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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如何解决保险理赔难?

202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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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已经深入人们的生活,但还是有很多人对保险存在误解,来源于保险纠纷案件的发生,很多人不相信保险产品,然而,保险理赔难并不是主观形成的,通过一定的方法可以克服保险理赔难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大,保险市场秩序在不断规范,但“理赔难”问题却仍然未得到很好解决,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人们对保险的热情。提到保险,一些人往往会认为不死不残不理赔。而在近年来的历次重大事故当中,保险理赔的快速通道也多次出现在民众的视线当中。一方面是民众的抱怨,一方面是保险公司的快速反映,那么保险“理赔难”的误解到底是如何形成的?该如何避免理赔难的现象呢?

保险“理赔难”问题形成的原因

投保人方面,一是保险客户投保环节不谨慎, 签约时草率, 对条款理解不透彻, 为日后理赔埋下隐患; 对理赔程序及事项不太明了, 或存在误解, 也极容易在出险理赔时产生争议, 引发赔偿纠纷。二是保险客户对保险公司期望过高。一些消费者认为买了保险,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可以全赔,而当理赔时往往认为保险公司是强势,蓄意让消费者不能获得全赔,从而造成对保险公司的误解。三是由于保险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投保人可能无意或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不进行赔偿时,投保人会存在很大的不满。

保险公司方面,一是部分保险公司对分支机构和人员缺乏有效管理,导致销售误导、核保不严等情况,由于这些业务前期埋下的隐患,造成出险后理赔困难。二是理赔工作与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不相配套,公司理赔专业人才缺乏, 现有的理赔人员, 大多数不具备专业的理赔知识和能力, 办事效率低下, 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 往往难以作出准确判断。三是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保费漏损,保险公司为了追求利润而只能拖赔惜赔,竭力挤压被保险人的赔款, 造成“理赔难”。

外部环境方面,一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 理赔涉及的很多机构、部门, 如医院、公安部门等都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保险理赔提供证明, 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赔调查取证的难度, 拖延了理赔时间。二是保险行业理赔难的言论泛滥。社会上“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舆论,致使群众一遇到保险理赔的纠纷就认为是保险公司的责任,没有正确的态度面对理赔。三是社会监督有待加强。社会监督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强, 如果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 对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十分有益。目前,我国在利用保险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独立审计等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得还很不够, 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甚微, 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

进一步解决好“理赔难”的几点建议

新《保险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完善了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着重加强了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理赔难”的问题。在监管层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解决好“理赔难”问题。

(一)加强内控合规建设。

一是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直接影响业务质量的高低,许多理赔案件的发生,就是由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要督促保险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建立科学的理赔机制,提高理赔人员的素质。将保险消费者接受服务的满意度纳入到考核指标中,做到职责分明、平衡制约、考核有据、奖优罚劣;加强对结案率和未决赔款的考核力度,并将其与岗位目标考核内容挂钩,以评定优劣。二是清理保险条款中各类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减少由于理赔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增大保险公司的违规成本,从源头上切断保险公司主观上不按合同办事的动机。

(二)加大信息披露力度。

一是要加大保险业的透明度,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对外公布; 指定中立的信息披露渠道, 让社会公众及时、完整地掌握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 改变保户只能听取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一面之词的现状。二是对产、寿险分别制定详尽、具体操作性强的理赔标准,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限定各家保险公司对手续齐全的赔案及时赔付的时间;监督检查各家公司的服务承诺、索赔须知、赔款计算方法等内容的公开情况,并对社会定期公布。三是建立良好的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使其在理赔中起到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三)提高保险代理人的从业标准,建立保险代理人诚信体系。

保险代理人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初期功不可没,但由于从业标准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销售误导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更扰乱了保险业的秩序,使人们对我国的保险业产生了怀疑。提高保险代理人的从业标准,提升代理人素质,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完善对代理人的监管,是减少保险纠纷的一个重要方法。同时,保险公司也要探索新途径来增加代理人的归属感,比如增加福利、职员制、员工持股等。

