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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货运保险保障内容有什么 保费怎样计算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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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可以说是有很大的风险,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就会给企业或是个人带来极大的损失。如果投保了货运保险,就可以规避风险,减少损失。那么货运保险的保障内容有哪些?货运险保费如何计算呢?

货运保险的保障内容:

1.保障的损失: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分为单独海损、共同海损、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等方面。

2.保障的费用:保险货物因遭保险事故受损失外,还会产生费用方面的损失,如合理施救费用、保护救助费用等。

货运险保费怎样计算:

1、部分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

(1)数量损失的计算。保险货物中部分货物灭失或数量(重量)短少,以灭失或损失的数量(重量)占保险货物总世之比,按保险金额计算赔款。

(2)质量损失的计算。保险货物遭受质量损失时,应先确定货物完好的价值和受损的价值。计算出贬值率,以此乘以保险金额,即可计算出赔款金额。

2、对全损赔偿金额的计算。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通常都是定值保险。被保险货物遭受全部损失(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均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全额赔付。如保险合同是不定值保险,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须按实际价值作为赔款计算的依据。如果出险时货物的实际价值高于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可按保险金额赔付;如实际价值低于保险金额,则按实际价值赔付。

3、共同海损牺牲和分摊的计算

(1)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的确定。共同海损损失有牺牲和费用两类。共同海损损失金额是指应得到共同海损补偿的数额。

(2)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共同海损形成后,因船、货、运费等安全所作的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均须由受益方按照最后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共同海损的分摊价值,应以航程终止时船舶、货物和到付运费的实际净值为基础,加上共同海损补偿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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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货运险为货物运输提供保障


昨晨7时许,一辆满载小商品、开往綦江的大货车,行至渝黔高速路茶园段时货厢尾部突然起火,近百万元的货物被烧得精光。遗憾的是,车老板为省几千元保费,没有投保货运险,为此破产。

这辆牌照为渝BH5082的大货车,车主叫吴文建,40岁左右,綦江人。昨晨天没亮,他的弟弟就开着货车从朝天门驶向綦江,车上装满了几家物流公司托运的上百种小商品。货车过茶园不久,司机就从反光镜里看见车尾在冒烟,车上5人立即下车,货厢也蹿出火苗。车上没配灭火器,高速路边也无水源,5人除了报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火势越来越大。

不久,消防官兵赶来,整座货厢已被火球包裹,七八米外也热浪灼人。高压水枪迅速出击,明火很快浇灭,但货厢内商品太多,深度阴燃,消防队花了整整3小时,才将余火扑灭。

吴文建称,这辆货车是两个月前才买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都买了,就是没买货运险。据他估计,这车货价值近百万元,就是砸锅卖铁他也赔不起。据了解,货运险投保50万元,年保险费只有2000多元。目前,该事故起火原因及确切损失正在调查中。

通过这件事不难看出,货运险在货物运输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那么,投保货运险,哪家口碑比较好呢?平安货运险就不错。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

公司通过旗下各专业子公司共为约4,095万名个人客户及约197万名公司客户提供了保险保障、投资理财等各项金融服务。集团拥有约31.5万名寿险销售人员及7万余名正式雇员,各级各类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门3,000多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集团实现总收入为人民币636.33亿元,净利润达到人民币97.19亿元。从保费收入来衡量,平安人寿为中国第二大寿险公司,平安产险为中国第三大产险公司。

依托如此雄厚的实力,平安货运险一经退出就深受好评,平安货运险如果按照运输方式分,平安的货运险主要有:1,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3,邮包保险(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 4,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据了解,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建立国内首家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运输保险平台,方便了企业投保货运险与查询货运险理赔情况,为企业带来实惠。

货运险保费计算方法及影响因素


进入21世纪,物流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然而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经营管理的疏忽都有可能给物流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其中有些风险可以预知并可以控制,但是更多的风险无法事先知道,从而无法避免的。有些事故的发生并不是物流公司的责任,而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但现在物流公司基本上要对全部货物进行担保负责,所有损失都得由物流企业来赔偿。因此,货运保险的诞生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了。

货物运输险(简称货运险)就是针对流通中的商品而提供的一种货物险保障。开办这种货运险,是为了使运输中的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于商品的生产和商品的流通。

那么,货运保险的保费应如何计算呢?

1.保险金额: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一般按CIF货价另加10%计算,这增加的10%叫保险加成,也就是买方进行这笔交易所付的费用和预斯期利润。保险金额计算的公式是:保险金额=CIF货值×(1+加成率)

2.保险费:投保人按约定方式缴纳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保险费率(Premium Rate)是由保险公司根据一定时期、不同种类的货物的赔付率,按不同险别和目的地确定的。保险费则根据保险费率表按保险金计算,其计算公式是: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在我国出口业务中,CFR和CIF是两种常用的术语。鉴于保险费是按CIF货值为基础的保险额计算的,两种术语价格应按下述方式换算。由CIF换算成CFR价:CFR=CIF×[1-保险费率×(1+加成率)];由CFR换算成CIF价:CIF=CFR/[1-保险费率×(1+加成率)]

在进口业务中,按双方签订的预约保险合同承担,保险金额按进口货物的CIF货值计算,不另加减,保费率按“特约费率表”规定的平均费率计算;如果FOB进口货物,则按平均运费率换算为CFR货值后再计算保险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FOB进口货物保险金额=[FOB价×(1+平均运费率)]/(1-平均保险费率);CFR进口货物保险金额=CFR价/(1--平均保险费率)

小贴士:影响费率因素有哪些?

