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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使用范围及保费影响因素_保险知识

2020-04-20
影响保险规划的环境因素 影响保险规划的因素 影响家庭保险规划的因素
建筑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

工程保险费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别,分别以其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率计算。民用建筑(住宅楼、综合性大楼、商场、旅馆、医院、学校)占建筑工程费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四;其他建筑(工业厂房、仓库、道路、码头、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等)占建筑工程费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六,安装工程(农业、工业、机械、电子、电器、纺织、矿山、石油、化学及钢铁工业、钢结构桥梁)占建筑工程费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六。

建筑工程保险费和安装工程保险费

适用范围一、在保险期限内,若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公司按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对经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保险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bX010.Com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被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同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需要建筑工程险的呵护


建筑工程,当今社会的一个热门词汇,越来越大的人投身于建筑行业。它包含着太多人的心血。建筑设计是建筑设计师的宝贝,是建筑工人的衣食父母。但是意外时刻可能发生。顷刻间可能所有的东西化为乌有,一次次的损失无人可以负担得起。所以为建筑工程加入一份保险就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保障各方面的利益。所以说建筑工程也需要建筑工程险的呵护。

建筑工程保险是承保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险种。

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人、技术顾问、设备供应商等其他关系方。费率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费率,而不是年度费率。

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通常包含2部分内容:物质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在物质损失承保的责任范围一般是: 在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很多人会问及意外事故包括哪些呢?意外事故一般指的是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造成的物质损失。那很多人又会问:“施工现场的材料被偷盗了,算不算意外事故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非主观行为,意外造成的损失,都在理赔范围内(根椐最新条款,只需要在特别约定内加上盗窃保险就可以了)

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上海平安保险公司亦可负责赔偿。平安保险公司对每一建筑工程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定义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沉下陷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建筑工程保险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类,由施工方购买,是一个强制购买险种.四川省范围内其保额为意外伤害和残疾10万圆,附加医疗为1万圆。各家保险公司保险责任有所不同,最好选择保险责任范围大,保险期间长(最好以施工工期为准),赔付比例高,理赔快,后期服务好的公司。

建筑工程保险的费率,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组成,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工地内已有的建筑物、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等,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度费率,如果保期不足一年,按短期费率计收保费。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的一次性费率。第三者责任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确定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依据,保险责任范围的大小,它与保险费率成正比。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承包人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经营管理水平及经验条件。保险人本人以往承保同类工程损失的记录。工程免赔额的高低及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免赔额的高低与费率成反比,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则与费率成正比。

建筑工程的保险期限包括从开工到完工全过程,由投保人根据需要确定。

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开始有两种情况: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终止有三种情况:保单规定的终止日期,建筑工程完成移交给所有人时,所有人开始使用时,三者以先发生者为准。保证期,工程完成后,一般还有一个保证期。在保证期间如发生工程质量有缺陷甚至造成损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须负赔偿责任,这是保证期责任。保证期责任是否加保,由投保人自行决定,但加保则要加交相应的保费。

工程在建筑过程中的各种意外风险,均可通过投保建筑工程保险而得到保险保障。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保障范围是什么


在建筑工地上班,有相应的保险产品吗?谁可以为建筑工人的安全买单呢?

小张做项目承包人接下的第一个工程项目。那天和往常一样,小张带着施工队去工地视察,正在大家研究项目图纸的时候,小张听见背后“轰”的一声巨响,等大家回过神来时,才发现一名建筑工人从楼层坠落。事故过后,这位遇难工人的妻子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来工地讨说法,小张二话没说,先将手头的现金给了受害人家属,后又向企业申请了一笔慰问金。

小张想到有没有这样一种保险,既能够从根本上化解企业与工人的风险,更能缓和企业与建筑工人的经济矛盾呢?于是,小张拿起电话,向保险公司咨询相关信息。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小张所描述的风险需求,告诉小张可通过投保相关的建筑工程意外险来转嫁风险。建筑工程意外险以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为保险单位,其保费均以合同价为计算依据。建筑工程意外险的保险对象为在建筑施工现场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路过施工现场的行人。这一险种的最大作用就是使受到意外伤害的建筑工人及时获得赔付。

听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解答后,小张后悔莫及,如果当初早些能够投保这个建筑工程意外险,也许那起事故就不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同时对受害人家属也是一种经济补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责任包括:

