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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保险理赔知识介绍_保险知识

2020-04-20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保险理赔知识 理赔保险基础知识
火灾保险是保险公司为保险标的因火灾、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以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那么投保火灾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标的发生事故后,该如何进行理赔?下文将为您介绍火灾保险的理赔程序。

1.出险后被保险人应积极努力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由于火灾中的财产遭受了直接火烧、高温烘烤、烟熏污染等作用,且在火灾原因调查认定的过程中将继续经受氧化、腐蚀等,使得损失程度加重,因此对事故现场及受损财产的减损措施将十分重要。

2.大火过后,公安消防部门将封闭现场并对起火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直至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一般都在一个月左右。如对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事故当事人有权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复核。如果保险公司对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被保险人亦应配合保险公司及时申请复核。这也再次表明了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尽早了解火灾事故状况并开展定损工作的重要性。

3.保险公司在现场解封后才能进行具体的查勘清点工作,保险合同双方应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共同确认损失情况。被保险人还应积极遵循保险公司的损失处理建议,对受损的建筑物和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和维修,对受损的库存物进行妥善处置,比如尽快转移财产、正常出售或降级出售财产或进行残值处理等。

4.由于每一次事故的损失情况均不同,因此理赔过程必将涉及大量的技术工作。公估人在确认损失和资料收集完整后,会尽快出具公估报告。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5.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后,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所需的得以确认保险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的所有证明和资料。如果保险公司认为理赔资料不完整,将会通知被保险人及时补充。

6.在火灾发生后,一定要尽快联系保险公司,保护好现场以及一些相关材料,以使理赔变的容易。

提示投保火灾保险的标的物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待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后,会在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要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标的物损失,并保护好出险现场,以帮助您顺利完成理赔。

相关知识

保险标的,火灾保险:火灾保险概述(六)


7. 雹灾

雹灾指因冰雹降落造成的灾害。

8. 冰凌

冰凌即气象部门称的凌讯, 春季江河解冻时期冰块飘浮遇阻, 堆积成坝, 堵塞江道, 造成水位急剧上升, 以致冰凌、江水溢出江道, 蔓延成灾。陆上有些地区, 如山谷风口或酷寒致使雨雪在物体上结成冰块, 成下垂形状, 越结越厚, 重量增加, 由于下垂的拉力致使物体毁坏, 也属冰凌责任。

9. 泥石流

泥石流指山地大量泥沙、石块等碎屑物质, 经山洪冲击而形成的短暂急流。

10. 崖崩

崖崩指石崖、土崖受自然风化、雨蚀、崖崩下塌或山上岩石滚下, 或大雨使山上沙土透湿而崩塌。

11. 突发性滑坡

突发性滑坡指斜坡上不稳的岩体、土体或人为堆积物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

12. 地面突然塌陷

地面突然塌陷指地壳因为自然变异, 地层收缩而发生突然塌陷。此外, 对于因海潮、河流、大雨侵蚀或在房屋建筑前没有掌握地层情况, 地下有孔穴、矿穴, 以致地面突然塌陷所致保险标的损失, 也在保险责任范围以内。对于因地基不固或未按建筑施工要求导致建筑地基下沉、裂缝、倒塌等损失, 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以内。

13.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凡是空中飞行或运行物体的坠落, 如空中飞行器、人造卫星、陨石坠落, 吊车、行车在运行时发生的物体坠落都属于本保险责任。在施工过程中, 因人工开凿或爆炸而致石方、石块、土方飞射、下塌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买保险人可以先给予赔偿,然后向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追偿。建筑物倒塌、倒落、倾倒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视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责任负责。如果涉及第三者责任, 可以先赔后追。但是, 对建筑物本身的损失, 不论是否属于保险标的, 都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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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保险的投保和理赔事项


交通事故、溺水、火灾这些词经常被我们提起。意外的莫测,让人们手足无措。火灾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一场大火留给我们的是一堆废墟。人们对火灾的防范尤为重视。那么一个家庭面对火灾保险应该如何投保呢?

