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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人谈国寿养老

2021-01-18
发达国家家庭保险规划 国外家庭保险规划的研究 保险养老规划理念

中国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保障体制的改革,为国寿养老迅速抢占企业年金市场带来了机遇。依托中国人寿集团得天独厚的资源,国寿养老在这个领域实现了后来者居上。作为董事长,王建早已为公司未来勾画了一个发展轮廓:逐步将业务拓展到其他养老保险子市场;通过不断努力,将国寿养老建设成为提供专业化、创新型、服务型养老保险服务的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

采访中,王建坦言,自己比较幸运,从开始参加工作就参与了我国主要保险法律法规的立法过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保险企业管理条列、《保险法》等的起草;参与了WTO有关保险业的谈判,并作为中美保险业谈判的中方主要谈判代表,参与了保险行业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的法律主线,做了很多都是开创型的工作。

《当代金融家》:您如何看待当前中国的养老金行业现状?

王建:世界银行曾于1994年提出了一个社保改革框架。该框架的第一支柱是强制性的、非积累制的待遇确定型制度,第二支柱指强制性的积累制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养老计划,第三支柱是自愿性养老计划。

第一支柱是国家立法强制性规定的,由多个层次构成,包括不用个人缴费的基本养老金即“零支柱”(我国目前没有建立),我国目前只有统筹和账户这两个缴费型的层次;第二支柱是企业提供的自愿型养老计划,我国就是企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等。

目前,我国养老金体系中的各个支柱之间发展失衡,各自功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基本养老保险依旧承担着主要的养老职能,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滞后。曾有一个测算,我国城镇职工的养老金来源中,基本养老保险占50%以上,企业年金占比不到5%,商业养老保险也比较低,主要依靠家庭互助和居民个人储蓄。

如何实现“老有所养”?

我们国家经过不断的改革探索,在坚持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承担职工养老责任的基础上,形成了按照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金的社会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整体思路。

首先,国家要承担一些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然后企业要为自己的员工办理企业年金,员工再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进行一些补充。但中国的情况有些特殊,老龄化趋势来得特别快,而且中国老龄化来临的时期,实际上正处于中国的人均GDP很低的时期(人均大概3000美元)。在这个现实基础上,让国家拿出更多的财力落实社会保险的替代率,如果定的期望值过高的话,实际上不现实。现实是,在国家财政的负担范围内,政府只能建立一个提供较低标准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

中国养老保障体系需要尽快建立当代人养当代人的企业年金制度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因为已经退休的或者接近退休的这一部分人群,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二十几岁、三十几岁、四十几岁的青年人和中年人,要尽快开始为自己的养老进行积累,以实现他们退休的时候自己养自己。

这种制度的建立非常重要,而且越早越好。这有利于国家财政的安排和国家的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个人退休后生活的改善。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以后中国人靠家庭养老的模式不现实了。所以这时候开始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体制——包括低保障的社会保险,相对比例的企业年金和个人补充保险的体制,我觉得势在必行。个人的钱通过企业年金参与保障,这笔钱通过金融机构或者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投入到国民建设中,进行长期投资,它就正好符合国家长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良性循环,也有利于一些中高收入的人群安排好自己未来的退休生活。所以应该讲,这是一个根本的制度改变。

企业年金制度应当是普惠的一个养老保障制度,就是通过政策建立各类企业普遍参加的企业年金制度。不仅包括少数大中型国有企业,还包括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另外希望国家在税收方面也能对企业年金制度提供一些帮助,尽快实施个人税延型的补充养老保险。

未来中国养老金的发展趋势,是建立能够自由流动的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养老制度,这也是全世界的一个发展趋势。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契约型的个人养老保险,信托型的企业年金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选择。

今后较长的时期内,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都将按照上述思路不断完善。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了出口的增长,政府更加注重通过扩大内需来推动经济增长。其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群众后顾之忧的重要方法。因此,国家宏观政策方面正加大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倾斜,作为养老保障体系重要支柱的企业年金也将获得更多支持政策,有利于扩大市场发展空间。

《当代金融家》: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在中国还是个新事物,国际上有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国寿养老怎样设计自己的业务发展模式?

王建:对于企业养老年金的管理,从全球范围看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的模式,由各种金融机构为各类养老金计划提供相应服务,无须设立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如在美国,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养老年金是雇主为雇员举办的养老金计划(即私人养老金计划),它是养老保险的重要支柱,同时也是雇员福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私人养老金计划的管理运营是市场化的,各种商业性的金融机构为养老金计划提供各类服务,但法律和政府机构对其运营进行规范和监管。

第二种是拉美国家的模式,主要通过立法规定专门建立的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养老金专营为唯一目的,专司养老金业务的全过程。拉丁美洲十几个国家均采取这个方式,智利是其创始国,最具典型性。根据法律,智利养老金管理公司是以管理养老基金并提供退休金为唯一目标的私营机构。

第三种是我国香港的强积金体制。香港强制性公积金制度是一套个人账户制、强制执行、市场化运营的养老公积金制度。强积金计划是以职业为本,强制性供款(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供款即时属于雇员,由私营机构管理,由强积金局监管的公积金制度。强积金制度规定,强积金基金

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由符合资质条件、经市场竞争和政府核准的私营信托机构等作为受托人进行征集和管理,由专业托管人托管基金,委托专业投资管理人投资运营,以使基金增值。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均需符合《强积金条例》规定的条件,由强积金局核准,并接受强积金局的严格监管。

我国是在吸收上述三种模式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情进行了适当的调整而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一个好的制度安排对企业年金的良好运作是非常重要的。智利的企业年金制度,从1981年开始运作到现在总体上讲是比较成功的,资金运作的年回报率将近10%。长期实践证明企业年金制度投资管理效率比较高,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给委托人信心,也给企业职工带来长期的利益。特别是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企业年金资金的管理实现了保值增值,企业年金制度也经受住了考验。

《当代金融家》:国寿养老是否还有在其他省市成立分公司的打算,未来的510年内,公司又有什么样的规划?