一、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

列明的自然灾害:洪水、暴雨、地震、雷电、风暴、冻灾等及其他自然灾害;列明的意外事故:火灾、爆炸、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物体坠落、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人为风险: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二、第三者责任: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责的赔偿责任;

所以是不包括施工工人意外伤害的。一般建筑工程都会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按照:1、建筑面积;2、工程造价;3、施工人数。这三种方式来确定。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险种特色:保费测算方式灵活,为建筑施工人员提供保险保障。

投保期限灵活可选择:1个月——1年

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的,本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日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比例表》中所列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如果被保险人已领取残疾保险金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减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举例:

某建筑工程,工期一年,工程总造价1千万元,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预计用工100人,该工程现参加《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元/人,

保费:若按人数计算为30*10*100=30000元,若按工程造价计算为2.5*10*1000=25000元,若按建筑面积计算为0.125*10*20000=25000元。如果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工程意外伤害身故,则其可获得10万元的赔付。

建筑工程一切险由谁购买_保险知识


有网友上网留言提到建筑工程一切险由谁购买?小编表示,目前在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由谁购买保险,可由发包方与施工方协商。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由发包方投保。

建筑工程一切险由谁购买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那么,建筑工程一切险由谁购买?据了解,目前在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由谁购买保险,可由发包方与施工方协商。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由发包方投保。

小编介绍,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它能够左右企业承包的基本经营目标,进而能够左右承包经营者,最终对承包经营的实施效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发包方或发包机构的组建,是决定承包经营成败的首要因素,也是企业承包的第一步工作。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具体包括:

(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

(2)承包商或者分包商;

(3)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1)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如火灾和爆炸等。

公众责任险使用范围及如何理赔?_保险知识


公众责任险又称普通责任险,它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据了解,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公众责任险也在一些特定行业有了相应的保险产品,如餐饮业经营者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物业责任险等。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几则公众责任险案例,以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该险种。

从公众责任险案例分析看保险理赔

公众责任险案例:某市政公司于2010年5月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保险责任是其施工过程中的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限额为每起事故10000元。同年10月2日,该公司一队工人在维修路边窑井时因下大雨跑回施工棚,忘记在井边设立标志,也未盖好窑井盖子。傍晚时分,雨还在下,一行人骑自行车经过此地时跌入井中受伤,并受感染而致死。

受害人家属向该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市政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方应向死者家属支付16756元。你认为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多少?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不够受害人怎么办?

分析:公众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约定的事故,为被保险人造成第三人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责任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所以,在本案中市政公司与保险公司约定每起保险事故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险种为公众责任保险,那么保险公司要承担10000元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市政公司向受害人支付16756元,而保险公司只赔偿10000元。

从公众责任险案例分析看适用范围

公众责任险案例:今年大年三十,深圳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在燃放鞭炮时将27D座北阳台的2只空调外机,1台洗衣机,1台烘干机烧坏。保险公司赔偿7000多元,由于灭火时楼上人家地板被水浸泡损坏,保险公司另外赔偿地板损失以及业主借房费用计16000元。

分析:公众责任保险适用范围及其广泛。也承保家庭或个人纯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业主陈先生在过年燃放鞭炮出现的事故以及因灭火时楼上家庭地板被水浸泡一系列损失都在承保范围之内,所以按照公共责任险的规定,保险公司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

建筑工程意外保险 建筑工人的保护伞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

最近几年,各城市的拆迁、新建工程很多,媒体上也报道了很多施工过程中人员受伤的事件,因此,负责人为施工队伍投保工程意外险的必要性越来越明显。作为一个工程负责人,应该保障施工队的安全,同时要给施工队中的每个人购买保险。这样不仅能给员工保障,也能在意外发生后减少工程队的经济负担。

张经理有一个20多人的施工队伍,主要负责城镇的房屋拆迁以及新建,张经理说,前几年防护措施很不好,也没有为员工投保意外险,自己的损失很大。记得那是2003年的一个夏天,一个员工从四层高的脚架上摔下来,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自己支付了各种损失30多万元。从那以后,每次施工前,他都会到现场指挥安全设施的架设,如今,他还为施工队中的每个成员,投保了意外险。

