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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断保职工可接续养老保险

2021-05-05
保险规划时可保利益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规划

日前,记者从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获悉,为切实维护“断保”职工的社保权益,烟台出台政策,对于缴纳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职工,允许在今年11月30日前补缴1998年1月后的“中断部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断保”影响退休待遇

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在职期间,由于换工作、失业等各种原因,某段时间社保出现中断缴费(“断保”)的情况比较常见。根据目前我省实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退休时的养老金高低与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历年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及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因此,职工在职期间如果出现“断保”,退休时养老保险的累积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储存额便会受到影响,如果“断保”时间太长,则会对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造成较大影响。

“断保”接续的具体规定

根据政策规定,此次可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范围是:缴纳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职工,但不包括欠费企业职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应按下列办法补缴:

补缴险种只限“养老保险”

此次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只允许补缴基本养老保险一个险种,不能同时补缴医疗、失业等险种。根据职工本人意愿,可补缴全部“断保”期间,但不能早于个人最早缴费时间;也可根据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补缴部分“断保”年度,但最早不能早于1998年1月。补缴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补缴基数二选一

在补缴时,职工可以从烟台对应年度的“最低缴费基数”和“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中“二选一”,作为补缴年度的缴费基数。但对于补缴年度职工存在缴费记录的,以该年原缴费基数为补缴年度的缴费基数。补缴的缴费比例执行对应年度城镇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除收取本金外,还按规定收取利息,但免收滞纳金。

相关知识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算?


很多人疑问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对此小编咨询了保险专家,针对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今天就通过分析案件为大家讲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描述

黎某是某著名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2003年8月毕业后应聘到北京市某软件开发公司做程序设计工作。因为毕业于名牌大学,很受老板器重,再加上黎某工作认真负责,不乏创新精神,与他在一个组内工作的同事对他也评价颇高。3年之后,也就是2006年的8月,黎某的工资就由原来的6000元涨到9000元。

黎某拿到自己8月份的工资条时发现,虽然自己的工资已经涨到9000元,但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却是以前的。黎某担心是否财务的工作出错了,自己的工资基数已经提高了,怎么养老保险费用没有变化呢?

黎某就这个问题咨询了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这才得知,原来扣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是以本月的工资作为基数的,而是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的。所以,自己本月的养老保险仍然是按照2005年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的基数来进行扣除的。

案例分析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企业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包括5项:

1.养老保险按提取缴纳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全部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

2.失业保险按提取缴纳比例为1.5%,缴费基数为企业中方职工上年平均工资。

3.工伤保险按提取缴纳比例按行业差别费率确定(0.2%至3%),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本企业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

4.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提取缴纳比例为9%+1%,缴费基数为企业中方职工上年平均工资。

5.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按提取缴纳比例为1%,缴费基数为企业中方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凡涉及有关社会保险缴费以最新统计的年平均工资为32808元为计算依据。

社会保险的特点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形式。我们以盈利性作为标准,将保险区分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否盈利,是区分这两种保险的最重要标志,但如果作详细分析,它们之间还有许多不同点。我们可以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对比中,看出社会保险的特点。

1.非盈利性。

社会保险是非盈利性保险,它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实施社会政策为目的。虽然社会保险在运作上也需要借助于精确的计量手段,但不能以经济效益的高低来决定社会保险项目的取舍和保障水平的高低。如果社会保险财务出现赤字影响其运作。国家财政负有最终责任。商业保险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国家财政不应以任何形式负担其开支需求。

2.强制性。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劳动者个人和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待遇项目、保险金的给付标准等,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统一规定。劳动者个人作为被保险人一方,对于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参加的项目和待遇标准等,均无权任意选择和更改。强制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缉织保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可靠的来源。而商业保险的投保是自愿的,它遵循的是谁投保,谁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则。其险种的设计、保费的缴纳、保险期限的长短、保险责任的大小、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均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实施。一旦合同履行终止,保险责任即自行消除。

3.普遍保障性。

社会保险对于社会所属成员具有普遍的保障责任。不论被保险人的年龄、就业年限、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如何,一旦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政府即依法提供收入损失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险除了现金支付以外,通常还为劳动者提供医疗护理、伤残康复、职业培训和介绍、老年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保障大多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由此稳定社会秩序,这可以说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而商业保险只是对参加了保险的人提供对等性的经济补偿,它只能部分解决被保险人临时、急迫的困难,弥补其部分损失,不具有普遍保障的功能,也不具备调节收入水平、维护社会公平的职能。

