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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人身险销售六大陷阱

2021-05-04
保险八大规划 财险保险规划 人身保险规划

虽然保监会关于整顿保险市场的声音一直未断,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市场现状还是另人担忧,今年前三季度,涉及人身险销售误导的消费者投诉2090起,在违法违规类投诉中占比高达83.97%。这里将常见的保险误导现象爆光,以提醒消费者多加防范。

陷阱1

以“存款+保障”名义推销

在销售误导过程中,最为普遍的一种现象就是对保险概念的模糊化,特别是在银保销售渠道,很多推销人员故意混淆保险与储蓄,把保险产品等同于存款或者理财产品向消费者推销。

这类销售误导行为,销售人员往往不提保险字样或者谎称存款理财可送保险,主要称产品还可以零存整取,将资金汇集到一起由专业理财人员代为投资理财,而且声称近几年该产品的理财收益较高,按复利计息,甚至可以达到同期银行存款的几倍。

王阿姨向记者反映,她去麦子店街的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在排队时一位身着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前来向她推荐“高息存款”业务,年化收益率要比一年期定存至少高一倍,第二年开始还会进行一定的分红,存够五年后可以一并取出,每年存入相同的额度,但最低从5000元起存。当时王阿姨因为其收益高就签了字,回家后才发现签下的并非存单,而是一款五年期的分红保险。因为发现及时,她在10天犹豫期内办理了退保。

陷阱2

夸大保险收益率

一些保险营销员抓住投资者追求高收益率的心理,在宣传过程中打出了高收益的旗号。而其所称的高收益大多只是噱头,通常所说的高收益产品累计收益率往往都是产品演示的预定最高收益率。

现实中消费者常常会被这种所谓的高收益所诱惑。例如一款保险产品宣传海报称产品收益率高达10%,这也吸引了很多投资者的关注,然而经过仔细询问才发现这是五年的累计收益率,而产品说明书上并未明确标注,实际上这款产品的收益水平远不及一年期定存利率,目前各银行一年期定存利率普遍为3.30%,五年期定存利率为5.225%。

再以市场上热销的分红险为例,其收益包括保底收益与浮动分红两部分,绝大部分分红险产品宣传单上,都会按照高中低档收益率列举出到期可获得的红利,而事实上演示利率都是假设的投资回报率,并不等同于实际获得收益,保险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仍然充满了很多的不确定性,不能以过往业绩来简单地进行计算。

陷阱3

销售过程掩饰风险

购买投资型保险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除了其收益是浮动的以外,还需要扣除一定的费用,如果提前退保,投资者可能蒙受损失。今年2月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为消费者提供风险提示书,并建立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制度。由于大部分投资者都希望能够进行高收益、低风险投资,所以很多销售人员为了说服投资者,购买保险时往往省去了风险提示环节,或者故意掩饰风险,当被问及时只是轻描淡写地称产品风险很小。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尽管分红险设有最低保证利率,万能险设有最低收益保障,但其收益情况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投连险随着不同的投资组合对应的风险也不同,需要一定的投资理念与风险承受能力。而且购买投连险、万能险除了要扣除初始费用,保单每年还要收取账户管理等费用。若投保人提前退保,就只能获得相应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保险金额在扣除包括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保障成本、销售渠道费用得到的数值,这将远低于投保人缴纳的保费。

陷阱4

以礼品为诱饵销售保险

在保险营销过程中,为了达到签单目的,销售人员利用礼品做诱饵的违规案例比比皆是。保监会与银监会曾联合下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得在银行驻点销售,更不得以赠送礼物为诱饵向消费者兜售银保产品。但现实销售过程中,送礼的情形却屡禁不止,礼品小到日常用品,大到家用电器不等,有的还买主险赠送一年期附加险。

以礼品为诱饵销售保险也成为各地保监局处罚最多的一类违规行为。例如,江西保监局对中国人寿吉安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等,罚款8万元;上海保监局对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一位营销人员开出的罚单显示,该营销员在上门为客户杨某解释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向杨某做了“附加险为公司赠送”等承诺;广东保监局对泰康人寿湛江中心支公司开出的罚单显示,该公司个险产品说明书存在误导性内容以及承诺赠送礼品,被罚5万元。