张经理这样的情况实际生活中并不在少数,有能力的负责人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能力有限的负责人甚至会倾家荡产。对于很多新创业的工程负责人来说,几十万甚至上百的赔偿,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因此,大家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同时,还应该投保工程意外险,这样对员工、工程队都有好处。

保险作为转嫁风险的经济手段和财务安排,同样能够在建筑施工领域发挥积极的作用。当前,国内的保险公司基本都有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保险的相关产品,其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包括外出采购材料、运送物资、出差工作期间,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依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另外,也可以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这样保障会更全面。由此看来,建筑工程意外险能够为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提供有效的保险保障,转嫁业主、承包商、分包商的风险,同时也可为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分担事故善后的压力。

中国人寿建筑工程意外保险

中国人寿建筑工程意外保险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统称为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简称建工险。

产品特色

专属设计,针对性强;责任齐全,保障充分;定价方式,灵活可选;保险期限,灵活约定。

投保范围: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与工程管理、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或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确定

保险金额:协商确定

定价方式:可按照面积、人数或工程造价等三种方式计算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投保建工意外保险 转嫁建筑工程风险


建筑工程是事故高发的领域,相关的安全问题令人堪忧,意外事故屡见不鲜。如武汉“9·13”升降机坠落致19人死亡的事故,不仅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了难以弥合的伤痛,也给相关的建筑施工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这方面的意外,可以通过投保建工意外保险来转嫁风险。

保险作为转嫁风险的经济手段和财务安排,同样能够在建筑施工领域发挥积极的作用。当前,国内的保险公司基本都有建建工意外保险相关产品,其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包括外出采购材料、运送物资、出差工作期间,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依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另外,也可以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这样保障会更全面。由此看来,建筑工程意外险能够为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提供有效的保险保障,转嫁业主、承包商、分包商的风险,同时也可为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分担事故善后的压力。

投保建筑工程意外险的条件

以人保财险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例,凡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5周岁,能够正常工作或劳动,从事建筑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施工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

在签订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权。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批改。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需要注意的是,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公司一般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变更。

建工意外保险的投保方式

在投保方式上,建筑工程意外险有三种投保方式。一是按人员投保,投保人数必须占投保时在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二是按施工合同中列明的工程建筑总面积投保。三是按施工合同中列明的工程总造价投保。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灵活选择。

建工意外保险的保险期间

在保险期间方面,自施工工程项目被相关部门批准正式开工、建筑施工合同已签订的次日零时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日24时止。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工程因故延长工期或停工的,须办理保险期限顺延手续,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约定。

投保建工意外保险注意事项

在投保材料的准备方面,投保人除填写投保单及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工程合同的复印件作为投保单的附件。另外,投保人也应当提供施工资质等级证明,这对保费会有一定的影响。

由于施工行业人员流动较大,按人员投保的保险合同,在发生人员变动时,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批改;按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投保的保险合同,在施工项目投资额或建筑面积发生变动时,需要对保险期间和保费进行相应的增加或减少。

建工意外保险——相关链接太平财险首席承保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建工意外险项目

10月23日,太平财险安徽分公司以80%的份额首席承保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建工意外险项目,为该项目公路接线工程三个标段提供总保额为30亿元的风险保障。铜陵长江公铁大桥为安徽省 “861”计划重点建设项目,是京福高铁安徽段项目的一个控制性工程,是当今世界上已建成和在建的最大跨度公铁两用斜拉桥。该项目总投资预估超过70亿元,是铜陵建市以来单项投资最大的项目,由安徽省和铁道部合资建设,预计于2014年底建成通车。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怎么计算?


我们都知道建筑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无论是投资,还是建设,存在很多的未知因素。面对未知的意外,我们不确定会不会发生,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选择一份适合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然后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建筑施工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如果你是项目的投资人,或者是项目的承包商,又或者是项目的总工程师,在一个重点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如何做到控制成本、保证工期进展顺利、确保安全生产?建筑工程保险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它可以帮你应付各种无法控制的突发情况,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进展。

发展缓慢

众所周知,建筑施工是一个风险频发的领域,承包商如何规避风险显得格外重要。为工程投保,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无疑是条捷径。

据了解,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早在1979年就引入了我国施工行业。如今20多年过去了,面对商业保险这种能够有效转移风险的市场化方式,建筑业在推进建筑工程保险时却处处“步履蹒跚”。

