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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病也会影响子女买保险?如何解决难题?

2021-05-15
如何来规划保险 如何进行保险规划 如何用保险规划人生
最近有朋友跟小编吐槽:“好不容易挑好了心水的产品,却因为父母得过某些疾病而买不了,贼伤感。。。“保险公司对健康要求不同,有部分公司对会略严格,包括被保人的家族病史也关注,所以也就出现了好友的情况。

今天小编就讲讲这件事:

一、为什么健康告知会问父母健康状况

大家应该知道,有些疾病是跟遗传相关的。比如父母得过高血压,那子女得高血压的概率会比普通人群高一些。

所以,咱们但凡是投保跟健康相关的问题,就可能会被问到父母的患病情况,更严格的还会问到直系亲属的患病情况。

如果有涉及到的,可能会被拒保,比如说

对此,小编只能说适当理解吧,毕竟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机构是要赚钱的,如果知道某些人的患病概率更高,肯定会做些限制,不然就要赔钱啦。

保险公司主要的核保考虑因素列给大家看看:个人因素(性别、年龄、职业、特殊爱好、生活环境);健康因素(既往病史、BMI指数、家族病史);财务因素(收入情况、投保历史)。

二、该如何面对保险公司的健康询问

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如实告知!

买保险不如实告知,几乎等于白买好吗!

举个例子,小A买健康一生的时候知道父亲38岁的时候的过直肠癌,但选择了隐瞒投保。如果小A后面也不幸得了直肠癌去理赔的话,保险公司就会肥肠怀疑,同时有权利拒赔。所以买保险一定要如实告知。

当然,大家也不用太紧张。保险公司不会询问父母或直系亲属所有的健康情况,只会针对险种或产品问一些有遗传几率的疾病,比如癌症、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像感冒发烧之类的,是个人都得过,问了等于白问,不然保险公司还做不做生意了撒。

三、如果被保险公司拒保咋办?

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后面还有一大片森林呢。

如果因为父母或直系亲属的原因被拒保了,不用怕也不用慌,现在光中国大陆就有一百来家保险公司,只要自己的身体倍儿棒(关键因素),找个能投保的产品实在是易如反掌。

而且现在保险市场的竞争这么激烈,产品的性价比都差不多,选不了A就选B呗。比如寿险可以买瑞泰瑞和,健康告知不能再宽松;重疾可以看看百年康惠保、昆仑健康保、瑞泰瑞盈重疾险,父母和直系亲属的问题都没问到,放一百个心!

或者,做核保!智能核保动动手指一分钟搞定,如康乐一生c款、弘康健康一生b款;人工核保或许会复杂一些。

如果你决定要绑在这棵树上(心水保险),就当就接受一些挑战咯~

不过建议找健康要求宽松的保险,搞不好留下核保记录,对未来再次投保有影响。

最后

1、健康告知会问父母的健康情况是因为保险公司担心被保人有遗传病,理赔概率高。

2、面对保险公司的询问一定要如实告知。

3、如果因为父母健康情况买不了就换个公司、换个产品;或者直接做保险核保,大把选择。

相关知识

如何解决车险理赔难


随着国内汽车市场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猛增,车险理赔难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但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各种弊端逐渐显露出来,理赔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保险行业发展的一大因素。不少人认为保险理赔难,车险理赔更难。2011年上海消保委接到的汽车业务投诉中,有四分之一与车险理赔难有关。车险理赔难集中表现为“理赔手续多,理赔周期长,给投保人造成了极大不便。”

网友郑先生说,一次他的车被追尾,经鉴定,肇事者负全责。后来保险公司定损为7500元,而4S店报价为12000元。中间差价主要是源于部分零件保险公司认为维修即可,而4S店则认为这些零部件需要更换。“投保时候要足额保,旧车也要按新车价,但出险赔付却不足额赔,明显不公平。而且问了一下,很多车主、4S店都有类似的经历。”郑先生说。

以上所述只是说明了车险理赔难一个方面的问题,而客户在车险理赔中遇到的其他问题是很多的。从保险相关行业来看,有两个因素影响着保险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汽车修理行业商品鱼目混珠,价格混乱,保险公司为了准确赔付,寻找质量好价格低的商品非常耽误时间,这种由于商品质量和价格的差异所带来的不便,客户往往表示不理解,产生扯皮现象。二是由于对代理索赔行业没有明确的代理佣金规定,造成代理索赔行为的不规范,他们不是按照正常代理或经纪提取佣金,而是直接克扣保险公司的正常赔款,导致客户对保险公司的理赔产生误解。车险理赔难的问题不仅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而且破坏了整个行业的信誉和形象。那么,车险理赔难的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呢?

