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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率,保险商品的价格决策(四):费率改革及其市场化

2020-04-24
保险规划的四个阶段 保险费如何规划 保险规划人性化

 一、费率市场化的必要性

 我国的保险费率正在走向市场化, 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财产保险的效益险种,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改革已经于2003 年开始正式启动。

 其他险种的费率进行市场化改革, 也是必然的趋势。这是因为:

 第一, 保险市场如果未形成价格机制, 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的自由竞争, 也就不可能形成真正的保险市场。从市场经济的原则来讲, 除了一些自然垄断产品、公共产品等少量特殊行业外, 其他行业都应实行市场定价的原则。保险产品转换为保险合同的过程, 始终具有一般商品交换活动的本质, 费率市场化是保险市场供求规律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保险市场上产品结构趋同、品种单调, 说到底还是因为价格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第二, 我国地域辽阔, 人口众多, 保险供给主体多元化、产品多样化、需求多变性的现实已经形成。统一的刚性费率形成机制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无法反映各地各公司保险产品的实际成本, 不能充分有效地配置保险资源。保险费率除了反映保险产品开发成本、销售成本、平均利润率之外, 还受标的风险、利率调整、投资收益水平等因素影响。所以保险费率的形成本质上应是市场化的结果。而由监管部门统一制定费率, 审批费率手续繁琐, 容易造成决策滞后, 失去价格信号的调节作用, 也有悖于费率厘定的“充分保障, 公平合理”原则。

 第三, 长期以来, 寿险预定费率是参照即期银行利率制定的, 而银行利率市场化即将成为现实。届时, 银行利率将根据国内和国外资金市场供求关系, 由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决定利率水平, 它反映的是资金使用的收益和风险水平。这样, 保险业将不得不改变目前依据即期银行利率制定保险费率的做法, 因为银行利率是现时货币供需价格的反映, 而保险费率反映的是保险标的风险等因素。

 第四, 我国加入WTO, 这意味着包括保险在内的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市场化将加速推进。而保险体制市场化最核心部分是保险费率市场化, 从世界保险业的发展态势来看, 费率市场化已是一种国际惯例。入世后我国的保险企业已经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去, 只有逐步开放保险市场价格, 才能激活民族保险企业的创新力, 增强民族保险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第五, 在规定价格体制下, 保险公司易于生存, 但内缺激励、外缺压力, 保险供给主体整体素质提高缓慢, 难以通过兼并组合形成资源优化配置, 竞争力不强。统一的价格有违公平, 它抑制了那些经营好、成本低的保险公司的优势。从被保险人角度来看, 统一价格就是用低风险者群来承担高风险者群的损失, 这与风险分担是两回事, 对被保险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第六, 费率的市场化有利于保险公司更新经营理念, 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基础的经营指导思想, 健全公司内部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 加强经济核算, 增强预警能力, 树立服务意识, 提高服务水平, 促使保险公司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第七, 各市场主体在对付现行“一刀切”的基本费率时, 各怀心思, 博弈的结果是恶性削价竞争的产生。市场上以“ 高手续费、高退费、低费率”为主要手段的恶性竞争屡禁不止。

 二、费率市场化的条件和措施

 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基本条件和措施是:

 第一, 要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有效的保险监管、真正商业化的保险企业。因此, 推进费率市场化, 首先是加快金融业市场化步伐, 完善金融市场的结构和功能,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保险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 保险资金的运用、巨灾风险的分散等都有赖于金融市场的完善。

 第二, 加强保险监管, 提高监管效率。费率市场化并不是不要政府监管, 对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应当报保险监管机构审批。保险监管机构审批时, 遵循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其他保险险种的条款和保险费率, 应当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 加强保险体制的改革。首先要深化国有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国有保险公司改革的方向是: 坚持国家控股的原则, 加快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步伐, 通过吸收外资和社会资金参股, 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切实转换经营机制,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增强经营活力和竞争能力。在进行体改的同时, 重点要在机制转换上下功夫, 做好用人制度、分配制度以及精简机构、减员增效等各项改革工作。其次, 要转换股份制公司的经营机制。改革的重点是从优化股权结构入手, 通过增资扩股, 引进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 逐步实现产权多元化,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严格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关系, 建立可追究个人责任的董事会议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要对提出申请上市的公司逐一从偿付能力、市场行为等方面出具监管意见书, 并与证监会等方面加强联系, 及时解决问题, 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司上市。此外, 要完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逐步拓展资金运用的渠道, 切实提高资金投资的收益率, 促进承保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的平衡发展。

 当前还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 1 ) 以机动车费率市场化为突破口, 建立差别费率制度, 充分发挥保险费率调节供求的作用。( 2) 费率市场化应该是活而有序的, 因此, 要抓紧建立和完善保险费率管理的法规。如当前要认真贯彻《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等。( 3) 加强行业自律。国际经验表明, 行业协会对于加强行业自律, 沟通行业成员与政府的关系以及加强费率市场化的管理, 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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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的结构


