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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金,保险的数理基础和体系运行的实例

2020-04-22
保险规划的功能和风险 车辆保险的基础知识 保险的基础知识
1 .3 保险公司就可准确预测出在某一阶段将要遭遇的损失金额。保险公司预测的准确性随保险基金中成员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如果损失预测得很准确 , 并以此收取了适当的保费 , 就可以事先预算损失成本并予以分摊。用确定的、小金额的保险费支出来替代不确定的、大金额的损失 , 这激发了很多企业和个人购买保险。

值得强调的是 , 大数法则只能准确预测某个团体的结果 , 而不可能准确预测这个团体中的某位成员将会发生什么事。

1 .4 保险体系运行的数学实例

假设 : 1000 名俄亥俄州的农民集合起来建立一个保险基金 , 以帮助他们对付谷仓失火的损失风险。由过去的经验得知 , 每年失火造成的损失相当于这些谷仓价值的 1 % 。就是说 , 一些谷仓全部损毁 , 一些谷仓部分损失。这些损失加起来相当于全部谷仓价值的1 % 。若每个农民都有一个价值 8 万美元的谷仓 , 1000 个这样的谷仓价值 8 千万美元。根据 1 % 的预定损失率 , 预期的基金中的全部损失将为 80 万美元。我们假设这个保险基金组织无需运行费用 , 实际损失等于预计损失 , 而且事先缴纳的保费也没有带来任何投资收益 , 则该组织中的每个农民应缴纳 800 美元。这是由全部损失 80 万美元除以全部参与者 1000 人得出来的。 ( 见表 1 -1)

当代风险管理与保险教程

精选阅读

全民医保,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十八大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向纵深推进,百姓病有所医的梦想正在变为现实。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

任务已经明确,改革扎实推进。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四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主体,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慈善救助等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

基层医改工作成绩显著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医改的攻坚方向:“基层”将成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关注的重点。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梁万年表示,十八大以来,医改取得了新的阶段性进展,尤其是基层医改工作成绩显著:药品越来越便宜;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了。

逐步实现“大病不出县”

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被本届政府作为未来一段时间医改任务的重中之重。

一年来,各地抓住改革“以药补医”这个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统筹推进,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改革使基层医疗服务利用率大大提高,“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正逐步实现。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房志武提出,下一步应发挥基本药物制度的规模体量和影响力,用基本药物在采购和供应方面的价格优势拉动分级诊疗,缓解大医院“战时状态”,对慢性病治疗药物进行改革,执行急性病和慢性病药物分开管理的政策。

保险知识,关于保费和费率的基础知识


保险费(简称保费)是指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

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保险费的数额同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和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也就越多。交纳保险费是被保险人的义务。如被保险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在自愿保险中,则保险合同失效;在强制保险中,就要附加一定数额的滞纳金。交纳保险费一般有4种方式:一次交纳、按年交纳、按季交纳、按月交纳。

保险费率(简称费率)是指按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以财产保险为例,它是根据保险标的的种类,危险可能性的大小,存放地点的好坏,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以及保险期限等条件来考虑的。计算保险费率的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以每千元为单位,即每千元保险金额应交多少保险费,通常以‰来表示。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个部分组成。这两部分费率相加叫做毛费率,即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计收保险费的费率。

当你支付保险费时,应当留意所交的保险费是不是你所买保险的合法价格。事实上,个别保险公司超过规定标准多收客户保险费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也曾发生过。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条款和费率的制订须通过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更改、制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因此,您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首先要向保险公司索取您所买险种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规章,并加以仔细阅读,特别是要了解一下该险种的保险费率,看是否与人民银行批准的保险费率相吻合。倘若您发现保险公司多收了您的保险费或对该保险费率有怀疑时,您可向人民银行反映,寻求帮助。

