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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经营实务的三种保险形式_保险知识

2020-04-20
再保险知识 再保险规划 风险再保险规划

在再保险经营实务中,一般有三种再保险安排方式可供选择: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预约再保险。再保险(reinsurance)也称分保或"保险的保险",指保险人将自己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全部或部分地转嫁给其他保险人承保的业务。再保险业务中分出保险的一方为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的一方为再保险人。再保险人与本来的被保险人无直接关系,只对原保险人负责。作为保险市场一种通行的业务,再保险可以使保险人不致因一次事故损失过大而形成对赔偿责任履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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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在再保险经营实务中,一般有三种再保险安排方式可供选择: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预约再保险。

(一)临时再保险

临时再保险是指对于保险业务的分入和分出,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均无义务约束的一种再保险安排方式。

(二)合同再保险

合同再保险也称固定再保险,是指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对于规定范围内的业务有义务约束,双方均无选择的一种再保险方式。

(三)预约再保险

预约再保险是指分出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是否分出,可自由安排而无义务约束,而分入公司对合同规定的业务必须接受,无权选择的一种再保险安排方式。

延伸阅读

再保险,再保险的经营管理:再保险基金的运用(一)


一、再保险基金 (资金) 的概念

再保险基金的概念是以建立保险基金的理论为基础的。保险基金是一种补偿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损失或因人身伤亡、丧失工作能力等引起的经济需要而建立的专用资金。

保险业的经营主要是为了应付各种保险的风险发生时履行赔偿以及营业投资损失等。为确保被保险人利益, 政府或者保险公司章程或者企业自身规定必须提存准备金。同样的理由, 再保险人也要根据再保险的特点, 从其所收入的再保险费或其资产中提留一定的比率, 作为履行再保险未来赔偿责任的基金。

再保险企业积累的基金与保险企业的基金同样作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进行金融投资活动, 使再保险企业既具有补偿职能, 又具有金融职能。

根据美国“Reaction”1994 年统计资料, 全世界前 10 名再保险公司保费收入 350 亿美元到 400 亿美元, 实收资本加当年盈余约 250 亿美元, 估计提取的准备金约 100 亿美元, 这无疑是国际金融市场庞大的资金。这笔资本的运用原则主要是考虑其资金的特殊性质。从上述资金构成, 可以知道除了保险企业自有资金如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 其他资金来源都属于再保险人的负债,不能将其作为盈利分配, 也不能作为利润上交所得税, 只能由再保险人管理并用以履行未来责任的支付。这样, 这些资金在偿付以前能够不断积累, 世界各大保险公司之所以能够具有对付庞大灾害的承保能力, 主要是依靠长期的资金积累。

二、再保险基金的构成

上面已经谈到再保险资金的构成, 主要是暂时闲置的总准备金。为了便于理解再保险资金的性质、运用原则和方向, 有必要对再保险准备金的构成作进一步的分析。由于保险企业在保险费收取和赔款、给付之间存在着时间差, 加上为保证其偿付能力的其他准备金, 如为应付重大赔款的特别准备金, 构成了保险基金的总体基础。

保险企业扣存准备金, 一是作为企业自身确保能依约支付未了责任 (包括自留额和再保险两部分的未了责任) ; 二是政府规定要求扣存准备金。我国 《 保险法 》 第九十三条规定: “对人寿保险业务外的其他保险业务, 应当从当年自留保险费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提取和结转的数额, 应相当于当年自留保险费的百分之五十。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应当按照有效的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第九十四条规定: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 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 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

下面, 对几种主要准备金分别作以介绍:

(一) 保险偿付准备金

保险偿付准备金, 包括开业资本和历年赔款和费用支出低于既定损失时的积余, 概括为资本和总准备金。为保证保险企业应该保持的最低偿付能力, 各国都以法律规定保险企业应该保持的最低偿付准备金的数额, 有些国家并以此限制各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规模和保费数量。准备金不足法定数额, 必须增加资本。我国 《保险法 》 第九十六条规定: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 统筹使用。 ”

第九十七条规定: “保险公司进入市场的条件是必须提供最低的“股份资本” , 有的规定在保险公司创立之初必须建立一种溢额资本。溢额部分开业后有了经营利润予以返还, 对这部分利润税款减免。同样的理由, 分出人对分保接受人向他们支付的再保险费中也要求扣存规定的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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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再保险的合同形式:临时再保险合同(一)


再保险同原保险一样,也是通过合同来明确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再保险项目、条件、期限和手续费等等。再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临时再保险合同

