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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的几个大坑!看过之后再投保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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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保险中,意外险可以说是比较简单的险种了,也是人们比较常见的保险种类,但就是这种简单的保险,投保时一个不注意也可能掉坑里。所以,在投保前,我们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意外险都有那些大坑的,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买到合适的意外保障。

意外伤残

1、伤残保额:在上一期的内容中有提到,作为一款意外险的标准配置,意外伤残的保额一定要跟意外身故的保额一致。一旦意外伤残的保额过少,对于意外的保障是大打折扣的。因此一定要保证伤残保额的充足。

2、全残非伤残:有些意外险中的保障权益会写着全残保障,但是请记住,全残不等于伤残!保险中的伤残是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进行分级的,按照严重程度从一级到十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而全残通常指的是: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

因此如果保险权益写的是全残保障,那么这也是个不合格的意外险!

附加保障

不少保险公司为了增加意外险的亮点,会在附加保障当中增添诸多交通工具额度作为噱头,比如公共交通工具、航空、自驾车和网约车等等,但是这些意外赔付都是附加的,只有保障一般意外的额度充足,才能不使你选购的意外险变成特定交通工具的意外险。当然如果一般意外的额度和权益满足第一点,那么附加额度当然是多多益善。

生存期限

发生意外后,通常都有一个生存期限。指的是当发生意外后,必须在这个期限内身故或者伤残才能得到赔付。目前市面上的险种通常是180天,因此如果一款意外险的生存期小于180天,说明其性价比低于市面上的产品,所以在考虑意外险的时候,大家也要注意生存期限的时间,当然了,如果有超过180天的,也是不错的选择,毕竟生存期越长,对被保险人就越有利。

意外医疗免赔额

通常医疗险都有免赔额,但是在意外险中,意外医疗仅仅是作为一项权益,因此如果有零免赔额的产品,为什么不选?

医院限制

上一项提到了意外医疗,那么既然是医疗,就一定要去医院,所以要关注保单中对于医院的具体解释。一般意外险常见对医院的解释会限制在境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不包括港澳台医院、私立医院、甚至有些意外险不包括指定城市几个城区所有医院、并只限社保定点医院。

高危运动

通常理解意外当然是保意外咯,但是在险种的免责条款里,通常有这样一个规定,包含潜水、跳伞、攀岩、蹦极、赛车这些项目在内,均属于免责范围,因此不要以为买了意外险真的就不怕意外了。有些免责款项还是要仔细研读的。

猝死赔付

现在的都市白领,压力大成为一种常态,时不时就会听到互联网企业IT男因过度工作猝死。猝死是定期寿险责任,意外险是不保障的,因此有这方面需要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上一期我在文章中提到的产品。

返还型意外

通常意外险都是消费型,一年一买,也有不少长期的意外险。通常该类产品都是由主险两全险捆绑意外险而成。在保障期到期时返还保费*X%,通过测算,这类的产品其收益率远远低于银行的一年期定期利率。并且在保障权益上通常是被阉割过的,因此还是建议选择一年期的消费型产品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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