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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意外保险

2021-04-19
中国人寿保险知识 中国人寿保险战略规划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的规划

中国人寿意外保险是指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人身意外保险。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在投保期间遭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向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保险金。

投保中国人寿意外保险并顺利理赔的案例有很多。震撼国人的“5.12”汶川大地震中,中国人寿给付3.78亿元,累计捐款6000万元。中国人寿为参加抗震救灾的解放军官兵、医护人员等12类抢险救灾人员提供了每人保额为20万元的意外保险,并为伤亡官兵理赔674万元。

2008年2月28日、29日,投保中国人寿意外保险电力职工江玉新与黄快生不幸意外殉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为两位烈士家属各给付20万元。

尽管中国人寿的意外保险是由有着雄厚经济实力和良好信用做保障,但也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保险和理赔。因此,投保人要注意保险的细节及一些注意事项才能顺心理赔,不费时不费力。

中国人寿意外保险同样是意外保险的一种。意外保险中所说的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简单来说就是被保险人不预知、非自愿受到伤害。因此,被投保人若是故意受到伤害如自残,是不能理赔的。

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卡

保险费:180元保险金额:60000元(意外伤害50000元;意外医疗10000元)保险期限:一年投保年龄:6岁到65岁购买限额:同一被保险人最高购买2份

麒麟卡

保险费:100元保险金额:55000元(意外伤害50000元;意外医疗5000元)保险期限:一年投保年龄:6岁到65岁购买限额:同一被保险人最高购买4份

国寿吉祥金卡

保险费:280元汽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障:10万火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障:20万飞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障:40万轮船乘客意外伤害保障:10万人身意外伤害保障:85000元附加意外医疗费用保障:1万保险期限:一年投保年龄:16岁到65岁购买限额:同一被保险人最高购买1份

意外的东西,无处不在,所以,我们有必要为自己活着家人准备一份意外险,下面小编向你讲述一款比较受大众青睐的意外险产品------百年人寿意外险计划。

产品特色

人生风险,打包防御生命保障,高达百倍保费低廉,多重呵护一次投保,全年无忧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保单载明的基本保额。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事故180天内,根据残疾程度不同,按比例给付,最高不超过基本保额。意外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意外事故180天内,构成合同所约定的重要器官切除条件,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意外烧烫伤保险金:意外事故导致烧烫伤,根据烧烫伤程度不同,按比例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180天内身故,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额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航空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180天内身故,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扩展阅读

中国人寿意外保险理赔程序是什么


上周,网友小白在留言说到,他在中国人寿买了意外保险,近日要去理赔,但不知道理赔的环节有哪些,需要准备写什么材料。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中国人寿意外保险的理赔程序如下:

报案。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一般应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收集单证。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如:医学诊断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保险公司审核。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限内会作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下达赔偿或拒赔通知。领取赔偿款。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支付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身故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保险合同、贷款合同、还贷收据或证明;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一受益人须提供单位证明);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若申请人与我们对被保险人的死因有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进行死因鉴定,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残疾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保险合同、贷款合同、还贷收据或证明;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一受益人须提供单位证明);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如何规避保险理赔难题

不属于保险责任。每份保险都有特定的保险责任,只有在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的签约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应当进行如实告知。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那么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可以不退还保险费。他人代签名。代签名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屡见不鲜。代签名的保险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出险后,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观察期内生病。一些带有医疗费赔偿的医疗保险合同中,为了防范投保者故意带病投保,其中有一条规定是:保险责任从等待期(观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如果保险事故是在等待期(观察期)内发生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为了获得高额保险金,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不仅不能获得保险金,而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国人寿意外保险网上投保更便捷


咨询:想要买份中国人寿保险意外险,不知道怎么样?该如何选择?

意外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作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残废时,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中国人寿针对意外险有多款产品。

意外险的特点一般是交费少,保障高。意外保险分为:意外,意外医疗,意外医疗住院补贴三种。

目前国内各大保险公司均有退出意外保险,因此建议对多家意外险进行对比,根据保险额度、保障项目及保费等多个方面进行考量在进行购买。

中国人寿意外险险种介绍

交通意外保险是意外保险的一种。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综合意外保险是保障覆盖面较广的一种意外保险,不但能为被保险人提供人身伤残、身故等保障,还对因意外发生的医疗提供保障。

专家建议外出旅行,背包里除了急救药品外,还应该有份旅游意外保险。旅游保险是指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在旅游过程中死亡、伤残或住院医疗时承担赔偿金责任的商业保险。中国人寿为您提供1天起的旅游保障,网上购买,省时、省力更省钱!最低仅需两元! 通常谈到的旅游保险有两种:一种是旅行社责任险,一种是旅游意外伤害险。根据国家旅游局目前的规定,正规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对于旅游意外险,则需游客自行购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保险开通,客户轻点鼠标就可以完成交通意外、旅游意外、航空意外等一系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专为出国人士定制的境外紧急救援险也于同期在网上推出。

首批推出的网上保险产品根据客户的需求特性量身定做,具有保费低、保额高、保障全等特点。据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的鸿运卡系列保险,只需花66元就可以享受一年最高40万元的包括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在内的交通工具意外保障,不受次数限制。特别适合经常出差的商务人士。

