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之前投保人要清楚的了解保险合同条款,那么现在就一起了解一下平安鑫祥附加重疾条款吧!
投保规则投保年龄: 0-55周岁交费方式: 5年交、10年交、20年交保险期限: 20年、30年、至55岁、至60岁、至65岁险种特色成年三倍保障,体现人生责任;期满双倍给付,养老规划无忧;自主年金转换,资金自由规划;周年保单分红,更添额外惊喜。保险利益重疾保险金:90日内因疾病发生合同规定重疾,退净保费。
因意外或90日后因疾病患合同规定的30种重疾之一,3周岁之前按保额的25%-75%给付,3周岁之后按保额 的3倍给付,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保额等额减少,若减少后主险保额为零,合同终止。
身故金:18周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并按2.5%年利率单利增值;18周岁后按3倍保额给付身故金。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金:保险期满时,按2倍保额给付,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按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分享平安保险公司分红类保险70%以上利润。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保险示例陈先生,35 岁,投保险种组合:鑫祥 5 万+附加重疾 5 万(保险期间:至 65 岁);年交保费 5605 元(交 20 年)最高总投入 112100 元。
陈先生利益一览:重疾保险金:90天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可以领取三倍基本保额即15万元保险金,鑫祥重疾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身故可以领取三倍累积基本保额(累积基本保额=基本保额+交清增额基本保额),举例如下,合同终止。(未领重疾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中档分红举例)
60岁 三倍累积基本保额 223311元65岁 三倍累积基本保额 253287元满期生存金:被保险人年满65岁时仍生存,满期生存金为两倍基本保额加两倍交清增额基本保额,合计为168858元。(未领重疾保险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中档分红举例)
转换年金:65岁满期后生存金168858元(含交清增额),假设选择转换年金领取方式五,保证领取20年,每年可领取约10250.5元,总共领取205010元。(领取金额是不确定的,领取金额按照领取当时我们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分红:公司每年把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方式,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分红如下,可以作为养老的补充。
61 岁 当年分红 3553 元62 岁 当年分红 3621 元63 岁 当年分红 3687 元64 岁 当年分红 3754 元保单可贷款:如果急用现金,最高可申请80%的现金价值进行保单贷款。(现金价值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按中档分红举例,分红方式选择交清增额)
60 岁现金价值 137783 元64 岁现金价值 162263 元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重大疾病保险金申请。由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3)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4)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的给付。我们在收到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天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保险金申请时效。受益人对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如何交纳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纳:您应当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向我们交纳保险费。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必须随主险合同保险费一同支付,不能单独交纳。
保险费率调整: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的权利。我们将根据本附加险合同计算费率所用的重大疾病发生率与实际情况的偏差程度,决定保险费率是否调整。本保险的费率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并向保险监管机关备案后,您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续期保险费。
扩展阅读
平安鑫祥养老保险产品介绍
新的一年,养老问题仍然是大家关心的重要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该如何做到养老保障呢?平安养老保险备受关注。
金融危机向纵深发展的今天,人们钱包越来越瘪,对未来的保障需求越来越强烈,低保费高保障的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鑫祥——养老、保障两相宜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可以实现养老功能的产品。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
张振堂表示,鑫祥的特色很突出,既可提供养老金又可提供高额保障,特别适合已经开始为养老做规划,或是承担家庭责任的中青年人。
例如,30岁的小王已经工作七八年了,三年前成了家,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他也隐隐感到生活的压力。身体的健康、未来的养老都是他时常担心的问题。如果他为自己投保10万元基本保额的鑫祥,选择20年交费,保障到65岁,那么到65岁时,他就可一次性领取至少20万元的满期金用于养老;如果在65岁前不幸身故,他的家人就可得到至少30万元的保险金,眼前的担忧都可迎刃而解。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低保费高保障的养老产品,养老、保障两相宜。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鑫祥的特色很突出,既可提供养老金又可提供高额保障,特别适合已经开始为养老做规划,或是承担家庭责任的中青年人。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特点:成年三倍保障体现人生责任;满期双倍给付养老规划无忧;自主年金转换资金自由规划;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保险责任:35岁男性,投保《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65岁满期。保费支出:年交保费4330元,交费期20年;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产品分析
1.本产品可自主选择保障期,保障期满返还2倍保额作为满期生存金,作为养老金补充。
本产品的保障期有多种选择,可以根据自己的养老规划来选择保障期。例如,您准备在55岁退休,您可以选择保障到55岁,55岁到期领取2倍保额作为养老金补充。
满期生存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转化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获得更多收益。
2.身故保障根据年龄区分,18岁之前身故返还保费,18岁之后身故保障高达3倍保额,保障额度高。
保监会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额不得超过10万元。本产品按年龄对身故保险责任做了区分,18岁之前身故赔付所交保费,而不是赔付保额。家长为未成年人子女购买此产品,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高于10万元的保额。
3.本产品为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方式有三种: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和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建议选择累积生息或购买交清增额的方式,让保单价值越来越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货膨胀。
特别提醒: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代理人演示的数额只能作为参考。
投保须知
1.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疾病史。
2.本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拨打平安人寿95511客服热线报案。
平安鑫祥保险怎么样?