货运保险影响费率的主要因素有:货物的属性、包装情况、航程、承运方式、运输工具、承保险别、年运输量、以往赔付记录等。

货运保险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随着科技的发展,个地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也更深一步加深,货物的运输越来越频繁,也进一步改善着人们的生活,在北方也可以吃到南方的水果,可是,货物的运输中,难免存在着隐患,所以,货运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货运保险是什么?它又有什么特点呢?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它的业务的承保方式一般分为直接业务和代理业务。直接业务是指由保险公司直接接受投保人投保,并直接订立保险合同的承保方式。直接业务按保险合同的不同形式分为逐笔签单业务和预约统保业务。代理业务是指保险人委托代理机构代办保险业务。货运险的代理业务一般仅由代理机构代保险人办理业务承保,即完成签单业务。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时能得到赔偿,均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因价格条款不同,投保方可能是卖方,也可能是买方。由于投保险别不同,其保险费率各异,赔偿的范围也有区别。所以外贸公司应根据出口商品的性质、不同的运输工具、路程的远近、季节性天气的变化,以及运抵国当时的具体情况等有关因素决定投保哪一种险别较合理。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国内几大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网上投保方式。但是,都存在着填写保单复杂,仍需保险业务员人工干预等弊端。实际上并没有得到普及。百幸物流软件与华泰保险货险联盟,推出一种新的投保方式,在填写运单,保险信息自动从运单信息中提取并推送到华泰保险系统。具有安全,快速,省事,无需业务员上门等优势。

被保险人投保时,保险人首先要对投保的货物制定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的高低,受货物种类、运输工具、运输线路、投保险种等影响。

它的特点主要有八点:

1、被保险人的多变性

承保的运输货物在运送保险期限内可能会经过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险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Policy Holder)。

2、保险利益的转移性

保险标的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

3、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

4、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5、承保价值的定值性

承保货物在各个不同地点可能出现的价格有差异,因此货物的保险金额可由保险双方按约定的保险价值来确定。

6、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通常随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转移而转移,无须通知保险人,也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单可以用背书或其他习惯方式加以转让。

7、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通常采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瞒,即使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之时,保险标的已经灭失,事后发现承保风险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人也同样给予赔偿。

8、合同解除的严格性

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国际货运保险的内容及原则


随着我国保险业主体的增加,或业务优势,保险市场逐渐形成并且初具规模,根据我国国情,必须大力发展保险中介制度包括代理人、经纪人、公估行等保险中介机构。国际货运保险是保险业所有险种中一项最古老的业务,也是保险公司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一个险种,由此必然成为各家保险公司主要竞争对象。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外贸货物的运送有海运、陆运、空运以及通过邮政送递等多种途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以其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种类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

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程序有时一批货物的运输全过程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这时,往往以货运全过程中主要的运输工具来确定投保何种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种类。

国际货运保险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合法的利害关系。依我国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此原则可以使被保险人无法通过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获得额外利益,以避免将保险合同变为赌博合同。保险利益可以表现为现有利益、期待利益或责任利益。

2.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指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为基础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主要体现在订立合同时的告知义务和在履行合同时的保证义务上。诚实信用原则规定在我国民法通则的第4条。我国有关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具体体现在告知义务上。在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上,我国保险法第17条与海商法第222条的规定不同,保脸法采用的是有限告知主义,而海商法则采用了无限告知主义与有限告知的结合。海商法第222条第1款涉及的是无限告知,要求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第2款涉及的是有限告知的情况,规定保险人知道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无需告知。依海商法第223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未将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3.损失补偿原则。

指在保险事故发生而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的财产保险合同,因此,在发生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人只赔偿实际损失,因为保险的目的是补偿,而不能通过保险得利。

4.近因原则。

虽然我国保险法及海商法均没有对近因原则进行明文规定,但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践中,近因原则是常用的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

保险同运输一样,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必要组成部分。货物从卖方送到买方手中,要通过运输来完成,在这一过程中如遭遇意外损失,则由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以保证贸易的正常进行。各种对外贸易价格条件,都需明确保险和运输由谁办理。例如国际上通用的离岸价格(FOB)和成本加运费价(C&F)中不包括保险费,保险由买方自理;而到岸价格(CIF)中包括保险费,由卖方办理(见对外贸易价格条件)。保险所以成为国际贸易所必需,是因为它将运输过程中不可预料的意外损失,以保险费的形式固定下来,计入货物成本,可以保证企业的经济核算和经营的稳定,避免由于意外损失引起买卖双方和有关利益方面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以使保险公司从自己经营成果考虑,注意对承保货物的防损工作,有利于减少社会财富损失;进出口贸易的货物在本国保险,还可以增加国家无形贸易的外汇收入。

