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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需正确投保 80后投保有误区

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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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由于现今环境的下降,人们对自身的健康更是特别上心,从而催生了人们保险意识的提高。与此同时,健康保险也逐渐成为百姓购买保险的首选。买健康保险如何正确投保?

最需要的保障

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需要的健康保险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选择健康医疗保障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具体情况。

首先要考虑你有否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如果有,那么投保商业健康险就是一个补充,使医疗保障更加全面。值得注意的是,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障不要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冲突。如果没有社保,则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提供全部的医疗保障。

其次要考虑的,应该拿出多少钱来投保。这方面,既要根据自己的保障情况,又要根据自己的家庭收入情况来定,一般的原则是,每年的医疗保险费是年收入的7%-12%,如果没有社会医疗保障的话,这个比例可以适当地提高一些。

最适合的险种

在选择健康保险的时候,重大疾病保险应该是每个家庭的首选。重大疾病保险的给付都是一次性的。比如客户投保了保额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一旦发生了合同中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给客户10万元保险金。

比较理想的险种搭配是:有社会医疗保障就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补贴保险;没有医疗保障就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费用保险。

健康保险的六大注意

注意一,比例给付条款。比例给付条款也称为共保条款。比例给付条款规定,对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部分的,采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赔偿办法。一般而言,被保险人自己需要承担的自付比例为20%-30%,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控制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总额。

注意二,免赔额条款。免赔额条款是健康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也是健康保险合同区别于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特征之一。该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须自己先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即保险人只负责对其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补偿。

注意三,等待期条款。等待期条款即观察期条款,健康保险合同基本上都设定了这项条款。该条款规定,在保险单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导致收入减少,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般情况下,一年短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31天,长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

注意四,给付限额条款。给付限额条款针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规定了费用或服务量的最高限额,限额以内由保险人承担,限额以外的部分需要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注意五,体检条款。体检条款要求被保险人在提出索赔后,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接受由保险人指定的医生或医疗机构的体检,以便保险人确认索赔的有效性和具体赔付金额。

注意六,受益人条款。受益人条款规定,一般情况下健康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身,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其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一点与人身保险下的其他保险不同。

“80后”投保健康险误区

误区之一 意外太偶然,轮不到自己

有些80后年轻白领认为,每年花几百元钱购买意外险太不划算,这个世界这么大,哪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即使有意外发生也不一定轮到自己。这是一种侥幸心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我们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它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尽管意外事故发生给人们带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灾难,但如果投保了一定保额的意外险,这份保障至少可以使受难者及家属在经济上得到相当的援助,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安慰。

误区之二 社保足够用了

社保是广覆盖、需要个人负担一定比例的社会医疗保险。去年4月,上海市职工医疗保障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在个人医疗账户缴费资金增加的同时,个人自费医疗部分较往年有了明显的提高,其中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提高了10%左右。社会医疗保险的自费部分需要商业医疗保险进行必要的补充;如果购买住院补贴类商业医疗保险,可用一定金额的住院补贴来弥补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的不足部分。一般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几万、多达几十万,而社会医疗保险在统筹基金的应用上通常规定了最高支付限额,在药品的应用等方面也有一定的限制。目前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都是确诊即给付保险金额,让被保险人在不幸患上重大疾病的同时,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医疗费用作为救命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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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如何正确购买保险?


当今社会80后渐成社会主角,80后的大家处于事业上升期,面对的压力和危险相对较大,据统计,在这个年龄段的人多为独生子女,须考虑父母日渐年长,一旦遇到不测,最好能照顾好自己。调查显示,中国约有3亿30岁以下的年轻人,在过去3年中,20至29岁的人群(即“80后”)收入增长了34%,是各个年龄段人群中收入增长最显著的。

记者:80后已经成为现在社会上比较流行的代名词,80后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对于80后来说,生活和工作可能还没有稳定。像他们这样的群体有必要购买保险吗?或者说,是不是可以等工作和生活稳定之后再做打算?