随着保险市场上保险产品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投保人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最近有人咨询平安鑫祥保险怎么样?对此,小编收集了保险资料,以下为您介绍。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可以实现养老功能的产品。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缴费方式:趸交,五年交,十年交,二十年交
投保年龄:0-55岁
产品特色:快速见利——每两年返还保额10%;安全获利——满期返还保险费;双重增利——保额分红+累积生息;无忧得利——投保人保费豁免;灵活享利——期满可转换养老年金。
适合人群:平安鑫祥保险交费门槛低,适合不愿花太多钱买保险只注重保障的人群,因为保险期有20年期间,可以作为短期储蓄投资和短期保障,因为保险期太长,随着通胀影响,现在保10万可能过几十年即使赔付对家庭帮助也不大了。
保险利益1、生存保险金: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X10%,即10000元+分红;保险期间内累计返还35次,共计350000元+分红。
2、满期保险金:70周岁返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即346000元+分红;同时,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3、累积生息账户:生存保险金自动进入累积生息账户,以“月复利”方式累积增值。
4、身故保险金:若不幸身故,公司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x105%+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5、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60周岁之间,豁免续期保费,继续享受保险利益。
6、养老年金转换:保单期满后,客户可以申请,将满期保险金与终了红利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养老年金,让晚年生活更快乐。
20岁取出分取出一部分读大学剩余的据需分红30岁期满再取出一部分结婚剩余的据需分红用40岁再取出一部分创业用剩余的据需分红,50岁再取出一部分旅游剩余的据需分红60岁再取出一部分做生活费剩余的据需分红70岁补充养老,一单六用其不完美,只交二十年用到终身。
保险责任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2倍的保险金额+红利,合同终止;二、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返还所交保费+2.5单利+红利,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18周岁(含)后,给付3倍保险金额+红利,合同终止。买保险之前要综合考虑公司的品牌、信誉、产品性价比、售后服务、及代理人的专业服务,都是很重要的,要综合考虑才行。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是需要书面通知我们,由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除另有约定外,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例如,30岁的小王已经工作七八年了,三年前成了家,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他也隐隐感到生活的压力。身体的健康、未来的养老都是他时常担心的问题。如果他为自己投保10万元基本保额的鑫祥,选择20年交费,保障到65岁,那么到65岁时,他就可一次性领取至少20万元的满期金用于养老;如果在65岁前不幸身故,他的家人就可得到至少30万元的保险金,眼前的担忧都可迎刃而解。
平安鑫祥保险怎么样?(案例分析)
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增强,许多消费者都投保了人寿保险。那么,平安鑫祥保险好不好?金融危机向纵深发展的今天,人们钱包越来越瘪,对未来的保障需求越来越强烈,低保费高保障的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想买一份保险,最好是到一定年龄本金会返还给我额外会分红,加一些其他意外保障,有人推荐平安鑫祥,请大家看下,这个适合吗?
