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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劳动保障部门:返乡农民工不要轻易退养老保险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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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1月4日电针对近来农民工返乡争相退保的现象,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农民工返乡退保领现金是下策,既蒙受经济损失,又浪费了缴费年限,返乡农民工不要轻易退出养老保险。

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沿海部分用工单位减员,返乡农民工增加。江西是劳务输出大省,全省外出务工人员为680万人,其中省外务工人员达558万人。跨省务工人员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截至目前,江西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数超过46万人,预计春节来临前返乡农民工人数还会增加。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说,一些农民工返乡时草率地选择了退保,使自己多年的投保利益付之东流。

江西省南康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张训稠说,以南康市为例,以上一年南康市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农民工在当地连续参保5年,所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为17028元(含个人和单位缴费),而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仅为5779元。全国各地情况大同小异。

张训稠说,沿海一些地方给农民工退保时,只退个人账户储存额,而单位缴费的大部分资金被留在当地,这些钱对在外打工收入本来就不高的农民工而言不是小数;同时,农民工返乡退保还会失去参保多年的缴费年限,如果拿所退保额重新参保,既浪费时间,又蒙受经济损失。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正确的做法是,农民工返乡时,在原参保地暂时保留基本养老关系,待重新就业时续保,或者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工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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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农民工何时实现养老保险?


随着近年来,城市化建设的大发展,很多农民工离开家乡,纷纷进城务工,并且这些农民工中主要以中青年为主,随着时间推移,他们很快将进入老年,到那时候他们没有了劳动能力,还能够在自己建设过的城市生活吗?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虽然已经为此付出很多努力,但是在农民工保险的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养老保险农民工可望而不可即

20岁的王斌老家在长子县,今年春节过后就来到太原想找份合适的工作。相关人员在太原市劳务市场见到小王时,他正在山西恒台建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招聘台前咨询过磅员的工作,“我刚来太原,由于没啥专业技术,想找一份好一点的工作并不容易。”小王对相关人员说,“我更看重的是月收入有多少,包不包食宿,至于有无养老保险什么的,那不在我首要的考虑范围内。”

来自临县的王明海一直在太原做家装,工作主要是铺地。王师傅今年40岁了,他并没有固定的单位,活都是自己找或是装修公司为他介绍,他的老婆、儿子都和他在太原居住。当相关人员问王师傅以后老得不能干活了怎么办,他说,趁现在还有力气,多干点活,多挣些钱,为将来攒着。王师傅的户口在农村,因此他在村里上了新农保,“我以前咨询过,如果我在城市里上养老保险,由于没有单位,保费都得自己掏,这样一年下来得好几千元,太贵了,我在村里上的新农保一年才几百元。”王师傅说,“好在我有儿子,以后他总得管我们吧!”

进城务工人员,他们的文化水平一般普遍较低,来到城市所从事的也多是体力劳动和最底层的工作。他们由于在城市里要先解决温饱问题,因此找工作时,首先考虑的是薪水的多少,而对其他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很少去要求。由于农民工自身的社会保障意识低,绝大多数人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即使意识到未来养老的问题,也多寄希望于农村的“土地保障”以及传统的“养儿防老”等方式。

缴费偏高企业难以承受

5月3日,在太原市劳务市场的招聘会现场,嘈杂的招聘大厅里,求职者与招聘单位都不在少数。但是,在招聘会上转了一圈发现,现场招聘的单位只有三家企业在福利待遇方面标明有养老保险等,而其中两家公司也只是对特殊岗位的员工才给上保险,对其他工种像保洁员、安保员等却在招聘简章中并没有提及有养老保险等。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他们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标出员工与公司签订合同后,会有“五险一金”。负责招聘的白先生说:“我们是国有企业,在养老保险方面,员工每个月根据收入的4%到8%,个人需要缴纳200多元,单位给缴纳400多元。”

在招聘会现场,一家饭店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说,“现在的人工费都很高,我们一位服务员每个月的工资就要1800元以上,如果再给上保险,一个月又要多付出三百元左右,成本太高了,我们真是负担不起啊。”问这位负责人如果有员工提出相关的要求怎么办时,他说一般就会给员工每个月多发个一二百元,这样员工高兴,饭店也比给员工上保险划算。

据了解,许多公司招聘保洁员、服务员、安保员等技术含量低的工种时,都不会主动提及给上养老保险等。而对于技术含量高的工种,才会在福利待遇里标明有养老保险等。农民工工资收入普遍较低,使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经济承受能力也普遍较低,而现行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的缴费标准还是偏高,使许多农民工及使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感到难以承受,因而导致大量的农民工没有参保。

