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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国儿童医疗保险制度

2021-04-26
儿童保险知识 儿童保险规划 如何规划儿童教育保险

2001年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开展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项目,0—5周岁的儿童每年支付60元,6—18周岁的孩子每年支付50元即可。

参加者一旦因病、伤住院,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单,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额为10万元。

蔡素玉告诉记者:“由于没有商业保险的利润分摊,加上儿童大病发病率本身很低,三年下来,北京这个只收50元一年的儿童医疗保险互助项目不仅没有出现亏损,反而有剩余保金。”

蔡素玉认为,如果这种医疗互助金的模式能够应用到全国范围,成为全国儿童医疗保险由社保来执行,最终的结果会是风险分摊,费用可以更低,报费标准可以更宽。

她建议,要着手制定中国儿童健康法规,建立全国性的儿童医疗保险体系和保险制度,在现有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保险上完善儿童保险内容,体现低收费、全覆盖的儿童医疗保险原则。

由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协同当地居委会督促当地社保部门执行,强制所有适龄(未成年人)儿童家庭在孩子出生时就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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