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保险知识汇总,异地急诊须备案

2021-05-05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保险运营知识

异地急诊前需备案

在往年的春节期间,出游的居民经常发生在异地到医院进行急治疗,却忘记医保登记备案的现象。

人社部门提醒市民,异地发生急诊须五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未经申报登记及不符合急诊抢救病种范围内的医疗费,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具体情况

据悉,参保人员特殊情况发生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参保人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原因在异地突发急诊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批准转往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批准在异地居住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情况在外地突发疾病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须在住院之日起五日(节假日顺延)内,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治疗终结后,携带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哈尔滨市医疗保险急诊抢救病种范围》规定的,方可报销,其起付标准和个人自负比例均提高30%。

未经申报登记发生及不符合急诊抢救病种范围内的医疗费,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相关推荐

北京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须单位证明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1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无需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就可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缩至3个月一次”的新政正式实施。同时,加强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管理,职工所在单位应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另外,通知规定,如职工骗提公积金,3年内“禁提禁贷”。

提取手续简化 无需购房合同

根据新政,职工以购房(还贷)为由申请提取,买房时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只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三项资料即可,不再需要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材料。职工以承租公租房、廉租房为由申请提取,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银行账户四项材料,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配偶在这两项申请提取时,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租房自住 配偶可申请提取

以租房为由申请提取公积金,每3个月可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前3个月内的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如职工租房自住,其配偶也可申请提取。配偶提取时,除了要遵照这些规定,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另外,职工在首次提取时,要按照规定提交提取材料,房屋租期一年以上的,提取满12个月后,再次提取时须重新提交提取材料。公积金管理部在职工每次提取时,会在租房费发票上记录提取日期和金额。

异地购、租房提取 须单位开证明

通知规定,职工在北京市以外购房申请提取,除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租房申请提取,也应由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

北京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盘点

使用公积金贷款,提取时所需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职工在北京市内租房申请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申请书;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3.房屋租赁合同;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注:职工在北京市外租房申请提取所需材料除上述第1、3、4、5、6项材料外,还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租房证明和已按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

北京公积金缴存手续如何办理

1、公积金必须由单位代为办理并缴存,个人无法直接办理;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3、办理成功后,职工会收到由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的联名银行卡,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相应金融功能,当前北京与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共八家银行合作发行联名卡,由职工单位为职工选择银行,具体哪一家银行在申请、办理业务上没有差异;4、办理成功后,职工可凭自己的社保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联名卡,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拨打96155,查询缴存情况;5、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当前北京公积金的实际缴存比例多为公司、个人各缴纳税前工资的12%,个人部分公司多在发工资时已代扣。

保险知识汇总,异地投保问题多


前不久帮前同事做了个异地理赔,过程很麻烦,客户的资料寄过来,我们办好之后又寄回去,来回来去好几趟,还要长途电话沟通。如果是本地投保,我们代理人直接过去找到客户当面说清,办理手续就可以了,本可以避免的麻烦。就是因为客户在北京暂居了一段时间,认为代理人合适、公司也合适,家乡的地方保险公司少,选择范围小,但是投保后返回老家居住,这次出险也是在老家,而在其所在省的营销服务部又没有认识到服务人员。所以不得不将材料寄回北京。

其实很多客户都有这样的问题,小地方保险公司少,或者对某家保险公司情有独钟,或者在那里有熟人,就投保了,没想到出险理赔时这么麻烦,又要签字,又要提供很多材料。

异地投保,就是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因为现在中国的有些省市通讯还不够发达,依然需要传统的邮件形式来联络和传递。但是往往由于某些原因不得不在大城市投保。结果售后服务保险公司不能跟上,给客户带来不便。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保险分为很多种,医疗的、养老的、教育的……像会经常理赔的医疗险、意外险,可以选择在离自己生活居住地不远的本市或临市购买,后续索赔方便,像为保障以后生活经费、教育经费的,养老保险、教育金保险,就可以选择在异地、大城市购买,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深圳医保卡持有人员异地备案所需资料


众所周知,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医保卡通常是针对医保所在地人员而言的,但由于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也有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情况出现,于是就产生了所谓的“异地就医”。异地就医,一般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那么,深圳医保卡持有人员异地备案所需资料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四种人群来为大家做简单介绍。

退休老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当地居住证明(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或居住证或暂住证, 到网上下载或窗口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

在职深户:单位派遣证明, 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到网上下载或窗口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

异地就职深户: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 当地居住证明(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或居住证或暂住证,到网上下载或窗口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

少儿: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当地居住证明,到网上下载或窗口填写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常住内地登记表(一式两份)。

参保人在国内异地急诊住院,实际发生的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费用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如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普通住院费用按自行市外就医处理;市外发生的门诊费用冲减个人帐户。

保险知识汇总,异地就医同样享受医保


罗婆婆:我是一名南充的退休人员,现在跟随子女搬到了成都生活,但是我的社保关系还在南充,如果我想在成都通过医保看病,应该怎么办?

据记者了解,现在像罗婆婆这种流动生活人口已经很多了,有些老人为了帮助子女照顾后代,搬离了以前工作和生活的城市,为此,他们在居住地的就医也就成了一件具体的事情。为此,按照四川省社保条例的相关规定,异地居住人员只要办理了相应的社保手续也就能够享受异地医保就医待遇。

据悉,目前四川省异地就医人员的登记范围包括,用人单位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和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的就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

对于用人单位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首先应填写一式两份《××市(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并提供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辅助证明材料,属劳动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了工作地点的,应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退休职工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员,首先应填写一式两份的《××市(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本人签名。若为单位退休职工,还需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对于户口已转回当地的提供户口复印件,未转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的长期居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而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签名。

保险知识汇总,四川异地就医政策


罗婆婆:我是一名南充的退休人员,现在跟随子女搬到了成都生活,但是我的社保关系还在南充,如果我想在成都通过医保看病,应该怎么办?

据记者了解,现在像罗婆婆这种流动生活人口已经很多了,有些老人为了帮助子女照顾后代,搬离了以前工作和生活的城市,为此,他们在居住地的就医也就成了一件具体的事情。为此,按照四川省社保条例的相关规定,异地居住人员只要办理了相应的社保手续也就能够享受异地医保就医待遇。

据悉,目前四川省异地就医人员的登记范围包括,用人单位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和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的就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

对于用人单位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首先应填写一式两份《××市(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并提供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辅助证明材料,属劳动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了工作地点的,应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退休职工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员,首先应填写一式两份的《××市(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本人签名。若为单位退休职工,还需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对于户口已转回当地的提供户口复印件,未转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的长期居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而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签名。

保险知识汇总,个体户须为雇工办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要按《济南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设定“上下限”《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该办法实施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费。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不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缴费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工伤保险费以员工本人上月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的员工以其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其中,员工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未及时办手续单位承担保费

《暂行办法》规定,对新招用的员工,用人单位当月未能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5日内,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增员手续,并于次月起缴费。办理增员手续的员工录用当月发生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未办理增员手续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

如果员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参保终止,特定群体保费可继续发放

《暂行办法》提出,用人单位因歇业、关闭或注销终止缴费的,应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参保手续终止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工伤员工和因工死亡员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原标准继续发放。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伤残的工伤员工,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同时,对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应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为:1级4个月,2级3个月,3级2个月,4级1个月);其中,患职业病的,一次性住院伙食补助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