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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首例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获赔付

2021-03-29
保险综合知识 住房保险规划 知识产权综合保险

6月1日讯:日前,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全国首例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赔付,据悉,其向奉化市锦屏街道居敬路两栋居民楼共60户居民家庭支付了城镇住房综合保险的临时安置费用赔款39.2万元。

据了解,今年3月29日,奉化市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与人保财险奉化市支公司正式签订创新型“保险+服务”模式的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合同,保险房屋共1459幢,总面积321.62万平方米。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承担城镇居民住房保险、临时安置费用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责任的同时,还要委托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为保险标的房屋提供安全动态监测服务。动态监测服务不仅包括监测房屋倾斜、裂缝、沉降等日常内容,还包括动态数据采集、预测倒塌风险以及定期提供监测报告等全方位服务。

4月底,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在动态监测过程中发现锦屏街道居敬路4幢和6幢两栋居民楼存在倾斜值、裂缝值明显变化的情况,奉化市安排楼内60户居民连夜紧急搬离。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在收集有关理赔资料后及时支付了临时安置费用保险赔款。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6月,全国首例区域性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落地宁波镇海。2016年1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在2016年3月31日前全面建立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机制。

2015年6月城镇住房综合保险在宁波落地,奉化市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与人保财险签订了创新型“保险+服务”模式的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合同,有效保障了投保人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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