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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盈两全保险产品优势

2021-04-08
保险产品的规划基础 家庭保险产品规划 车辆保险产品知识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中国人寿在银行保险渠道推出的一款新型分红险,于2010年2月1日上市。为被保险人提供了高达两倍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障和高达三倍的火车、轮船、航班意外身故保障。该产品具有储蓄、投资、保障多种功能,上市以来广大市民争相购买,那么较以往分红险它具备哪些优势呢?

优势一:特定交通,高额赔付。

“鸿盈”产品除具备一倍疾病身故保障及两倍意外身故保障外,在保险责任中加入了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航班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三倍高额保险金的保障内容。

优势二:交费灵活,多种选择。

鸿盈产品在交费方式及保险期间的选择上,较以往产品有了更大的空间。该产品为客户提供了一次交清以及3年、5年、10年分期交付的交费方式,以及6年、10年、15年三种保险期间,可供消费者灵活选择。

优势三:投保广泛,保障宽泛。

为使更多的客户享受到资金安全、收益稳定、保障有力的中国人寿银保产品,鸿盈产品的投保范围设计为“30日以上、70周岁以下”,较以往分红险只保到60周岁的投保范围有了大幅度的扩展,为中老年消费者投资理财和建立保障提供了更多机会。

优势四:满期返还,收益领先。

当保险期间届满时,消费者将获得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的满期保险金,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还能创造投资收益。此外,该产品还通过红利派发,让客户分享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以此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功能,并可以选择现金和复利累积生息两种方式,实现对保单红利的自由支配。

产品特色

●理财有利:多重收益,分红添彩,抵御风险,保值增值。

●保障有力:疾病身故,意外身故,高额赔付,有力保障。

●满期有礼:满期给付,保全资产,稳健理财,投资有礼。

虽然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具有如此多的优势和特点,但是小编在此提示广大客户选保险要看自身的经济情况,合理分析之后,按需购买。选择合适的保险、获得最好的保障才是买保险的根本目的。

延伸阅读

国寿鸿丰国寿鸿丰两全保险产品简介


社会养老保险金是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据了解,目前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正在“空账”运行,在职职工现在缴纳的个人账户资金被支付给已退休无积累的“老人”,等于在为历史还债;个人账户空账正以每年1000亿元的规模增加,目前已超过8000亿元,养老金缺口更达2.5万亿元。

由于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工作紧张、家庭负担重,都市人的压力越来越重,要是退休了怎么办,怎样才能老而无忧?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就能帮您解决烦恼,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国寿鸿丰两全保险的一些基本知识。

投保范围:趸交(一次性交清),凡出生30天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届满时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期交,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趸交;期交(5年和10年)

保单借款:在满足条款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办理保单借款,借款金额最高可达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80%。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利益演示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高额疾病、意外身故保障,特别是特定交通身故保障高达3倍。获得满期保险金的同时还可分享公司的分红收益,让您投资投保一投两得。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六年、十年和十五年三种

●交费期间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三年、五年和十年。

●产品特色

理财有利:多重收益,分红添彩,抵御风险,保值增值。保障有力:疾病身故,意外身故,高额赔付,有力保障。满期有礼:满期给付,保全资产,稳健理财,投资有礼。

●投保案例

洪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洪先生时刻将家人的幸福生活放在心上,因此对自己的健康保障及家庭资产的低风险投资十分重视。经过综合比较,洪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鸿盈两全保险,选择10年保险期间,5年交费,每年交费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1,120元。

洪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高额保障:如果洪先生不幸于合同生效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可获生命保障金10,000,合同终止。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可获得生命保障金11,12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合同终止。

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获得生命保障金11,12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2,合同终止。

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获得生命保障金11,12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3,合同终止。

稳定收益:洪先生生存至年满4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时可获得满期金额55,600元+复利累积的红利收益,合同终止。

利益演示图

国寿鸿盈利益演示图

说明:

1.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金额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2.累积红利是周年红利按假定的累积利率年复利计算,实际累积年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

3.上述演示仅供客户参考,各项保险利益需以条款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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