建设部有关数据显示,目前除涉外工程以外,其他工程项目大多数都未投保。

从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给出的数据看:目前已经开展的建工一切险、建安一切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和工程设计责任险,覆盖率都很低,全国每年的建筑工程保险费大约仅为建安工程投资量的0.2‰;国内办理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不足10%。

尽管建设部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文件中,对业主和施工单位联名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有明确规定,但毕竟是非强制性的商业保险;尽管有关文件中也明确了工程保险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直接费范畴,可纳入工程项目成本,但并没有解决究竟谁为保险买单的问题;《保险法》中更没有针对工程特点的具体规定。

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的高峰期,不仅建设规模大,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而且建筑市场的发展不完善,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致使工程风险因素大大增加。因此,建筑企业通过建筑工程保险来分散、转移风险,防止意外发生或因他方不履行法定的或合同义务给自己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这一点至关重要。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很多发达国家普遍以立法的形式来体现国家对建设工程保险的宏观调控,通常的关卡是,未买保险的施工企业无法参加工程竞标。比如法国的法律规定,凡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包括业主、建筑师、总承包商、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承包商、建筑产品制造商等,均须向保险公司投保。

至关重要

建设工程项目大多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技术要求高、参建单位多等特点,而且建设施工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多,这使得建筑行业成为了受财产、人身和责任等风险影响的高风险行业。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事故,更是让有关各方对建筑工程的日益扩大的风险,有了进一步的关注和重视。

去年5月,上海保监局与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下发了《上海市关于推进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在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或政府主导的公共建设工程中开展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和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政府部门由原来的审批主体向服务主体的转变。

首先,由业主单位牵头,与设计、施工单位组成共同投保体,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揽子”建设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险、10年期工程质量保修保险等。

其次,调整委托关系,由保险业发挥风险管理功能。将原来的由施工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工程监理机构进行质量安全监管,转变为由保险公司委托专业的工程风险监督检查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控制,使保险公司参与到建设工程风险的设计、施工、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质量风险管理。利用经济杠杆手段,实行费率浮动制度。根据共同投保体内各单位的风险状况以及建设工程本身风险状况,对费率实行浮动,使风险管理的环节前置,督促业主单位重视工程质量安全。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1.费率(‰)

1)建筑工程部分(工期费率)

住宅大楼1.4-1.8

综合性大楼1.6-2.2

商场、办公大楼1.7-2.2

旅馆、医院、学校大楼2.1-2.8

厘定上述费率范围的基点是:

(1)无特种巨灾风险区

(2)保险金额为UD00以下的项目

(3)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

(4)楼高在20层以下

(5)免赔额UD00左右

若超过以上范围,承保公司需要在此费率基础上加费30%-50%

仓库及普通工厂厂房2.4-2.8

道路2.6-3

码头3-3.5

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的工建部分3.2-4.5

2)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年度费率)

A.各类起重机、升降机、传送设备9-14

B.各类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铲车、特种车辆8-10

C.其他各种施工机具6-8

3)加保第三者责任(工期费率)

有累计赔偿限额者为累计赔偿限额的2.8-3.2

无累计赔偿限额者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3.5-5

加保“交叉责任”,视危险大小加收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的10-25

4)加保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加收。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5%-25%加收。

5)附加保障部分(工期费率)

附加保障的费率应视具体危险程度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无特别风险,每增加一项附加保障,应加收0.2%。

2.免赔额

1)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额有两类:各保险项目的免赔额和特种危险的免赔额。免赔额的高低,工地自然地理条件,工期长短因素等,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现将各项免赔额的掌握幅度规定如下:

(1)建筑工程部分:一般为US00-US000。也可以分别规定自然灾害的免赔额与其他损失的免赔额。自然灾害免赔额一般比较大些(如US000),其他损失免赔额一般比较小些(如US00)。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一般为US0-US00,或同时再规定损失金额的15%-20%,以高者为准。

(3)其他保险项目:一般为US0-US00。场地清理费用一般不规定单独的免赔额。

(4)特种危险:一般这和美元在US000-US000左右。特种危险指地震、海啸、洪水、暴雨和暴风造成的危险。除免赔额外,为控制巨灾损失,还有一个免赔额的规定,即特种危险造成的保险财产物质损失的赔偿总额。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事故,赔款均不能超过限额。总的幅度,一般可按物质损失部分总保险金额的80%上下掌握。对于这类风险不大或基本上没有的地区,也可不规定。