保险知识,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基础知识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保险产品的认可度的提高和对自身保障防范意识的增强,各类保障性保险产品受到人们的青睐,特别是性价比相对较高的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产品更是成为投保人首选的热门保障产品,但部分投保人对选择投保定期寿险还是选择投保终身寿险产品却是一头雾水,迟迟难以作出投保决定,那么作为个体差异性很大的投保人究竟怎样甄别这两类保险产品并从中挑选一款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呢?笔者觉得投保人要在两个保障功能比较相似的保险产品中做出正确的决断,就必须明确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概念、两者的区别、适合人群等,只有明确了以上问题才能从中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

一、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基本概念

定期寿险,又称“定期死亡保险”,它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1年、5年、10年、20年,或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如60岁。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死亡,保险人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期满生存,保险人无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通俗地说,就是有事,保险公司赔付;没事,就当你消费了,不退费也不返还,是纯消费型保险”。

终身寿险则是在定期寿险保障功能基础上,添加了强制储蓄功能,是终身提供保障的保险。一般情况下终身寿险是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也有105周岁),便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此“终身”并非绝对“终身”,与定期寿险相比,终身险在被保险人100周岁之前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向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缴付保险费的期限和保险人承担给付责任的期限可以由合同双方协议决定,缴付的保险费可以交至死亡时为止,也可以按约定期限全部缴清所有保险费。

二、终身寿险与定期寿险的区别

终身人寿保险的保单通常集合了保险和储蓄投资于一身,而定期人寿保险保单仅仅是一份保险单而已。由于你只需要支付保户生命保险的费用,而没有储蓄投资其他方面的东西,所以定期寿险相对便宜一些,定期寿险是纯粹意义上的保险,具有较强的保障功能,其不含储蓄因素,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责任有确定期限,所以在保额相等的情况下,定期寿险的保费相对终身寿险的费用低廉,并能根据客户自身需要自由选择保险期限的长短,终身寿险和我们曾经介绍过的定期寿险,在费率上的差别比较明显,这是因为两者一个属于可以返本的储蓄型险种,一个则是消费型的险种。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以下我们以相同的保险标的为参考,比较一下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费率结构,以同样是30岁男性、缴费期限20年、保额10万元为例。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如果是20年,那么每年缴纳的保费大约300元左右。而对于终身寿险被保险人来说,保障可达终身,他20年中每年所要缴纳的保费在3,000元左右,甚至更高。由此可见,在背景完全相同的情况下,终身寿险的保费可以达到定期寿险的数倍、10倍乃至更高。

终身寿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且保单所有者既可以中途退保领取保金,也可以当保户急需用钱时,在保单的现金价值的一定限额内向保险公司借款,具有较强的储蓄性。

保险基金,保险的地位:保险基金的特性


(二) 保险基金的特性

保险基金具有以下特殊性质:

1. 分散性和广泛性。保险基金主要是来自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 而投保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就法人来说, 包括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和各种事业单位, 乃至国家机关;就自然人来说, 包括男、女、老、少, 各种职业各个阶层的人士。

这些法人和自然人包括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地区和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 因而, 由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的特点。

2. 返还性。保险基金 ( 不包括保险企业经营费用和利润) 不管来自何方, 采取何种具体形式, 最终都将用于对被保险人的补偿和给付。也就是说, 保险基金最终必然返还给被保险人。保险基金的返还性具有宏观性和总体性的特点, 即保险基金虽然来自千家万户, 但只集中赔付给少数遭灾受损的被保险人。从全社会总体来看, 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全部返还给社会。

3. 专项性。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各行各业、各家各户、国内国外的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 投保人又分别投保各种不同的险种和险别。由于各类险种和险别的承保对象、承保责任、赔付办法、赔付数额等等有其特殊的规定性, 因而, 各类保险基金要分别管理、专项使用。例如, 财产险和人身险, 水险和火险, 国内保险和国际保险, 保险和再保险等, 在费率、承保责任、赔付期限、赔付率等方面都很不相同。对各类保险基金, 不能混在一起统一使用, 而应当单独立账, 分别管理。

4. 契约性。保险合同 (契约) 是一种法律文书, 受法律保护。

保险公司为了组织保险经济补偿或给付, 通过收取保费建立赔付和给付准备金, 即保险基金, 反映着保险人之间的等价有偿交换关系, 保费的收取表现为货币单方面的转移, 保险单相当于有条件的“债权证书”。

