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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时不要忘跟保险公司报备_保险知识

2020-04-20
保险是年轻时规划 保险规划时可保利益 保险理念知识
工作变动对现在的职场人士而言非常普遍,许多人在谋得更好职位与待遇之际,却没有想到通知保险公司自己的职业类别已变更,往往等到出险后才发现无法获得全额保险理赔。保险专家提醒,被保险人职业种类变化时一定要尽主动告知义务,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

职业变了风险系数也会变

职业变动可能影响保单的风险等级跟着变动,等级的高低,表示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高低,因此保费也会相应调整。

据介绍,不同类别的职业其职业风险系数不同,特别是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险,它与普通人寿保险不同,并非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性别等作为费率拟定的标准,而是按被保险人职业的危险程度制定费率,职业危险越高者意外伤害险保费就越多。比如,十八岁和六十岁的人,即使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年龄差距,但如果所从事工作的类型相同,那么投保意外伤害险时两人的保险费率也相同。

因此,在客户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会将其工作与职业风险系数表进行相应的比较,不同的职业按照不同的职业风险系数来定。一般按照职业风险系数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职业、二类职业,一直到六类职业。一旦被保险人的职业发生变更,就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如被保险人发生了职业变化,保险公司会依据其职业风险系数表,对被保险人做出拒保、加费、不变或减费的决定。

职业变更需及时告知

据介绍,根据《意外伤害医疗险》的条款约定,当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被保人应于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保人的职业或工种变更后,依照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未依前项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按实收保费与应收保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人职业或工种变更之后在保险拒保范围内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投保人在收到保单后,总是习惯放置一边,出事后才想起买过保险,而自己对保险一无所知。那么,被保险人赶快行动起来,将您的保单从抽屉中拿出来,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充分了解投保后享有何种权利,同时也要清楚自己应尽哪些义务,这样才能保证日后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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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工作换了,是否要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


主持人:看完这个片子,我有点不明白了,两人工作不一样怎么交的保费也不一样呢?为什么会不一样呢?你看这个片段里小张和小李都是从事普通职业的,不都有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吗?为什么所交的保费差额就这么大呢?这是不是意外险中附加的一个什么特殊险种?

 专家点评:问题是这样的。首先,这本身就是人身意外保险,并不是其他的什么附加险种;第二,意外险这个主险本身就是和职业的危险系数挂钩的,所以,片段中的小张和小李虽然从事的都是普通职业,但由于他们的工作截然不同,因此,他们所交的保费自然也就不同了。

 主持人:你上面说的这个职业危险系数,作为我们普通百姓来说可能不是很清楚,那么这个系数又是怎么来确定的呢?

 专家点评:是这样的,所有的职业可以划分为六大类,以危险的程度依次递增。也就是说,工作危险性非常小的,我们就把它归成第一类职业;工作危险性最大的,我们就把它归成第六类职业,而划分的根据就是我们所说的危险系数。

 这个系数是由保险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统计得出的,是由工作性质、环境、出险概率等情况来做出的界定。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说,在一般情况下,像保洁公司的保洁员,如果以负责楼道内卫生的保洁员和负责大厦户外玻璃的保洁员来比较工作危险系数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很自然地分出谁的工作存在的危险系数大了,那当然是清洁户外玻璃保洁员的工作出现危险概率更大一些。

 主持人:没想到后来事情又发展成这样了。你看片段里的主人公小张换了工作,而当他遇到意外的时候,为什么投的保就不算了呢?

 专家点评:因为在工作变更后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你现在所从事职业的危险系数大小来对你的保费做出调整。尤其是工作危险系数从低到高变动时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也就是说,工作危险系数增大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否则即使你之前投过保,在你工作变动后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那么在你出现意外后,保险公司是不会对你进行理赔的。

 主持人:原来是这样。看来在工作变更时还必须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才可以。我现在又有一个问题,如果小张在工作变更时,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呢?

专家点评:如果小张在工作变更时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肯定会及时理赔的。请大家放心。

 主持人:那还不错,只要工作变动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就能得到理赔了。像片段中小张遇到的这种情况,我们在通知保险公司自己的工作发生变更的时候,是不是还需要办理一些必要的相关手续呢?

 专家点评:在工作发生变更的时候,去保险公司肯定是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的。手续大体包括这些内容:填写申请表、出示职业证明,还有身份证等证件。

 主持人:在片段开始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小张的保费比小李高了,也就是说,当时小张工作环境比小李的危险系数大,那么在小张的工作危险系数再次加大时,保费是不是也相应地做出提高呢?另外,如果在职业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保费高,在职业变动的情况下保费低了,这样是否能退还保费差额呢?

 专家点评:肯定是要提高的。但是这个保费的提高也不是随意的,这个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在保费高的期限内,职业进行变动,保费低了,那么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后保费只退还这期间的差额。

 主持人:如果职业性质没变,工作变动频繁,是不是需要进行职业变更申请呢?

 专家点评:虽然是频繁的调动工作,但是其工作性质没有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工种没有变,所以不用通知保险公司。我再举一个例子,比方说,有个人在一个单位担任保安,不久他换了工作单位,可是在换了工作单位之后还是担任保安的工作,像这样的情况就没有必要通知保险公司变更申请了。

 总结:1.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额是根据个人的职业危险系数高低决定的;2.无论工作的危险程度是从高到低,还是从低到高,都需要向保险公司进行申请;3.如果在保费高的期限内,职业进行变动,保费低了,那么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后保费只退还这期间的差额;4.虽然是频繁的调动工作,如果工作性质没有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工种没有变,就不用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知识,投保时该如何挑选保险公司


西安的赵女士最近想给全家做一份保险计划,但让她犹豫不决的是,目前西安市场上保险公司多达十几家,有中资的也有外资的,面对这么多保险公司,到底选哪家比较适合自己呢?

