,在找保险公司理赔时被拒赔,自然会产生“保险是骗人的”这种想法。

(2)保险产品保障功能弱且收益不高

前些年乃至现在,我国的主流保险产品都是保障与理财相捆绑的,比如万能险、教育金、分红险、投连险等等。而保险的根本功能是保障,但是这些理财类产品保障功能非常弱,大量占用了保险预算,却让“保障”沦为笑话。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像消费型重疾险这类保障型产品,因为(保费与保额之间的)保障杠杆率高,很难从单个客户身上获取大量的保费收入,而“理财型”保险杠杆率低,能够快速汇聚保费收入,尤其在投资市场好的情况下,拿到资金就可以积极投资获利,这是保险公司积极开发理财型产品的驱动力。

而对于保险业务员阿里说,公司考核、激励方案,甚至管理及行政资源,都与“保费规模”直接相关,更不用提理财型保险的佣金比例的激励。所以,理财型保险可以毫无阻碍的成为保险业务员首要推动的方向。

很多人因为担心意外和疾病风险去买保险,最终买的却都是主险为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附加险才是重疾险的奇葩产品,而真正需要的重疾险等保障,其保费往往只占整个保单的25%左右,大量的钱都花在了理财上,还美其名曰“有病治病,无病返钱”。实际往往导致,有病治病的钱,不够;无病返钱的钱,不值钱。(详见:网【投保攻略】栏目文章)

保险行业的口碑,就是这样,变得越来越差!导致很多消费者即便有“保险需求”,还是会因为“保险是骗人的”,产生“保险到底好不好”这样的顾虑。

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保险产品,面对保险业务员天花乱坠的说法,我们该如何买对保险呢?

买保险到底好不好?正确投保是良药

如果想买对保险,让保险真正为我们所用,一定要遵循科学的投保方法:

①保险姓保,首选消费型保险:在投保时,要首选消费型保险,做好全家人的基础保障,有余力的情况下,再考虑投保养老年金、万能险等理财型保险,作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

②买保险就是买保额,要先保额后保费:并不是所有风险都需要用保险来解决。普通风险,即便不买保险,自己也能承担得起,不会影响正常生活。但是重大风险,不常发生,一旦发生却可能彻底摧毁家庭经济。因此,要优先考虑重大风险是否转移出去,保额有没有买够,其次才考虑自己能承受多少保费、要不要保的更全。只有保额充足,才能在重大风险来临时获取足够的理赔金,扛过风险对家庭经济的冲击。

③先顶梁柱后其他成员,先大人后小孩:别的都可以孩子优先,买保险一定要先保大人。尤其是家庭经济支柱,是家庭风险的核心所在,当不幸降临,一份适合的保险就能扛起你肩上的重担,保证家庭经济稳定,孩子和其他家人相当于有了双保险。

对于“买保险到底好不好”,相信你读完本文,肯定能有正确的判断。保险不是骗人的,买保险当然好的,前提是我们牢记“保险姓保”,买保险首先是为了获得“保障”,用较小的保费支出换取较大的保额,把我们承担不起的风险足额转移给保险公司,让保险真正保障我们家庭经济安全。

延伸阅读:

买保险,保障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应该怎么选?


许多人在投保时,都会碰到一些纠结的问题,尤其是保障期,不知道选多久比较合适?长期还是短期?

其实遇到这个问题时,通常脑中无非就是在纠结这些:

1、重疾险保到退休会不会太短了?万一以后得了重病怎么办?

2、保到终身,有这个必要么?

3、保到70岁怎么比终身便宜这么多,到底选哪个?

保障期限的选择,看似简单,其实需要花费一番功夫。今天小编就好好说说这个问题,让你看完不再纠结。

内容如下:

(1)保险配置的原则

(2)重疾险、寿险、医疗险、意外险,保障期限选多久?

一、保险配置的原则

首先,关于保险,小编要不厌其烦地强调这几点原则:

大人优先于小孩。

保障型产品优先于理财型产品。

预算规划优先于产品选择。

保额规划优先于保障期限选择。

接下来,小编分重疾险、医疗险、寿险、意外险来讲,各类保险的保障期限怎么定。

二、重疾险、寿险、医疗险、意外险

保障期限选多久?

