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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广西工商保险待遇出台

2021-02-08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保险运营知识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日前,广西定出了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可得每人每天15元的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也有了相关标准。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的通知》。据了解,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8类单位中,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另外,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费率为0.5%。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通知》也给出了广西的标准。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15元。

另外,异地就医往返途中乘坐的交通工具是有限定的,火车乘坐硬座、硬卧;轮船乘坐三等舱,不包括旅游船或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因为这些交通费是可以报销的,要拿好凭据。住宿费也可凭据报销,每人每天最高限额为110元。另外,每人每天还有40元的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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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购买工商保险哪些要求


如何购买工伤保险

问:我现在想从事人事方面的工作,可是一般都要求会购买工作保险。我想问问大家如何购买工伤保险,需要那些程序。

答案: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同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称五大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费的社会保险,不需要职工个人缴费。你看下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吧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保险知识汇总,山西出台工伤认定流程 让职工享受应有待遇


27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针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周期长,造成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及时兑现等问题,山西省将通过公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流程,简化认定程序等措施,保证工伤职工及时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

山西省承办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科室(中心)或政务大厅的醒目位置要设立专栏,公示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让申请人了解办理的程序、时限和应提供的材料等。对视力、听力受限或有精神障碍的工伤职工,将采取适当方式告知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时,将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材料完整、事实清楚,不需要调查核实的工伤认定申请,一般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一些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不能按规定及时为工伤职工提供医疗救治和生活保障,导致部分工伤职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医疗救治难、生活无保障。对此,山西省将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指导工伤职工解决这一问题。其中,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规定支付医疗费、住院期间的陪护费、伙食补助费、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故意延付或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可依法申请仲裁。

保险知识汇总,个体工商户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青岛市自上世纪中期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由于数量少且社保制度尚不完善,个体工商户尚不能参加工伤保险。近年来,青岛市个体工商户发展迅速,人数也越来越多。为保障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日前,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提出,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为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全部雇工(含雇主)办理工伤保险。个体工商户应在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或经营地的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工伤保险费3个月以内的,可以补缴。青岛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个体工商户及雇工,要积极参加工伤保险,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有效规避工作中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带来的风险,切实维护自身的工伤保险权益。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为其雇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社区保险范本正式出台


日前,随着作为养老社区投资实体的“泰康之家投资有限公司”宣告成立,中国养老社区建设的首个保险范本正式亮相。

“未来4年左右时间内,将在北京郊区投入40亿元建成约1.5万张养老床位、大规模、全功能、高品质服务的现代养老社区,发展包括医疗保健、康疗养生、文化休闲等在内的新型健康养老产业。”泰康人寿董事长兼CEO陈东升此番话也让人们看到保险养老社区不再是纸上谈兵,有了实现的时间表和线路图。

除了泰康,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裁杨超3月初表示,公司将计划首期投资约100亿元在河北廊坊筹建养老社区;同时,海南选址也在考虑之中。据公司内部人士透露,目前中国人寿正在积极运作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或将为养老社区医疗配套设施建设铺路。而作为房地产商起家的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也在“两会”期间表达了参与养老产业发展的意愿。

在地产商、医疗机构提出建设养老社区并有了范本后,保险业对养老社区建设的介入能否为中国的养老模式提供一种新的范式,在可能长达7年至10年实验、探索中,又应该如何形成自己独有的经营之道?

新的业态:商业地产+医疗护理

养老社区不是技术、房子,是一种有活力的养老生活方式。而据国外的报道,在现代养老社区,由于具备了专业化的老年医疗保障服务,社区居民的寿命,往往较社会平均水平高出8岁至10岁,同时医疗保健支出减少30%。

保险业进行养老社区的建设有独特的视角,它不是地产商,一般的房地产开发商对投资的回报收益率和回收期要求都比较高,缺乏对服务的重视。而保险公司却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一方面降低养老社区的建设和维护成本,另一方面提高居民的养老金收入,从而减少居民养老金收入与养老社区价格之间的差距,以达到普及养老社区的效果。

保险养老社区是把商业地产与老年护理相结合的一种新业态。刘挺军介绍,在养老社区,把退休后的老人分成五个等级,形成社区的五大构件:

一年级为50岁至78岁,养老社区提供的服务本质是房地产,但社区有老年大学、图书馆、剧院、餐厅、健康管理、老年医院等设施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二年级的入住年龄是78岁,社区提供酒店式公寓饮食、打扫等社会服务。三年级是协助生活阶段,日常起居社区提供无障碍设施。四年级的老人走到生命的最后一个阶段,入住时间大约为11月,此时社区提供专业的护士护理。五年级专指老年痴呆病人,在社区专门提供记忆障碍的护理服务,还建设了帮助病人增加记忆的很多场景、记忆小镇、阳光城等。

保险机构提供的养老社区服务将涵盖全部的五个阶段,与房地产商不同,保险商更重视物业提供服务的能力。

“保险资金投资养老社区,可以将寿险产业链拉长20年至30年。”陈东升称,作为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养老社区向上衔接了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养老保险等产品,同时带动了下游的老年医学、护理服务、老年科技产品等,帮助泰康人寿实现了寿险服务“从摇篮到天堂”的品牌理想。

新的养老文化面向中产阶层

任何养老模式的选择都离不开我国特殊的养老国情,即未富先老、未来四二一家庭结构、传统文化理念、城乡差距。那么中国社会主流的消费群体价值观能否接受社区养老?