农民工,建立新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者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而另一项调查显示退保率已达到40%。面对汹涌而来的农民工“退保潮”,绝不能主观臆断为农民工不需要养老保险,而应深入分析其中原因,探索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满足农民工需要的养老保险制度,切实保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与农民工特点相悖

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在计算年限、缴费办法和待遇享受等方面,都是依据城镇正规就业情况设定的,而对劳动关系松散、就业地点频繁变换、工作单位不固定、就业收入较低、工作年限不定的农民工来说,现行的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缺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险关系转接困难与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矛盾。现阶段我国推行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政策,基金管理条块分割,不同区域政策迥异,这与农民工就业地点不稳定、跨省区流动频繁的特点严重冲突。区域政策差异致使农民工跨省区调换就业地点后很难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保留保险关系,重新就业时接续”。但由于目前的保险社会化程度低,即使在同一个县、市范围内,农民工由于暂时失业或者工作变动,也会因手续繁琐而中断参保。因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使农民工很难真正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二是缴费年限长与农民工工作年限短的矛盾。有关政策规定,“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纳满15年以上,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农民工流动性大,相当一部分人在同一个社会保险统筹地区累计打工15年之久几无可能。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查,仅有20%~30%的进城务工农民在一个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2004年外出农村劳动力中,有就业岗位但不稳定的务工人员占到40.6%,而这种状况在2005年丝毫未见有所改善。对绝大多数农民工来说,15年缴费年限成为难以逾越的门槛,因而将来领取养老金也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

三是缴费金额高与农民工缴费能力弱的矛盾。根据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企业按规定应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约占职工工资的20%,其中8%左右为个人缴费,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据测算,企业由此每年要多为每位农民工支付1000多元的保险费,等于将现有的用工成本提高15%左右,不仅增加了企业负担,而且也成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新“门槛”,并减少了农民进城就业的机会。同时,对于多数农民工来说,微薄的收入维持城市生活已捉襟见肘,在即使参保也很难享受老有所养待遇的情况下,当然不愿再花钱办理一份看不到希望的养老保险。

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建立新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农民工群体的特点使其无法适应现行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依然面临着资金缺口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数目庞大的农民工强行纳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对城镇养老保险体系的冲击是可想而知的。因此,我们必须尊重国情和现实,立足于农民工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探索建立新型的、专门针对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种新型制度在现阶段要完全独立于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它应是一个特殊的具有过渡性质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的发展方向仍是纳入并融合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全国统一政策。由于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其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管理应实行属人原则,个人账户随农民工的流动而迁入迁出,这要求实现社会保障政策、信息等全国统一。因此,需要出台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等系列法规,明确组织形式、参保对象、筹资标准、经费来源、征缴办法、待遇享受等问题。

委托运作管理。委托一家机构网络健全的全国性商业保险公司管理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具体承担类似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的责任。保险公司负责为每个农民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发放农民工养老保险金,办理农民工中断就业时一次性领取个人缴费部分等有关事宜。农民工到户籍所在地保险公司开设个人账户,按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编号,个人账户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保险公司可按一定缴费比例收取管理费用。保险公司为每个农民制作记载缴费等信息的保险卡,对农民工开放“异地缴费”业务,农民工异地就业时,可凭保险卡要求用人单位到流入地保险公司缴费,无需迁移保险关系,缴费期限可累计计算。

基金统筹运用。保险公司为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设立专门账户,全国各地的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通过专门账户汇总后,及时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集中安排运用,确保保值增值。

商业保险参与运作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养老保障权益

有利于满足农民工参保需求。一方面,保险关系转移灵活。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一般采取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保险产品由总公司统一开发,因而缴费办法、待遇享受全国一致,不受区域政策影响。保险资金集中管理,统一划拔至总公司投资运用,因而不存在资金转移困难问题。全国性保险公司机构网络健全,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县市甚至乡镇,只要投保人提出申请,即可将保险关系转移至迁入地,满足农民工频繁流动时转移保险关系的需求,有利于尽快解决因为农民工流动性强而造成的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接问题,建立方便合理的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另一方面,缴费方式灵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缴费方式一般可灵活选择,一些产品可以不定期不定额缴费,即使投保人缴费中断,以前年度缴纳的保险费仍然生效,待投保人有条件缴费时,可即时续保,同时在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年金前,可根据自身财务状况确定每次缴费标准。