平安新推出的“三鑫”系列产品包括鑫利、鑫盛、鑫祥三个分红型主险以及鑫利重疾、鑫盛重疾、鑫祥重疾三个附加重疾险共六个产品。六个产品各具特色,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低保费、高保障。
专家分析:每款产品都很好,适合于不同的家庭和客户,最主要看你目前的想法以的保障缺口是什么?
产品类型:主险
鑫祥——养老、保障两相宜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可以实现养老功能的产品。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
所属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趸交,五年交,十年交,二十年交
投保年龄:0-55岁
产品特色快速见利--每两年返还保额10%;安全获利--满期返还保险费;双重增利--保额分红+累积生息;无忧得利--投保人保费豁免;灵活享利--期满可转换养老年金。低保费高保障,体现保险真谛;多种交费方式,满足个性所需;漫漫人生道路,平安终身陪伴;周年保单分红,更添额外惊喜。保险利益
1、生存保险金: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X10%,即10000元+分红;保险期间内累计返还35次,共计350000元+分红。
2、满期保险金:70周岁返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即346000元+分红;同时,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3、累积生息账户:生存保险金自动进入累积生息账户,以“月复利”方式累积增值。
4、身故保险金:若不幸身故,公司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x105%+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5、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60周岁之间,豁免续期保费,继续享受保险利益。
6、养老年金转换:保单期满后,客户可以申请,将满期保险金与终了红利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养老年金,让晚年生活更快乐。
20岁取出分取出一部分读大学剩余的据需分红30岁期满再取出一部分结婚剩余的据需分红用40岁再取出一部分创业用剩余的据需分红,50岁再取出一部分旅游剩余的据需分红60岁再取出一部分做生活费剩余的据需分红70岁补充养老,一单六用其不完美,只交二十年用到终身。
保险责任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例如,30岁的小王已经工作七八年了,三年前成了家,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他也隐隐感到生活的压力。身体的健康、未来的养老都是他时常担心的问题。如果他为自己投保10万元基本保额的鑫祥,选择20年交费,保障到65岁,那么到65岁时,他就可一次性领取至少20万元的满期金用于养老;如果在65岁前不幸身故,他的家人就可得到至少30万元的保险金,眼前的担忧都可迎刃而解。
买保险之前要综合考虑公司的品牌、信誉、产品性价比、售后服务、及代理人的专业服务都是很重要的,要综合考虑才行。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获大众欢迎
最近有读者来电咨询,平安鑫祥两全保险是一个什么样的保险产品?为此,小编咨询了保险专家,详细为大家介绍平安鑫祥两全保险的特点与内容。
金融危机向纵深发展的今天,人们钱包越来越瘪,对未来的保障需求越来越强烈,低保费高保障的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近日,中国平安推出了新一代分红保险产品——“三鑫”系列保险,顺应了寿险产品“回归保障”的市场潮流,也为消费者带来了低保费、高保障的新型产品。
平安人寿副总经理张振堂向记者介绍,平安新推出的平安鑫祥两全保险,低保费、高保障。
鑫祥——养老、保障两相宜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可以实现养老功能的产品。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
鑫祥的特色很突出,既可提供养老金又可提供高额保障,特别适合已经开始为养老做规划,或是承担家庭责任的中青年人。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特点
成年三倍保障 体现人生责任
满期双倍给付 养老规划无忧
自主年金转换 资金自由规划
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
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例如,30岁的小王已经工作七八年了,三年前成了家,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他也隐隐感到生活的压力。身体的健康、未来的养老都是他时常担心的问题。如果他为自己投保10万元基本保额的鑫祥,选择20年交费,保障到65岁,那么到65岁时,他就可一次性领取至少20万元的满期金用于养老;如果在65岁前不幸身故,他的家人就可得到至少30万元的保险金,眼前的担忧都可迎刃而解。
平安鑫祥养老保险收益怎么样?
鑫祥是一款定期养老险,有三倍保障,满期双倍。去年,李先生购买了一份平安鑫祥养老保险,年缴2500交20年,他想知道20后收益是多少?一次领多少。年领多少。月领多少?假如70岁去世,剩的钱。怎么办?