(一) 保险费率的结构

保险费率是保险的价格, 是计算和收取保险费的标准和依据。

保险费率的制定、运用是否正确、合理, 直接关系着保险人能否履行保险责任, 关系保险经营的稳定性。因此, 保险费率是保险经营的重要内容。

保险费率是由三部分组成的, 即: 净费率、第一附加费率、第二附加费率。

净费率是以正常损失率为基础的, 它所请求的保险费是用于对正常损失进行的赔偿和给付。保险事故的发生虽然对于个体的保险标的来说具有偶然性, 但从整体来看, 即集合众多保险标的来看, 保险事故的发生是有规律的, 灾害损失大体稳定在某种水平上。这种较为稳定的损失, 可以视为正常损失, 它是净费率的基础。

第一附加费率是以异常损失为基础的, 它所请求的保险费是用于对异常损失进行的赔偿支付。保险事故的发生尽管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但是损失的稳定性和规律性只有在广大的空间上和较长的时间上才能显现。同时,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使某一时期的实际损失背离正常损失。如果实际发生的损失小于正常损失, 那么对保险人的财务稳定性并无不利的影响; 如果实际发生的损失小于正常损失, 那么, 净费率请求到的保险费就不足以补偿实际所发生的损失。这超过正常损失的部分, 就称为异常损失, 它只能由第一附加费率请求的保险费来补偿。

第二附加费率是以保险人经营保险学原理目录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强化保险公司在条款费率拟订、执行中的主体作用和责任,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在建立行业标准及加强自律规范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行业整体提高产品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防风险能力建设,从而更好地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那么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意义何在呢?

车险费率制度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商业保险主要险别的价格向市场回归的第一步,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第一,改变了车险费率的形成机制,第一次使市场成为决定费率的主导力量。作为财产保险重要组成部分的机动车辆保险(本文主要探讨车辆损失险)在性质上属于典型的商业保险。其费率理应由市场决定。在这次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政府主管部门将费率形成的决定权交给对自己所承保的业务自负盈亏的保险企业。由后者根据赔付率、费用率、合理利润预期、市场供求关系和各种风险因素等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市场第一次成为决定我国车险费率的主导力量。这是符合我国经济市场化的进程的,也是与车险保险费率市场化的世界潮流相吻合的。

第二,大幅度地降低了车险费率的总体水平,在车辆保险过程中真正体现了公平的原则。随着机动车辆安全性能的增强,道路。信号系统和其他交通设施状况的改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平均严重程度大大降低,保险赔付率大幅度下降,车险费率在客观上有了较大的下降空间。同时,由于经营车险业务的企业同业竞争的加剧,车险费率也有向下变动的客观要求。通过费率的市场化改革,车险费率的决定主体由政府转换为保险企业,费率水平大幅度地降低。从而减轻了广大保户的保费负担,真正体现了车辆保险过程中对被保险人一方的公平。

第三,细化了车险费率的形成要素及其权重,使车险费率的构成趋于合理。这次车险费率制度的改革,不仅将车辆损失险的费率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区别开来,从客观情况出发有升有降,而且还纠正了原来以“从车”为主的片面性做法,贯彻了“从车”、“从人”、“从用”、“从地”相结合,加大“从人”权重的原则。一些保险公司在私人自用车辆基本险费率表和私家车基本险费率表中,直接载明固定驾车人或主驾车人年龄、驾龄、性别或职业、客户信用等级与安全等级的优惠比率或系数,或上调的比率或系数(表中提供了改革初期华安广州分公司私家车费率的优惠系数,从中可以看出“从人”因素等在费率构成中的作用)。

保险费率,保险费和保险费率的区别与联系


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保险费的数额同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和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也就越多。交纳保险费是被保险人的义务。如被保险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在自愿保险中,则保险合同失效;在强制保险中,就要附加一定数额的滞纳金。交纳保险费一般有4种方式:一次交纳、按年交纳、按季交纳、按月交纳。

保险费率是指按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以财产保险为例,它是根据保险标的的种类,危险可能性的大小,存放地点的好坏,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以及保险期限等条件来考虑的。计算保险费率的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以每千元为单位,即每千元保险金额应交多少保险费,通常以‰来表示。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个部分组成。这两部分费率相加叫做毛费率,即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计收保险费的费率。

当您支付保险费时,您是否留意过,您所交的保险费是您所买保险的合法价格吗?您在买保险时有没有像买商品那样复过秤?事实上,个别保险公司超过规定标准多收客户保险费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也曾发生过。

其实目前,我国已开办的保险种类达几百种之多,每一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标准,而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条款和费率的制订须通过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更改、制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因此,您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首先要向保险公司索取您所买险种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规章,并加以仔细阅读,特别是要了解一下该险种的保险费率,看是否与人民银行批准的保险费率相吻合。倘若您发现保险公司多收了您的保险费或对该保险费率有怀疑时,您可向人民银行反映,寻求帮助。