火灾保险知多少

火灾保险又称“火险”,继海上保险后另一种古老的险种。保险人对承保的财产因遇火灾而遭受的损失,或由此进行施救所造成的财产的损失以及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负赔偿责任。为了迎合客户的需要,火灾保险在火险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其承保责任的范围,除承保火灾外还承保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至的损失,所以火灾保险已逐渐为各种综合性的财产保险所替代。如我国目前开办的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均是以火灾保险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现今火险作为一种基本保险合同的做法正在消失,代之而起的是涵盖各种风险事故的保险合同。

如何投保火灾保险

在诸多的财产保险产品中,火灾保险,或者说是以火灾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是最为古老的规避家财损失的保险种类之一,目前火灾保险在火险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其承保责任的范围成为各种综合性的财产保险。针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最有效的防范还是购买家财险。

目前市面上的家财险一般为基本保障型,最大特点是保费低廉,保险期满后,所交纳的保险费不退还。为方便客户投保,基本保障型家财险一般都会按保额或保费高低,提供多档次的定额保险方案供客户选择,保障范围既可以包括房屋本身,也可以针对房屋内财产,比如房屋装修、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和家具等其他家庭财产。

投保人还可以附加选择盗抢险、门窗锁恶意破坏损失险、现金及金银珠宝险、水暖管爆裂险、家庭住户第三者责任一切险等,几乎涵盖家庭财产可能发生的各种财产损失。家财险作为低费率高保障的险种,对于防范家庭风险、降低财产损失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是保障家庭财产安全、防范家庭生活风险的“守护神”。

火灾保险如何进行理赔

出险后被保险人应积极努力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由于火灾中的财产遭受了直接火烧、高温烘烤、烟熏污染等作用,且在火灾原因调查认定的过程中将继续经受氧化、腐蚀等,使得损失程度加重,因此对事故现场及受损财产的减损措施将十分重要。

大火过后,公安消防部门将封闭现场并对起火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直至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一般都在一个月左右。如对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事故当事人有权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复核。如果保险公司对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被保险人亦应配合保险公司及时申请复核。这也再次表明了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尽早了解火灾事故状况并开展定损工作的重要性。

保险公司在现场解封后才能进行具体的查勘清点工作,保险合同双方应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共同确认损失情况。被保险人还应积极遵循保险公司的损失处理建议,对受损的建筑物和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和维修,对受损的库存物进行妥善处置,比如:尽快转移财产、正常出售或降级出售财产或进行残值处理等。

由于每一次事故的损失情况均不同,因此理赔过程必将涉及大量的技术工作。公估人在确认损失和资料收集完整后,会尽快出具公估报告。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另外,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后,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所需的得以确认保险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的所有证明和资料。如果保险公司认为理赔资料不完整,将会通知被保险人及时补充。

购买火灾保险 保险提供保障


火灾是无法避免的,我们能做的就是提前为自己以及家庭提供一份保险保障,在火灾面前得到一点帮助。提前做好预警措施。

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

火灾保险是一种传统的保险业务,于其他保险业务相比,有如下独立的特征:

保险标的存在于陆地,相对静止。

保险标的存放地址不得随意变动,变动则影响保险合同效力。

可保风险非常广泛,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和多种意外事故。存在多种附加险,如附加利润损失保险和附加盗窃风险保险等,覆盖了大部分可保风险。

从保险业务来源角度看,火灾保险是适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保险业务,各种企业、团体及机关单位均可以投保团体火灾保险;所有的城乡居民家庭和个人均可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就保险标的范围而言,火灾保险的可保财产包括: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附属装修设备;各种机器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和特种储备商品;以及各种生活消费资料等。对于某些市场价格变化大、保险金额难以确定、风险较特别的财产物资,如古物、艺术品等,则需要经过特别约定的程序才能承保。

从市场的现有保险产品来看,企财险和家财险能为火灾事故提供较为全面的风险保障。如企财险(包括财产一切险、建工险、火灾保险等)是任何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首先考虑的一项基本险种。火灾保险保障的是企业因被保险财产在风险所在地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致的损失。从实际理赔的案例来看,只要火灾不是因为故意纵火的原因导致,一般都能得到火灾保险理赔,但如果事故原因由于违规操作或者在部分除外责任中,可能会扣去一定的免赔额或者按照比例赔付。

在投保过程中,企业和个人都应该衡量保额和保险标的的现金价值,来确定合适的保费和保额。简单来说,给自己的房子、财产投保的金额不要超过其本身的价值,因为家财险仅根据损失来赔偿,累积赔偿额不能超过损失总额,多买的保险只能浪费。

相关人士介绍说,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获悉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从而避免因勘验定损不及时而引起的不必要的争议,如对财产损失数量和程度的确定、损失金额的核定等。此外,出险后受灾企业应积极努力采取一切措施以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由于火灾中的财产遭受了直接火烧、高温烘烤、烟熏污染等作用,且在火灾原因调查认定的过程中将继续经受氧化、腐蚀等,使得损失程度加重,因此对事故现场及受损财产的减损措施将对火灾保险理赔十分重要。