对于出境游的客户,无论随团出行还是自助游,此次推出的鸿安卡可以提供每天最低2元、保额5万元的保障,同时,中国人寿此次在网上推出的境外紧急救援保险已经受到各国使馆的认可。

投保案例介绍:

来自贫困家庭的韦梅和李明夫妇俩外出打工时,突然遭遇意外事故,李明重型颅脑外伤并发脑疝,颈椎粉碎性骨折,医疗费用倾尽了双方家庭的积蓄。为了赚钱给丈夫治病,韦梅每天背着年幼的孩子拉板车送煤球,他们的亲人上街拾破烂,不知这种苦难生活何时是尽头。

2006年10月9日发生在南安大霞美的一起交通事故,使靠儿子养活的八旬父母和年仅12岁的儿子失去了家庭支柱,不知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南安一家企业的工人陈某在一次工伤事故中丧生,留下80岁高龄的父母、没有工作的妻子和一个年仅10岁的孩子。由于该企业每年都为工人投保三份中国人寿卡保险(每份保费100元),中国人寿按规定给付陈某家属18万元的保险金,使濒临解体的家庭重现生机。

现实生活中,意外伤害事故往往触目惊心。我国每年有70万人(平均每天近2000人)死于意外伤害,每年因交通意外就使几十万人伤残,保险赔款达到27亿元。少年儿童由于生性好动,识别与自控能力差,容易遭遇各种意外伤害。2006年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遭受意外伤害人数约为4000万人次,到医院接受治疗的人数为1000万人次,医疗费用支出42.6亿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共21.82亿元。每年暑假都是中小学生意外伤害的高发期。

严峻的现实生活使人们深刻认识到风险保障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对交费低廉、保障程度高的意外保险十分青睐,主动为自己和家庭投保,为家庭建立安全保障。一年几十元或上百元保费的意外保险,能够为参保人提供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保险保障,使他们有能力通过自身努力抵御意外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维护自身的尊严。社会捐款不如人寿保险已经成为众多市民的共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各种意外保险具有投保广泛、保费低廉、保障全面、手续简单、灵活选择、连续投保等诸多亮点,不仅适合个人投保,也适合机关、企事业和社团等集体投保,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和青睐。许多市民主动向当地中国人寿业务员、服务柜台、保险代理机构或95519服务专线进行咨询投保。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意外保险卡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寿险”)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保”)为主发起设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88亿元。主要经营人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人身再保险和投资业务。 中国人保寿险充分发挥中国人保在品牌、网络、客户资源、行业经验等方面的突出优势,通过集团综合化经营平台,借鉴国际先进经营管理技术和经验,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不断提升。

中国人保寿险秉承“人民保险,造福于民”的企业使命,以人为本、诚信服务、规范经营、科学发展,建立了集中型管理模式,形成了多元化销售渠道,开发了健全的产品体系,构筑了强大的后援服务支持平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与服务。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努力扩大保险在全社会的覆盖面、渗透度和影响力。

中国人保寿险坚持走规模效益化之路,推进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立足全国,放眼国际,着力建设成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业务高速有效发展,偿付能力充足,风险管控有力,综合竞争力强,有中国人保特色的现代化一流保险企业。

公司主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公司向社会做出八项服务承诺,主要包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行业自律公约和服务承诺;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设计制作标准化保单。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吉安卡

“吉安祥和,安达富贵”是每个人的美好愿望,但天有不测风云,意外事故无处不在,

为了给您排忧解难,解除后顾之忧,人保寿险公司特推出吉安卡保障计划,

该计划具有以下优势:

投保年龄:16---7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保费:100元/人

保障

意外事故:6万

意外医疗:

意外门诊 :2,000元

意外住院 :2,000元

意外手术 :4,000元

交通意外:8万

飞机意外:40万

(备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19天)以乘客身份乘坐汽车.轮船.火车.飞机如发生意外身故按上述保障的2倍赔付)

推荐产品:

中国人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计划

产品特色:

1、意外伤害保险,根据最新颁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赔偿意外伤残保险金。

2、意外医疗赔偿,按照医疗费用分级累进划分赔付比例。

3、网络投保,足不出户即可货比三家;365天全年无休,在线提供咨询和保全变更服务。

中国人寿人身意外保险合同条款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记名于保险单上的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

中国人寿人身意外保险产品简介

世界每天都在改变,人生难免会碰上意外与不测。国寿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不仅为您提供意外保障,更为您准备了意外医疗的补偿!

产品特色

●身故保险金

一旦遭遇不幸,我们将按照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障您家人的正常生活。

●残疾保险金

如果遭受意外,不幸残疾,我们将按照合同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帮助您和家人渡过难关。

●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中国人寿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我们将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比例给付您医疗保险金。

保险责任

在中国人寿人身意外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

(二)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烧烫伤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烫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烫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烧烫伤保险金。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中国人寿人身意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被保险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恐怖袭击。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中国人寿人身意外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中国人寿人身意外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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