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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发展

2021-05-05
健康保险知识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健康保险知识大全

一是不断扩大参保范围,增加保障人群。除城镇户口居民外,将城中村居民、失地农民、常年在城镇居住、就学的农业户口居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家属子女也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参保后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增加筹资总额,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学生类居民每年筹资额从120元增加到220元,财政补助由60元增加到160元。其他居民每年筹资额从200元增加到350元,财政补助由60元增加到210元,一级或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财政全额补助350元;三是扩大报销范围。将中小学生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四是提高报销标准。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非在校学生类居民由原来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学生类居民由原来3万元提高到20万元。医保范围内医疗费报销比例从40%提高到70%;五是建立缴费年限与享受待遇挂钩机制,增强制度激励机制。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每增加1年,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增加0.5%;连续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年度住院医疗费报销封顶线提高1万元。

通过几年的发展,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日臻完善,目前参保人数已达6.4万人,年收缴医保费1814万元,参保居民发生的医疗费用都按规定及时得到报销,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平均报销比例达到55%以上,有效减轻了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制度的互济共济功能,控制和减少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受到广大城镇居民的普遍欢迎,为构建和谐迁安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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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徐州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1月17日,徐州市政府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政府宗国副秘书长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县(市)区长、劳动保障局局长;市委宣传部、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教育局、残联、计生委、总工会分管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主要和分管负责人,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劳动保障局王延荣局长通报了省督导组来徐督查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情况、全省各市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我市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分别就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作了汇报。李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各部门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全年的目标任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主观上重视程度不够、部门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宣传发动还没有完全跟上等因素,必须抓紧研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对下一步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李副市长强调了六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政推动。要集中年底前40天时间开展专项行动,要逐级落实责任,对标找差,迎难而上。二是突出扩面重点,在提高参保率上求突破。要集中抓好学生、特殊群体(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孤儿、孤寡老人)参保工作;要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引路作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还要通过优质的服务、快捷的效率吸引广大居民参保。三是采取非常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要打破正常休息制度,实行全天候服务;突破传统模式,实行上门服务;克服等靠观望思想,主动超前服务;简化经办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五是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促检查。市劳动保障局每周调度一次,每10天牵头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市政府还将成立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联合督导组,组成4个工作组,分别挂钩11个县(市)、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定期、不定期到挂钩地区开展实地督导和检查。六是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一、适用人群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

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待遇标准不同。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保)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300元)以上的,按50%报销。

四、缴费要求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保险知识汇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问题1关于学生参保

市民李女士:我的孩子在学校里每年都要交50元左右的保险费,这个费用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不是一回事?

答:不是一回事。您以前交的是商业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参保人员类别划分出不同标准。学生参保后,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最高18万元)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问题2联网结算须知

市民王大爷:我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我家离联网定点医院较远,我在职工医保定点医院看病时能享受联网结算吗?

答:不能。参保者应到定点医院就医。为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首批62家定点医院已经完成改造,可以实现联网结算。如果参保者在未实现居民医保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就诊结束后须将收据、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交给办理参保手续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按规定向社保分中心申报,报销手续比较繁琐。因此,参保人员应尽量选择已经实现与社保中心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这样既减轻经济压力,又省去报销环节。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覆盖范围点评


截至2007年底,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68万,其中88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2583万,城市居民参保率达到60%以上,参保居民大病医疗负担大幅减轻。

07年的补助标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城市所有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40元。对困难群体中的未成年人,原则上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对困难群体中的成年居民,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即一般居民40元、困难儿童50元,困难的成人100元)

评论:我们认为未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人均投入将增加到至少和新农合持平,即人均80元。从增量存量的角度考虑,07年以后“政府投入+投入带来的个人医药消费增加”是医药行业收入增加的部分。综合看来,08年的政府投入可能在800-1000亿之间。

投入方向的问题:治疗重大疾病的药将更加受益于医改。卫生部对新农合07年前三季度的总结数据支持了我们关于重大疾病更加受益于医改的观点。我们认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流向将秉承新农合体现的资金流向思路。

长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


长沙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长沙市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保:(1)具有长沙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不含现役军人),在长沙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或在长沙购买房产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2)驻长高校在册学生。(3)驻长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册学生。(4)其他具有长沙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具有本市准生证的新生儿。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怎么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凭医保手册(大学生为医保卡,下同)、身份证(大学生另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所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局进行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办理其他手续。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外地的医疗费用有几种情况是可以报销的:

一是投靠外地亲属的老人、儿童,到医保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是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确定权限的定点医院(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其中省肿瘤医院限肿瘤类疾病的转诊)开出转诊证明后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三是参保人员在外地探亲访友期间发生的急诊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

四是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未成年人及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待遇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长沙市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限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计入最高支付额。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特殊门诊须知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有高血压Ⅲ期等29个病种的,可到指定医院申请取得《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手册》,凭手册看病的门诊费用,前26个病种可在支付限额内报销50%,后3个病种在支付限额内分医院级别按住院比例报销。

特殊病种包括:肺结核(活动期)、克隆病、慢性活动性肝炎、风湿性心脏病、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硬化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及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肺心病、肾病综合症、帕金森氏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癫痫、高血压病Ⅲ期、精神分裂症、中风后瘫痪康复治疗、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肝硬化、重症肌无力、恶性肿瘤术后康复、肝豆状核变性、小儿脑瘫、垂体瘤、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及免疫抑制门诊治疗。

高校学生怎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高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由学校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于每年8月31日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江西铜鼓县医保全新状况,城镇农村均覆盖。


从“小病拖、大病扛”到现在的“病有所医、医有所保”,近年来,铜鼓县通过大力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为广大参保城乡居民构建了一道抵御疾病经济风险的安全屏障。

据了解,该县自2007年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有效解决了居民的后顾之忧,使越来越多的人摆脱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困境,实现了慢病能防、大病能治、城乡居民看病就医有保障。参保人员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受益程度不断提高,全县城镇居民参保人员达到1.6万人,受益患者达到1万人次。

基本医疗保险的优点主要有三:一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保险知识汇总,海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高


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调整。

《通知》要求,从新的结算年度起,海南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将进行调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6万元。

居民住院支付比例调整为: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使用《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目录”和《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先由参保居民自付10%后,再按有关规定予以支付。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已领取生育服务证(手册)的参保产妇,在住院分娩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

在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之后出生的婴儿,在一个结算年度内,随参保母亲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其母亲的待遇支付,但母婴两人享受的统筹基金支付总额不能超过其母亲的最高支付限额。

因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伤害死亡的未成年人,经辖区公安机关确认为非违法犯罪的,由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2万元,不计入封顶限额。

据悉,中央和省财政将对海口市、三亚市参保对象分别按60元/人、18元/人给予补助。对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助,中央财政对学生和儿童按5元/人给予补助,对成年人按30元/人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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