(四)大力促进保险公估业发展。

通过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负责损失检验和理算工作,既可以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减少理赔纠纷,又可以促进保险公司优化内部结构,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保险公估人经营的承保和理赔业务,占到了全部保险人理赔和风险评估业务的80%,但目前我国保险公估业的发展才刚刚起步,整体水平还很低。因此,应该通过政策层面创造条件促进保险公估业发展,制定保险公估的实施细则、法规,对各险种的公估行为予以具体规定,将有助于保险公估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同时也能赢得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公估人的信赖,减少“理赔难”的问题。

(五)加强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联系,打击保险骗赔等违法行为。

由于保险违法犯罪执法力度不够,保险理赔工作的正常秩序受到了较大威胁,骗赔行为屡见不鲜,这对保险正常理赔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导致赔款逐年上升,助长了骗赔等保险欺诈行为的蔓延,严重损害了保险业的形象,客观上也助长了“理赔难”言论的泛滥。因此,应加强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联系,加大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严厉打击保险骗赔等违法行为,以解决“理赔难”问题。

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保险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但“理赔难”问题仍然未得到很好解决,极大阻碍了人们对保险的热情。如何解决“理赔难”的问题,将会关系到我国保险业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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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难在哪里?如何解决?


不少车主都会有这样的感慨:购车险易,理赔难。从当初轻松购买车险,到最后麻烦办理理赔,他们对车险服务效率从“想当然的快捷”变成“无奈的叹息”。车险理赔究竟难在哪里?“车险条款就应该通俗易懂,它是拿给车主们看的,不是给专业人员看的。众多专业术语谁能看得懂?其实许多理赔纠纷早在车主看到车险条款就直摇头已经埋下隐患了。”一位先生如是表示。

“以事故责任大小来计算相应免赔率,汽车停靠时被撞坏,或按三者险作无责理赔,或以找不到第三方事故作特定理赔,不同情况将得到不同的理赔款,这让车主难以说明白所以然。” 刘先生的观点代表许多车主的心声,即理赔时遭遇车险条款的 “专业刁难”。

从保险相关行业来看,有两个因素同样影响着保险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汽车修理行业商品鱼目混珠,价格混乱,保险公司为了准确赔付,寻找质量好价格低的商品非常耽误时间,这种由于商品质量和价格的差异所带来的不便,客户往往表示不理解,产生扯皮现象。二是由于对代理索赔行业没有明确的代理佣金规定,造成代理索赔行为的不规范,他们不是按照正常代理或经纪提取佣金,而是直接克扣保险公司的正常赔款,导致客户对保险公司的理赔产生误解。

从保险市场秩序看,由于法制的不健全以及对保险违法犯罪执法力度的不够,有的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标的实情,出险后掩盖事实真相,骗赔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道德风险给保险定损理赔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于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假案错案的发生,要求客户提供的证据时有增加,在理赔工作中也不得不谨小慎微。

那么,车险理赔难的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

首先,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理赔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同社会公众关系最紧密、感受最直接、利益最明显的车险理赔难问题,通过必要的手段和机制保证理赔服务承诺落到实处。

其次,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约束,督促保险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的监管政策和要求。

再次,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建立车险理赔纠纷投诉和调处机制,加强对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对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把拖赔、惜赔、恶意拒赔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保险公司推诿、敷衍、拖延办理保险消费者投诉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处理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同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将处罚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保险公司。

最后,保监会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工作思路上更加突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这个核心,在工作部署上更加突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这个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应当相信,通过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的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对社会反映最强烈、消费者意见最集中、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车险理赔难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动真格、出重拳,车险理赔难必将成为历史,决不允许重演。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是如何解决的?