1、重疾险

重疾险是用于弥补重疾带来的经济收入损失和康复费用的保险。

根据保障期限的不同,重疾险产品可以分为1年期、定期及终身三种类型:

第一种,保障期只有1年,到期续保,保费随年龄变化。它最大的优势是便宜,这类产品比较适合手头拮据的年轻人,或者作为暂时过渡产品。但是却存在续保风险:到时候可能面临停售、保费上升、重新核保等风险。

第二种,保障期限大多为20年/30年,或保障至60岁/70岁/80岁。同等条件下,保费介于一年期产品和终身型产品之间,也是我们最常选购的重疾险类型。

第三种,终身有健康保障。如果有附带身故责任,即使一生都未发生合同内约定重疾,身故也可以领取赔付金。这类产品承保成本高于前两种,所以,保费也高出不少。

根据重疾险的定义可以梳理出这样的信息:它的保障重点在退休前。

因为退休后,子女早已成家立业,房贷也基本都已还完,长期休养不会有太大经济负担了。即使罹患了重疾,如果能有百万医疗险减轻医疗负担,对家庭的影响不会太大。

但是考虑到患重疾的概率与年龄增长有很大关系,如果到了六七十岁,重疾保障为0,相当于不穿装备,在枪林弹雨中奔跑。

所以,成人购置重疾险,最合适的就是“终身+定期”组合。既能满足在负担最重年龄阶段的保额,又能兼顾保障期间的全面。

如果年纪在40岁以内,预算充足,一定要优先购买杠杆高的终身型产品,后期再选择合适的定期产品提高保额。

即使预算有限,没法两者都配齐,也要选择至少保至70岁的的定期产品,否则年龄越大,保费越高,投保越艰难。

如果被保险人是儿童,预算充足的情况下,最好第一份重疾险就选择终身型产品,或者“终身+定期”组合。预算不足,也至少要保障至20岁左右,待其成年,再自己选择。

不过有一点需要强调:保额比保障期限更重要,为了延长保障期限而牺牲保额,那是得不偿失的。

要知道,重疾的治疗费用每年都在飞速增长,即使生活在三四线城市,保额也至少要达到30万才够用。所以与其纠结保至多少岁,还不如先把保额做到足够高。

2、寿险

寿险的作用,主要是预防家庭经济支柱突然离世或全残,家庭丧失主要收入来源,经济负担沉重。有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两种类型。

终身寿险的保障期限为终身,以被保险人死亡/全残为赔付条件。

定期寿险,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予以赔付;若期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障结束。

终身寿险属于储蓄型险种,有必赔责任,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较高。所以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终身寿险比定期寿险会贵一些。

哪类人群更加适合选购终身寿险呢?

一般来说,如果是经济基础较好、保费预算多、有遗产规划需求的家庭,买终身寿险更适合一些。

具体原因:一是它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才赔付。二是保险金可以完全按照投保人的意愿分配,不必抵消生前债务。

从寿险的定义来看,绝大多数普通家庭里,给经济支柱配置一份定期寿险就是非常正确的选择,如果两方收入差不多,那就人手一份。

但是保障期限到多少岁比较合适呢?有人说到退休即可,有人说不行,到时候要是债务没还完怎么办?

所以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亮保保建议:以退休年龄为参考,选择保障至经济负担最小的时候即可。

3、意外险

意外险,是为了预防家庭成员因意外身故或残疾,对家庭经济的沉重的打击。

它也分短期(如旅游意外险)、一年期、定期、终身等几种类型。不过,一般终身型意外险是不被推荐的,原因在于:性价比太低。

因为意外险基本上不设健康告知,也不对因疾病造成的身故、残疾予以赔付。所以,能具备如下几点优势:

1、不同年龄投保,保费差距很小;

2、等待期非常短,一般次日生效。

3、杠杆高。许多一年期产品,可以做到两三百元解决一百万保额的问题。

综上来看,长期意外险的作用完全可以通过每年配置一份一年期意外险来替代,而且也能节省一大笔保费。

如果年龄已经超过65岁,市面上许多热门的综合意外险已经无法投保。但同时老年人发生摔伤、骨折等意外风险的概率也会加大,这时就可以考虑针对老年群体的一年期意外险,投保时不用过于担心年龄限制,现在市面上有不少产品已经将投保年龄放宽到了80岁。

不过它有一个缺点:身故保额通常不会超过20万。

这个其实不算大问题,对于老人来说,意外伤残与意外医疗额度、住院津贴更加重要,因为老年人非常容易摔伤致残,而且摔伤、骨折都是需要住院治疗的,报销额度给力的话,也能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