临时再保合同即原保险人和再保险公司提出分保建议,简要说明有关情况,包括保险标的的性质、保险期限、费率、险别、保险金额等,并且标明原保险人的自留额以及分出的数额;如果是火险则要说明防灾设备等情况;如果是大的工程项目则还要介绍周围环境,并附送图纸。临时分保的建议可以电话、电报、电传或信件的形式来通知对方。对于较大的项目,通常的做法是递送一个详细的说明图样、照片和其他资料。分入公司收到建议以后,对有关内容,包括保险利益、所保风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出人的自留额、分保额等进行审查。如果同意,则由分入公司签署一式两份再保险单,一份退给分出公司。只要分入公司签发了再保险单或正式用函电或文书对分出公司所提出的分保建议表示了接受,临时再保险合同即告成立。

临时再保险的优点在于:不论是分出公司还是分入公司都具有灵活性,选择余地大。但这种分保形式也有很明显的缺点:

1.由于分保业务必须征得分保接受人的同意,只有在全部临时分保业务安排完毕后,原保险人才可能对保户承保,因此有可能失去机会,影响业务的开展。

2.由于必须逐笔安排业务并到期续保,手续繁杂,容易增加营业费用的开支。

正是由于这些特点,临时再保险一般适合于那些新开办的或不稳定的业务;合同分保中规定除外的或不愿放入合同的业务;超过合同分保限额或需要超赔保障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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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关于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三种情况及退保材料


除此之外,若公司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达到退休年龄后,如累计缴费年龄不足十五年,并且没有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个人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其账户予以保留,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如果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可在离境前或者离境以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那么,职工养老保险怎么退?

1、参保人员死亡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参保人员有供养直系亲属的,需携带劳保关系资料(劳保卡)和供养直系亲属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属于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兹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撒拉、东乡、保安等十个土葬民族的养老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能反映民族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复印件。

(4)参保人员属于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灵活就业人员或停止缴费人员的,另需携带:

①申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公证处出具的证明申领人身份的公证文书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街道等一级组织出具的与终止人员的关系证明,或由计生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③申领人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5)人户分离人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2、丧失中国国籍

(1)本人书面申请、外国护照和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人本人或被委托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单位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再保险,保险经营规则(一)


 一、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第92 条)

 ( 一)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企业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此险种的运输工具包括法人所有的、合伙人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陆上、海上、水上和空中运输工具, 农业保险, 包括各种种植业和养殖业的保险。

 ( 二) 人身保险

 我国的人寿保险是由专门的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 其主要险种包括人寿保险, 包括团体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及简易人身保险等险种, 意外伤害保险, 医疗保险, 健康保险。

 ( 三) 进出口货物保险

 进出口货物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 四) 国际运输工具保险

 国际运输工具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远洋船舶保险, 飞机保险,汽车保险。

 ( 五) 涉外保险

 涉外保险的主要险种有涉外财产保险, 展览会责任保险, 工程保险, 海上石油开采保险, 核电站保险。雇主责任保险, 投资保险。

 二、保险业务的划分( 第92 条、第93 条、第102 条至第104条)

 ( 一) 分业保险

 本法第92 条规定,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即保险公司划分为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两类经营实体, 业务互不交叉。

 ( 二) 再保险

 1. 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定, 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其业务范围内的再保险业务, 即分出保险和分入保险。再保险也称分保, 指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散给其他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业务。再保险以原保险的存在为基础, 是对第一次保险的再次保险。再保险需要签订合同, 合同的当事人均是有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 一方称为分出公司, 一方称为分入公司。再保险合同的标的, 是分出公司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分入公司不是直接对保险事故的损失赔偿, 而是对分出公司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约定的补偿。

 2. 再保险的种类主要有两个, 第一个是比例再保险, 指原保险人将其所收保险费的一部分给予再保险人, 并按再保险人的保险费占自己所收保险费的比例把保险责任分配给再保险人。第二个是非比例再保险, 指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按比例计算,而是在再保险合同中给原保险人对某一笔保险业务规定了最高的赔偿数额或赔款率, 当超过约定的赔偿数额或赔款率时, 由再保险人承担。

 3. 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 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 以维护本国保险公司的利益。

 4. 再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包括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的名称、地址, 合同的有效起止期, 再保险的险种和方式, 除外责任和保险费的计算及给付, 双方责任的分担和赔偿支付方法, 争议的解决和仲裁条款, 以及共同利益条款, 过失或疏忽条款, 双方权利保障条款等内容。双方还可将协商同意的其他事项写进再保险合同。

 5. 再保险的费用及法律意义。再保险人只能要求保险分出人支付约定的保险费, 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只能向保险人请求履行保险责任, 不得向再保险人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再保险的分出人必须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全部的保险责任, 不得以再保险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 拒绝履行或者延迟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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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三种险是80后需要的