保险专家表示:如果是27岁男性,每年交费3036元,缴费期20年,基本保险金额是4万,在60岁之前出现死亡风险,如因疾病给付八万身故保险金,如因意外身故,是12万保险补偿。平平安安,在60岁退休,可以领到基本保额8万,分红金中档约 42525,高档约74000。如果想按月领,有折算表,共有五种领取方式 在领取时候自选,大概月领400元,保证领取年20年。如果是天津的客户,专门有一款丰盛人生养老险,也适合与补充养老。
保险收益的不确定性1、任何分红型保险将来领取的价值都取决于公司的盈利状况;
2、鑫祥是传统分红型保险,但是可以做转换年金,转换年金后可以设置20年内为分月,分年领取,在领取的过程中被保险人身故,剩余的价值可以由受益者领取3.70被保险人身故按照身故总利益给付身故保险金,一次性给付。
出险理赔1、在保障期间内出险按三倍保额赔付,若在保障期满时还平平安安的,按保额的双倍赔付。
2、鑫祥最高保障年限为65周岁,所以不存在你说的“假如70岁去世”这类问题的。
3、同时这款产品分红很高,到期满时有一笔不错的收益。
4、这款产品是款年金保险。若保障期满时,可一次性领取或者转换为年金,按月领取。详细需跟保险公司约定。若在约定时间内未领取完就身故了,余下部分由受益人领取。所以你不怕有顾虑。这款产品是不会亏钱的。
平安鑫利少儿保险介绍
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缴费方式:5、10、15、20、30年交
保险特点: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保险设计:赵先生想给自己三岁的女儿办理少儿险,主要着重教育险和保障型健康险。赵先生年收入在6万左右,根据他的情况,设计如下:
1、投保年龄:0岁-----60岁;
2、保到80岁;
3、每两年固定一返还保额的7%,返至80岁,如赵先生每年给客户存5300元,存20年。每两年固定返还3500元,返至80岁;
4、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5、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客户办理五份。到客户80周岁的时候,将返还给客户双倍保额,即10万元;
6、孩子到15岁高中,18岁大学时候,可以取红利+固定返还做教育金;
7、重疾+住院医疗+日额津贴+意外伤害+意外医疗。
投保案例1:0岁男孩,投保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2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675元。
基本保险利益: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两周年生存,领取3500元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年满8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即被保险人第一年身故领取5817元,第五年身故领取30503元,以此类推;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投保案例2:宝宝0岁,男孩!投保平安鑫利保险,保额3万元,交费期为20年,每年交保费4201.66元。
宝宝在投保后将获得以下利益:
1、双倍的高保障,6万元的人身保障,重疾保障。
2、资金返还快,每两年就领取一次生存金2100元,返还至宝宝80周岁。
3、帮您复利升,每两年领取的生存金您还可以放在公司的账户,为您按4.2%的利率为您复利升息,随时可领取,让您获得更高的利益!
4、享受公司高额分红,每年可享受公司的分红,并为您按年复利升息,目前公司利率在5%以上!
5、高额祝寿金返还,当宝宝生存至80岁时,公司将额外返还祝寿金6万元。
6、资金灵活,在您资金周转不便时可用保单贷款功能,及时为您提供现金!
7、意外有保障,宝宝将有1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障。在宝宝顽皮淘气时有全面的呵护!报销方式:个人担负100元,剩下公司全额保险。自费药除外!
保单第15年时的总利益:48969元;保单第20年时的总利益:76227元;保单第30年时的总利益:117860元;保单第40年时的总利益:174229元;保单第50年时的总利益:250505元;保单第60年时的总利益:353108元;保单第70年时的总利益:491105元;保单第80年时的总利益:678105元。
中国平安鑫祥两全保险怎么样?
中国平安鑫祥两全保险是一款什么样的保险产品呢?该保险投保应注意什么呢?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低保费高保障的养老产品,养老、保障两相宜。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鑫祥的特色很突出,既可提供养老金又可提供高额保障,特别适合已经开始为养老做规划,或是承担家庭责任的中青年人。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点:
成年三倍保障,体现人生责任; 满期双倍给付,养老规划无忧; 自主年金转换,资金自由规划; 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保险计划特色: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与保险期满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等待期: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重大疾病",(二)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3倍保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我们按照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与18周岁的保单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