5. 互助性。保险基金运行机制的基本特点是互助性。也就是说, 任何单位和个人根据自身转嫁风险的需要, 交纳相应的保险费以换取保险保障, 但是根据风险发生的大数法则, 因灾害事故取得保险赔付的单位或个人毕竟是少数 ( 储蓄性保险给付例外)。

保险基金的这种运行机制最充分地体现了人类为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互助共济思想, 也是任何形式的后备所不能比拟的。国家救灾后备虽取之于民, 但是它只用于灾区的救济和安置, 体现政府对全体灾民的援助, 并非补偿行为。互助型的救灾后备, 虽然也体现互助共济的抗灾行为, 然而它在空间上相当有限, 对参与者来说不是负担过重, 就是补偿不足。

6. 科学性。保险学原理目录

保险知识,一个保单无效的实例


在保险业务员的推荐下,秦妈妈花费3万元,私下为上大学的儿子签购了一份年金保险。儿子回家仔细阅读保单后,却发现多项条款是以其生命终结为条件,而自己并不知情,遂状告该保险公司。近日,法院对此案判决,涉案保险合同不合法,系无效,保险公司应全额退款。

今年40多岁的秦妈妈,家住汉口黄浦路附近,其子小龙22岁,在武汉一所大学念书。

据秦妈妈诉称,2007年11月9日,武汉某保险公司业务员肖某,上门向其推销保险。秦妈妈经考虑,决定为儿子买一份分红型的年金保险。由于儿子住校不在家,在肖某的要求下,秦妈妈代儿子在保单被保险人处签了字。

此后,秦妈妈未向儿子提到此事,并一直如期交付保费,至去年,已缴纳保费3万元。

偶然机会,小龙知道妈妈为其购买此险,当他阅读保单时,却发现条款中多处约定,只有其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才能获得相应保险金。小龙告诉妈妈,未经他本人签名许可,这种投保方式应是不合法的。去年年初,小龙和妈妈一同到法院起诉该保险公司,要求退回保险费。

法庭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案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应该向秦妈妈返还保险费3万元。

保险知识,信任——保险的基础


信任是买保险和卖保险都最看重的,也是最难建立的。

如何建立信任?

我觉得有以下两点。

第一:专业。

保险是门专业的东东,我一定要选一个专业的人给我服务。如何给人一种专业的感觉

让自己真正的专业。多学习,多在葵网看看其他人是怎么做案例的,怎么回复客户的需求的。多读书等等。如果你不是一个专业的人,那么再多的包装也不是解决之道。基于服务而不是销售是专业的关键,如果在葵吧那里回帖,你是以销售的观点是做,那么很难做好,比如上去就把自己的产品放上去了,把自己的电话放上去了,希望人家联系你,这些恰恰体现了你很不专业。包装。包装不是贬义词。我列出几点,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A头像。微笑,有亲和力。对头像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是很多人忽略的地方。把自己想象成是网民,如果你的头像很差,披头散发,严肃的让人害怕,别人干嘛要选择你呢。

B案例。案例很能体现一个人的专业,那里可以证明你过往做过的单,通过一些分析,能够充分体现你的专业,建立信任感。如果我是一名医生,你也写了医生的案例,那么我对你的信任感会强很多。

第二:个性。

个性能够体现活生生的你。这方面没有比博客更能展现一个人的个性了。

主要是以下几点

个人介绍和个人荣誉。重要性不用多说。这里要充分展示自己的个性,不要太拘泥于自己是个保险人,不要把自己框死,要把自己充分的作为一个人而不是保险人来展示。好多人说自己没有荣誉,我认为是思路受限所制。其实你获得市的长跑冠军,获得某某演讲比赛第一名等都是荣誉,不要以为仅仅是保险方面的荣誉才是荣誉。日志。多点原创的东东吧。不要大批量的转载。10篇转载都比不上一篇原创的。文采其实是锦上添花而已,最关键是真诚实感。推荐大家看看伍润缝的博客。原创的日志很不错。

