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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2020-04-17
保险费如何规划 保险金融知识 责任保险知识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欠交保险费、未还款项及多给付保险金的扣除本公司在办理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或扣除手续费退还本合同项下所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等事项时,如您欠交保险费、有其他款项未还清或本公司实际给付保险金多于应付保险金的,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款项及相应的利息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累积生息账户本合同犹豫期结束后,本公司为被保险人设立累积生息账户。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将关爱年金及生存保险金转入累积生息账户进行累积生息。该账户按本公司公布的累积利率以月复利方式进行累积,若公司变更累积利率,则账户的累积利率自公布日的下个自然月起生效。 被保险人可以申请全部或部分领取累积生息账户金额。被保险人申请部分领取的,每一自然年度(详见释义)可以进行一次部分领取,在本公司给付部分领取金额后,累积生息账户金额相应减少,且部分领取后账户余额不得低于100元。被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目录

扩展阅读

投保人,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申请


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申请

一、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生存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16;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豁免保险费的申请

在申请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或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时,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投保人的死亡证明(申请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时需要提供);5. 医院#17或法定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投保人残疾证明或资料(申请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时需要提供);6.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对于申请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的,保险费的豁免生效后,我们有权要求投保人提供投保人持续高残证明,或到医院或法定伤残机构接受体检,检查费由我们承担。如果投保人不能提供持续高残证明且未能按我们的要求进行体检,以证实其持续高残的,我们有权停止豁免保险费。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以上事项,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15、太平金悦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目录

受益人,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后, 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 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 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 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人身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指引手册目录

保险费,保险费的构成


1.5保险费的构成

1.5.1四个基本组成部分

我们刚才对于费用、投资收益和损失纪录的假设是不现实的。因为保险人必须雇人来管理公司并增加营业额。假设行政管理方面和扩大业务的费用使1美元的保险费率增加了30%,则承保的谷仓每100美元的保险费率就增加到1.30美元。此外,尽管按预期损失为保险价值的1%提取了保险基金,为谨慎起见,应作较预期损失更大金额的赔付准备。因此,保险人必须建立一定储备,以应付预期以外的损失。假设这部分储备的金额又在1美元损失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了10%,则谷仓的保险价值中每100美元的保险费率就变成了1.40美元。现在假设被保险人于1月1日交保费,按平均概率,保险人于7月1日结付赔款,于是保险人得到了存储保险费半年的利息。年利率为6%,其中半年可以实现3%的收益,这些投资收益降低了保险费。人寿保险公司在计算保险费率时明确承认了他们预期得到的收益。而财产保险公司则在保险定价时,间接允许了投资,我们将在下一节中所讨论的现金流量承保。总之,构成保险费的四部分是:

损失的实际成本;

运行和维持保险基金的费用;

对于非预期损失或保险基金风险因素的预留资金;

投资收益。

图1-2总结了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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