“是否具有独立享受自己退休生活的理念,是养老社区发展的基础。”刘挺军认为,养老方式的选择,与人的独立和自由精神相关。

目前在中国,大多数已经退休的老人不会选择养老社区,养儿防老、居家养老,是人们坚持的传统养老观念。但随着我国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经济结构的改变,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导致四二一家庭结构的出现,10年至20年后靠子女养老几乎不可能。刘挺军说:“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子女时间分配不过来。现在进入养老公寓的大都是孩子在海外或是价值观、消费观较前卫的先锋老人。但刘挺军相信,未来退休的50后、60后、70后,将会更多地选择社区养老。

而人们对于养老社区的另一个担心是支付能力。据了解,现在国内一些养老公寓会员费,少则二三十万元,多的甚至高达百万元,而且每个月还需要收取数千元的入住费。

“中国再发展10年至20年,成为中等发达国家,退休老人支付水平大大提升,会有更多的人走进养老社区。”刘挺军表示。养老社区将面向中产阶级服务,这部分人在退休老人中大约占十分之一左右。

北京大学社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的一位学者认为,保险公司可以将养老社区的居住资格及所需费用与固有保险客户的投保情况进行挂钩,从而大大降低未来医疗和护理费用的风险。保险公司对客户更完善、更细致的服务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客户对保险公司忠诚度。保险公司医疗费用风险的降低和客户忠诚度的提高则可以降低保险公司运营养老社区的成本,从而缓解养老社区的昂贵费用带来的压力。这对于保险公司和那些即将面临养老问题的老人们可谓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整合是个漫长过程

目前养老社区建设还处于市场萌芽期,但发展前景非常可观。我国现在正经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老龄化过程,到2030年老龄人口将达到4亿,如果其中十分之一是具备支付能力的中产阶级,那么就需要建设拥有4000万张床的养老社区。

“未来养老社区模式一定是多元的。”刘挺军表示,社区房产可能会采取出租、卖产权、交押金、再收费等等方式。但他同时表示,养老社区将商业地产与老年健康管理及医疗护理的整合将是非常漫长的。

除了保险投资政策亟待细化、税优政策还需落实、养老社区建设规划标准缺位、退休人员医保能否异地转移等系列政策壁垒并未完全突破外,最大的问题还是人才缺乏。刘挺军表示,首先是社区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几乎没有;二是老年专业护理人员有600万至700万的缺口。目前护理学中没有养老护理专业,未来如何与市场对接?三是未来管理团队如何进行队伍建设。刘挺军表示,泰康人寿建设养老社区看的是10年后的发展趋势,将会踏踏实实地做,以形成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

保险知识汇总,广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


9月1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我区新农保试点工作,南宁市武鸣县等14个县(市、区)有望喜尝“头啖汤”。

我区新农保试点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我区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我区经济发展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

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按年缴费,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由农村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有条件的村集体要对村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国务院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我区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二是地方财政补贴,目前我区定为每人每年补贴30元,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按6∶2∶2(自治区直管财政改革县按8∶0∶2)的比例承担。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各级政府在每人每年30元普惠补助基础上再给予最多50元的补贴。

新农保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组成新农保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参保农村居民除了基础养老金外,同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已经年满60岁的农村居民,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不设置补缴“门槛”。

据悉,我区在14个地级市中各选择了一个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在全区逐步推开。同时,为方便农民缴纳参保费和领取养老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广西农信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利用农信社的网点优势构建农民参保平台。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保险法即将出台


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生效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它着力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与以前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完整的顶层架构。近日,记者就我市贯彻《社会保险法》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丛林,对社会保险法七大亮点进行详细解读。

亮点1社保关系可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涉及累计缴费年限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关系均可随本人转移的接续制度,使社会保险关系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实现有效转移接续。

“过去养老、医疗、失业三险不能转移接续,跨地区就业的人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计算,因此造成大量农民工退保。”丛林说:“现在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养老、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亮点2缴费不足15年也有法领养老金了