车子出险后如何实现快速理赔是车主们关心的重要问题。车险理赔程序是什么?小编总结了一些车险理赔的技巧,希望帮助需要的朋友。

开车经常在路上跑,难免有些刮刮碰碰,特别是现在新手多,你不去招惹他们,他们也会不经意来撞你。现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案都出台了,轻微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可按照快速理赔程序,先撤离现场再协商赔偿事宜,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给车主带来便利。下面了解到的一些经验,大家可以分享。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第一步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快速理赔有条件:车主首先需明白可进行快速理赔的条件,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可以不用等交警来处理,只需前往由保监部门设置的轻微事故理赔点进行定保即可。轻微交通事故的判定有三个标准,首先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其次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车辆仍能正常行驶;第三,车体本身没有严重损害。符合这三个标准的就属于轻微交通事故,当然,仅满足了这些条件还不够,要想走快速理赔程序,还需要车子未碰撞到水、电、通讯、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且双方车辆手续齐全。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应立即将车停下,如有条件最好树立警示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标划车辆轮胎位置,然后将车辆开至快速理赔点进行赔偿。

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第一时间记录下对方车牌,以免途中责任方“开溜”。

责任方界定存争议如何做?

根据“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办法”的相关规定,事故双方可以简易的自行划分责任方,比如说,如果事故一方存在追尾、逆行、倒车、溜车、违反规定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等行为,而另一方无过失,则事故方应该对此交通事故负全责。相反,如果双方共同存在过错的,则双方都应承担等同事故。在移离事故现场后,双方可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再界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如果是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时,可在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与地面上标划“T”型线(多轮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辆)。

如何快速理赔?

界定好了责任方后,不少车主因不了解理赔流程而被迫往返于理赔中心的路上。如果双方都签订了《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责任方可到理赔中心进行索赔,如果双方未签订协议,而是以文字方式记载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且有同签名,可凭相关证据,需在48小时内前往“快速理赔中心”索赔。此时,需出示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卡或交强险贴)等资料到前台进行受理登记,然后相应保险公司会进行定损(金额在2000元以下),如果事故单方损失超过2000元,则需由驻点交警确定事故责任。

车险理赔难 妙招来解决


汽车保险问题近年来让我国财险行业面临最大的舆论压力,许多车主坦言理赔困难,理赔难的现状,是有多种原因造成,到底怎么解决比较合适呢?

绕开以下三大误区,会让你的汽车生活愉快很多。

误区一:购买保险人云亦云,盲目选择险种

车险专家:不少车主对车险一知半解,往往不是碍于情面购买了一堆对自己用处不大的保险,就是为了照顾情面而只买象征性的一点,却远不能满足真正出险后的需要,从而给后续理赔带来很多麻烦。其实,你大可不必跑断腿、托熟人,这家那家对比价格,如果选择专业的车险超市,将有10余家保险公司供您选择,专业的车险顾问会站在车主的立场,根据您的车型,为您量身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搭配合理的险种。

误区二:普遍忽视保险条款

车险专家:每个上了保险的车主都希望能够“一险在手、保护全有”。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当看到那长长的保险条款,多数车主都选择了“忽略”,只有在出险之后才想起看看条款,更有甚者根本不看。在购买车险时,对于保险条款车主还是应有一定的了解,提高自身的保险专业知识,有的车主因为缺乏一些保险常识,因此在投保后才发现原来车险并不是万能险,车险也存在一些绝对免赔或部分免赔的情况,例如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放弃追偿权不赔,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无主肇事绝对免赔率30%等等。

误区三:制造假案,获赔方便?

车险专家:一些车主为了理赔方便,认为如果有熟人朋友就可以找一家修理厂通过非法的途径制造假案,获得赔偿。但往往这样的方式会给后续的理赔埋下隐患,车险制造假案骗保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最重要的是对投保人的保险权益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一方面修理厂使用恶劣的手段伪造事故,会使车辆的安全性能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如果一辆车经常高额地向保险公司索赔,这将会在保险公司留下该车主的不良保险记录,到第二年投保人续保车险时,保险公司有权提高所投车险的保险费率,上升幅度最高可达30%,如果连续多年有不良记录,保险公司还有可能拒保。

理赔难症结何在?