陷阱5

在保险期限上“动手脚”

在人身险销售过程中,很多人在保险的期限上动起了歪脑筋,这类销售误导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销售人员在保单上做手脚,缩短其保险期限,即实际上的保险期限低于承诺的保险期限,特别是对于一些消费类的人身险,比如购买一年期的意外险,实际上保单上的保险期限却是半年或几个月,销售人员便将多收取的费用挪为他用。例如一家保险公司去年销售的20多万份学生保险,保险期限从常规的12个月缩短到10个月左右,却按照一年期限收取保费。

另外一种就是将长期产品当成短期产品进行销售,大多数消费者都希望尽早获得收益,因此也倾向于选择短期产品,销售人员为了迎合投资者的这种需求,有的故意将10年期交的保险说成5年交甚至更短,很多投保人以为保险到期可获得收益时却被告知还要继续缴费,从而引发了消费者的投诉。还有一些消费者反映,银保营销员为了能使客户投保,在签单时并不轻易告知还需要连续几年缴费,特别是一些假借理财之名进行的推销行为,消费者往往在被告知续缴保费时才得知事实真相。

陷阱6

故意夸大保障功能

从保监会披露今年前三季度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保险公司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类投诉2957个,占投诉事项总量的23.91%,同比上升60.01%;保险公司涉及合同纠纷类投诉9244个,占比74.76%,同比上升273.34%;其中理赔纠纷的最主要原因都是保险销售人员未如实告知其保险责任范围,恣意夸大其功能。

保险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提供保障,消费者也都希望能够得到全面的保障,保险销售人员在推介过程中经常会故意夸大保险责任和保险保障范围,甚至将产品吹嘘成无所不保、无所不赔,从而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例如目前市场上很多的大病险,销售人员只称涵盖几十种大病,却不提责任免除范围,比如针对肺癌,大部分大病险对其都进行了严格的理赔限制。

事实上,市场上没有哪一款产品可以真正做到无所不保,每一款保险的责任范围都是有限的,都有其责任免除条款。因此在投保时,消费者应该擦亮眼睛,仔细看保险条款,而不是听取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

保监会发布相关风险提示:犹豫期内退保可收回全部保费

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对投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进行提示。保监会提示的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

分红保险产品:具有确定的利益保证和获取红利的机会。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可分配的红利是不确定的。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其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投资收益可能盈利或亏损,投保人承担全部投资风险。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一般分设多个账户,由于投资目标及相应资产配置策略的不同,每个账户的风险、收益也不尽相同。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用于投资,而是要扣除初始费用或在进入投资账户时收取买入卖出差价等。

万能保险产品:结算利率设有保证利率,超过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是年化收益率,只能代表当月的投资情况,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结算利率并不是针对全部保险费,而是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而是要扣除初始费用等。BX010.COM

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按照产品性质的不同,对于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具有不同的偏重。

刚买人身保险的五点注意

1.认真考虑缴费能力

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一般保险期限较长,保费缴纳方式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两种。如果选择分期缴费,投保前应充分考虑是否有持续稳定的财力支付保费。否则,投保人可能会丧失保险保障并承担退保损失或丧失部分保险合同利益。

2.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投保人在投保前应仔细关注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和退保事项,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产品说明书和利益演示,了解保险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和产品特点,清楚购买保险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如实填写投保内容

填写投保单时对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项目须如实填报,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要亲笔签字确认,否则将会影响相关权益。

4.慎重考虑撤销保单

新型人身保险产品规定有犹豫期(一般指收到保险合同并签字起的10日内)。在犹豫期内撤销保单,投保人可以收回全部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在犹豫期后退保,投保人将承担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

5.注意保留投保证据

中国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对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在犹豫期内实行100%回访确认。如果发现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问题,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语音证据,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反映,也可以向中国保监会及各保监局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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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财谨防六大误区