80后处于事业上升期,面对的压力、危险相对较大,并且这个年龄段的人多为独生子女,须考虑父母日渐年长,一旦遇到不测,最好能照顾好自己

调查显示,中国约有3亿30岁以下的年轻人,在过去三年中,20至29岁的人群(即"80后")收入增长了34%,是各个年龄段人群中收入增长最显著的。

业内人士表示,80后不妨每月拿出10%的收入参与保险计划,既不至于降低原有生活水平,也为将来做好保障。在险种选择上,应以定期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为主;而在产品类型上,尽量选择纯保障型产品。若收入较高、条件允许,可选择储蓄型和投资型保险。

健康险及意外险80后首先应了解公司保险福利,有些公司也许为员工提供了较完善的保障计划,但需注意,一旦离职或退休,这样的保险福利带不走。另外,公司保险计划一般一年签一次,可能更换保险公司或更换保险项目。所以,80后自己拥有一份固定商业保险至关重要。

对于80后来说,由于刚参加工作,积蓄不多,医疗险可选择住院医疗险或重大疾病险。前者主要包括住院费用型和住院补贴型,住院费用型主要保障内容是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住院补贴型则主要依据合同,给予被保险人每日住院补贴等。重大疾病险属于给付型,一旦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给付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可先行取得保险赔偿,以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

建议80后选择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其年收入的2-3倍,万一生病可获2-3年收入的补偿。

大病保险通常保障期间较长,有10年、20年,甚至终身;意外险可一年一年购买,如果公司保险内有较高意外保障,可酌情考虑。一般也建议年收入2-3倍的保额。

定期寿险虽说年轻人死亡多属意外,但万一由于疾病导致死亡,只拥有意外险,父母是得不到补偿的。如果希望在"各种死亡情况下"都获得赔偿,得选择普通寿险(大病险一般也具有死亡给付功能)。保险金额一般以平均寿终年龄减去父母目前年龄,假使是20年的话,可以考虑20万至40万元。

养老保险基于我国基本养老金制度的特点等因素,80后及早做好养老保险很有必要。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退休前后保障水平差异的标准之一,目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少人的养老金替代率在80%-90%左右,虽然收入较退休前少点,但退休后基本仍能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但对80后来说,未来的养老金替代率可能会降到40%左右,这意味着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可能不到在职时工资的一半。所以,虽然80后还很年轻,但养老也是个应该考虑的问题。

保险知识,三种常见理财产品的分析


分红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分红收益不固定,保单主要还是以保障为主。

红利的来源主要是保险公司的死差益、费差益和利差益,以及其他一些利润来源。这三差均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经营、风险控制和市

分红险也像传统寿险一样承诺保户享有固定的保险利益,除此之外,保监会明文规定“分红保险投资收益不得低于公司可分配收益盈余的70%”。不过,由于保险公司的可分配盈余是不确定的,分红险每年的分红率也不确定,甚至可能为零。

万能险是指可调整支付保险费以及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投保人所交的保费,除去初始费用、账户管理费等交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之外,剩余保费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投资。

要注意,万能险的保证收益并不是全部保费的收益率,而是在扣除保障成本、手续费(初始费用、账户管理费等)之后进入投资账户资金的收益。通常在投保的最初5-10年里,保险公司扣除万能险手续费的比例较高,实际进入投资账户的资金较少。随着时间的推移,扣除手续费的比例越来越低,因此万能险需要长期投资才能体现收益性。

与分红险相比,万能险产品的收益有保底收益,目前,万能险的保底收益一般在1.75%~2.5%之间,保户既可享最低的收益率,又有可能获得更高的回报。

投连险全称"投资连结险",是将保险和理财两个方面组合在一起的保险产品。投资者缴纳的保费,一部分除具有保险的保障功能外,另一部分与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挂钩,由投资专家负责运作,投资者享有全部投资收益,同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投连险与资本市场结合紧密。

投资连接保险的保户交纳的保费被分成保障和投资两部分,只是其中“投资”部分的回报率跟万能险不同,是不固定、不承诺保底收益的。如果投资账户的业绩比较好,资金将获得较高回报。

目前市面上的投资型保险产品主要有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险,它们的共性是兼具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将保单的价值与保险公司运营和投资的业绩联系起来。

不同的是,它们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分红险不设单独的投资账户,每年的分红具有不确定性;投连险设置了几个不同风格的投资账户,客户自由选择,可能享有较高回报的同时也承担较高的风险;而万能保险设有单独的投资账户,同时具有保底利率的功能,从目前市场上的几款万能险产品的保底利率来看,要高于税后的银行存款利率。下面是详细的对比:

投资收益:

分红险:在投资收益上设有最低保证利率,有无分红看公司的经营状况。

万能险:设有最低收益保障,实际收益与保险公司投资帐户收益相关。

投连险:投连险的实际收益与客户选择的投资帐户收益直接挂钩,保险公司不承诺投资回报,客户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三种“过失”投保后应及时避免_保险知识


要想真正享受保单权益,了解保单、维护保单很重要。不然,你可能会因保单“神伤”。

投保之后,并不是将保单束之高阁就完事了。一定要留心各项关键时间安排,如果家庭经济、人员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还应及时调整具体保障安排。若碰上搬家、银行扣款账户等变化,也该及时对保单进行保全。以下三种过失,你可别犯哦!

过失一:错过犹豫期,退保损失大

“现在这保单是想退都没法退了,早知道今日,当初就该好好看看。”吴女士在营销人员的“循循善诱”下,投保了一份万能险,原以为有了保底收益,可事实却出乎意料。

就在保单投保后的第二年,因为家庭需要,吴女士想要把钱取出来另作他用。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保单非但没有“增值”,按照条约规定,一旦退保,她就必须承受初始费用的损失。“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要50%呢!”想到才过了1年时间,付出的2万元保费就要缩水一半,吴女士好不窝火。

保险可不比一般商品,买保险就必须对保单内容有全面、清楚的认识。因为在营销员的推销过程中,很可能忽略非常重要的细节,就比如退保时可能对投保人造成的损失。而这种隐藏在保单条款中的细节,还需要投保人自己好好看清。

一旦发现自己实际购买的产品与想象中的不同,或是某些条款存有疑问时,都应该主动弄明白。想要退保,就该抓紧“犹豫期”的机会。因为大部分保险产品在犹豫期(一般为10天)内退保,是可以获得全额保费退还的,最多只需支付工本费。

过失二:保障没有“与时俱进”

李先生今年57岁,最近一次的身体检查,他被“判”为“三高”人群。可是,就在他意识到该为自己添置一些健康保险时却发现为时已晚。“大部分的健康险都把初次投保的年龄控制在55岁以下,续保才能到60岁,我这个年龄想要投保太难了。”

其实,李先生也并非对保险一无所知,早在10多年前,他就为自己投保了意外保险附加意外医疗险,一年保费400多元。不过,当年的保单在现在看来,保障力度实在很有限。“意外伤害的保额是6万元,住院的话,每天补贴30元,另外还有住院费补偿、手术费补偿每次各3000元。现在想想,这样的保障力度完全没法和医疗成本匹配。”李先生有些懊悔,自己在10年间没有对保障做进一步的完善,以为一张保单可以保终身。

像李先生这样的投保人可不少,买了一份保险就以为可以事事通赔,实际上,随着家庭情况、经济条件,以及被保险人自身健康状况的改变,保险的及时更新很重要。就比如刚刚大学毕业的社会新鲜人可能并不需要过多保障,但一旦组建新的家庭、扮演起父亲、母亲的角色时,保障的进一步完善就非常必要了。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尽早规避自己的健康、养老风险也必不可少。

过失三:不做地址变更、保单遗失不补新

廖女士在2005年时就投保了一份两全分红型保险,保险期限为5年,按理说到2010年时她就可以拿到生存保险金了,可糊涂的她到现在都没有领到任何钱。

“我2005年的时候在银行买过一份保险,我记得年限是5年,可是因为两次搬家,我又没有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地址,所以从第三年开始就没有收到过任何保险通知书。”更加不幸的是,就连保险合同都已经遗失不见。

小心维护保单是投保人享受保单权益的关键。我们建议廖女士先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用身份证号码查询这份保单的信息,看看是否已经确认到期,再咨询下该如何领取生存保险金。通常,需要前往保险公司柜面办理。若保单遗失,则需本人亲自前往,并填写有关合同遗失的声明。

如果合同尚未到期,想要补一份新合同,一般也需在保险公司网点办理,支付相应工本费。而变更地址通常只需带上身份证件在柜台办理,或者寄回地址变更回执至保险公司指定地址。一些保险公司也为客户提供了网上直接变更地址的服务。

三种算法教你社保工龄如何计算_保险知识


工龄是职工在某企业中从参加工作起第一天,连续工作至现在的时间。一些企业在职工薪金中增加了“工龄补贴”,有的是按工龄(年)计算,有的是按工龄(月)计算。补贴的标准也各不相同,都是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定的。准确的说,工龄是指职工

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的计算方法连续计算法

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相加,连续

计算为连续工龄。

合并计算

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工龄折算法

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

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

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当今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

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工龄计算原则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

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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