一般情况,火灾过后,公安消防部门将封闭现场并对起火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直至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一般都在一个月左右。如对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受灾企业有权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复核。如果保险公司对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受灾企业亦应配合保险公司及时申请复核。这也再次表明,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于保险公司能够尽早了解火灾事故状况并开展定损工作。

据有关专家介绍,由于每一次事故的损失情况均不同,因此火灾保险理赔过程必将涉及大量的技术工作。公估公司在确认损失和资料收集完整后,会尽快出具公估报告。保险公司在与受灾企业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会履行火灾保险赔偿义务。值得注意的是,受灾企业还应积极遵循保险公司的损失处理建议,对受损的建筑物和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和维修,对受损的库存物进行妥善处置,比如尽快转移财产、正常出售或降级出售财产或进行残值处理等。

火灾保险的9个细节

1、合理估计财产价值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

在家庭财产保险投保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保险金额,比如房屋主体到底是保100万还是200万都由自己说了算,但这并不是意味着,保险公司就按您投保的金额进行理赔,更不是投得越高赔得越多。

理赔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实际损失

简单说,给自己的房子、财产投保的金额不要超过其本身的价值,因为家财险仅根据损失来赔偿,累积赔偿额不能超过损失总额,多买的保险只能算作浪费。

如果火灾发生时家财险的保险金额低于该房屋的实际价值,还会因为客户没有足额投保而在实际损失的限度内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例如,客户房屋在火灾时价值100万,但仅投保了80万的保险金额,火灾造成损失5万,则保险公司的赔偿是5×(80÷100)=4万元。

建议:在投保过程中,企业和个人都应该衡量保额和保险标的的现金价值,来确定合适的保费和保额,同时还要合理估计房屋价值的变化,避免发生不足额保险。

2、仔细阅读条款,知道哪些是不保的

家庭财产保险尽管保险范围比较广,但其中有很多免责,而且各家公司推出的条款会有所区别,所以阅读保险条款也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

在各保险公司的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都不在理赔的范围内,如果东西是自己弄坏的,保险公司也将不予理睬。

建议:大家要仔细要阅读保险条款,弄清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这些概念。另外,和寿险不同,家财险没有十天的犹豫期,所以当你下了保单,就意味不得不投保了,所以更应该在投保之前看清楚条款,免得出现差错。

3、注意保存货物证据

家财险投保很方便,但理赔却不那么简单,特别是当家中物品在火灾中烧光之后,空口无凭的状态下,家中的损失便只能由保险公司来估值,或者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损失评估。

不过这两个办法都比较麻烦、耗时长,而且算出的理赔金额很有可能都会远低于实际损失。因此,可行的办法是要注意保存财物的发票单据,甚至对于一些奢侈品,比如貂皮大衣什么的,还可以拍照立证。

建议:可以做一份灾难备份,搁在家以外的地方,比如在办公室保留这些照片、发票单据,这样就不用担心这些证据在火灾中被烧毁。

4、不要重复投放

为了多一些保障,有的人会同时买多份人寿险,那么,从不同的公司多次购买家财险,是不是最终获得的理赔金额会更高呢?

事实上,就家财险来说,同样的险种不可能重复多赔,如果在不同公司重复购买这一险种,当理赔时,是由各家保险公司来分担理赔金额的。

算法是:各家理赔金额=(各家的保额÷总体保额)×投保人实际损失。

建议:重复投保等于多支付了成本,但理赔金额并没有因此增加,无论如何都不会超过实际损失。

5、保费充值

家庭财产保险属于定额赔付,总体理赔金额是固定的。那么,如果在保期内发生了理赔,那么剩下的理赔金额就变少了,那该怎么保证理赔金额维持不变呢?

比如,某户买了一年期的家庭财产保险,保额10万元。在投保后两个月,家中着火,保险公司赔付2万元,剩下的保期内,总共便只有8万的保额。

建议:这时其实可以补交一点保费,让保额回复到原来的数字。

6、保费可以更低的

因为房屋主体的造价最高,所以人们通常会为它投保比较高的保险金额,于是保费随之高涨,如果嫌家财险保费过高,有没有什么办法,既能节省保费,又获得相应的保障呢?