蔡:80后处于事业上升期,人生的奋斗期,面对的压力、危险日益增大,同时,他们也逐渐成为家庭、社会的顶梁柱,所以,这样的群体必须购买保险。一方面,这个年龄段的人多为独生子女,父母日渐年长,一旦自身遇到不测,能给父母留下一定的经济保障,度过晚年生活;另一方面,许多80后已买房、结婚、生子,有房贷的压力,也有家庭的责任,买保险也是对下一代负责任的表现。

许多80后在面临就业、房贷等压力下,以为等一切稳定后再购买会比较合适。但是,风险无处不在,也是无法预料的,风险是不会等人的。因此,80后群体得从现在起购买一定的保险,不妨每月拿出10%的收入参与保险计划,既不至于降低原有生活水平,也为将来的生活做好保障规划。

认知风险 未雨绸缪

记者:据了解,现在80后的人很少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保险,可以说保险意识比较弱,甚至是根本不了解保险,也不想去关心。原因就是感觉保险离自己很远,现在还不需要,等赚了大钱,手头有固定积蓄后再考虑。您觉得这样考虑有没有道理?

蔡:80后年轻人的生活态度大多是以后的钱现在花,而保险则相反,是将现在的钱放在以后花,是放在急需的时候花。

特别是生活在城市的80后,属于娇生惯养的一代,对以后人生旅途的风险缺乏应有的概念,所以80后有这种思想情有可原。但觉得保险离自己很远,等以后再买保险是不对的。因为风险是离我们的工作生活最近的,疾病、死亡不分年龄,而且现代社会环境问题日益严重,80后作为富有激情的一代,生活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不乏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比如夜生活丰富,作息不规律导致的熬夜综合症,长期伏案于电脑前引发的颈椎病,工作节奏太快引发的盒饭综合症等,许多重大疾病或者新科技带来的新疾病也日益侵袭到年轻人,因此,不能因为年轻或者经济问题而忽视保险,应该从现在起未雨绸缪,有计划地开始购买保险。

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购买保险

记者:根据80后这一群体的特点,您认为哪些保险比较适合他们购买?有哪些建议和意见与他们分享?

蔡:总体上说,80后刚参加工作积蓄不多,因此在险种选择上,应首先考虑购买纯保障型的产品,比如意外险。意外险可一年一年购买,如果公司保险内有较高意外保障,可酌情考虑。一般建议年收入2-3倍的保额即可。

其次,选择住院医疗险或重大疾病险。前者主要包括住院费用型和住院补贴型。住院费用型主要保障内容是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住院补贴型则主要依据合同,给予被保险人每日住院补贴等。重大疾病险属于给付型,一旦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给付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可先行取得保险赔偿,以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建议80后选择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其年收入的2-3倍,万一生病可获2-3年收入的补偿。大病保险通常保障期间较长,有10年、20年,甚至终身。

80后正处于家庭和事业的起步阶段,相对还不稳定,对于这一群体,有没有必要购买保险?如何选择购买?

保险专家表示80后不妨每月拿出10%的收入参与保险计划,既不至于降低原有生活水平,也为将来做好保障。在险种选择上,应以定期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为主;而在产品类型上,尽量选择纯保障型产品。若收入较高、条件允许,可选择储蓄型和投资型保险。

●医疗险

对80后来说,由于刚参加工作,积蓄不多,医疗险可选择住院医疗险或重大疾病险。

前者主要包括住院费用型和住院补贴型,住院费用型主要保障内容是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住院补贴型则主要依据合同,给予被保险人每日住院补贴等。重大疾病险属于给付型,一旦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给付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可先行取得保险赔偿,以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建议80后选择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其年收入的2倍-3倍,万一生病可获2年-3年收入的补偿。

大病保险通常保障期间较长,有10年、20年,甚至终身;意外险可一年一年购买,如果公司保险内有较高意外保障,可酌情考虑。一般也建议年收入2倍-3倍的保额。

●养老保险

基于我国基本养老金制度的特点等因素,80后及早做好养老保险很有必要。

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退休前后保障水平差异的标准之一,目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少人的养老金替代率在80%-90%,虽然收入较退休前少点,但退休后基本仍能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但对80后来说,未来的养老金替代率可能会降到40%左右,这意味着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可能不到在职时工资的一半。所以,80后的养老也是个应该考虑的问题。

●分红养老保险

为抵御未来可能发生通胀,80后不妨选择分红养老保险。但切记不要忽视保障而过分期待分红收益,易导致保障不足;也不要对分红没有信心,因为分红是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收益,且收益以复利不断累计,通常是终身保障终身分红累计。

远离购买误区 正确投保旅游保险


今天看到新闻,今年十一黄金周出行的朋友发生多起车祸,造成人员伤亡700多人,不禁让我们感慨意外是时刻存在的。我们在外出旅游时应该为自己添一份保障了!

