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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投保重疾险 核保一般延期至2周岁

2021-03-01
一般家庭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的一般流程 投保险财产规划

核保:保险核保是指保险人在对投保的标的信息全面掌握、核实的基础上,对可保风险进行评判与分类,进而决定是否承保、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的过程。

很多保险产品的健康告知、核保对早产儿都有较严格的要求。通过这篇文章,希望能给有类似问题的妈妈提供一点参考。

1、早产儿的定义

在给出早产儿的定义前,先看少儿几个常见的年龄分期。重点关注胎儿期和新生儿期。其中,新生儿期是指胎儿出生到28天前。婴儿死亡中约2/3是新生儿,这也是为什么少儿保险承保条件要求满28天。

胎儿期:受精卵形成到小儿出生,一般为40周。

新生儿期:胎儿出生到28天前。

婴儿期:胎儿出生到1周岁前

幼儿期:1周岁到3周岁

学龄前期:3周岁至读小学

学龄期:小学至青春期

胎儿期是判定是否是早产儿关键因素。胎龄在37周以前出生的活产婴儿称为早产儿或未成熟儿。其出生体重大部分在2500g以下。

与之对应的则是足月儿,胎龄大于37周小于42周;过期产儿,胎龄大于42周。胎龄,从末次月经第一日开始计算。特别说明下,所谓怀胎十月,月是指4周。

2、少儿重疾的健康告知

绝大多数少儿重疾的健康告知中,对早产儿有特别的规定。例如,雪球-百年康惠保终身重疾险,在第8条健康告知条款中,明确列明:

两周岁以下(含两周岁)儿童补充告知:是否为早产、难产?出生时是否曾有产伤、窒息等异常情况?是否有发育迟滞、惊厥、抽搐、脑瘫、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畸形或缺陷?

为何要做这样的规定,因为早产儿发病率高,投保风险大。数据显示,我国早产儿发病率逐年上升,从1985年的4.5%上升至目前的8.1%;死亡率约为12.7%-20.8%,胎龄越小、体重越轻,死亡率越高。

早产儿在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等均和足月儿存在差别。例如,早产儿吸允能力差,吞咽反射弱,胃容量小,常哺乳困难或引起吸入性肺炎;另外,早产儿体温调节中枢不完善,常需放入保温箱。

3、早产儿的核保处理

早产儿核保的一般处理原则,保险公司一般规则要求,延期至2周岁,然后根据发育情况,结合是否有其他疾病等进行综合评估。

早产儿核保的特殊处理,通常会根据胎龄、出生时身体状况、体重等进行综合评估。比如是35周-36周,离足月儿比较近;根据出生时的状况,是良好、一般、还是差;出生时的体重,体重越低,风险越大,低体重儿小于2500g,正常体重儿在2500g-4000g之间,巨大儿大于40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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