《21世纪经济报道》:车险理赔难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张宗韬(中国保监会财险部监管二处处长):有内因也有外因,核心在于内因,在于转变发展方式。前几年车险发展非常快,但各公司发展方式仍较粗放,前端广告等投入越来越大,而后端理赔队伍和管理的投入未跟上车险发展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当然还有外因,即理赔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如司法环境、社会诚信环境、医疗、配件等领域垄断定价以及消费者对保险的理解等。

从国外汽车和车险发展历史看,在经济起飞、汽车进入家庭的交通事故高发期,都发生了许多对车险条款或服务的争议。有不少车险条款和理赔服务机制的改进都是以一些争议为契机不断演进的,最终将促进保险合同双方的相互理解。

专家对于一些理赔问题给予建议

案例

“免现场”必须是前3次出险?

吴先生有次倒车把后保险杠磕花了,他记得所购买的平安电话车险里“一年有一次主责免现场的使用权利”,于是直接把车送厂维修。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到达修理厂后却表示“本次是本年度第4次出险,"免现场"必须是前3次出险才能使用”。吴先生当场愣住了,“我买保险的时候你们怎么没有强调?”

专家解答:保险条款复杂,一般市民很难吃透,电话车险更是难以让车主深入了解各种细则,风险较大,购买时要格外当心。值得注意的是,电话车险提供的折扣并不比保险代理人低多少,而保险代理人能为购买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例如上门收取材料给予办理理赔手续,建议车主尽量选择“线下交易”,以免因小失大。

汽车被撞不能获全赔?

林先生把车辆停在住宅小区停车场,第二日取车时发现车被撞了,肇事车跑了。保险公司表示只能赔70%,要自负30%。换了一个大灯总成和保险杠,加上工时费共2980元,仅自费部分就要近千元。邓先生表示质疑:“买汽车保险就是为了规避风险,第三者责任险、无计免赔都买了,为何不能给予全赔?”

专家解答:该事故的全部损失本来应该由肇事车主来承担。但车辆被撞,无法找到肇事者,车主只能获得70%的车险赔偿,另外30%需由车主自行承担。这是车险中很常见的一个条款。需要注意的还有,机动车手续不全、故意或伪造事故、酒后或驾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车辆被盗期间等情况均不能获得赔偿。

农村养老问题现状及如何解决


随着二十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逐渐小型化,大多以一至两个子女为主。与此同时,随着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以前只在城市里出现的“空巢老人”现象,如今在中国农村也日趋普遍。由子女长年不在身边,依靠家庭养老也就成了一种泡影。

人口老龄化已经来临

人口不断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老百姓对养老日益关注。许多老年人无奈的感叹:“养儿防老防不住,国家养老保险不完善,老有所养由谁养?”对于老人,子女孝敬是天理人伦的要求,90%以上的农民仍然靠传统的家庭养老。

但是独生子女一代的父母很快就要进入老年期,他们面临着一对夫妻要面对四位老人的现实,养老将成为独生子女的不可承载之重。这就是现代农村养老问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

目前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正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传统的家庭养老、儿女养老模式正面临挑战。

我国农村养老面临的现状家庭养老占主体地位

家庭养老长期以来都是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模式,这与我国农村的传统文化、生产方式、经济水平低下等因素是分不开的,特别是一些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环境闭塞,与外界联系甚少,还保留着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更决定了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还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总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

养老功能的弱化具体体现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方面。在经济供养上,一对农村夫妇往往要供养4个老人,抚养一个小孩,经济负担加重。加之我国农村经济本身就比较落后,因此,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正受到挑战。

在生活照料方面,大批农村青年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不仅无法照料家中老人,反而把孩子和家中农活留给老人,农村养老负担沉重。在精神慰藉方面,由于家庭小型化的演进,子女外出打工,父母与子女间缺乏感情交流,难免孤单寂寞。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老年人自理能力下降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人的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农村养老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另外,以前农村养老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土地,可是,现在农作物根本不值钱,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能解决基本温饱问题已经不错了。在医疗、教育等日常消费开支急剧膨胀的情况下,大多农民根本顾及不了自己的养老问题。

怎样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一、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二、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中央财政应给予补助,确保同一地区参保农民将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是相同的,这体现了农村养老制度的基本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地方财政对所有参保农民给予缴费补贴。

三、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农民给予适当鼓励。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有高有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反映了个人收入、地区发展、集体组织实力等方面的差距,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保险有6大误区!你中了几个?如何解决?