4.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对等性。

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一般不与个人劳动贡献直接相关联。享受者要作出贡献,但其享受并不是与其贡献完全一致的。作个形象的比喻,这叫做要乘凉必须先栽树,但栽了大树的人并不一定乘大树的凉。这里有一个再分配的问题)社会保险分配制度是以有利于低收入阶层为原则的。因为同样的风险事故,对于低收入劳动者所造成的威胁通常要高于高收入者。而商业保险则是严格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这种原则决定,投保人权利的享受是以“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作为前提的,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享受保险金额的多少,要以投保人是否按期、按数量缴纳了合同所规定的保费以及投保期限的长短为依据。保险合同一旦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也不复存在。

根据我国目前的基本情况看,个人收入的数额由于行业、工种的不同导致个人收入数额相差悬殊,所以国家有必要对过高或者过低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按照目前我国的规定,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劳动者的个人收入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只需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人计发养老金的基数。以北京市为例,2003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3.75元,那么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就是2003.75×60%=1202.25元,上限为2003.75×300%=6011.25元。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参保人员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其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市社保中心在各区县分中心设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专门办理下岗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人员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医疗保险:基数2200元

据悉,2012年度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基数为2200元。具有城镇户口的下列人员可以按照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人员。上述人员须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据介绍,个人参保者可以按季、半年、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为每季、半年、年首月的15日前。个人缴纳医疗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因故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期间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后继续缴费的,视为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应当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享受大额医疗费救助。退休人员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继续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享受大额医疗费救助。

全面解读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个人参加养老保险是在一定程度上为年老后的生活提供了保障。养老保险必不可少。办理社保的人群增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及缴费人员关心成为了热点问题。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疑问解答2012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

2012年度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基数最低为2106元,最高为5060元,医疗保险基数为2200元。

2012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什么注意事项?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参保人员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其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市社保中心在各区县分中心设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专门办理下岗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人员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2012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之如何缴费?

单位申报缴费:参保单位于每月初申报办理职工的增加、减少手续;每月20日前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核定金额缴费。参保单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费时,须在支票右下角注明单位社会保险代码。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市社保局参保分局催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缴费时间:在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未公布前,参保单位每月暂按2011年12月的当期应缴额预缴,待核定缴费基数后统一结算;预缴费期间暂不办理人员增加和减少手续。

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2年度养老保险费业务于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办理。

商业养老保险的优势为回报情况确定、操作简便、理财效果稳健、带有强制储蓄特点,且能“活得越久领取越多”,因此可以作为个人养老储备的工具。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注意事项

一、量力而行是关键。

对于享有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来说,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说是锦上添花之事。因此,量力而行是关键。一般来说,用于支付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占年总收入的15%~20%为佳。高收入者可主要依靠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养老,社会养老保险及其他投资收益作为补充;中低收入者,可主要依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

二、收入稳定。

购买者应该有足够的收入,在扣除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以后,你的收入必须能满足你的日常生活需要。不能因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而使你的正常生活水平得不到满足。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可能面临被迫退保的风险。一般来说,如果在一年之内退保,要损失25%的保费。一年以后再退保,可能损失更多。

三、年龄不宜太小或太大,一般在16~50周岁购买养老保险比较好。

50岁以上投保费率过高。虽然有些养老保险产品允许的投保年龄可能超过50周岁,但投保时年龄过大,需缴付的保险费也相应较高,对已接近退休年龄的投保人是不利的。当然,在经济能力许可的条件下,年龄较大也可以投保养老保险,此时可以考虑一次性缴费投保。

四、如果是无职业者,在社保养老与商业养老之间选择,商业养老保险可能更合算。

这是因为,社会养老保险考虑社会公平,统筹部分的钱是平均分配,个人账户的钱才是自己得的。而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公平,交多少得多少。另外,如果未到退休年龄就死亡,社会养老保险只能拿个人账户的钱,统筹的部分就被别人分掉了。刚过退休年龄几年就死亡,统筹部分也领取不多,不如你交的钱多。

五、强制储蓄

有些人对于养老的烦恼,不是来自于缺钱花,而是留不住钱。事实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养成良好的储蓄习惯,每月雷打不动地存下1000-2000元,连续存满20多年,似乎都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如果你恰好是这种人,或许可以考虑通过商业养老保险,来实现强制储蓄的目的。