首先,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理赔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同社会公众关系最紧密、感受最直接、利益最明显的车险理赔难问题,通过必要的手段和机制保证理赔服务承诺落到实处。一是保险公司应建立完整统一的车险理赔组织管理、赔案管理、运行保障等制度,加强理赔运行管理、流程管控、服务标准及服务体系建设。二是保险公司应制定覆盖车险理赔全流程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简化理赔手续,对接报案、调度、查勘、立案、定损、赔付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进行统一规范,实现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三是保险公司公司应建立统一的理赔流程,明确理赔时效和理赔服务标准,在营业场所进行公布,并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理赔时效、理赔服务质量和标准,让被保险人看得懂、听得明,便捷享受服务,增强理赔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保险公司应加强对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理赔案件处理的监督考核,严防人为操控导致的拖赔惜赔、无理拒赔,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五是保险公司应根据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理赔服务方案,创新服务模式。六是保险公司应建立客户回访制度、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及争议调处机制,向社会公布理赔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约束,督促保险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的监管政策和要求。保监会不断采取监管措施,以及“代位求偿”机制的进一步实施,为有效解决车险理赔难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切实有效执行,前面所谈在车险理赔中无责方理赔难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保险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的各项规定,这样既方便了被保险人索赔,又切实维护了被保险人利益,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信誉。

再次,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建立车险理赔纠纷投诉和调处机制,加强对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对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把拖赔、惜赔、恶意拒赔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保险公司推诿、敷衍、拖延办理保险消费者投诉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处理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同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将处罚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保险公司。

最后,保监会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工作思路上更加突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这个核心,在工作部署上更加突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这个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应当相信,通过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的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对社会反映最强烈、消费者意见最集中、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车险理赔难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动真格、出重拳,车险理赔难必将成为历史,决不允许重演。

投保须知:如何解决保险理赔难?


保险产品已经深入人们的生活,但还是有很多人对保险存在误解,来源于保险纠纷案件的发生,很多人不相信保险产品,然而,保险理赔难并不是主观形成的,通过一定的方法可以克服保险理赔难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大,保险市场秩序在不断规范,但“理赔难”问题却仍然未得到很好解决,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人们对保险的热情。提到保险,一些人往往会认为不死不残不理赔。而在近年来的历次重大事故当中,保险理赔的快速通道也多次出现在民众的视线当中。一方面是民众的抱怨,一方面是保险公司的快速反映,那么保险“理赔难”的误解到底是如何形成的?该如何避免理赔难的现象呢?

保险“理赔难”问题形成的原因

投保人方面,一是保险客户投保环节不谨慎, 签约时草率, 对条款理解不透彻, 为日后理赔埋下隐患; 对理赔程序及事项不太明了, 或存在误解, 也极容易在出险理赔时产生争议, 引发赔偿纠纷。二是保险客户对保险公司期望过高。一些消费者认为买了保险,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可以全赔,而当理赔时往往认为保险公司是强势,蓄意让消费者不能获得全赔,从而造成对保险公司的误解。三是由于保险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投保人可能无意或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不进行赔偿时,投保人会存在很大的不满。

保险公司方面,一是部分保险公司对分支机构和人员缺乏有效管理,导致销售误导、核保不严等情况,由于这些业务前期埋下的隐患,造成出险后理赔困难。二是理赔工作与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不相配套,公司理赔专业人才缺乏, 现有的理赔人员, 大多数不具备专业的理赔知识和能力, 办事效率低下, 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 往往难以作出准确判断。三是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保费漏损,保险公司为了追求利润而只能拖赔惜赔,竭力挤压被保险人的赔款, 造成“理赔难”。

