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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小窍门 一次性购买风险小

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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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现在保险市场上眼花缭乱的新型险种,寿险可以算是比较传统古老的险种了,很多人选择了寿险产品,但是仍有一部分人对于寿险不太熟悉。其实购买定期寿险并不简单。怎样选择合适的定期寿险?

购买定期寿险原则

首选定期纯消费类之所以首选定期纯消费类保险,归根到底是为了以尽量少的保费支出,获得尽可能高的保额保障,以提高寿险在保障方面的性价比。

由于终身寿险必须针对“人必然死亡”这个局限条件提供赔付,所以保额、保费比往往较低,而且从财务规划的角度来看,年轻时收入往往大于支出,现金流为正,因此必须依靠寿险来防范死亡带来的现金流风险,而年老退休后收入一般小于支出,防范现金流风险的意义就比较小了。

此外,纯消费型保险不具有储蓄的特征,因此,在保费相同的前提下,可比储蓄型寿险提供数倍乃至十数倍的保额,从而为投保人提供尽量多的保障。

怎样选择定期寿险一次性买风险更小

因为是定期寿险,所以投保者可以自行选择保障年限。一般10年、20年、30年这三档是最常见的选择。那么对投保者而言,是应该一次性选择30年的投保期,还是先买10年期待到期后再买下一个10年的呢?

从单纯的产品角度来看,一次性选择30年无疑是最佳选择。目前大多数寿险为了防范投保者的道德风险,一般会对投保首年的保障有额外的限制。若直接购买30年期的,那么这个不完全保障也就是第一年,但若分三次购买10年期保障,就要面临三次各为期一年的不完全保障,显然会增加保障的风险。

当然,考虑到部分投保者手头拮据,只选择保费最便宜的10年期实属无奈,那么为了规避上面提到的“不完全保障”问题,不妨在第一个10年期保障还剩1年的时候,就开始投保第二个10年期,通过两份保险叠加的方式来避免相关影响。当然,这样的做法缺点是虽然买了三个10年期保险,但实际保障年数仅为28年。

一般而言,保险产品因为条款复杂往往缺乏可比性,选择一款性价比最高的保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此,许多保险从业人员往往以“保险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来解释自家产品相对较高的价格。

但是,作为一款最简单的保险产品,定期无返还寿险除了是否保障全残,以及投保年龄上下限的轻微限制外,并无太大的差别。

几大人群必备定期寿险

债台高筑者

负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负债后有偿还能力的人突然走了,留给家人沉重的债务负担。如果你还欠着银行100万元,而当不幸发生意外之后,由保险公司来为你全部的负债买单,是否为不幸之中的万幸呢?

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

对那些事业刚刚起步,收入暂时有限的人来说,定期寿险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尤其在事业初创阶段,资金主要用于发展事业,而购买定期寿险刚好不需要占用太多资金,尤其在职业发展初期阶段,购买定期无疑具有很高的优先级。

单亲家庭且子女未成年者

我们不得不为那些单亲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担心,因为父母一旦撒手人间,他们在成为孤儿的同时,极有可能失去继续接受教育的财力保证,他们的将来得不到任何保证,甚至沦为弱势群体。谁来保证他们继续学习的费用呢?投保一份定期寿险成为较优选择。

善于投资理财的人士

与股票、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相比较,保险投资具有稳健的特点,但收益率普遍偏低(但往往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但有一部分人士,尤其是金融从业人士,他们善于投资,自己投资的收益率会超过保险投资的收益。为了达到既有保障,又留有充足资金进行投资的目的,善于投资理财的人士比较适合选择纯保障型的定期寿险。

私人企业的合伙人

现在,不少私人企业的合伙人将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合二为一,一旦企业发生运作障碍,将直接导致家庭生活水准的大幅下降。创业初期往往需要大量现金,创业者总感到钱不够用,但作为创业者,又希望有比较高的保障,又想尽量节省保险费。怎么办呢?最好的选择便是定期寿险。

延伸阅读

社保一次性补缴可以吗?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社保最低缴纳15年才能享受养老待遇。但是,退休时社保没能交够15年的情形并不少见。在某些城市,比如南京、上海市可以社保一次性补缴,但是在很多城市这却是不允许的。

南京:退休时社保期限不足可延期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退休时,社保交费年限不足规定的15年,这一类人群如何办理正常退休?今天上午,在南京市人社局“向人民汇报”现场,南京市人社局局长朱志宏透露,这类人群可继续延期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朱志宏表示,按照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基本条件,是必须缴费满15年。如到退休年龄缴费还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延期缴费,如果再延期5年达不到15年的,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来解决办理正常退休。

上海:要求社保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费用

上海市社保规定以后除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外,凡要求补缴城保的,均需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基数按不低于补缴时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补缴比例按养老30%、医疗14%确定。避免了少数人利用较低基数、较短年限补缴社保,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无锡:社保未缴足15年能一次性补缴吗?

