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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市为女职工实施特定疾病保险

2021-04-01
为家庭拟写一份保险规划 为自己做出一份保险规划 保险为下一代做人生规划

如今的现代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角色逐渐提升,很多事业女性已经成为家庭的“顶梁柱”,是家庭重要经济支柱。一旦她不幸罹患疾病或发生意外,家庭将失去经济支持,很可能会因此陷入困境。

有保险专家指出,随着保险市场越来越细分,女性可根据不同时期的生理特征,选择各种专为女性设计的保险产品来抵御风险。女性关爱自己,首先从拥有特定疾病险开始。

为抵御女职工罹患妇科病的风险,减轻女职工患病后的经济负担,今后克拉玛依市女职工只要每人每年缴纳40元保险费,一旦被医疗单位诊断为原发性妇科癌症和乳腺癌后,即可获得6万元保险金。

据克拉玛依市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王丽介绍,根据近年来女职工罹患乳腺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等妇科疾病逐年增多的情况,克拉玛依市本着关爱、呵护、保障、健康的宗旨,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合作开展了特定疾病保险业务,以减轻患病女职工的经济负担。

特定疾病保险以广大女职工互助缴费的形式筹集资金,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缴纳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自愿参加“团体女性互助保险”的女职工,克拉玛依市、油田工会将拨出约70万元补贴专款。目前,自愿参加特定疾病保险的女职工人数已达到39169名。

据了解,随着女职工特定疾病团体保险合同的正式生效,克拉玛依女职工团体特定疾病保险工作目前已进入全面运作阶段。

小贴士:女性易发的疾病有哪些

医学统计报告显示,女性罹患的癌症除常见的肺癌、胃癌、肝癌等癌症杀手外,女性特有癌症的四大杀手为: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这些高发性的癌症都有不易发现、发现时多为中晚期、治疗复杂、难度大、费用高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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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女职工重大疾病保险保障


身为女职工的您,可知道工会组织专门为您开设了女职工重大疾病保险,给您更多的呵护和关爱。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女职工重大疾病保险,专为女职工提供的保障。

自1998年起,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面向全省女职工开设了女职工重大疾病保险。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可向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申请投保,每年缴纳20余元,每人最多投保3份,投保后如患上六种原发性女性特殊癌症(指原发性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之一,将获得1万元保险金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同时,自2007年起,女职工委员会每年还给一批女劳模、单亲特困女职工赠送该保险。

据介绍,女职工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有适当扩大,除上述女性特殊癌症之外,投保女职工如患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也将获得5000元保险金。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女性保险产品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女性重大疾病保险,第二类是为女性提供整容手术保障的医疗保险,第三类是生育保险。

70%以上的已婚女性都患有不同程度的妇科病,特别是城市女性,因生活环境质量下降、家庭压力大,重大妇科疾病呈现高发病率的趋势。据说,与一般重大疾病保险相比,女职工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疾病种类集中在一些女性特有疾病或发病率明显高于男性的疾病。

整容手术医疗保险是为女性提供因意外而导致面部创伤所需的颜面部整形手术保障。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因交通事故、烧烫伤引起面部创伤,保险可以补偿进一步接受颜面部整形手术的费用。张经理提醒投保人,不是所有的美容手术都能获得赔偿,只有当意外事故引起面部创伤时,才能获得保险金。

女职工重大疾病保险中生育保险更具针对性。从怀孕到分娩,女性将面临一系列这个时期特有的疾病风险,比如葡萄胎、宫外孕等。“因为生育风险只有女性才有,所以社保和普通医疗保险责任中一般都不包括因妊娠、流产、分娩、不孕症、节育、绝育手术、不孕不育治疗、人工授精、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针对生育医疗风险,各家保险公司会设计开发一些特殊的产品,不仅保障上述特殊疾病,对于因产期常规检查、分娩、人工流产和引产及相关并发症而发生的住院费用,也提供女性生育医疗保险金。

女职工重大疾病保险为女职工提供了如此多的特殊保险,给女性带来了更多的关爱,为患病女职工解决了燃眉之急,深受广大女职工的欢迎。

女职工,民企女职工喜领生育保险金


截至9月底,我市已有26.7万名企业女职工纳入生育保险体系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孟卓莉通讯员龚敏捷)“今天单位通知我可以领取8000多元的女工生育保险金,真是没有想到现在的政策这么好,民营企业女职员也可以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兴业电子铜带有限公司工作的施利文女士笑称这笔钱是宝宝降生之后政府给她的“红包”。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从本月起,不少像施女士这样的民营企业女职工开始享受到了生育保险金带来的温暖。

据介绍,生育保险是在女职工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生活保障和医疗补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功能就是保障企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险,也是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举措,同时均衡企业间的生育费用负担。

近年来,市劳动保障部门紧紧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这一目标,不断推进社会保障全民覆盖工程。自去年12月开始,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将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纳入到生育保险范围内,保障了广大企业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已有26.7万名企业女职工纳入生育保险体系,年初以来全市累计共有100多名女职工成为生育保险基金的享受者。

“女工生育保险不但将覆盖面扩大到了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在享受标准上作了大幅度调整。”市劳动保障局社保处工作人员童丽娟介绍,标准调整之前,妇女在产后获得的生育保险金只有1500元,如今我市将正常分娩标准定为2300元,剖宫产术标准定为3500元,同时产妇还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只要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连续缴足6个月的保险费,女职工生一个孩子就可以领取6000多元到8000多元的生育保险金。”

女职工,女职工在孕期应减少劳动量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619号国务院令,公布经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规定》第八条指出,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规定》同时对违反该《规定》的后果确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

《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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