简而言之,无论儿童、成人还是老人,选择一年期意外险都是更加明智的做法。

4、医疗险

医疗险的作用在于与重疾险相互补充,应对大额医疗费用支出,保障国家医保无法覆盖的部分。

现在市面上,绝大多数医疗险,都是一年期产品。

这是因为:治疗手段、仪器和特效药物的研发与日俱新,这些都会导致医疗费用前后发生巨大变化,从而影响医疗险的定价,保险公司出于成本考虑,都不会推出大量的长期医疗险。

所以,现在能保证续保的医疗险产品很少,有些续保条件好些的会在一定年度内保证续保,不过最长也只有六年。

好在市面上已经涌现出了许多百万医疗险,几百元即可解决上百万保额的问题,不过需要注意:这类产品一般都有一万的免赔额设置,但是放在医疗费用高涨的现实情况中来看,这也并不算苛刻。可以搭配一份小额医疗险,加上意外险中的医疗保障,用以完全覆盖医疗支出。

医疗险的保障期限基本上选择空间很小,那么主要的衡量标准就是保额、报销项目以及续保条件了。

关于保障期限的选择,说到这里就差不多了。但是保险配置,是因人、因时而异的事情,没有最好的产品,只有最适合与否。

即使当下无法兼顾保额高和保障期限,也不用过分纠结于一时的选择。

一方面保险行业日新月异,时时都有性价比更高的产品面向市场;另一方面,即使当下预算有限,可以先用短期、定期产品作为过渡,等到预算充足的时候,再选择保障期限更长乃至终身的产品。

总而言之,保额、保障期限的选择,前者重要性更高。

社保是不是养老保险?


近期,人社部出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可是,很多人搞不明白社保跟养老保险的关系,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对社保的知识相对匮乏,有人甚至会问:社保是不是养老保险?对此,本文将给与详细解答。

什么是社保?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保种类: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保是不是养老保险?通过上文的解读,大家一定找到答案了吧。社保当然不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只是社保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社保是不是养老保险——相关资讯社保申报缴纳新规:单位欠缴社保将被强制扣费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的,社保机构可强制扣费。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人社部出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称,如果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新规将从11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单位未缴纳社保 被判赔职工17万余元损失

李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因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昆山法院判决由该科技公司赔偿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57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4284.3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3050元。

李某于2012年7月10日进入某科技公司处工作,7月24日李某在工作时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并已构成了九级伤残,但公司未为李某缴纳社保。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工作中受伤,已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九级伤残,依法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某科技公司未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应承担工伤待遇的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应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工成本,但同时也降低了用工风险,进而减少因工伤赔偿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保险知识,“爱情保险”真的可以保障爱情吗?


当然从家庭的角度考虑,这种“爱情保险”也有着其优势,在相同的保险保障、同样保额下,夫妻合保的保费比单独投保要相对便宜一些。同时,从夫妻双方获利角度来看,婚姻越持久,分红险保单价值就会越大。

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在力求为自己的生活多寻求一份保障,保险除了是一种经济制度、一种理财方式,同时也成了一种心灵安慰的方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保险。在2月这个情人专属的季节里,我们的眼球碰触到了“爱情保险”。

“爱情保险”在国外已经有了多年的历史,国外的“爱情保险”与爱情婚姻关联紧密,类似于信用保证保险。当义务人不履约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外国的“爱情保险”更多是赔偿离婚带来的经济损失,而不是给一定时期内不离婚的夫妇提供礼金。英国的一种“爱情保险”内容是,每对夫妇每月交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美国则有一些“分产合约”,双方离婚按保单上的比例分家产,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还可以约定,因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将受的惩罚。韩国的该类险种已有约20年的历史,包括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前者以恋爱者是否成婚为给付条件;后者以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为给付条件,婚姻中断即止。

在我国“爱情保险”就与爱情本身没有太大的关系了,而是在爱的名义下,夫妻双方联合投保的人寿保险计划。国内“爱情保险”大多是“连生型”保险,即一张保单承保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人的人寿险。此类保险一般是以夫妻双方的生命为保险标的,而不是以婚姻爱情本身为保险对象。同时相爱的情侣如果没有组成家庭,没有夫妻关系也是不能购买的。购买之后家庭除了享受人寿保险,还可以获得银婚纪念祝贺金和终身分红等;同时保单还能附加一些住院补贴等附加险,与普通保险计划相比,并没太多特殊之处,主要是对产品进行了组合,同时注入了一些“爱”的元素。目前市场上的“爱情保险”主要有:安联大众的“美满婚姻见证计划”,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计划等。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履行了人生的爱与责任,而不是通过这种保险方式来对爱情本身进行保险,因为真正的爱情靠一种商业契约是无法维护的,只有彼此笃定的信赖、流畅的沟通和无尽的关爱才能为爱情上上最好的保险。