毛女士:我是1963年4月生人,平时做点小生意,今年已经满50周岁,但社保是从2008年才开始自己缴的,到现在还不满15年。请问剩余的社保怎么补缴,能一次性补缴吗?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剩余的社保金不能一次补缴完。根据毛女士提供的信息,她可以申请以自由职业身份按月缴费至55周岁,到55周岁还未满15年时,可以申请延长缴费5年,这样之后毛女士就可以缴满15年了。同时提醒,如果有市民在申请延长缴费5年后还不够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15年。具体有关社保查询、缴纳、停用、补交、转移等问题,可咨询社保热线12333,或到广瑞路2号市社保中心咨询。

一次性领取,《0岁宝宝》-----教育保险


客户资料:张先生,29岁,业务,月均收入4000元

年缴保费:4641元

客户需求:张先生:公司业务,一家的年收入8万。刚生一宝贝儿子,无房贷,希望给孩子教育方面创造更好的条件。让孩子学业无忧。每年的投资不超过5000元。经过沟通,我给他的建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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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岁女孩,月存388元,全年4641元,交费期15—20年

保障利益如下:(详见标准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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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15--17岁):每年领取3000元,合计9000元

大学四年(18--21岁):每年领取10000元,合计40000元

大学毕业祝贺金:21岁一次性领取2000元

二、婚嫁金:25岁一次性领取2万元

三、医疗人身保险:

1、30种重大疾病保险金:90天后生效,4万元

2、住院医疗费用:每年10万元(分级报销)

3、意外门诊医疗费:每年3000元(100元以上80%报销)

4、意外残疾保险金:3万元

5、意外身故保险金:7万元;疾病身故保险金:7万元

四、满期给付金:

60岁时,可一次性领回现金:18.8万元

70岁时,可一次性领回现金:26.2万元

80岁时,可一次性领回现金:3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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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了解商业保险(个险)


随着近几年保险业在中国市场上的蓬勃发展,商业保险普及率正在迅速提高,一个人拥有几份商业险保单已经很常见。不知道我们有没有发现,不管你是买的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保险、教育险还是养老保险,保险合同封面写的都是人身保险合同或者人身保险单。人身保险是什么险种?它和我们最常了解的保险有什么区别和联系?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对保险有一个相对系统的了解。

1、商业保险 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全体公民和劳动者购买的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类别。在社会保险中,自己、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保险费,而政府同时也作为“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商业保险,是相对社会保险而言的,以盈利为目的,由保险企业经营,受银保监会的监管,国家鼓励购买。商业保险中各方关系就简单多了,个人/企业缴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条款承担保险责任。

2、人身保险 和财产保险

商业保险按照保障对象,有财产和人身两类保险,一个保的是财产,一个保的是人。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包括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农业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商业信用保险、产品保证保险等。每辆汽车都必须购买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是一种以财产(车辆)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属于财产险的范畴,承保公司通常是xx财产险公司。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只要是和人的寿险、身体有关的保险都属于人身保险的保障范畴。具体分为三类:保人的寿命的“人寿保险”,保人的身体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的寿命包含一个人的生存和死亡,人的身体存在遭遇疾病或者伤残的风险。因此,人身保险实际上围绕了一个普通人一生中必然会经历的生、老、病、死,和可能遭受的伤残而展开,涉及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它的含义宽泛而深刻。经营人身保险的公司通常是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xx健康保险有限公司等。

3、健康保险——保障“疾病”风险的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的保障内容与人的健康有关,主要保障的是因为人的内在原因(主要指疾病)造成的健康问题。包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失能收入保险、护理保险。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是我们最常见到的健康保险,我们大部分人购买保险也是冲着医疗和重疾来的。而后面两种健康保险在国内没有单独的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险种,而是把类似的保险责任写进重大疾病保险里面,因此可以通过购买含有失能收入和护理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来实现。

4、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死亡、伤残”风险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指的是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它只保人的“死亡”和“残疾”两项责任,也只有死了或者残了保险公司才会赔偿。值得注意的是意外伤害保险是不报销意外造成的医疗费用的,而我们购买的意外险要报销医疗费用的原因是在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主险的基础上附加了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5、人寿保险——保障“生存、死亡”风险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保的是人的寿命,保险公司承保的可以是生存,也可以是死亡,也可以同时承保生存和死亡。

生存保险,即保险公司只保“生存”的人寿保险。主要是指一部分只有生存责任的年金保险。

例如:被保险人在16岁-18岁上高中的年龄,或者在19岁-23岁上大学的年龄生存,保险公司就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年龄每年给被保险人(子女)保险金,而这笔钱正好是在被保险人接受教育的年龄从保险公司获得,因此也叫“教育金”,这个时候的生存年金保险我们也称它为“教育保险”;