有利于提高统筹层次。2005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发布。该决定提出,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为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创造条件。通过商业保险平台,可以尽快实现农民工养老保险全省甚至全国统筹,推动促进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构建和农民工的合理流动。

有利于保证基金运转安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说目前农民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要支付现有城市人口的养老保险金。有些城市现有城市人口的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很大,农民工参保可以让地方社保基金更加充足,但农民工退保时并不能领回全部所缴保费。据统计,广东省每名参保一年的农民工退保,就将向当地养老基金“贡献”1348元。这种办法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在农民工申请退保时或鼓励,或不告知利弊,或干脆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退保”。社会保险制度的缺陷导致国家形成对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新债务,使得农民工的保险丧失效力。然而,通过商业保险,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基金就可由保险公司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管理,接受保险监管部门和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双重监督,可确保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基金不被地方社保挪用或挤占。

有利于降低运行成本。政府可以通过市场机制选择费用低、服务好的保险公司,直接利用保险公司现有的人才队伍和服务平台,利用保险公司灵活的用人机制聘用专业人员,减轻政府新设经办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的压力,节省专业培训的时间和费用。

有利于控制运行风险。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管理的专业机构,可以运用保险精算技术提高保险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有利于将基金支出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险公司还可利用专业的风险管控制度、理赔管理经验和财务管理手段,规范业务流程,防止人为干扰因素,降低不必要、不合理的费用支出。

有利于开展“三农”保险。相对于未流出的农村人口而言,流入城市中的农民工是一个素质较高的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农民中的精英。通过开办养老保险,这部分人的保险意识得到启发,保险需求得到推动,将会对“三农”保险市场的培育开发产生巨大影响。同时,保险公司能够扩大影响,积累实力,更好地服务农村保险市场。

农民工,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草案基本成熟


消息人士透露,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草案已基本成熟,可能在近期报送决策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也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中,社保关系全国接续加速。

采用欧盟模式面临困难较多

上述人士介绍,正在研究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集中体现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个人账户可以随着本人的流动而流转,统筹账户的大部分也倾向于随着本人的流动而流转,将来农民工无论是回到农村还是留在城市养老,都会把他所有的养老权益转移到养老地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去。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日前完成的一项课题研究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续可借鉴欧盟的“分段计算”模式,实行工作地缴费,分段记录,退休地发放,既保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变,在不转移统筹基金的前提下,按各参保地规定分段计发。该课题组组长、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杨所长认为,农民工是过渡时期出现的群体,不宜为农民工单独设计养老保险转移办法。

但上述消息人士表示,由于欧盟30多个统筹单位采取的几乎都是单一的现收现付制,统筹层次较高。而我国统筹层次多达上千个,与欧盟的情况不同,因此实行欧盟模式面临的困难很多。

在现实中,由于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会影响地区的局部利益,转出意味着转移了责任,而转入则意味着承担责任,为减轻本地养老保险的压力,一些地方特别是发达地区往往不愿意其他城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地。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唐某建议,农民工个人账户可包括个人缴费和部分的企业缴费,给流入地的地方政府留下一定的工作经费。农民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领取一份主要由中央政府补贴、地方政府实施和发放的养老津贴。同时,可规定最低养老金标准,且须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社保关系全国接续加速

业内人士分析,社保关系的全国转移接续问题主要是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由于养老保险实行终身累积的方式,所以会出现工作地点变化后,其养老保险的权益能否得到继续承认的问题。其中,难度较大的是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农民工是一个具有过渡性色彩的群体,具有流动性和收入偏低的特点,进入较高缴费门槛比较困难。同时,最终归属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关于农民工在一个地方缴费满15年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在实践中很难执行。而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的出台,将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接续难题,从而加速推动社保关系全国接续的进程。

此外,解决养老保险的全国转移接续问题的关键是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日前浙江省人大通过决定,明确规定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从10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将实现省内“自由漫游”。其他省市也都在加速统筹进程,这也加速了养老保险接续问题的解决。

保险知识汇总,江苏农民工失业有保障


失业保险,似乎天生与民工扯不到一起,但这则报道使人们看到,民工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了,民工的冷温有越来越多的人关心了,但同时使人们想到,尽管民工为城市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民工的问题依然不少。如为什么江苏的民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就成了新闻,说明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还没有成为常态。

虽然早在一年多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出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北京市也在去年规定建筑业要给民工上相关保险。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新调研显示,目前工伤保险仅有一定数量的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10%,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与绝大多数民工无缘。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抽样调查显示,在京外地建筑企业为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只占总人数的1.6%,进京民工社会保险情况不容乐观。