游客在旅行途中出现意外情况,旅行社只负部分责任,因为旅游责任险是规定旅行社一定要承保的保险,它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因此,外出旅游一定要购买旅游意外险来增加保障。

三种险种可供选择

首先是综合意外险,综合意外险也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综合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一般涵盖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住院津贴等保障。

其次是旅游意外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在出差或旅游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或保障范围内其他的保障项目,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保费一般在10元到100元之间,但要注意旅游意外险的除外条款,游客如因一些高危或者探险活动出现意外,旅游意外险是不赔的。

再就是旅行社责任险,就是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投保人为旅行社,投保后,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有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对受害旅客进行赔偿。

买保险要三问细节

市民在为出游购买意外险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有哪些细节是需要了解的呢?

首先是保险期。市民投保的保险期最好应该大于或等于出行期。保险的计时期限一般是从开始那一天的零时起,到结束当日的晚上24时结束。游客的保险期要从出游的那一天的零时开始算起,直到游客回来那一天的零时结束,覆盖全部行程。

其次就是意外险所保障的内容。多数旅行社都给游客投保旅游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不少游客都认为投了责任险又投意外险,“有点多此一举”。

实际上,这两个险种的保障内容和收益对象都不一样。旅行责任险只保障旅行途中因旅行社责任而引起的意外事故,如该意外不是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而是自己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比如私自离团遇到意外,这些情况都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内;旅游意外险则不同,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个人过失,还是由于其他各类突发事件,被保险人都可以获得保障。跟团出游时最好为自己购买一份意外险,仔细看好保障的内容和除外责任,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除此,还要注意特殊风险。外出旅游期间,诸如蹦极等属于高风险运动项目,许多旅游保险产品并不将高风险特殊项目包含在保障范围之内,因此,有意参与这些项目的游客,最好看清保险条款是否包含了此类责任。

另外,还应注意,购买旅游险之后,要保留保单原件、缴费证明,出险后要第一时间报案,并搜集保留出险证据;理赔时,要带齐相关材料,以便顺利理赔。

网购短意险又快又省钱

在流行网络购物的年代,网上买保险亦在升温。

准备到新疆旅游的长沙市民李娜 ,在网上买了一份安心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只要5元钱。这款分为A、B、C三种套餐的保险产品,从5元至15元不等,保险时间也从3天至15天的都有,比在实体店里要便宜不少。最让她称道的是,“轻点鼠标,输入一些个人信息,只用了10分钟就完成交易。”

据了解,网购保险价格比传统渠道要便宜20%左右。目前,多家保险公司均开通了保险网购平台,市民可根据自己的时限需求、保险责任进行选择。同时需要注意,为避免钓鱼网站,市民最好选择登录保险公司官网购买。

旅游投保远离三大误区

误区一:旅游责任险可保意外

游客在旅行途中出现意外情况,旅行社只负部分责任,因为旅游责任险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因此,外出旅游一定要上旅游意外险来增加保障。

误区二:投保期限与出行时间可以错开

旅游保险的投保期限应与出行时间相匹配,如果旅游行程发生变更,游客应调整所选保险的保障期限;在购买到保险时一定要核对保单上的保险期限。

误区三:保额越高越好

有些游客认为保额高保障更好,保险专家提醒,到欧美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旅游,旅游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至30万元;而到东南亚行程较短的国家旅游,保额在10万元左右就足够了。