当然从家庭的角度考虑,这种“爱情保险”也有着其优势,在相同的保险保障、同样保额下,夫妻合保的保费比单独投保要相对便宜一些。同时,从夫妻双方获利角度来看,婚姻越持久,分红险保单价值就会越大。

投保“爱情险”勿盲目“爱情保险”并不保爱情

从本市一些保险公司获悉,随着历年情人节的到来,一些适合夫妻双方共同投保的所谓“爱情保险”成为年轻夫妻的互赠礼物。“爱情保险”真能保爱情?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保险公司。

“爱情保险”不保爱情

据了解,1996年,太平洋人寿就推出过“金婚银婚保险”,夫妻双方只需各掏100元,如果两人一直不离婚,“恩爱金”会随忠诚度直线上升,婚姻越持久,保单价值就越高。比如,缴保费100元,20年时可领500元;30年时可领1088元;50年金婚时就可领6800元,并加送金婚纪念金戒指一对。但如果夫妻在第19年分手,就没有“恩爱金”。随着离婚率上升,该险种因退保率太高,最终于1998年悄然退市。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被冠以“爱情保险”的保险,其实都不保障爱情,而只是夫妻联合购买一份保单。这种保险与普通保险相比,并没有太大区别。据了解,这类险种的卖点就在于夫妻俩只需要购买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就可以双双成为被保险人,两人同时有受益权。据了解,目前成都主要有三家公司销售“爱情保险”,分别是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以及中德安联的“福星高照终身寿险”。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自2002年上市以来,“爱家之约”一直是公司的主力产品,每年这段时间都是一个销售高峰。

投“爱情险”的前提是已婚

“虽然不保爱情,但送给男朋友一份联合保险也不错”。然而,当21岁的张小姐去保险公司给自己的男友投保时,却被拦住了。原来,投保“爱情险”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是扯了证的夫妻。据介绍,由于未婚恋人之间没有“可保利益”关系,难以共同购买终身寿险,所以通常拿“爱情险”当情人节礼物的多是已婚人士。

平安人寿四川分公司产品部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投保平安的“爱情险”必须是夫妻双方。据悉,该保险的投保年龄最低是22岁。而泰康人寿“爱家之约”也规定,投保者若是新婚夫妇,可以给家里的经济支柱一人投主险,给在家主内的配偶买一些附加险即可。等孩子出生了,还可在惟一的一张保单上增加相关保障。

至于人们普遍关注的,当婚姻遭遇不测时,所买的爱情保单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据了解,平安人寿的爱情保险列有专门的“拆分选择条款”,可以灵活简便地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把保单拆分成两份,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记者获悉,相比同等保额的保险,爱情保险还有一大优势:保费便宜。中德安联四川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夫妻两人只需一张保单,就可双双获得终身高额保障,且相比其他终身寿险,保费支出要低一半。

不过,即使如此,一些保险专家也提醒各位不要盲目购买。相比普通保险,“爱情保险”在保障上还有些不足。中德安联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的“爱情保险”最大卖点是保费低,比较适合于手上不太宽裕的客户,而其不足之处在于医疗方面没有保障,仅有身故保障。

国外爱情保险花样多

据了解,相比国内徒有爱情保险之名的联合人寿保险,国外的此类保险更为多样化。比如,英国的一种“爱情保险”内容是,每对夫妇每月交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

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瑞典的一些爱情保障计划也类似.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是不是万能的?


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集专门资金,用于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机会时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物质帮助制度。

社会保险的险种内容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险种。

说社保是万能的,其实非也,就像有人说万能险是万能的一样。

社保可以报销你的一部分财产损失,但不能替您的家人还债,当然这儿说的债,不是指你借人家的钱,这个债包括房贷、车贷、孩子的教育金、家人的生活费等理应由您承担的债务。

商业保险可以实现身价保障、资产保全、遗产规划等,这些也是社保无法代替的,所以社保所谓的万能其实很多都不能,只是有个基本的保障而已。

社保与商保有两个方面是有非常大的差别的。

第一点:社保对于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提供的保障是很有效的,但对于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人人负担仍相当重。

第二点:社保对于火灾、矿难、飞机失事等的身故是没有补偿的,只是把个人帐户中的钱退回给其遗属。商业保险,在残疾、身故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赔付。购买了住院津贴或手术津贴的,还可以在无法工作的情况下,获得相应收入。

因此,有了社保的人也建议给自己加上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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