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内容


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社会保障各个有机构成部分系统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下面小编为你讲述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及其相关情况。

我国社会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和政策规范,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为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保障内容来说是多方面的,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等。

社会保险是指对依法律政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困难时,有权得到国家、社会有关部门的帮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险等,在社会保障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就保障方式来说是多层次的,一是社会保障的对象,从过去只涉及城镇的职工,扩展到包括城乡劳动者、各种经济成分的职工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二是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多元化,过去社会保障资金主要由国家负担,而现在则要由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共同负担。

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对遭受自然灾害、不幸事故和生活贫困者提供物质帮助,是属于社会保障的最低层次。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在居民公共卫生、环保、基础教育等领域向全体公民普遍提供的帮助和服务,属于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

社会优抚是对特定阶层的特殊保障制度。另外,按照自愿原则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保险,如个人投保、企业投保、互助性保险等,则属于社会保险的补充形式。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民众的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等社会风险,是经济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要尽快建立起同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就应当明确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

全民覆盖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由覆盖城镇居民到覆盖乡村居民,实现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全体国民。就是要逐步做到劳动者和适度收入者皆保险,非劳动者、低收入者或者无收入者皆保障(这里的保障主要指救助)。雇主对劳动者承担必要的缴费责任,政府对非劳动者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并不等于建立城乡完全一样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城乡之间在经济条件、保障要求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应当建立既统一又有别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商业保险地位不小

商业保险天然的社会属性和保障功能决定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首先,通过保险制度安排,应用大数法则和概率原理,集合多数经济单位,建立丰厚的保险基金,对约定的灾害事故或意外损失给予经济补偿,起到稳定社会经济的作用;其次,通过资金融通功能,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并通过资金运用,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从而强化保障功能;第三,发挥社会管理功能,参与社会安全管理、社会救助活动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各个环节,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一是合同的保障性。它通过合同形式确立保险双方权利和义务,可以避免政策变动或政府行为干扰,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是以自愿投保为前提的展业模式容易为社会成员所接受,减少由于强制性可能带来的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三是投保和支付等方面不受居民身份、农民身份;集体身份、国有身份;在岗与不在岗等方面的限制,可以将社会保险中最复杂、最难解决的人口流动矛盾简单化。四是商业保险的费率杠杆功能有助于克服“劫富济贫”或“劫贫济富”的矛盾,充分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五是商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为政府和被保障对象提供了多途径的选择平台,尽可能满足被保障对象基本层面的保障需求。

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来龙去脉


失业保险基金的来龙去脉

失业保险基金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3.财政补贴;

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其特点:一是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哪些单位、哪些人员要缴费,如何缴费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二是无偿性。即:国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支付任何代价。三是固定性。即:国家根据社会保险事业的需要,事先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在征收时,不因缴费义务人的具体情况而随意调整。固定性还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上,实行专款专用。

失业保险基金用途

失业保险基金如何使用,直接关系到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关系到失业保险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条例》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作出了明确规定: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1、审查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稽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及有效程度,是否按照规定收缴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是否依法征收失业保险费,有无截留、减免等问题。

2、审查应参保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欠费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应保尽保,是否按照规定的工资基数、缴费比例及时足额缴纳保费,有无欠收失业保险费和违规支付失业金等问题。

3、审查失业保险基金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是否首先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和促进再就业紧密结合,有无挤占挪用、贪污、损失浪费、虚列支出和以前年度审计查处未纠正等问题。

4、审查失业保险基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存人财政专户,是否按规定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审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基金种类分别建账核算,资产负债是否真实,各项支付申请报告手续是否真实,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是否按规定购买国债,有无直接或间接投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6、检查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分布情况,各市基金结余的平衡程度是否存在因连续几年基金收不抵支、基金支撑能力严重不足,而造成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完整和欠发失业金等问题。

保险知识汇总,家庭养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础和保障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是继免除农业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补贴等农业补贴之后,中央出台的又一项惠农政策。

河南省F县是试点之一。笔者在该县调查时了解到,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农保的积极性非常高,但也存在许多困难。制度的有效落实是以相应的社会道德为基础的,如果摒弃家庭养老的观念,孝道失落,新农保并不能真正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生存困境。

