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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购置税征收标准及征收流程

202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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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境内购买了汽车后,就要交纳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征收标准是什么?这是许多车主想知道的。本文将详细介绍购置税的征收办法,同时介绍如何缴纳购置税,相信通过本文的介绍,车主购置税的认识会更加透彻。

如今,大家都知道买车要交纳购置税。但是,最近几年购置税的相关法律变化较频繁,许多车主对购置税有点迷糊。其实,购置税相关法律的发展,最终目的就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符合实际需要的税收政策。当然,该税收也会对车市发展有一定的促进、引导作用。

前几年,我国的车市比较萎靡,于是,相关部门推出了购置税优惠,凡是在2009年以及2010年购买小排量新车,都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购置税优惠。但国家税务总局后来又发布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从而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

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新征管办法实施后,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原来征管办法,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取消这些业务,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后,新征管办法增加了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规定。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

此外,新征管办法还大大缩小了实地验车的范围。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当对所有纳税申报车辆进行实地验车。新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再进行实地验车。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属于减免税申报,仍有必要保留实地验车。

了解了汽车购置税征收标准,接下来再看一下汽车购置税的征收流程。纳税人持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管理岗办理申报事宜,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然后打印出《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交由纳税人签字或盖章。

1、纳税人以“银联卡” 缴纳车购税,税务机关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为纳税人开具《税收通用完税证》作为完税证明,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刷卡窗口”刷卡缴纳税款。

2.纳税人以现金缴纳车购税,携征收机关开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自行到国税机关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然后,携加盖“银行收讫章”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收据联,回征收机关原经办窗口,领取《完税证明》。

征税车辆在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辆购置税征税专用章。对纳税人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延伸阅读

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以及是如何规定的


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表示:随着国内汽车消费刚性需求与潜力逐步提升,2011年购置税优惠政策肯定会取消。

一、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

在我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以下车辆,属于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一)汽车,包括各类汽车。

(二)摩托车,

包括:

1、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汽缸总排量不大于50cm3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 cm3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 cm3,空车重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三)电车,

包括:

1、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线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2、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四)挂车,

包括:

1、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2、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辆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五)农用运输车,

包括:

1、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二、属于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车辆,哪些可享受免税政策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四)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

(五)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

(六)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不包括境内购置的进口小汽车)。

(七)农用三轮车。

(八)国务院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辆。

网友问答: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

上述车辆购置,包括纳税人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细则解析


2011年12月,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征管办法实施后,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网友对于此项内容修改有很多疑惑, 为什么决定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税务机关将如何加强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制定的。该《 办法》于2006年开始实行。2011年年末,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明确2012年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业务。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原来的车辆购置税征管办法,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 一周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2013年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取消这些业务,车主就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不但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还相应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为什么决定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答: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是从车购费时期延续下来的,基本上比照车管部门车辆管理的思路和模式。

按照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随着汽车消费的迅猛发展,二手车交易的增多,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纳税人反映比较多。

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业务,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手续,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问:请问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后,税务机关将如何加强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答: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能起到促使免税条件消失应税车辆进行重新纳税申报的作用。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后,为加强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新征管办法增加了第六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改后的变化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制定的。该《 办法》于2006年开始实行。2011年年末,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明确2012年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业务。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 

“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新征管办法实施后,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原来征管办法,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取消这些业务,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除此之外,国家税务总局还修改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中的其他一些条例: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二、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应当实地验车。“三、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计税依据,征收税款,核发完税证明。征税车辆在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免税车辆在完税证明免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四、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建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档案。“五、删去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六条。六、第四十八条改为第四十三条,修改为:“纳税申报表、免税申请表、补证申请表、退税申请表的样式、规格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印制使用。”七、删去附件5和附件6。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小贴士:本次修订主要有十大方面的内容,其中之一,就是提出要对机动车销售进行统一发票开票管理。修订稿称,将统一价外费用政策,增加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三项,剔除保险费、上牌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三项。国税总局指出,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是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价外费用,现行规定没有列举。加价售车是否违法,目前有争议。修订稿意见,对加价费征税,并不意味着对加价售车是否违法予以肯定或者否定。

什么是汽车购置税?汽车购置税多少钱?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那么,汽车购置税多少钱?应如何计算呢?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算法,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也就是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十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国家对购置税每年都有优惠政策小调整,2013年汽车购置税新优惠,跟2009年同期同车的征收标准不一样。

据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将2009年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按7.5%征收。也就是说,2013年按照新政,1.6L及以下车型国家购置税征收标准为10%,而在2009年执行减半优惠期间,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按5%缴纳购置税。

有专家分析,2013年汽车购置税的政策并非会一直一成不变,目前的购置税正处于一个长期的调整阶段,以后的调整方向可能不会将购置税税率定在统一的10%,而是根据其他标准进行调整。所以,汽车购置税每年的优惠政策都有可能会进行调整,车主在计算购车费用时,需找到最新的购置税政策进行运算,才能得到精确的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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