外部环境方面,一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 理赔涉及的很多机构、部门, 如医院、公安部门等都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保险理赔提供证明, 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赔调查取证的难度, 拖延了理赔时间。二是保险行业理赔难的言论泛滥。社会上“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舆论,致使群众一遇到保险理赔的纠纷就认为是保险公司的责任,没有正确的态度面对理赔。三是社会监督有待加强。社会监督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强, 如果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 对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十分有益。目前,我国在利用保险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独立审计等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得还很不够, 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甚微, 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

进一步解决好“理赔难”的几点建议

新《保险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完善了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着重加强了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理赔难”的问题。在监管层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解决好“理赔难”问题。

(一)加强内控合规建设。

一是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直接影响业务质量的高低,许多理赔案件的发生,就是由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要督促保险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建立科学的理赔机制,提高理赔人员的素质。将保险消费者接受服务的满意度纳入到考核指标中,做到职责分明、平衡制约、考核有据、奖优罚劣;加强对结案率和未决赔款的考核力度,并将其与岗位目标考核内容挂钩,以评定优劣。二是清理保险条款中各类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减少由于理赔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增大保险公司的违规成本,从源头上切断保险公司主观上不按合同办事的动机。

(二)加大信息披露力度。

一是要加大保险业的透明度,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对外公布; 指定中立的信息披露渠道, 让社会公众及时、完整地掌握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 改变保户只能听取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一面之词的现状。二是对产、寿险分别制定详尽、具体操作性强的理赔标准,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限定各家保险公司对手续齐全的赔案及时赔付的时间;监督检查各家公司的服务承诺、索赔须知、赔款计算方法等内容的公开情况,并对社会定期公布。三是建立良好的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使其在理赔中起到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三)提高保险代理人的从业标准,建立保险代理人诚信体系。

保险代理人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初期功不可没,但由于从业标准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销售误导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更扰乱了保险业的秩序,使人们对我国的保险业产生了怀疑。提高保险代理人的从业标准,提升代理人素质,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完善对代理人的监管,是减少保险纠纷的一个重要方法。同时,保险公司也要探索新途径来增加代理人的归属感,比如增加福利、职员制、员工持股等。

(四)大力促进保险公估业发展。

通过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负责损失检验和理算工作,既可以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减少理赔纠纷,又可以促进保险公司优化内部结构,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保险公估人经营的承保和理赔业务,占到了全部保险人理赔和风险评估业务的80%,但目前我国保险公估业的发展才刚刚起步,整体水平还很低。因此,应该通过政策层面创造条件促进保险公估业发展,制定保险公估的实施细则、法规,对各险种的公估行为予以具体规定,将有助于保险公估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同时也能赢得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公估人的信赖,减少“理赔难”的问题。

(五)加强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联系,打击保险骗赔等违法行为。

由于保险违法犯罪执法力度不够,保险理赔工作的正常秩序受到了较大威胁,骗赔行为屡见不鲜,这对保险正常理赔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导致赔款逐年上升,助长了骗赔等保险欺诈行为的蔓延,严重损害了保险业的形象,客观上也助长了“理赔难”言论的泛滥。因此,应加强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联系,加大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严厉打击保险骗赔等违法行为,以解决“理赔难”问题。

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保险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但“理赔难”问题仍然未得到很好解决,极大阻碍了人们对保险的热情。如何解决“理赔难”的问题,将会关系到我国保险业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农村养老问题现状及如何解决


随着二十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逐渐小型化,大多以一至两个子女为主。与此同时,随着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以前只在城市里出现的“空巢老人”现象,如今在中国农村也日趋普遍。由子女长年不在身边,依靠家庭养老也就成了一种泡影。

人口老龄化已经来临

人口不断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老百姓对养老日益关注。许多老年人无奈的感叹:“养儿防老防不住,国家养老保险不完善,老有所养由谁养?”对于老人,子女孝敬是天理人伦的要求,90%以上的农民仍然靠传统的家庭养老。