没什么存款先不买,等以后有钱了再买保险;我有社保,看病都能报销,用不着买保险;别买小公司的保险,万一出事了不给赔;选保险要一定要带分红性质的,可以赚钱才不会亏。以上这些买保险时的想法,你是否也有过呢?

有买保险的意识是好事,但有时也会存在一些的认知误区,以至于在给自己配置的时候没合理的选择。

那么,保险究竟会有哪些误区呢?

一、没钱不买

有些人只要一说到买保险,就会觉得这是有钱人的事,只有他们才会买保险。而像自己这样没钱的就没必要买,花那么多钱买保险,还不如管好自己的吃喝拉撒就够了。

其实不然,事实是越穷越要买保险。

试想一下,如果你没个几十万的积蓄,万一哪天真得了大病,治病的钱哪里来?是借钱还是靠众筹呢?如果没借到治还是不治……

买保险不是会让你变穷,而是为了在真遇到了风险,所带来的经济危机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给自己一个心安。

二、跟风买保险

前面我们说到没钱不买,那这里也说说有跟风买保险的事儿。

在买保险前,很多人觉得身边同事或亲戚都在买的就是好的,也就跟着一起买。就像去吃饭时,看哪家人多就选哪家饭店。

以这种情况买保险,必然会买错。到最后发现保额低保费高,保障内容又不是很适合自己的保险。每个人的需求都不同,不要因为周围人买了,就盲目跟风。买保险前,应认真想想再搭配适合自己的保险。

三、有社保就够了

很多人认为看病有社保就完全够用了,社保是国家的,绝对的安全可靠。但是生病报销社保是有限制的。

1、仅限社保内用药,没有在医保范围里的药品和项目需要自费,像很多重大疾病需要的进口药,这些社保都不报销。

2、无法做到100%报销,一般是50%-90%。通常社区医院治疗费用报销90%,非社区医院治疗报销比例会降低,(各地标准不同),总之越好的医院报销比例越低。

3、有报销上限,各城市的标准不同,通常20万封顶。

如果不幸患癌或其他重大的疾病,医疗的费用支出是巨大的,单靠社保无法解决大部分的医疗费,社保报销后剩余的部分需自己承担 。

所以,小病靠社保,大病还得靠商业保险。

四、只选大公司,小公司容易倒闭

很多人在买保险时很喜欢问:哪家保险公司好?公司大不大?只以保险公司大小说事,其他没听过名字的保险公司就容易是骗子,以及觉得不够大的公司很容易破产倒闭,怕买的保单后续得不到理赔。

保险公司的大小跟它的产品好不好没有直接关系,也不能以保险公司的大小来评判理赔能力。

其实,你认为的保险小公司并没你想象的那么小。

根据保险法规定,一家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再来说保险牌照,这是极其稀缺并且含金量巨大,有钱都不一定能有牌照。

另外,不仅在成立时有严厉的要求,对于保险公司在后续的资金运用的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以及再保险机制的监管都是极其严厉的。

所以,保险公司只有相对的大小,但凡能开得起保险公司的实力都不容小觑。名气较响亮的大公司都是基于几十年的市场运营,其他保险公司虽然没有那么高的知名度,但一样都是受保监会监管的正规公司。

五、买保险为了投资理财

有些人在买保险的时候,首要关心的是投资回报率和是否返本,但保险不是存款也不是投资,过分看中投资可能会失去本身配置保险的意义。

一定要记住,保险最主要的功能是转嫁疾病和意外风险,用尽可能小的成本撬动更大的杠杆。

六、网上投保不放心

现在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都会把一些产品放到网上售卖。对于在网上买保险,问的最多的是“价格比线下买便宜那么多,会不会不靠谱”,“能不能理赔”。