建议:家庭财产保险主要分为三部分:房屋主体、房屋装修、家庭财物,而其中火灾风险最低的其实是房屋主体,尽管它的造价最高,但它被烧垮的风险是最低的。因此可以适当减少房屋主体的保险金额,这样便可以节省不少保费。

7、哪些人群更应该买家财险

仅仅是买房的人该购买家财险,其实合租者、家中有老人与小孩的家庭都非常有必要购买该险种,这三类是最易引发火灾,又最易成为受害者的群体。

合租者,无需多言,因为很难保证你的合租者不引发火灾。

而老人与儿童正是最容易因用火不慎造成火灾的群体,同时又是逃生能力较差的群体。他们常常不但是火灾的引发人,同时又是受害者。

建议:保险是买给那些不可控因素的,应该寻找你身边那些容易引起火灾不测的因素,买份家财险,让自己安心。

8、主险和附加险的搭配

光为了火灾而购买家财险是不是太孤注一掷了呢?家庭财产险保障范围并不仅限于火灾,还包括台风、泥石流和暴雨灾害,而且还可以同时购买其他附加险。

建议:虽然是从火灾为例引发的讨论,但火灾发生的几率相对于其他日常事故来讲并不是最高的,因此除了主险外,还可以搭配附加险一同购买。比如,水暖管爆裂险、家庭住户第三者附加险、家养宠物责任险等。

相比较而言,盗抢的概率更高,丧生几率也最高,所以可以考虑盗抢作为首选附加险。

9、不带太多,只带一点点

北京消防知识中心曾播放过一条纪录片,一间20多平的房子从起火到烧光,总共耗时45秒钟。

据消防部门介绍,所有火灾的最佳逃生时间是90秒。一般公共场所逃生是1分30秒,民用住宅是2~3分钟,高层建筑是5~6分钟。

可见,当火灾发生时,逃生的时间就已经非常有限,很难再有时间去搜罗需要带走的财物,不过人们真能无牵无挂地离开吗?借用比尔·盖茨的一句话:“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燃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做,也必须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在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

生命如此,火灾亦如此。

当火灾发生时,人们会从中抢救点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对20个人进行了调查访问。大家共同的理念都是,救命要紧,但救命同时还是要对今后的生活有所考虑,所以会带走为数不多的几样东西。

百分之百的人认为笔记本电脑是必须要拿走的,因为里面有着不可复制的资料和记忆,为了不影响火灾后的工作,笔记本电脑是重中之重,而且还方便携带,所以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将这一电子产品作为“抢救”首选。

大家同样认为,在逃生时,保持通讯通畅也非常重要。通过电话,不仅可以远距离求救,告知营救人员你的存在,而且也能让那些担心你的人找到你。

当身外物皆付之一炬后,身份证有可能成为灾民们唯一的身份证明,在领取救济金、保险金等等时,显得至关重要。

大家都感觉,比较好带走的财产便是现金、存折、银行卡,但这并不是非常的重要,除了现金不能失而复得之外,另外两样东西只要有身份证都能补办,所以卡和存折丢在火场似乎问题也并不大,只不过是觉得现金扔了可惜,存折、银行卡拿起来也没什么负担,就一并带走得了。

钥匙之所以入选,并不是大家为了灾后回来开门,而是因为它与生命挂钩。很多防盗门要屋里开锁,才能出门的。所以为了能够顺利出门逃生,最好把钥匙放在想得起来,且方便寻找的地方,否则很有可能因为出不了门而葬身火海。

除了以上共性的答案之外,每个人也都有些个性的选择,比如医师资格证、移动硬盘、宠物等等。尽管大家的选择各不相同,但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大致推断出,公司人们除了在意生命安全之外,还非常在意火灾后能否不受影响投入工作这件事,大家把谋生放到了与逃生同等重要的位置。

事实上,这几样东西的价值很有可能远低于家庭财产在灾难中的实际损失,所以,为了能够安心地、不负重荷地逃生,家财险或许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防范火灾风险 投保家庭财产火灾保险


火灾事故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但总是防不胜防,一旦发生将造成重大的人员死伤和财产损失。面对人员伤亡,我们可以通过投保意外险来提高保障。但是面对巨大的家庭财产损失,我就需要家庭财产火灾保险来赔付了。

财产一般包括企业财产、家庭财产、公共财产等,人们关注较少。但对个人家庭至关重要的是家庭财产,比如说自住的房屋房屋内的家具电器、自驾车等,一般遭遇火灾会对家庭造成重大打击。如果平时有心投保了家庭财产火灾保险,一旦发生火灾就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一定的保险金赔偿,挽回一定的损失。

日前,阳光保险推出“阳光家园”家庭财产火灾保险产品,创新地在家庭财产火灾保险基本险上附加了管道破裂水渍、用电安全及居家责任的风险保障,累计保额高达38.3万元。同时,该险种投保方便、快捷,由客户自助激活投保,自选保险起期,只需3分钟便可投保成功。目前,该产品可通过到阳光产险的各营业网点或联系营销员进行购买,消费者也可登录保险网站直接在线投保。