但是独生子女一代的父母很快就要进入老年期,他们面临着一对夫妻要面对四位老人的现实,养老将成为独生子女的不可承载之重。这就是现代农村养老问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

目前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正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传统的家庭养老、儿女养老模式正面临挑战。

我国农村养老面临的现状家庭养老占主体地位

家庭养老长期以来都是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模式,这与我国农村的传统文化、生产方式、经济水平低下等因素是分不开的,特别是一些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环境闭塞,与外界联系甚少,还保留着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更决定了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还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总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

养老功能的弱化具体体现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方面。在经济供养上,一对农村夫妇往往要供养4个老人,抚养一个小孩,经济负担加重。加之我国农村经济本身就比较落后,因此,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正受到挑战。

在生活照料方面,大批农村青年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不仅无法照料家中老人,反而把孩子和家中农活留给老人,农村养老负担沉重。在精神慰藉方面,由于家庭小型化的演进,子女外出打工,父母与子女间缺乏感情交流,难免孤单寂寞。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老年人自理能力下降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人的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农村养老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另外,以前农村养老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土地,可是,现在农作物根本不值钱,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能解决基本温饱问题已经不错了。在医疗、教育等日常消费开支急剧膨胀的情况下,大多农民根本顾及不了自己的养老问题。

怎样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一、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二、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中央财政应给予补助,确保同一地区参保农民将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是相同的,这体现了农村养老制度的基本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地方财政对所有参保农民给予缴费补贴。

三、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农民给予适当鼓励。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有高有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反映了个人收入、地区发展、集体组织实力等方面的差距,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车险理赔难在哪里?如何解决?


不少车主都会有这样的感慨:购车险易,理赔难。从当初轻松购买车险,到最后麻烦办理理赔,他们对车险服务效率从“想当然的快捷”变成“无奈的叹息”。车险理赔究竟难在哪里?“车险条款就应该通俗易懂,它是拿给车主们看的,不是给专业人员看的。众多专业术语谁能看得懂?其实许多理赔纠纷早在车主看到车险条款就直摇头已经埋下隐患了。”一位先生如是表示。

“以事故责任大小来计算相应免赔率,汽车停靠时被撞坏,或按三者险作无责理赔,或以找不到第三方事故作特定理赔,不同情况将得到不同的理赔款,这让车主难以说明白所以然。” 刘先生的观点代表许多车主的心声,即理赔时遭遇车险条款的 “专业刁难”。

从保险相关行业来看,有两个因素同样影响着保险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汽车修理行业商品鱼目混珠,价格混乱,保险公司为了准确赔付,寻找质量好价格低的商品非常耽误时间,这种由于商品质量和价格的差异所带来的不便,客户往往表示不理解,产生扯皮现象。二是由于对代理索赔行业没有明确的代理佣金规定,造成代理索赔行为的不规范,他们不是按照正常代理或经纪提取佣金,而是直接克扣保险公司的正常赔款,导致客户对保险公司的理赔产生误解。

从保险市场秩序看,由于法制的不健全以及对保险违法犯罪执法力度的不够,有的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标的实情,出险后掩盖事实真相,骗赔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道德风险给保险定损理赔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于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假案错案的发生,要求客户提供的证据时有增加,在理赔工作中也不得不谨小慎微。

那么,车险理赔难的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

首先,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理赔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同社会公众关系最紧密、感受最直接、利益最明显的车险理赔难问题,通过必要的手段和机制保证理赔服务承诺落到实处。

其次,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约束,督促保险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的监管政策和要求。

再次,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建立车险理赔纠纷投诉和调处机制,加强对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对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把拖赔、惜赔、恶意拒赔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保险公司推诿、敷衍、拖延办理保险消费者投诉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处理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同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将处罚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保险公司。

最后,保监会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工作思路上更加突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这个核心,在工作部署上更加突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这个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应当相信,通过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的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对社会反映最强烈、消费者意见最集中、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车险理赔难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动真格、出重拳,车险理赔难必将成为历史,决不允许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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