失业保险费率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我市在前期失业保险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从5月起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从2%下降到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预计每年将为企业和职工减轻缴费负担达4100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

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市场需求,保险费率的制定: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


(二) 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

根据大数法则,某一种保险的购买者越多, 风险越分散, 费率就会越低。因此,在一定程度上, 市场需求和竞争决定着费率的高低,以及人们对费率的接受程度。当市场需求旺盛, 市场竞争激烈时,费率就有下降的趋势; 反之,当市场需求不旺, 市场竞争不够激烈时,费率的居高不下则是不可避免的。

(三) 投保人的购买能力

通常,过高的费率会抑制投保人的需求; 相反, 较低的费率则会刺激投保人的需求。因此,在费率制定时, 一方面要考虑保证企业赔付风险损失的能力和企业利润, 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投保人的购买能力。比如,在汽车保险中, 如果按被保险人希望在任何大小损失时都能获得保险保障来设计保险, 就会大大超过一般投保者的购买能力;因此, 在汽车保险条款中, 一般都设有自负一定损失的规定。这样,不仅可以降低费率, 而且也符合大多数投保者的购买能力。

(四) 国家的政策法规

费率的制定必须要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 特别是要遵守保险法规和政策。一方面,不能为了竞争盲目地降低费率, 导致保险准备金不足;另一方面, 任何保险经营者也不能随意地提高费率或变相地提高费率,增加投保人的额外负担。

保险营销学目录

了解保险费率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解读


保险对于大家来说已经不再陌生,在人们的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可能很多的朋友在购买的时候只看保险多少钱,也就是保险费,却不知道保险费率是什么?保险费率表是什么?

保险费率是指按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以财产保险为例,它是根据保险标的的种类,危险可能性的大小,存放地点的好坏,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以及保险期限等条件来考虑的。计算保险费率的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以每千元为单位,即每千元保险金额应交多少保险费,通常以‰来表示。

保险费率一般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习惯上,将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的费率称为毛费率。纯费率也称净费率,是保险费率的主要部分,它是根据损失概率确定的。按纯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纯保费,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和给付。附加费率是保险费率的次要部分,按照附加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叫附加保费。它是以保险人的营业费用为基础计算的,用于保险人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以及提供部分保险利润等。

保险费率表

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

党政机关、事业团体非营业

第三者责任保险

5万

10万

15万

20万

30万

50万

100万

客车

6座以下

652

913

1,030

1,108

1,239

1,402

1,597

6-10座

624

874

986

1,061

1,186

1,342

1,529

10-20座

745

1,043

1,177

1,266

1,415

1,601

1,824

20座以上

957

1,340

1,512

1,627

1,819

2,058

2,345

货车

2吨以下

821

1,149

1,296

1,395

1,559

1,764

2,010

2-5吨

1,166

1,633

1,843

1,983

2,216

2,507

2,857

5-10吨

1,326

1,857

2,095

2,255

2,520

2,851

3,249

10吨以上

1,680

2,352

2,654

2,856

3,192

3,612

4,115

低速载货汽车

697

976

1,102

1,186

1,325

1,500

1,709

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费率

第三者责任保险

5万

10万

15万

20万

30万

50万

100万

6座以下

652

913

1,030

1,108

1,239

1,472

1,916

6-10座

624

874

986

1,061

1,186

1,409

1,835

10-20座

745

1,043

1,177

1,266

1,415

1,681

2,189

20座以上上

957

1,340

1,512

1,627

1,819

2,161

2,814

保险费率表 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中车辆种类A., B类是指什么?

(一)八类车辆是指:

1.整车进口的一切机动车辆。

2.主要零配件由国外进口,国内组装的套牌车辆。

例如:羊城牌(广州)小轿车套本田系列、金冠牌(深圳)旅行车((6座以上)套丰田海狮、大霸王、三菱太空车。

3.合资企业生产的16座以上(含1 6座)的客车。

4.外资、合资企业生产的摩托车。

5.下列车辆品牌和车型。

北京切诺基V6、广州本田、上海别克、上海帕萨特、湖北雷诺、长春奥迪系列、天津丰田。

其他合资企业生产的国产化率低于70写的机动车辆。

(二)B类车辆是指除A类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

(三)对于难以确定是A类或是B类的车辆,由当地保险同业公会提出划分意见报保监会在当地省级派出机构审定。

机动车辆盗抢险修改前与修改后在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上有何区别?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可见,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修改前的机动车辆盗抢险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规定,由于机动车辆盗抢险是机动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故保险金额可与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保持一致。其确定方式有三种:一是与保险价值相等二是按投保当时的市场价值确定;三是协商价值。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不单独列明,而是以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作为盗抢险的保险金额。机动车辆盗抢险条款规定,盗抢险的保险费率为机动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率的20%—30%。这也就是说,盗抢险的保险费为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的20%—30%。计算公式为:盗抢险保险费=(车辆损失险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20%-30%不难看出,盗抢险的保险费是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的20%—30%,而不是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之和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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