由此可见,把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可能仅仅给政策还是远远不够的,或者给了政策若不能结合民工的具体情况灵活操作也是远远实现不了预期目标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多在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如广东的民工到了山东打工想转移社保关系显然很难。再有,民工收入较低而且很不稳定,个别农民工缺乏长远考虑,不愿参保,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想方设法不为民工参保,这些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民工的参保率低。此外,农村的社保制度远未形成,民工在城市内缴纳的社会保险,带不回户籍所在地,也导致了相当部分已参保的民工要求退保。当然,最终如果每一个省都像江苏这样,可能这些问题就不复存在了。

保险知识汇总,企业必须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


今年1月起,农民工将按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参加养老保险,这使得农民工必须缴纳的保险由之前的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两类扩充至三类。日前,市社保中心发布通知,为保证农民工享受与城镇职工平等的养老保险制度,雇佣农村户口职工的各类企业和农民工本人必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据悉,该政策将涉及100万人左右。

农民工开始扣缴养老保险费

记者获悉,市社保中心发布的《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农民工参加的保险中增加基本养老保险一项。

据了解,以前对于企业所雇佣的农民工,强制企业为农民工上的保险有两种,包括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这两类保险都为单位全额缴费,农民工本人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如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成为必须,意味着大部分参保农民工的工资单中将新增扣缴保险费用的一项。企业也不能以职工的农村户口为理由,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今后,无论外地农民工还是本市农民工,只要按规定履行了同等的缴费义务,就可同本市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同等的养老待遇。

保险缴费标准等同城镇职工

据悉,补充通知中明确,农民工将按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依据其实际工资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一年社平工资的40%,上限为本市上一年社平工资的300%。按照目前的本市上一年社平工资标准,缴费基数下限为1490元,上限为11178元。

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用的缴纳,企业应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个人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照此计算,农民工参保后,每月个人最低应缴纳119.2元养老保险费,最高缴纳894.2元。

已参保农民工将调整缴费基数

据了解,除了非全日制的兼职农民工,其他在各类参保单位中任职的农民工皆在此次调整之列。市社保中心表示,对于之前未参加养老保险,而其他参保险种存在正常缴费的农民工,已经在1月底前统一增加养老保险险种,并按照其实际工资统一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对于已参加养老保险,但按照最低工资(目前为800元)为缴费基数的农民工,也已经在1月底前按照其实际工资统一调整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据悉,此次调整并不涉及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农民工,农民工兄弟应签劳动合同缴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费的一部分,城镇职工每交满1年可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纳1年以上的部分每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月额度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70%至80%,农民工享受月额度为城镇职工的40%,如今年农民工可享受的月额度为196元。

“兄弟你可有福了,天上掉了2500元钱给你捡!早知如此,我当初应该像你一样,要老板给我交失业保险费,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9月12日,在县就业管理处窗口,农民工王某民既羡慕又难过地对已经领到失业保险金的张某华说。

王某民和张某华8年前一起被招进我县某公司。公司老板提出与两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张某华欣然接受;王某民当时想着自己可能不会在一个公司呆太久,就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了一份简易的协议,没有劳动合同,公司自然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8年后,公司效益滑坡,两人打算自谋职业,公司告诉张某华,由于8年来公司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包括失业保险金,张某华凭本人身份证可以到县就业管理处领取失业保险金,而王某民此时才意识到,自己当初的选择是不明智的。

失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费的一部分,城镇职工每交满1年可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纳1年以上的部分每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月额度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70%至80%,农民工享受月额度为城镇职工的40%,如今年农民工可享受的月额度为196元。

近年来,农民工难以切实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已成为失业保险制度面临的新难题,农民工成为我县失业保险扩面的重点群体。为破解这一难题,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农民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权益,增强保障功能方面做出诸多积极努力:加大了农民工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拓展了失业保险业务窗口到社险办,下发失业保险文件通知到各个企事业单位;放宽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农民工只需凭单位提供相关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等简易材料,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加大对企业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防范企业偷逃失业保险费用,等等。目前,我县已登记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参保人数为13689人,累计已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农民工有1179人。但是,在为根本改善农民工工作没有固定性和保障现状进行积极工作的同时,劳动保障部门更希望农民工自己能够提高意识,主动争取享受失业保险的权利,敦促单位履行应尽的缴费义务。

农民工养老保险如何购买?