丛林向记者解释说:“过去,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不给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就此终止,享受不到养老保障。但新法就解决了这一难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交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养老金。同时,也可以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有关养老保险待遇。

亮点3因“第三人原因”受伤,可先治病再追偿

一直以来,我们身边经常发生以下三种情况:由第三人侵害发生的医疗费用,有的第三人拒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只能由自己承担;因工作原因被第三人造成伤害,而第三人逃逸或无力支付时,工伤受害人面临着基金不能支付,赔偿追讨又不能及时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为保证参保人得到及时救治,《社会保险法》中的“先行支付、代位求偿”的规定,解决了这一难题。

“现在,如果出现第一种情况,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出现第二种情况,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出现第三种情况,也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丛林解释说。

亮点4各类劳动者都纳入相应的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实现了社会保险从职业人群向全体居民的扩展,以及社会保险从城镇向农村的重大历史性跨越。在覆盖范围上把各类劳动者都纳入相应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

“具体来说,城镇居民有养老和医疗保险,农民有新农保和新农合解决养老和医疗问题,所有的职业人群包括农民工,都要纳入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丛林向记者解释道。

亮点5参保人的权利更多了

《社会保障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三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改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由原来规定的可以申领少量医疗补助金,改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一位没有工作的全职的准妈妈,如果老公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也能享受生育保险中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丛林向记者解释道。

亮点6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有责任

《社会保险法》规定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的责任主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亮点7社会保险费要强制征收

用人单位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日后会给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造成很大影响,因此《社会保险法》增强了征缴的强制性。“比如,新社保法规定,可以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丛林说。

《社会保险法》还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保险知识汇总,合肥生育险出台新政策


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合肥正酝酿调整生育险待遇,新的待遇标准将在原来基础上适当提高,同时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范围也将扩大。

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杜平透露,该市正在酝酿新生育保险政策,有望于今年底出台,其中对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待遇标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与原来的政策相比,新政策明确今后该市生育保险将与医疗保险同步,机关事业单位也将在覆盖范围之内。

杜平介绍,目前合肥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执行的是10年前出台的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标准明显偏低,即将出台的政策为此将对生育保险待遇进行调整,新的标准将会适当提高。

新政策对女职工最大的好处是,因为职工享受的待遇范围得到扩大,今后女职工将会享受到多种津贴;新政策还将明确该市男职工也要参加生育保险。

据了解,目前该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8万人,覆盖了8000多个单位,新政策实施后,参保人数和覆盖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今后也将逐步纳入到参保范围。

保险知识汇总,广州着力提高社保待遇


为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广州市正在研究和实施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办法,建立低保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据悉,目前广州市已经降低了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全年可为企业、个人减负29.85亿元。

据悉,广州市着力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惠民66条”及17条补充意见,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及12个配套文件。降低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全年可为企业、个人减负29.85亿元;实施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安置困难群体就业实施办法,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实施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方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实现困难群众和城镇因病致贫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全覆盖。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棠德等7个项目相继开工。出台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改造;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除从化市外均提高到每人200元以上,参合率达99.7%。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两抢两盗”案件均下降15%以上。

保险知识汇总,蚌埠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提高


个人无需缴费

据了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为全部职工、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蚌埠市生育保险按单位类型实行两种缴费费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4%,各类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为0.8%。

合理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从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生育定点机构联网结算,参保职工在定点机构生育使用目录范围内药品及诊疗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妊娠和分娩期间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和住院费。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包括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超出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如用人单位中断缴费的,需补缴中断期间的生育保险费及滞纳金,其参保职工自恢复缴费之月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发生的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相关费用及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标准承担。

参保职工可享受生育补助金

设立生育补助金,补助金额按照医疗机构等级确定,具体标准为:二级医院顺产200元,剖宫产400元;一级医院顺产400元,剖宫产800元;三级医院生育不补助。此外,下列两种情况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补助金:参保职工异地生育、流产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审批),按蚌埠市三级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定额标准报销,不享受生育补助金;在本市及三县非定点机构及未经审批各类异地发生的生育、流产等费用,按蚌埠市同级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定额标准的80%报销,不享受生育补助金。

对于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首次生育为多胞胎的凭单位证明)参保单位男职工,且其配偶未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按本市同级医院结算定额标准的50%补助,补助金额超过生育医疗费实际发生额的按实支付。

缴费费率较高用人单位职工还可享生育津贴

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妊娠期满正常生育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有下列情况的,增发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一个月生育津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一个月生育津贴;符合医学指征分娩时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此类用人单位其女职工计划内妊娠,14周以下流产的,享受一个月生育津贴,14周以上(含14周)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患宫外孕的,享受一个月生育津贴。另外,此类用人单位男职工也可享受10天护理假补贴。男职工护理假补贴标准为10天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10)。月工资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按0.4%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福利仍由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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