首先,家庭养老仍然是新农保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指导基本原则中第二条规定,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这在《指导意见》的“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中有所反映,即“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一条件充分体现了基本原则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农保的个人权利与其家庭(主要是其儿子)的养老义务具有连带性的关系。

在F县的试点工作中,不愿意参保的多是一些年轻人,他们认为自己年轻,还没有到考虑养老的时候,因此对参保持消极态度。问题是,如果他们不参保,自己年满60岁的父母则不能够享受基本养老金。那些与儿子关系紧张,儿子媳妇不孝顺、不愿参保缴费的老年人则只能望“新农保的好政策”而心寒了。

其次,那些户口丢失或者已被销户的老年人参保存在困难。

由于城乡二元制度使然,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民在新合作医疗、农村低保政策以及新农保实施之前几乎没有与户籍相关的社会福利,户籍只与土地承包权利和农村宅基地的划分相关。同时,因为农村户口在免除农业税之前还要承担缴纳税费的责任。因此,许多农户家中的户口本被常年压在了箱底,农民向来不知道户口还有什么用,而在农村派出所的户籍管理也存在不少疏漏。新农保所规定的清晰的年龄界限,给农村中户籍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相符或者已经被销户的老年人享受新农保带来了困难。

F县在新农保的试点工作中就遇到了许多老年人户籍年龄与实践年龄不相符、在户籍管理信息化过程中户口被漏登的情况。笔者曾在湖北省某县调查,在免除农业税之前,为了减少农业税的人头负担,一些丧失劳动力的老年人户口被子女注销而成为“黑户”,不知道这些老年人在新农保实施后如何参保。

河南省F县规定,遇到这样的问题,需要当事人向县级有关部门提交更改户籍信息的申请,申请上要有邻居证言、村委会证明、乡镇党委书记签字才可提交。当然,如此繁琐的手续是为了避免有人弄虚作假,但却给一些老年人带来了麻烦,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的农村老年人自己去办理这些手续实在是非常困难,家庭成员的协助必不可少。

最后,“孝”观念中的情感慰藉是农村老年人颐养天年的根本保障。新农保中的基本养老金起点虽然很低,但是也比照农村的消费水平。在F县,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供养标准是:一个儿子一年200元现金、200斤左右小麦。这些60岁之上的老年人一般会有2~5个儿子。假定平均有3个儿子,一位老年人通过家庭养老可以得到的现金是600元,而F县规定的新农保基本养老金是每月60元,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年可以获得720元的养老金。可以说一位老年人每月60元的基本养老金与当地的家庭养老水平基本相符,也与当地的生活水平相符。这也正是F县的老年人积极参加新农保的原因所在。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他们可以不再向儿女们伸手要钱了。

问题是,需要由儿子们来供养的老年人基本上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有些老年人甚至缺乏生活自理能力,F县农村通行的供养标准和国家基本养老金可以保证老年人生活,老年人最为需要的是情感慰藉和重病、大病的治疗与照顾,而这些只有家庭养老可以提供。

60岁老年人参加新农保的个人权利和儿女必须参保的连带关系,这样的制度设计是以家庭养老的社会道德为基础的。老年人在办理参保手续中存在的具体困难,要通过儿女们协助完成;基本养老金可以保证老年人基本生活,但是“有吃、有喝”只是生命体的基本需求。

从国家政策角度来讲,起点较低的新农保只是说明国家探索农村养老模式的开始,是免除农业税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继续。新农保政策的推行,并不意味着农村养老进入了社会养老的时代。家庭养老以及“孝道”的重建与维持是新农保政策落实的社会条件,是新农保真正起到效果的基础和保障。

保险知识,分红保险的基础知识


分红保险基础知识汇总

1.什么是分红险?

答:分红险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在中国保监会目前的统计口径中,分红寿险、分红养老险、分红两全险及其他有分红功能的险种都被列入分红险范围。

2.分红险红利来源有哪些?