一个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保障问题,力求为农民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待遇。国内保险公司亦是推出农民工保险,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建设城市的人是农民工看,在土地上挥洒汗水的是农民工,很多我们不愿意做的事情都是农民工不辞劳苦完成的。农民工作为一个付出的代名词,理应为社会所关注,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应该有保障!

目前,我国农民工还以中青年为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青年农民工年老体衰该怎么办?为保障农民工具群体的晚年生活,国家颁布实施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将农民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保障其基本权益的措施之一。近年来我国每年进城农民工一般保持在1.5亿左右,由于农民工以中青年为主,大部分都还没有达到养老年龄,农民工养老问题目前还不突出,没有成为社会问题。但若现在不重视,在不久的将来,大规模的农民工年老体衰后的养老问题将发展为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农民工年老后在哪里养老,城市还是农村?谁将承担养老义务,是农民工自身、是其子女还是国家和社会?这些问题不解决,将给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因此,解决好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刻不容缓。

建立平等、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发展目标和当前的城乡差异现实,决定了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具备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的可衔接性,才能有助于逐渐消除人身差异,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才能提高国家、社会在老龄化高峰来临时承受风险的能力。

农民工应该如何购买养老保险,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按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从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您所在用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您可直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二、根据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个人参保人员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

(三)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因缴费年限达不到按月享受退休待遇规定,又不能廷长缴费的,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到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手续后中断养老保险关系。

目前,各省市均制定了相关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以提供保障,下面以上海为例来说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查询方式。

方法一:社会保障中心查询

如果投保人对自己的社会保障账号不太清楚,那么,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所各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进行查询。

方法二:电话咨询

投保人还可以通过拨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服务电话“12333”对上海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与政策进行咨询与信息查询。

方法三:互联网查询

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主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个人办事”,最后选择社会保险栏目下的“个人账户查询”,即可以轻松实现上海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查询。

以上可以说都是政府为大家提供的查询方法,除了上述几种方法外,还有一种方法也能够让大家轻松实现查询,即由平安公司推出的平安一账通。平安一账通是平安推出的创新型网上账户管理工具。投保人只要进行注册,并将名下的上海农民工养老保险添加到平安一账通,就可以立即使用一账通的网上服务了。

而且相比于官方提供的网上查询,平安一账通的查询内容更加丰富,功能更加强大。投保人只需要一个账户、一套密码、一次登录就可以实现对平安账户和常用的其他机构网上账户的管理,个人资产、投资、保险一目了然,轻轻松松实现上海农民工养老保险及其它项目的查询。

各地农民工养老保险查询方式一致,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农民工,农民工应如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转移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封存,在本统筹区域内重新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关系予以接续。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离开本统筹地区重新就业的,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转人本人重新参保地。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离开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凭个人身份证可以到所在单位交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可见,农民工可有三种途径转移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第一,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离开本统筹地区重新就业的,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关系可转人本人重新参保地。第二,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封存,在本统筹区域内重新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关系予以接续。第三,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离开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凭个人身份证可到所在单位交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由于身份转变,养老保险也一起发生变化。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期间转为城镇居民的,改按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另外,新设立的单位以及单位有分立、合并、破产、被撤销或者录用、辞退人员等情况时,应当在一个月内向指定的承办机构办理单位及其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登记子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农、副业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由其所在村办理。单位分立、合并、破产或者被撤销时,必须优先清偿应当交纳的养老保险。

保险知识汇总,农民工 谁来保障他们的身体


“农民工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长期以来被排斥在城市医疗保障体系之外,成为医保制度的‘空白点’。”解放军总医院副院长、全国政协委员范利呼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努力,让每一个农民工都能享受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医疗保障的阳光。”

范利介绍,由于缺乏医疗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令人担忧。她在调研中发现,农民工胃病、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3种病占总患病率的43%%。此外,由于生活、工作压力大,社会地位低,文化生活匮乏、疲惫的身心无处释放,农民工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也比较多见。农民工受到病痛侵扰时,大多拖延病情而不及时就医,很多人是“小病拖,大病扛,实在不行买药尝”。

这次两会上,范利和多名医药卫生界委员联合提交了《关于采取综合措施改善农民工医疗保障状况若干建议的提案》。提案建议,改进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推出惠及农民工的医保政策,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尽最大可能吸纳农民工参加所在地医疗保险。把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险纳入到全国统一的管理系统中去。强行开展农民工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必须出钱为农民工上工伤保险,农民工个人不用缴费。强化保护农民工的职业防护,特别是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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