小编想说,真的请放宽心。

第一,价格会更便宜,是因为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啊。设想下保险公司在线下开设营业点,要考虑员工工资、销售人员的销售成本等费用支出,而网上售卖则可以完全省去这些费用,可以更大的让利打响知名度。

第二,网上投保的电子保单一样具有法律效应,跟纸质保单是一模一样的。两者的区别只在于购买的渠道不同而已,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只认保单,根本不在乎你是从那里买的,因为最终还是保险公司赔偿。

第三,只要正常投保、没有隐瞒病情未如实告知和没有恶意骗保的情况,符合理赔条件,保险公司都不会赖账不理赔的。

最后,建议大家在买保险时,勿盲目跟风买保险,也勿过分追求保险公司大小。应根据自身需求优先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合理的搭配。在保障相似情况下,再对比背后的承保公司。​​​​

太平洋车险理赔系统解决车险理赔难


太平洋保险在14个省市应用“车险移动视频查勘系统”查勘系统,车险定损理赔速度大幅加快.“车险移动视频查勘系统”由太平洋保险创新开发,采用定制的合成式手持设备作为查勘员的手持终端,通过3G技术实现事故现场查勘、事故损失核定或事故维修回勘等工作的实时数据传输,后台核损人员能全程指导和监督现场查勘人员的理赔工作。

因车险业务发展与服务投入不匹配,导致的定损服务不到位,已经影响车险理赔的效率。其中,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在定损价格上难以一致,是保险理赔周期变长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如何减少定损价格争议的问题保险公司于车主在定损价格上发生矛盾,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其实,很多时候有修理厂的因素:即车主本身对损失定价并不了解,只是由于修理厂借机给出较高的维修报价。这种情况下,定损员应该与修理厂进行报价协商,以专业能力向车主进行解释,定损价格的矛盾自然迎刃而解。

解决车险理赔难,提高理赔服务水平,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各家保险公司都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提高理赔服务水平。随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完善,车险计算器,汽车违章查询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升级,几年之后或许车险理赔都不需要递交或少交单证。

为尽可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太平洋车险理赔查询系统,提供了这样的服务。太平洋车险理赔查询系统是太平洋保险推出的一款在线车险理赔查询工具,若爱车不幸发生事故进入理赔阶段,车主只需登录车险理赔查询系统,即可快速查询该保单的出险日期、出险地点、报案人、驾驶员、出险次数、出险原因、赔案进展、赔付总额等信息理赔信息。7X24小时为投保人提供车险理赔各个阶段的帮助,部分城市还可以查询车险承保信息,十分便利。

使用该系统可以同步完成查勘、核价、核损和估损单审核等工作,保险查勘定损的时效性大幅提升。从目前太平洋保险“车险移动视频查勘系统”试点运行情况来看,案均处理时长只有20分钟左右。

据了解,“车险移动视频查勘系统”于2009年在产险厦门、东莞分公司开始试点。2010年,太平洋保险在试点的基础上,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并在全司推行。预计到2011年一季度,将有半数以上太平洋产险分公司正式运用该系统。

长期以来,查勘定损主要依靠保险查勘员个人技能、经验和沟通能力,其工作质量高低主要取决于个人素质和责任心,由于缺乏后台及时的信息支持和实时有效监督,工作质量成为理赔管理的“短板”。此外,查勘员白天查勘后又回公司加班录入操作,工作时间延长,造成理赔效率不高,尤其是小额损失案件的理赔周期不合理延长,影响了客户满意度。

据统计,损失金额小于3000元且不涉及人身伤亡的简易事故占车险索赔案件的80%以上。客户投诉中对查勘定损不满的比重占50%以上,并主要表现在查勘估损时效长、定损偏差且报价时效滞后等问题。

业内专家表示,随着市场发展的日益规范,车险竞争逐步从价格战变为服务战,“车险移动视频查勘系统”能实时在线一次性完成查勘定损,简化简易案件理赔流程,满足绝大部分客户在服务时效和服务质量上的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公司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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