投保,健康投保 远离保险误区


误区一:只愿意给孩子投保

许多家长在给孩子购买保险时一掷千金,自己的保险却一无所有。其实对一个家庭来说,父母就是印钞机。印钞机没了,一切也就完了。更何况父母发生风险,疾病的概率还远远高于孩子。所以说父母更需要风险保障。

误区二:一份保险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每一份保险都有不同的侧重点。或解决养老问题,或解决大病问题,或解决意外伤残问题等等。一份保险不可能解决人生的所有问题。就像家里的电视机不能替代电冰箱的作用一样。

误区三:保险投的越多越好。

对财务状况很好的家庭,保险当然是越多越好。但对于大多数普通家庭,就需要理智投保,合理规划。因为保险再好,但也需要不断交费。在入保时一定要考虑好自己的持续缴费能力,若中途停止交费进行退保,将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误区四:入保时找自己熟识的业务员投保。

保险是一个专业知识很强的行业。一个业务员的品质、责任心将决定着以后的服务质量。在决定投保后,找一个业务精通、有责任心的业务员尤为重要,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条款解释不清、险种推荐不合理、售后服务不到位等诸多弊端。就如人们到医院看病总希望得到一个专家而不是一个实习医生服务的道理一样。

投保常见误区需避免_保险知识


很多老百姓都会把保险当成收益性金融产品,在购买保险之前,喜欢算算是否划算。如果自己没出事,没得到理赔,就认为自己赔了,买了保险不划算。

事实上,从保险生效那一刻开始到保险责任终止,这期间,作为被保险人一直在使用着保险,只是因为保险是一种无形商品,被保险人没有感受到。产生这样的误区的根本原因,是人们还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或者说对风险的认识还不够。因为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虽然保险正在逐渐被老百姓认识和接受,但如果投保者不注意,踏入误区,就会直接影响投保人的利益,甚至保了险也不保险。

误区1隐瞒保险标的实情

一些投保人在投保中故意隐瞒保险标的真实情况,以达到少交保费或一旦出险后能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岂不知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误区2不细看保险合同条款

据调查,我国买保险者中,真正了解保险内容的并不多,大多数是在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和亲朋好友的鼓励下购买的。对于哪些险种合适,哪些险种不合适,没弄清楚就稀里糊涂投了保。

误区3保险险种越多越好

选择一定数量的保险险种投保,自然会有良好的收益,但是,贪大求多,不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无论什么险种都想买,也是不合实际的。尤其是购买一些长期投资的险种,需要十年、几十年的交费,一旦过度就会产生经济承受问题,过几年后再退保,肯定会蒙受经济损失。按需投保,按经济能力投保才是正道。

误区4重复保险是“双保险”

依据《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总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意思是,不能在两个保险公司投相同承保内容的险种,出险时,两家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额各承担一半。

误区5多保就能够多得

某私营企业原有财产价值为100万元,可他却按150万元投保,不久一场大火吞噬了企业的全部财产。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规定,只能在实际价值范围内赔偿责任。因此可见,多保并不能多得。

误区6出了事故未能及时通知

李某家中被盗,过了半个月,他才想起自己参加了家庭财产保险,并到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以及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有权可以拒赔”,向投保人发出了拒赔通知。

误区7保主险不保附加险

一些投保人总抱着侥幸心理,只选择投保一、二个险种,说是差不多就行了。但若发生所投险种保险责任以外的事故,就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消除对保险认识的误区,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事。各家保险公司正努力开展保险意义的宣传工作,一些电视媒体也开创了保险相关栏目,增加民众正确了解保险的渠道。而要想真正改变一个人的认识,必须要认识到保险是自己的必需品。

走出投保误区 正确选择财产险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理财观念的更新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防范意外或者灾害事故对财产造成的损失,很多人选择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作为“社会稳定器”,日益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重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财富的丰裕,人们居安思危的意识明显增强,对转嫁笼罩在自己身上的风险要求也十分迫切。由于人们对保险知识了解和掌握程度的制约和思维上的差异,在日常财产保险行为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常表现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看法和困惑,使他们在有意无意中走进了财产保险的误区。