车辆损失险保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汽车保险的种类繁多,车辆损失险作为多数私家车车险中保费最高的一个险种,它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然而许多车主对车辆损失险怎么计算不是很明了,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车辆损失险保费计算公式

其实,一般车辆损失险的计算公式是:基本保费+新车购置价X费率,市场上大大小小的车险保险公司一般都是套用此公式。当然,车主在缴纳保险时也可以选择不足额投保。只不过保费降低的同时,所享受的保障也会打个折扣。

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详细算法

(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此外,车损险是费率浮动的险种,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出险和理赔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比如某保险公司设定了12个车险费率调整等级,等级最高的为十二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200%;等级最低的为一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50%。

小知识:确定车损险保额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时被保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二是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什么是货物保险 特点有哪些


货物保险又叫货运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是针对流通中的商品而提供的一种货物险保障。开办这种货运险,是为了使运输中的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于商品的生产和商品的流通。

货运保险的特点

一、被保险人的多变性

承保的运输货物在运送保险期限内可能会经过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险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Policy Holder)。

二、保险利益的转移性

保险标的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

三、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

四、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五、承保价值的定值性

承保货物在各个不同地点可能出现的价格有差异,因此货物的保险金额可由保险双方按约定的保险价值来确定。

六、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通常随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转移而转移,无须通知保险人,也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单可以用背书或其他习惯方式加以转让。

七、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通常采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瞒,即使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之时,保险标的已经灭失,事后发现承保风险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人也同样给予赔偿。

八、合同解除的严格性

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货物保险的理赔

在发生货损或货物灭失,办理保险索赔时,需要经过以下程序:首先由索赔人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单据: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契约、发票、装箱单、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函电或其它单证、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续等文件、由国外保险代理人或由国外第三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海事报告。海事造成的货物损失,一般均由保险公司赔付,船方不承担责任、货损货差证明、索赔清单等。被保险人在办妥有关手续,交付单据后,等待保险公司审定责任,决定是否予以赔付,如何赔付。如保险公司决定赔偿,则最后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款项。

汽车保险有哪些?保费如何计算?


市场上车险产品如此多,我们要如何选择呢?汽车保险买那些呢?

1、交强险:唯一也是首个法律强制规定投保险种,具体是指保险公司对车辆在意外交通意外事故中造成的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必须投保。2、商业险:商业险主要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险、自燃损失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险。a.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建议车主投保。b.第三者责任险:对意外事故中,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给予赔偿。建议车主投保。c.盗抢险: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一定时间(大部分为三个月,人保条款为60天)没有下落的,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赔偿。建议外出次数较多的车主投保。d.车上人员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建议新手车主投保。e.车身划痕损失险:第三方而已划痕损坏汽车,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赔偿时可能存在免赔率,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不一定赔偿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可能需要您自己承担。建议新手车主投保。f.自燃损失险: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建议汽车使用年龄达5年以上的车主投保。

简单来说,建议投保险种有: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而其它险种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投保。了解完车险支持,更应了解车险的价格,而获取车险报价的方式则是通过网上车险计算器。

汽车保险如何计算?

车主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查询汽车保险,也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号码,通过座席获取。汽车保险又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汽车保险费与车价、险种组合(或保障组合)、保险额度、上年理赔记录等多种因素相关,每年都可能发生变化。

汽车出险后找汽车保险公司理赔,有的时候就会遇见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有的是涉及到了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有的是您自身的原因,因此,有些要点车主们一定要提前知道,才能将拒赔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一、撞到自家人不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很多车险的保险条款中明确表示“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都不予理赔”,“本车”这个词就是指自己的车。大部分人觉得不小心撞到自家人,可以通过第三者责任险赔付,但原则上,第三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以外的人,不过通常保险条款中却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因此,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投保人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免责条款,避免理赔时出现争议。

二、汽车爆胎出事故合同规定免责。很多车主投保时认为,汽车爆胎出现意外应该在主险的理赔范围。事实上,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合同中将“自然磨损、腐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等情况列为免除责任。因为爆胎原因众多,定损员也判断不出来。所以,大家在开车前一定要检查好轮胎。

三、车内物品爆炸不在日常车险理赔范围内。如果车内物品不明原因爆炸或者自燃,通常也不在日常车险的理赔范围内,铃木续保专员提醒您,停车之后,尽量不要在车内放置打火机、碳酸饮料、发胶等易燃易爆品。

四、报案超过时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这也是免责原因啊!《保险法》也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发生保险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及时报案,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五、意外受伤致病身故可获部分赔偿金。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意外伤害类险,因为意外受伤引发了疾病,最终因为疾病去世,那么他的意外身故赔偿金很有可能遭到保险公司拒赔,问题出在死亡条件和保险合同条约不符合。疾病死亡还是意外死亡,会导致截然不同的赔付结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被保险人需要利用近因原则,证明疾病的发生与意外受伤有必然的联系,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存在,一般需要医生的鉴定证书,即使不能获得全额赔付也能获得部分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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