保险理财越来越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既可以防范和避免因疾病或灾难而带来的损失,也可以使资产获得理想的保值和增值。寿险市场上种类繁多,还有理财类的分红保险、万能保险等,令人眼花缭乱,选择保险理财应避免五大误区。

保险理财谨防六大误区

理财产品的特点是定期返还、投资回报,从保障的角度来讲意义不是太大,如果先购买了这类产品,无疑是本末倒置。除非家庭基本的保障充足了,家庭无负债且有闲置资金,可以适当购买一些当作锦上添花。

家庭经济支柱的保额要够“重”。其实,给大人的保险保足,才能更好地保护孩子和全家。万一家庭经济支柱发生不测,将给整个家庭带来灾难性影响。反之,如果他(她)能获得高额保险赔付,则能给孩子和家人留下一大笔生活费和教育费。

做父母的,总是什么事情先想着孩子。买保险也不例外。其实,投保的顺序应该先是家庭的“顶梁柱”,最后才是孩子。如果先给孩子买保险,对孩子和家庭的保障作用都不能达到最大。为子女买保险是长达十几、二十年的事,万一父母中途发生意外导致残废,交不出保费怎么办?因此买保险应意识到大人为重、小孩暂缓。

随着医疗费用越来越高,及早投保健康险是上策。一来有备无患,二来趁身体好时投保保费低还不易被拒保。

分红产品不一定会有红利分配,特别是不能保证年年分红。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于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产品的可分配盈余,包括利差、死差、费差等。其中,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是决定分红率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投资收益率越高,年度分红率也会越高。但是,投资收益率并非决定年度分红率的唯一因素,年度分红率的高低,还受到费用实际支出情况、死亡实际发生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的每年红利分配要根据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来确定,必须符合各项监管法规的要求,并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保险理财绝对不是“发横财”。通过保险进行理财,是指通过购买保险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防范和避免因疾病或灾难而带来的财务困难,同时可以使资产获得理想的保值和增值。

保险知识,跳出保险六大误区


近年来,自愿购买保险的居民越来越多。但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的有关专家提醒广大投保人,购买保险要跳出六大“误区”:

误区一:买保险先看投资回报率有多高,是不是还本。

买保险的首要目的应当是取得风险保障,投资增值是第二位的。风险保障程度高的保险是不能返还保险费的;具有返还保险费功能的保险,风险保障程度会比较低。万能险、投资连结类保险投资功能较强,但缴纳的保险费也比较高。

误区二:买了保险,只要发生事故,保险公司都管。

各种保险都有明确的保障责任范围,超出责任范围的事情,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误区三:买了几年保险没出事,保险费白交了。

买保险是防万一,不出事最好。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

误区四:只要给孩子买上保险就行了。

大人孩子都需要保险,但是买保险应遵循“先大人后孩子”的原则,先把“家庭支柱”保障好。

误区五:保险与储蓄没啥区别,只要存了钱,没必要再买保险。

保险和储蓄区别还是很大:储蓄可随时存取,保险的保险费是不能随意取回的。储蓄是一种自救行为,而保险是一种集体互助行为,能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误区六:有了社保就不用再买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比较广。但社保注重平等,保障水平比较低,而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比较广泛,能够满足各种人的不同需要。

专家总结购买保险六大秘笈


近年来,我国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人们风险意识加深,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保险。专家提醒购买保险遵循六大秘笈, 减少不必要的保险纠纷。

随着防范风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保险,让保险成为自己的“保障器”。但由于不太了解保险中暗藏的一些“秘密”,他们虽然买了保险,却没有在最大程度上发挥保险的效能。

投保人究竟怎样才能谋取更大的“福利”呢?保险专家在此向你提供买保险的六大秘笈以供参考。

秘笈之一:避免间接购买,直接找保险公司。

买保险应直接找保险公司,因为无论是保险代理人还是银行代理卖保险,保险公司都需支付相当一部分手续费,这样一来,保险公司的成本明显就增加了。对于投保人来说,最好还是亲自去保险公司,从保险公司直接购买保险产品,一般而言,这样做,投保人会轻而易举地节省一笔不小的支出。

秘笈之二:选对保险公司,投保尽量“从一而终”。

保险公司对于自己的固定老客户都会给予一定的保费优惠。只要投保人能够固定一家保险公司作为自己保险代理单位,就会得到一定的实惠。因此,就投保人来说,如果其需要的保险品种区别不大时,投保人就应“懒”一些,选定一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这样一方面投保人会减少“转移成本”,即投保人重新花费在定位保险公司上的精力和时间,另一方面还能获得保险公司提供的保费优惠。真是一举两得,投保人何乐而不为呢?