2)第三者责任部分只对财产损失固定每次事故的免赔额(具体可参照安装工程险部分的有关规定),对人身伤亡无免赔额的规定。

3)上述规定的免赔额,均为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如一次事故同时涉及一项以上的的保险项目时,选其中最高的一个免赔额。

4)免赔额的规定与费率的增减有直接关系。如上述基础上免赔额增加两倍(即为原来的三倍),费率最多可在原有基础上降低百分之五;(如原费率为3‰,可降低为2.85‰)如免赔额增加三倍,费率最多可降低百分之十。

赔偿处理

(一)对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1.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以将被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

2.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三)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四)在发生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五)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投保


从事建筑工程工作的人,他们所承受的意外风险要比一般工种的人来说要更大,而在一些地区,政府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为其员工投保工程人身意外保险。

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以团体为单位,由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作为投保人,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险。

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缴费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有三种计收方式,由合同双方选定一种,在费率计算上,根据不同的建筑工程性质、施工条件、工程所在地和面积造价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差别费率,科学公正合理。

1.保险费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

2.保险费按建筑工程项目总造价计收,并根据每年度收支情况确定年度保险费率标准,由保险人在每年初予以公布。保险期满后仍需办理续保手续的,可根据续保年度所公布的费率标准交纳保险费。

3.保险费按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并根据每年度收支情况确定年度保险费收费标准,由保险人在每年初予以公布。保险期满后仍需办理续保手续的,可根据续保年度所公布的费率标准交纳保险费。

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办理

1、施工企业持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签(原件)办理保险,并在市安全设备管理协会确定的参保企业中自主选择保险公司;

2、具体承办人按施工图签、中标通知书核定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按浮动费率文件确定收费标准,发送相关保险服务承诺书,施工企业现场填写保险缴费通知单;

3、施工企业持保险缴费通知单到保险公司缴费,缴费后持保单(原件和复印件)到安监站审查存档(复印件存档)。

4、具体承办人每月5日前,将保险办理情况统计后报安监站负责人;

5、安监站负责人每月将保险办理情况报分管处长;

6、具体承办人每半年调度各区县保险办理情况,并及时汇报领导。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本产品是专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企业员工设计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保险责任更全、范围更广,价格更合理的特点

产品特色

1、普通伤害+突发疾病,更多歪歪保障责任

建工意外险不仅保障一般的意外伤害,更为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突发疾病提供保障,使保险责任更为全面。

2、交通班车+因公出差,更大延伸保障范围

建工意外险不仅对施工现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保障,还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在因公外出期间或乘坐本单位交通车的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意外伤害进行保障,大大延伸了保障的范围。

3、差别费率计算保费,价格更加公正合理

建工意外险没有制定统一的费率,可以按照被保险人人数、工程的建筑面积或合同造价等不同风险程度差别计收,价格更加公正合理,使您支出的每分保费都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4、独有附加医疗保险,保护更加全面周到

建工意外险独有与之专门配套的建工医疗险。即使当意外伤害不幸发生时,也能替企业员工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使保护更加全面周到,充分体现企业对员工深深的关爱之情。

如何计算车险保费及影响保费的因素


有不少人在投保车险时,对车险费率的原则、细节以及影响保费高低浮动的各种因素并不了解,不知道如何计算车险保费,这就往往会导致投保不当贪大求全花了不必要的冤枉钱或者省了小钱而事后吃大亏。所以,只有了解了影响车险保费的各种因素,在投保时,向保险公司提供更多相关个人资料和信息,才能争取到尽可能多的折扣优惠。那么,如何计算车险保费?影响车险保费的因素有哪些呢?