答: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1)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

(2)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

(3)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营运管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管理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

由于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时要考虑三个因素:预定死亡率、预定投资回报率和预定营运管理费用,而费率一经厘定,不能随意改动。但寿险保单的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同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一旦实际情况好于预期情况,就会出现以上差益,保险公司将这部分差益产生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客户,这就是红利的来源。

中国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每年至少应将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

红利分配有两种方式:现金红利和增额红利。现金红利是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目前国内大多保险公司采取这种方式。增额红利是指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分配红利。

在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下,红利可以采取多种领取方式:现金、累积生息、抵交保费和购买减额交清保险。

3.分红险有哪些分类?

答:分红保险依据功能,可以分为投资和保障两类。

投资型分红险以银保分红产品为代表,主要为一次性缴费的保险,通常为5年或10年期。它的保障功能相对较弱,多数只提供人身死亡或者全残保障,不能附加各种健康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在给付额度上,意外死亡一般为所交保费的两到三倍,自然或疾病死亡给付只略高于所缴保费。

保障型分红险主要是带分红功能的普通寿险产品,如两全分红保险和定期分红保险等。这类保险侧重人身保障功能,分红只是作为附加利益。以两全分红保险为例,在固定返还生存金的同时,还有固定保额的身故或全残保障,红利将按照公司每年的经营投资状况分配,没有确定额度。保障型的分红保险通常都可作为主险附加健康险、意外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能形成完善的保障计划。

4.分红险好吗?分红险的分红怎么样?

答:分红险一般是在保障的基础上给客户公司每年可分配盈余70%,作为以后长期保障的一份增值,可以部分抵御通胀问题。

分红每家公司都有不同,根据每家公司的投资规模,投资平台,投资渠道的不同,每年产品的分红也会不同,同时,分红的多少也取决于客户每年投入保费的多少和产品选择的不同。

相对来讲,保障类分红产品分红会少一些,而理财类分红会多一些,这是因为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不同的结果。

5.分红险收益如何?

不知道分红型保险利率是否会随着银行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分红型保险收益一般情况下是否能高于定期存款利率?

答:分红型保险的分红不是随着银行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而是随着市场的通货膨胀而水涨船高的,分红型保险的利益是不确定的,但它的收益一般情况下肯定高于银行定期存款的收益。

分红型保险,除了固定(或每年或两年或三年)的生存返还的收益还有每年的红利,且红利是随着经营收益的状况来分配的,按照国际惯例,公司和客户是3/7开的,也就是说,红利的分配70%归客户(因为客户是资金的投资者),30%归公司(因为公司是技术的操作者更有国家项目的政策面)。

6.关于分红险预定利率。

分红险的预定利率是2.5%吗?计算基数是按照所交的保费还是按照现金价值?

以平安为例,预定利率部分的钱,是跟分红一起分到我的银行帐上,还是不发给我,等到期满含在里面一起返还我?

答:保监会在""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分红险的预定利率不得超过2.5%,此处所讲的预定利率是指在产品定价时对未来资金设定的投资收益利率。

制定一款产品时,主要考虑:预定利率、死亡率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用。当一款产品制定出来后,其收益及保障中本身就已蕴含预定利率的收益,保险公司不会单独给予""预定利率的钱""。

分红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实际投资收益高于预定利率时,保险公司会将盈余不低于70%的部分返还给投保人,形成我们的红利。

7.分红险红利查询

分红险的红利如何保证?如果保险公司赔钱,红利金有可能是负数吗?另外,分红保险红利派发日期各家保险公司是如何确定的,保险会有没有相关规定?

答:首先要明确,红利是不确定的,不能做为固定收入,它是由保险公司营利的百分之七十拿出来分红的,这就是说有营利就有分红,保险公司亏损与客户无关,最多就是说不分,不会出现负数。

保险公司会把每年经营利润的70%分给所有的客户。派发时间是在每年6月份以后,如果你买的是分红型保险,上半年投保的会在6月份以后收到保险公司寄给你的红利分配清单,下半年投保的会在对应投保日后收到红利分配清单。这些都符合保监委的规定。

8.储蓄分红险和定期存款的区别。我想存钱但银行的人员推荐我买分红保险,这种保险的收益有保障吗?