再如:被保险人到了60岁退休后还活着,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每年/每月给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这笔钱正好是在被保险人退休进入老年生活的年龄从保险公司获得,因此也叫“养老金”,这个时候的生存年金保险我们就叫它“养老保险”;

可见教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本质上并没有区别,都是保生存的人寿保险,只是在不同的年龄段领钱,由于钱的用途不同而分别称作教育险或者养老险而已。

死亡保险,保险公司只保障“死亡”的人寿保险,部分死亡保险也会包含全残责任。主要包含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死亡保险的保险责任很简单,死了以后保险公司就赔钱。定期寿险,是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约定年龄或者一定期间,可以是1年也可以是数十年。假如在约定时间内人死了保险公司就赔钱,人没死,合同终止。如果不想在这上面加一个期限的话,定期寿险就变成了终身寿险,人终有一死,这笔保险金终会通过保险公司给到自己约定的受益人手里。

一般情况下,定期寿险适合保障一个人在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年龄段(家庭责任期)提供保障,因此保障期间以不超过70岁为宜。而终身寿险的受益人终究会在被保险人死后得到这笔保险金,常常用于家庭财富传承而非单纯的保障。如果是给自己买终身寿险就是把财富传承给下一代,给自己的子女买终身寿险实际上是把财富传承给孙子一代,可理解为提前立下的遗嘱。

两全保险,即同时保障 “生存”和“死亡”的人寿保险,既保“生”也保“死”。

主要包括传统两全保险和新型两全保险,如:传统型两全保险、分红型两全保险、万能型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金保险、万能型年金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等。事实上,我们接触到了绝大多数保险都是两全型的人寿保险,因为分红、年金和万能险基本上都有身故责任,只有极少数年金保险仅包含生存给付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很多时候会遇到所谓“带返还”的重大疾病保险,这其实是一种误导,重大疾病保险作为健康保险是不可以返还的,而有返还功能的重疾险只是在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份两全人寿保险而已,保险费是额外缴的。

总结一下,几种常见的人身保险是如何通过不同的险种设计实现对一个人的生、老、病、死、残进行全方位的人身保障。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医疗保险——病;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健康保险——重疾保险——病;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死、残;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教育保险(分红、年金)——生;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分红、年金)——生、老;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定期寿险——死;

商业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死;

有了对商业保险中个险的系统了解,对我们根据需求来选择保险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有什么样的担忧选择什么样的保险,不止是说给专业从业者听的,也是我们每个人购买保险的时候需要奉行的原则。​​​​

失业保险金可一次性领取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福利,享受之后,不会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什么影响,也不影响将来新单位继续参保社保。同时,失业保险金也可以一次性全部领取。

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深圳:外来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草案》,我市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拟由原来仅限于户籍员工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黄险峰说,目前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00多万人,每年享受待遇的约1万人。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后,预计未来将有600万非户籍从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保守估计每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将达到7.5万人,这意味着深圳就业服务对象将增加10倍。

《草案》还允许外来务工人员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员工提出疑问: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是不是对员工有所损失?黄险峰说:“我们允许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是考虑到深圳人口特点,有些员工特别是农民工,有着强烈的返乡意愿,如果一刀切地规定必须每个月在深圳拿失业救济金,这部分参保人会受到影响。但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将不能享受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将继续为其交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有哪些 我可以一次性购买社保么


目前,广泛开展的主要有四种形式的医疗保险: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是商业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它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以下四方面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它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均享受政府补助。

二者还有以下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向具有农村户籍的广大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医保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不在校的儿童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在城区学校就读的中等以下学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是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于城镇职工医保。在医疗待遇标准上,总体上略低于城镇职工医保,高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都属于国家建立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医疗保险,共同构成了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医疗保障网,体现了中央提出的“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由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是以上三种社会医疗保险的有机补充。

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区别是:

一是覆盖面不同。城镇居民医保将包括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人员等城镇没有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不管有无疾病,全部纳入,统一制度安排。商业医疗保险在参保人群上具有选择性,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缴费标准差距也较大。

二是有无政府补助。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学生由政府按缴费标准的50%补助;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按缴费标准的55%补助;低保对象和重症残疾人可按缴费标准的75%补助。商业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三是医疗费兑付方式不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广覆盖、保大病”的原则,参保居民就医享受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待遇,兼顾意外伤害治疗。医疗费兑付手续简便,住院医疗费全部实行联网结算,即时报销。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您可通过任职单位参保,按月缴纳社保费。如属于广州市城镇户籍,可选择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按月缴费,不能一次性缴纳。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请参阅以下政策性补缴规定:

(一)目前本省户籍参保人(非本市城镇的,必须最后在本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在退休时申请一次性缴纳不足15年年限的养老保险费,按其申请一次性缴费时当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确定。

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1、1998年7月1日(含该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补缴)。

2、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

以广州为例一次性缴纳社保办法

根据穗府[2007]15号第三条、穗劳社会纪[2008]8号第三条,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一次性趸缴,需符合两种前提条件,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审核视同缴费年限并在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养老保险;(2)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后参保补缴的。(不含按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人员缴费的情况)

如符合上述条件,请带备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办理:

1、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3、《一次性缴费(继续缴费)审批表》(SF094)(一式二份);

4、经社保部门审批的《视同缴费年限审批表》(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需提供);

5、个人养老缴费历史数据的纸质资料。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

按申请人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的时间(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为10年),以申请趸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基数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趸缴金额=申请趸缴时所在社保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第1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第2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第3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2+…+第n个社保年度缴费月数×(1+5%)n-1] ×缴费比例。

其中,社保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缴费比例为申请趸缴时当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所需资料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查询。

请持相关资料前往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行情况核实和判定是否符合补缴政策的条件。

三、如届时不符合上述规定,则可考虑参加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1、适用对象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拥有本市户籍满10年,无享受定期养老待遇(含其他相关定期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和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除外),可自愿参加本办法的养老保险。

定期养老待遇

(1)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费、退休费和退职费。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和老年生活津贴。

其他相关定期待遇

(1)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3)其他政策规定的相关定期待遇。

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读者林女士询问:我的档案已由原单位转入街道,我能一次性提取失业保险金吗?

回复: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称,如果属于本市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令[2007]190号)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根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失发[2000]246号)第五条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进行了就业登记但没有办理个体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不再将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需具备哪些条件?

据介绍,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申领需具备下列条件:一是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二是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已领取了营业执照;三是按规定已接受了再就业培训;四是领取失业保险金2个月以上。

一次性申领失业金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如果与他人合伙创业,营业执照法人非本人时,需提供合伙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并填写社保部门提供的申报表,于每月10日前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唐宫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西)二楼的6号窗口办理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当月月底就可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多长?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分段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1个半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按照现行市区最低工资标准800元计算,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金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640元;另外还有医疗补助金为失业金的10%,即64元。但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如果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将不再发放每月64元的医疗补助金。

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如何领取?

答: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怎么做?


失业保险即为职工失业的一种保险保障,很多人不知道该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也有人咨询可不可以一次性领完失业保险金,对此,小编咨询了相关保险专家,为大家介绍如何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

读者林女士询问:我的档案已由原单位转入街道,我能一次性提取失业保险金吗?

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前,须先由单位为职工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的确认,然后职工自终止、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职工为非农业户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职工为农业户籍)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金的申领手续。

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称,如果属于本市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依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根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失发[2000]246号)第五条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对进行了就业登记但没有办理个体或企业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不再将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时应提供的材料。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进一步明确了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证明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

规定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费率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缴费费率之和,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因法定情形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基本医疗保险费。

东莞医保退休时可一次性缴足保费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东莞市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退休时,其实际最低缴费年限男性累计不少于30年、女性累计不少于25年的,退休人员本人和单位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接可以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时可一次性缴足保费

如果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的最低年限,职工就可以按退休上月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足所缺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当然,职工也可以选择不一次性缴足的,而仍按在职职工标准按月缴费,但只能享受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直至缴足所缺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费。

另外,职工退休核定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时,其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社保局方面同时表示,通知执行前已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可继续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新规的实施对东莞市职工有一定好处。东莞市社保局负责人解释,7月1日前,东莞市职工参加医保须终生缴费。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时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月共同缴纳。职工退休后,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原用人单位仍须为退休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但根据新规,从2011年7月1日起,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实际最低缴费年限又达到规定最低年限的,就可以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本人和单位不再需要终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保局负责人解释称,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边缴费边享受待遇,医保基金既要解决在职职工医保待遇,也要解决不缴费的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因此,基金支出压力相对较大,需要更长的缴费年限来筹集基金解决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多数地区将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设定为20到30年。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热心读者吴先生打进本刊热线咨询,一次性全部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解释,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国(境)定居或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等人员,均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但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后,才可将个人账户注销。

“职工在进行公积金销户提取过程中,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该工作人员说,除基本需要提交的支取单、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外。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退休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出国(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变动证明;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身份证等。

另外,该工作人员还说,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一次性提取死亡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相关材料。

据了解,《雅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办理时间为每月25日前的工作日。市公管中心会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核所有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市公管中心工作人员将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一次性付清,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

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市区号楼单元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出售价为人民币元整(¥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元整;甲方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10日内,乙方支付甲方万元整(¥元),剩余房款元整(¥元)于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日内腾房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支付甲方万元款项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立即配合领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交易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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