需注意的是,家财险主要承保房屋及其附属物、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但一些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以及数码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之类的风险较大财产等都不属于可投保的财产范畴。

家庭财产火灾保险小贴士:中国人保财险推出的“美满e家”组合保险中包含火灾爆炸保险,最低投保50元,保额从2万元起。阳光财产保险则推出了一款专门针对火灾的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险,每年最低投保为25元,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保额20万元,室内财产保额5万元。

家庭财产火灾保险——相关链接智慧妈妈应多关注家庭财产火灾保险

当今,火灾是我们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灾难性问题。它时时刻刻地潜伏在我们身旁,它的肆虐又曾为我们带来多么严重的家庭财产损失,这不禁让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家庭财产的安全产生了忧虑。智慧妈妈应该如何为家庭财产撑起一把防火伞,保护全家人辛苦打拼和努力的成果,一份家庭财产火灾保险为广大家庭财产提供专业化的保障。

作为国内率先提出“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险”概念的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这款产品具有投保快捷的特点,智慧妈妈只需要填写必要的相关信息,如被保险人姓名、家庭财产地址等,即为投保成功;拥有自助式的保险方案,可按照自身的保障需求选择保障项目,保障更贴心;具备个性化的保障责任,事故原因鉴定简单明了,理赔不再困难;周到而细致的服务并未带来高花费,1-1.5元将会带来万元的保额,为智慧妈妈的家庭财产提供专业火灾风险保障。

火灾保险种类与责任范围


火灾保险的种类繁多,责任范围也有所不同,相对而言财产保险综合险承担的责任较宽,财产保险基本险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较窄。一般来说,火灾保险分主险和附加险两大块。

1、火灾保险的主险

主险的责任范围包括任何一个投保人都必须面对的雷电、失火等引起的火灾以及延烧或因施救、抢救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或支付的合理费用。投保人投保火灾险时根据本身财产的危险程度,缴纳相应的保费。火灾保险费一般相当于相应危险程度传统财产保费的60%~70%。

2、火灾保险的附加险

投保火灾保险主险以后,可根据本身财产面临的客观危险,自由选择投保附加险。火灾保险共设八个附加险:

1)水灾险。承保由于暴雨、洪水、消防装置失灵、水管爆裂造成的财产 损失。

2)风灾险。承保8级以上的风,如台风、飓风、龙卷风等造成的财产损失。

3)爆炸险。承保因核子以外的爆炸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4)碰撞险。承保因飞机、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来机动车辆、轮船碰撞所致的财产损失。

5)地震、地陷、火山爆发险。承保地震、地陷、火山爆发造成的财产损。

6)岸崩、冰凌、泥石流险。承保岸崩、冰凌、泥石流造成的财产损失。

7)外来恶意行为险。承保非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抢劫、盗窃攻击、打砸暴力等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

8)罢工、暴动、民众骚乱险。承保因罢工、集合游行以及治安当局为防止上述行为而采取的行动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每个附加附险的保费相当于传统财产险保费的5%~20%,投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附加险,既可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支出,又可获得充分的经济保障

火灾保险的责任范围

1)列明的自然灾害。如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冰凌、泥石流等。

2)列明的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3)特别损失承担的责任。如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前述列明的保险责任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等。

保险人在承担该项责任时,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A、必须是被保险人同时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包括企业自有设备和与其他单位共有的设备:这些设备包括发电机、变压器、配电间、水塔、管道线路等供应设施。

B、这种损失仅限于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危险和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由规定的保险责任以外的危险、灾害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三停”事故对于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C、这种损失的对象必须是需要通过供电、供水和供气设备的正常运转,才能保证财产正常存在的保险标的,如熔炼、冷凝、发酵、烘烤、蒸发等需要通过“三供”设备进行操作的保险标的。

4)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在承担该项责任时,通常要求必须是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责任发生时,为了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的蔓延而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对于在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的蔓延时造成非保险标的的损失,则不予赔偿。

5)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在承担该项责任时,只对保险标的的施救费用负责,如果施救的财产中包括了非保险标的,或者保险标的与非保险标的无法分清时,保险人可以按照被施救的保险标的占全部被施救的际的的比例承担施救费用。

火灾免责条款

购买保险,免责条款不可忽视。当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从事与保险合同载明的经营范围不符的活动或违法违规经营;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三)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盗窃、抢劫;

(四)由地震、火山爆发、地下火、核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引发的火灾、爆炸;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损害;

(七)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八)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九)精神损害赔偿;

(十)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

(十一)未经有关消防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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