答:定期存款:一次性存储,按目前的利息结算,到期领取本金及利息,提前支取则损失定期存款的利息,只能按活期利率来结算。定期存款的收益是确定的;

分红险(银行代售保险):一次性存(分几年存),收益不确定(分红是不确定的,视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决定),到期领取本金及红利,提前支取损失部分本金,在期限内身故则可以退回本金及一些补偿金,保障不会很高。

由于银行的利率是固定的,就现在来说,cpi的指数在不断的攀升,我们把钱存到银行会出现贬值的状态,而且,现在已经是一个i投资的时代,靠银行存款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而商业分红保险,首先它有固定的收益,然后结合分红,复利计息,它可以有效的抵制通货膨胀。

9.分红保险是否有风险?会不会保险公司没有赚到钱,连我的本金都不退回来?

答:分红险两部分收益:1.固定收益,这是按合同领取的。2.浮动分红,保险公司至少拿70%利润分红,理论上是可以为零的,但实际上每个公司都有的,比较低的水平就是3%。放心保监委会密切关注每个公司的分红利率,一旦很低就会有措施的。

分红险是没有风险的,保额固定,到期有固定收益,只有分红是不固定的,这个是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决定。

10.想了解一下返还型分红保险,准备给儿子买份保险。

答:分红返还型保险每家公司都是有的,一般在固定返还的基础上,提供分红功能,双重收益以保证客户的利益,个别产品还有高额的身价保障,是种很不错的保险形式。

分红返还型险种很多,有的侧重于返还金,有的侧重于保障,有的侧重于老年,侧重点不同。

分红返还型保险有1年、2年、3年一返的,是按一定的基数返还的,不同险种是不同的。

11.保额分红好还是保费分红好?两种方式有什么区别?看到业务员给的计划,有的是保额分红,挺高的,想问是不是真的能给。

答:国际上的分红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现金价值分红,俗称美式分红,也就是保费分红,保险公司拿到客户的保费后在扣除各种成本费用后,剩下的钱拿去投资获得的盈利,每年公司拿可分配盈余的部分按照70%分给客户,红利直接进入分红账户,可以每年现金领取,也可以累计生息。

第二种,保额分红,俗称英式分红,同样也拿着客户的保费去投资,获得的红利不是直接进入红利账户,而是购买相对应保额的保险增加了保额。红利不能现金领取,只能累积生息,到最后保单到期或者发生身故赔付时才能变现给客户,而且是有的产品是给红利增加保额后对应的现金价值。

其实两者都差不多,都是拿着客户的保费去投资,只是获得的红利分配方式不一样,领取不一样,现金分红比保额分红灵活的多,保额分红等于保险公司又拿客户的分红购买了一份寿险。

12.分红保险能抵御通货膨胀吗?

答:目前老百姓能够广泛参与的金融理财或投资,从长远来看,哪一种能够真正抵御通胀呢?除非把挣到的钱全都消费掉,永远和当前物价水平保持一致。

保险作为一种广义理财方式,其本质功能是防范风险损失,是防御性最强的理财工具,具有不可替代性。就像200元可以保10万意外。一个人如果今天买了,次日零时生效后,就不幸意外挂了,那家人就可以得到10万元的保险金,这种收益还是其他任何方式无法替代的,当然谁也不希望这样。

之所以分红,是因为保险公司也是规模最大的投资机构之一,拿客户的钱去赚钱,拿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并给客户承诺的保障,至少可以让客户的保障有效抵御通胀,并没有承诺完全抵御通胀。

13.有保本分红类的保险吗?本人已57岁,如拿出10万元买保险,要3-5年内有收益且能保本的。

答:建议考虑银行分红保险,时间段,可以趸交也可年交,即可保本还有分红。如果是短期的,你可以选择银行险,中国人寿在银行设有银行险,你可以到银行咨询一下,比如中国工商银行。还有,保险注重的是保障,短期的利益是不大的,这点是它和投资最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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