保险专家向赵女士建议,选择保险公司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考察保险公司实力的最重要因素。保险公司只有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才能保证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有足够的资金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从而使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以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3%,远远高于监管部门规定的最低要求。

二是保险公司的商业信誉。保险经营必须讲究诚信经营,才能使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并赢得客户的信任。投保人考量保险公司的商业信誉,可通过监管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自己的朋友那里了解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和理赔服务等情况。

三是依据投保险种进行选择。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也有差异,投保时也应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一般来看,一些大型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种类比较齐全,服务比较便捷,可以作为首选目标;而有些小型保险公司虽然产品种类不多,但由于提供个性化产品,如有特殊需求也可进行针对性的挑选。

四是比较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建议从两个方面注意其服务质量:一是营销员和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保险营销员的展业行为比较规范,不夸大事实,介绍比较客观,相对来说比较可靠;二是保险公司服务地域的差别。目前国内只有少数几家较大型保险公司有能力提供全国性服务,客户办理售后服务就会比较方便一些。

保险公司,忘缴保费10年保单失效


汪女士因工作忙碌一时疏忽,忘记把月缴的保费存到指定账户,被保险公司通知终止保险合同。汪女士随即申请保单复效,但保险公司以她的身体状况不符合保险合同复效规定为由,拒绝了复效申请。

汪女士的这份保单可谓“历史悠久”。10年前,她在好朋友林某的劝说下,购买了沪上某保险公司的终身寿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主险月缴保费100元,续缴保费采用银行自动转账。去年12月,汪女士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单”,理由是保险公司连续两个月,无法从汪女士的银行账户上扣款。

汪女士致电林某,林某解释条款后,劝她申请保单重新生效,即“保单复效”。随后,两人一起去公司办理手续,没想到此时,汪女士体检未通过,被拒绝复效。

保险公司认为,汪女士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按期缴费,过了宽限期仍未缴费,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单已经失效,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尽管汪女士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效,但由于她此时的身体状况已不符合保险条款第10条的复效条件,因此,只有拒绝保单复效。汪女士缴了10年的保单随之失效,只能领回现金价值。

虽然,保单中一般有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的规定。但通常来说,保险公司对办理保单复效,都是有一定条件的。如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相关条件,核保要求一般视同于新保。另外,投保人还必须一次性补清保单效力中止期间所欠保险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如所欠保费的利息等。所以按期缴纳保费很重要,不要轻易让你的保单失效。

保险公司,买保险时不查,理赔时才查,这不赔,那不赔,保险公司在坑人吧?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为什么保险公司在我买保险时候,保险公司什么也不查,也不问的,问他们什么都说赔的;一到理赔的时候就各种查,就是为了不理赔我吧,这也太坑人了吧。

关于这个问题,确实有点冤枉保险公司了!

保险公司确实有查,但根据中国的现状,保险公司保单在投保时便形成了宽进严出!

到底是什么现状呢?

首先,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意味着也有庞大的投保人数,且当下处在互联网保险的时代,把东西南北的投保人全部核查一遍,人力成本、时间成本、交通食宿成本、数据管理成本……显然不现实,同时投保人的购买体验也会差很多!

再者说,不管投保人的购买体验,全部都要查,那么这些人力成本、时间成本、交通食宿成本、数据管理成本等费用,谁来承担呢?回答:一定是所有投保人来承担了!毕竟商业保险也是盈利组织。

这么说吧,如果保险公司真的实施了大量投保调查,保险公司必然把这些费用成本全部算在投保人的保费中,那么你有可能3000多能买的保险产品因为投保调查就需要5000才能买。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对很多健康且一定能买的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最后,其实,保险公司也并未一点调查都不做!

1.有健康问卷

以某款重疾险的健康告知为例:

除此之外,《保险法》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有明确规定: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要求都放在这了,大家不遵守,保险公司也无可奈何。

保险本身就是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当你不遵守时,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2.设置了免体检额

对于免体检额,在一些重大疾病保险和寿险上有很好的体现。而且每家保险公司的免体检额是不同的,产品不同免体检额也是不同的。

比如:

如果在45周岁的时候,投保了100万的重疾险,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要求他体检了。

当然,免体检额除了年龄,还有收入水平、居住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而设置的。同时,除了免体检额之外,保险公司还会被保险人进行抽检。

3.风险保额系数

每家保险公司的类型产品都有其风险保额系数,如果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同类型产品,保险公司会根据风险保额系数,分配保额比例。只要超过了这个额度,保险公司就不会给你投保,除非你换家保险公司投保。

比如:你在某保险公司看中了2款不同的重疾险,想要购买100万。那么这家保险公司对40岁的人群的风险额度系数只有80万,所以,你只能投保80万,投保不了100万。

4.大量分散购买不同家保险公司的同类型产品

这种操作,有不少人在尝试。比如:【神秘夫妻在国内26家保险公司频繁投保意外险,保额超1亿!】看着很隐蔽,但出险理赔时很容易就被发现了,而且保险行业也是一个小圈子,虽然信息共享做的很差,但是同一时间、同一被保险人出险,多家保险公司的多张保单,保险公司能不怀疑吗?能不查吗?这样的做法,很容易被查出来。

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保险公司是有一些操作调查的,但还是会有人会钻空子。这种做法不但错误,甚至违法,属于骗保行为,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小编要奉劝各位:钻空子是要付出代价的,退保是小事,骗保那便是犯罪。诚实投保很重要呀!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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