误区之一:不仔细阅读条款,人云亦云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保险条款都是保险公司单方制定的,而且条款中引用专业术语多,投保人由于无暇或无意深究条款内容,仅是根据自己的需要,顺着保险从业人员引导的路子思考,从大的方面选择投保险种,而对条款中列明的可保财产、不保财产、保险责任、权利义务等内容往往不去认真阅读、细细分析,等出现意外或出险,到保险公司咨询或索赔时,常常因本人的愿望得不到满足而发生纠纷,形成“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的状况。

误区之二:视保险为“赌博”

有些保户错误地认为现在房屋普遍都是钢筋混凝土建筑,企业家庭也十分重视安全防护,灾难不一定就会降临到自己头上。而且即使发生天灾人祸,财产也不可能有多大损失。其实这种侥幸心理是把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财富当儿戏,违背了保险的本质含义。

误区之三:超额投保

就是投保财产保险时,确定的保险金额大于所保财产的实际价值。在保险中,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超过财产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超过部分是无效投保,多缴了保险费,是不必要的浪费,保险公司在定损中,是按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损失多少赔多少。

误区之四:投保不足额

有些保户为了省几元钱保险费,在投保财产保险时,仅投保财产价值的一部分,这种貌似“精明”的选择,却在财产出险后铸成大错。因为根据财产保险条款规定,对“不足额投保的财产”按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

误区之五:重复保险

根据财产保险合同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按照其保险金额与投保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中的补偿原则也规定,所获的补偿金额不应超出实际损失金额,即不允许通过保险补偿获利。

误区之六:不能履行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对投保标的可能面临的危险或是否正处在危险状态十分关注,这也是保险公司据此确定保与不保、适用何种费率档次、明确保险与投保双方权力与义务的重要因素。保险公司只能根据投保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资料判断风险的大小,这就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并信守承诺,不遗漏、不隐瞒、不欺诈。如果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误区之七:标的变化不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保险公司承担的是保险标的随时可能遭遇风险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此,对涉及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变化等相关内容具有密切的利害关系。对于合同内容的变更,投保人必须征得保险公司的审核同意,签发批单或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误区之八:灾害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保险公司包下来

保险不是“包险”,能否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一要看遭受损失的标的是不是在保险财产范围内;二要看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对企业财产保险而言,保险公司承担灾害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于停工等引起利润、工人工资等的间接损失概不承担赔偿责任。

误区之九:保了险,投保人可以高枕无忧

有少数参加保险的人认为,保了险危险都交给保险公司了。根据财产保险合同规定,参加保险的人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要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施救措施,将财产损失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误区之十:放弃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追偿权利

有些保险财产损失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对于这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在取得代位追偿权时,可以先予以赔偿,然后再向第三方追偿。有些参加保险的人,以为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如何和怎样向第三方追偿这是保险公司的事,与己无关,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如何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才能避免陷入投保误区?

目前市场上家财保险种类不少,既有长期的投资保障型,也有短期的单纯保险型,各自承保的范围各异。而且,在家庭财产中,保险公司对可保财产和不可保财产都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拥有全部产权的房屋及室内装潢、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衣物及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属于可保财产。除此之外,部分保险产品也承保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等。而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票证、有价证券、资料、书籍、电脑软件、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动植物、营业性房屋和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等均为不可保财产。

其次,需要详细了解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一般的家庭财产保险承担两种状况造成的财产损失,一种是该险种承担的基本责任,主要是包括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飞行物等空中运行物坠落和外来的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及其他固定物体倒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另一种是特约责任,这需要事前由投保人选择其中一种,包括盗窃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与此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防止和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

最后,要根据自身情况,家庭承受能力,以及财产价值确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按照保险的赔付原则,如果财产的实际损失超过保险金额,最多只能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换句话说,如果投保人投保了5万元保险金额,而实际损失只有8千元,最高只能赔付8千元;但实际损失少于保险金额,则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赔偿。所以,在确定保险金额时,不要超出财产的实际价值,否则投保人多交的保险费没有任何意义。有的人还自作主张,将自家的同一财产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认为一旦出事可以得到更多赔偿,这也是不可取的,因为当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各家保险公司只能分摊财产的实际损失,投保人不能获取额外好处。基于此,超额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和重复投保都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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