缴费基数,个体参保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低至261.6元


从今年1月至12月,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70元执行,按基数的40%、60%、80%、100%、200%、300%六个档次计算,月缴费金额分别为261.6元、392.4元、523.2元、654元、1308元和1962元。

今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实行全省统一,并增加了40%这一最低档次。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可根据当年确定的缴费基数,依实际情况选择缴费档次,按照20%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政策调整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分析:

(一)从缴费基数来看,据测算,2005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全省平均人均缴费基数440元左右;2006年800元,提高360元;如果考虑2006年费率降低因素(按今年月应缴费额160元,依原费率25%),实际提高200元。

(二)从实际缴费额来看,2005年月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10元;2006年月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60元,每月多缴纳50元。

(三)从个人账户储存额来看,2005年48.4元;2006年64元,每月多15.6元。

(四)从享受待遇来看,退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如果退休时缴费年限为30年,按2005年缴费基数水平(占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础养老金为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204(注:[(1+36%)÷2]×(30×1%));按2006年最低的缴费基数水平(占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础养老金为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24(注:[(1+60%)÷2]×(30×1%)),多得17.65%;按国务院规定缴费基数(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础养老金为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3(注:[(1+100%)÷2]×(30×1%)),多得47.1%。同时,个人账户养老金也能多得。

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上调 市民咋缴合算?


7月1日,沈阳市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均有所上调。考虑到市民对于保险费上调的承受能力,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出台了“允许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选择五个档次之一作为缴费基数”的政策。

政策出台后,不少市民通过网络询问,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昨日,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个体处处长刘波,对于读者朋友的问题给予了全面解答。

选择“合身”的缴费基数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基数是很多读者关心的问题,刘波处长认为,最关键的是看自身的承受能力。

在五个缴费档次中,除了60%比例只适用于两种人群(即4050人员和连续缴费十五年人员)之外,剩余四个档次个体从业人员可以随便挑选。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国家对于养老保险计发的原则是多缴多得,有承受能力的人最好是按100%的比例交,这样,退休以后个人账户中储存的金额大,得的养老金也多。

对于参保人普遍关心的,不按100%的缴费比例交纳将来得的要少多少的问题,刘处长表示,由于计发办法目前还没有出台,还不能准确计算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将来得多少养老金是和个人账户的储蓄额密切相关的,如果个人账户上的钱少,将来得的也必然少。

刘波处长建议那些即将退休的参保者,如果原先是按照100%的比例全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最好不要选择70%、80%或者90%的比例缴费,因为这样会影响到参保人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

4050人员咋缴费“合算”

新政策出台后,4050人员交费基数的选择也增多了,原先无力全额缴费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只能选择60%的比例缴费,现在也可以选择70%、80%、90%和100%缴费。这样一来,一些能够承受60%以上比例缴费的职工就可以获得国家更高的社保补贴。

刘波处长举了个例子,比如五种缴费基数政策实行之前,4050人员按照60%的比例缴费,获得国家的社保补贴仅为119.38元,现在如果按照80%的比例交费,获得国家的补贴就是159.17元,按照100%缴费获得的补贴就是198.96元,将来退休之后,获得的养老保险金就相应增加。

【问题选答】

如何转换缴费基数?

读者宋先生问:如果我现在选择了按70%交费的话,过几个月找到工作后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恢复全额交费?是否有影响?

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答:找到单位后,需办理转出\转入手续,保险关系转到工作单位,那时缴费是按上月实发工资缴纳的,不一定是1658做基数了。

如果是个体从业人员想转换缴费基数,可以在下一社保年度再做调整。

缴费比例逐年递增吗?

读者孙女士问:自己今年想选择60%的比例交保险,但听说明年所有的缴费比例都要上调,是这样的吗?

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答:是的。每个社保缴费年度都会有新的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可根据当年公布的缴费基数选择。

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下调


鹤壁日报河南频道9月30日讯鹤壁日报报道:下月开始,我市将统一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五个统筹: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统一管理和使用基金,统一业务规程和信息系统。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比例将自10月1日起降至20%,缴费数额将相应降低。

9月26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各地执行的养老保险金政策和办法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将在2007年年底前规范统一。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前我市的参保单位是按21%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从10月1日起将改为20%,降低一个百分点。”参保单位以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金实行省级统筹、余缺调剂的管理办法。

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健全完善省级统筹各项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为严格执行养老保险政策,将严格退休审批制度,严禁违规办理提前退休。同时要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省级统筹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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