秘笈之三:保费支付方式细算账,选择最经济的方式。

不少保险产品在支付保费的方式上,既允许投保人趸缴,也允许投保人分期缴。究竟哪种方式对于投保人更实惠一些,这需要看投保人的具体情况。在一定的假设和预期下(对投资收益率、死亡率等),保险费的两种缴费方式对保险公司来说是没有多大差异的,但对投保人就不一样了,投保人只有通过细算账后,才能判断哪种才是最经济的。如何算账有个技巧,比如说,假设投保人投保某个保险产品,其预期投资收益率为3%~5%,而银行存款的收益率仅为2%,投保人就应选择趸缴,这相当于免费分享保险公司专家理财的成果。也可简单地对缴费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例如,同一张保单,既可以趸缴10000元,也可以每年缴2200元,五年分期缴清。后者相当于五年后多缴了1000元,相当于平均每年大约5%的收益率,如果投保人的投资收益率高于5%,选择分期缴费无疑是对的,否则就应趸缴。

秘笈之四:退保不能马虎,一定要慎重。

不少人购买保险时由于考虑不周,遇到特殊情况便不顾后果退保,其实这样做是在浪费自己的钱财。对于投保人来说,投保后会支出一大部分费用,这相当于保险购买人为获得后期的服务已提前支付了保费,如果提前退保,相当于他虽然已经花了不少钱,但是却没有享受到保险带来的好处。一般而言,提前退保对投保人而言是一笔很大的损失,有时甚至只能拿到当时最初投保时的2/3的资金。因此,投保人在退保时不能有丝毫马虎,一定要慎重对待,除非万不得已,不要轻易退保。

秘笈之五:作出正确判断,尽量利用优惠条件。

有时保险公司会在一定的条件下给予一定的优惠。因此,投保人在出现某些情况时需进行比较,尽量利用保险公司提供的优惠,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决策。例如在车险中,保单中常常会有类似的规定:投保人当年度没有向保险公司索赔,可以在下一年度续保时享受一定的保费打折优惠。投保人如果当年发生了保险事件就需考虑,究竟是向保险公司索赔合算呢?还是不向保险公司索赔、继续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保费打折优惠合算?针对这种情形,投保人要进行比较,在两者之间进行取舍,选择最有利的方式。

秘笈之六:不要畏惧保险索赔,也不能“无理取闹”。

有些人虽然购买了保险,但当出现保险事件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他们却表现得很犹豫,不敢向保险公司索赔,从而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其实,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后,在法律地位上两者是平等的,一旦在索赔过程中发生一些相关的费用,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给予补偿。投保人在出现保险事件后千万不能畏惧保险索赔,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当然,投保人也不能对保险公司提出“无理”的要求,甚至欺骗保险公司,这样做反而会损害投保人的利益,会因投保人的“不法”行为构成保险欺诈,不仅最终得不到赔偿,甚至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又何苦呢?

如果买错了产品,而且这个产品是一次性完成缴费的,在家庭整体资金尚有余力的情况下,倒是提倡大家最好持几年再退保。因为既然是趸缴产品,在留下这份保险的情况下,就不再需要你继续投入,此时退保的“损失比例”和“损失绝对值”都是一样的情况——都是越晚退保,损失越小些。

投保人由于各种原因要求退保的,也尽量在缴足保费的两年后。因为在两年内退保,要扣除的退保费用很高,有的甚至几乎是分期所缴保费的全部。为了节省一点退保费用,请尽量选择在两年之后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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