影响车险保费的因素

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生产地和车辆的种类。(1)车辆的使用性质划分包括营业性车辆与非营业性车辆;(2)车辆的生产地划分包括进口车辆与国产车辆;(3)根据车辆的种类划分包括车辆类型与吨位。除了上述的3个主要的从车因素外,现行的汽车保险费率还将车辆行驶的区域作为汽车保险的风险因子,即按照车辆使用的不同地区,适用不同的费率,如在深圳和大连两地采用不同的费率标准。

驾驶记录。在过去三年内你是否有违规驾驶或过去五年内是否有过失将决定你的驾驶记录等级。总之小心驾驶、少吃告票、没有事故,你的保费就会降低。同时,驾驶人的年龄、是否新手以及车辆常由一人驾驶还是两人驾驶也是影响保费的因素。

交强险及所投商业险的相关费用,商业险跟车主所投保的种类有关,价格相对有较准确的标准,而交强险跟车主的行车出险记录情况而有所浮动,所以保费计算要综合考虑这两方面。

驾驶区域。两辆同样的私家车在市区行驶和经常远途行驶,保费也会不同。不仅如此,有的保险公司在确定保费的时候,甚至会把你的车泊在自家门口车库还是地下公共停车场都考虑在内。

是否连续受保。如果有合理的理由,如到外地出差、旅游两三个月,其间不使用车辆,保险公司多数会同意暂时把你的汽车保险停掉,等你回来后再按原来价格恢复保险。但如果没有足够理由,他们可能认为你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要停止保险,再恢复时会把你作为新客户来考虑,通常这意味着加保费。

如何计算车险保费示例

省俭型驾车人:季先生,25岁,实习驾照投保车辆:私车,10万元购置的富康;无电子防盗系统,无固定车库行驶区域:

上海市投保方式:电话首次投保险种清单:

车辆损失险:1230元(保额10万元)=(100000×费率1.2%+100000×费率0.2%+基本保费240)×0.75的折扣第三者责任险:750元(保额5万元)=1000保费×0.75玻璃单独破碎险:112元=100000保额×0.15%费率×0.75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险:396元=(车损险1230+第三者责任险750)×0.2费率车上人员责任险(5人):101元(保额5万元)=5×10000每人×0.27%费率×0.75合计保费:2589元(优惠比例约为25%=电话投保20%+上海行驶5%)

实用型驾车人:周女士,33岁,3年驾龄投保车辆:1998年16万元购置的桑塔纳2000型,电子防盗系统,有固定车库;上年无事故行驶区域:

上海市投保方式:电话续保险种清单

车辆损失险:1632元(保额16万元)=(160000×1.2%费率+106667车辆折旧后价值×0.2%费率+500基本保费)×0.62的折扣第三者责任险:868元(保额10万元)=1400保费×0.62全车盗抢险:496元(车辆折旧价值为106667元)=106667×1%费率×0.62折扣×0.75(单独针对该附加险的折扣)玻璃单独破碎险:148元=160000×0.15%费率×0.62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险:500元=(车损险1632+第三者责任险868)×0.2费率合计保费:3645元(优惠比例约为38%=电话投保20%+上年无事故10%+上海行驶5%+女性3%)如何计算车险——相关链接车险网上续保有什么好处?

选择在网上续保将可以给您的爱车办理续保更加简便明了:

1) 无需再输入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各项投保信息,;2) 可以享受比新保客户更多的优惠;3) 可以在线查看上年保单基本信息;4) 自动为您按上年投保方案报价;5) 有机会参与公司为网上续保客户组织的赠送油卡等活动,等等。

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


凡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投保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那么,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呢?下文将为您介绍。

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本公司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

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造成身体残疾的, 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比例表》中一项以上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 、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比例表》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本公司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其它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因公外出期间或乘坐本单位交通车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的,本公司也根据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事故,本公司也根据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链接国寿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身故、残疾保险金:一旦遭遇意外不幸,将得到一笔资金,保障员工家人的生活。

全面的保障范围: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都能获得保障。

三种计费方式,灵活低廉:可以按照参加保险的人数计费,也可以按照建筑工程项目的总造价记费,还可以按照建筑施工总面积计费。费用低,保障高。

参保人员可进可出:投保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用人情况,随时增加或者减少参加保险的人员。新增人员,我们按规定审核、收取保费即可;退保人员,我们将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平安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案例

某建筑工程,工期一年,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预计用工80人,该工程现参加《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8万元/人,

1. 保费若按人数计算为30*8*80 = 19200元,若按工程造价计算为2.5*8*1000 = 20000元,

2. 保费若按建筑面积计算为0.125*8*20000 = 20000元。

如果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工程意外伤害身故,则其可获得8万元的赔付。若因意外残疾,可依据"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获得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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