王建:目前我们分别在上海和江苏成立了分公司,旨在积极参与当地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客户。上海、江苏分公司作为各省级中心转设为分公司的先行试点单位,将在队伍建设、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建立其他分公司提供宝贵经验和成功做法。

明年我们计划可能还会继续扩大试点,但是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国寿养老是2007年成立的,2008年3月就在全国35个省、市、计划单列市设立了中心。这种模式对我们的市场拓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现在很多企业对企业年金业务的认识也在逐步加深。企业年金业务和过去传统的保单型的寿险业务,有比较大的区别。传统的寿险业务是契约型的;现在我们做的企业年金——养老金业务是信托型的业务。国寿养老基本上充当了一个养老金管理人的角色,那么我们分支机构的设立,应该由这项业务性质的来决定它的销售模式。

目前公募基金公司业务的销售是以银行销售为主要渠道,自己设立很多网点销售的基金公司不是太多。但是我们现在有个优势,就是中国人寿集团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销售网络,所以我们要考虑的是怎样尽量借助中国人寿现有网络的优势,把我们的销售和以后的服务工作做好。

所以,我们中心模式的销售体系会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以后也不可能在35个省市和其他计划单列市全部设立分公司,因为有一个成本核算的问题。

《当代金融家》:国寿养老目前有没有遇到一些发展中的困惑?您如何看待这些困惑?

王建:在发展中也确实遇到一些问题,包括对于投资效率的评估和资金的安排。有些方面还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按照目前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有些领域和项目,养老基金无法进行投资,如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长期的投资项目。

中国养老金制度的设计中有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资金的运用。我们要尽量考虑设计一个符合养老基金自身运作规律的制度安排。

首先,养老金是一个长期的资金。有的企业的员工从20多岁开始参加企业年金,到60岁退休,甚至以后有可能延期到65岁、68岁退休,那会有40年以上时期,这个资金就特别适合做一些长期的项目投资,包括铁路、港口、高速公路、水库等有长期固定收入的资金安排。

其次,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年龄层次区别较大,从20岁到60岁不等。企业年金的资金运作应该根据不同年龄的职工对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同,扩大企业年金资金的投资领域,制定与资金性质相匹配的投资规划。

最后,考虑到一国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应该逐步放开对外的投资限制。美国、北欧和拉美的养老金都是非常重要的资本力量,通过国际投资可以确保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企业年金中的集合计划应是信托型养老金的发展方向。现在都是各个企业自己安排自己养老金的投资。从长期看,各家养老金公司或者银行应该分别推出自己的产品,由需求者即委托人根据自己的年龄、收入情况等选择适合他的理财产品。而恰恰在这方面,中国还缺乏具体的计划。所以在这个方面,希望有关的政府部门,包括社保部、财政部、证监会,能够给予支持,在机构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集合计划的相关管理办法,以推动企业年金市场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当代金融家》:您是学法律出身,华尔街有很多成功的金融家也是学法律的出身。如何看待学法律的做金融家?法律使人循规蹈矩,学法律是否会使人更保守?

王建:金融是“资金融通”的行业,该领域的从业者每时每刻都在与金钱打交道,尤其是企业的经营者,在一定范围内掌握着对公司较大的支配权力。

我不觉得学法律的人会循规蹈矩,实际上是对法律的一种真正理解。法律为何这么制定?为何要遵守它?就像专业足球选手,对规则了解得更透彻,知道底线在哪里,对规则的运用更加自如。法律专业的学习有助于经营者形成严谨的风格,形成更深刻的权责对应的理念,对于金融领域的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是有帮助的。

《当代金融家》:国寿养老作为一个成立不久的新公司,您认为经营策略应当是更进取,还是适时保守一些?

王建:国寿养老是个新公司,面临的是一个新市场,企业年金对中国人来讲是一个新事物。所以很难说我们应当更进取,还是保守一些。大家都在寻找企业年金自身的规律,并把它制度化、流程化,然后大家都按照这个客观规律去经营、去管理,给委托人提供最大的回报。

目前最大的挑战或者说对我们自身最大的竞争,就是市场化的经营和传统的管理模式的冲突。传统的管理模式是行政化管理,把养老金交给当地的劳动部门来管理,以支定收,这种方式或者现收现支的方式管理效率不高,易出问题。

我们对自己定的目标是,一定要把企业年金业务按它自身的规律做好,使国家多一种选择,把企业年金业务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来管理,这样企业年金的使用既透明又安全、又有效率。这对于国家是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当代金融家》:国有企业给人的印象是垄断、官僚、效率低下。作为国有企业,国寿养老如何摆脱人们对过去国有企业的陈旧印象,树立一个高效的新型的金融机构形象?

王建: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也逐步在市场竞争中学到很多东西。经过多年的改革,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已经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传统意义上的国企正逐步淡出人们的视野。

这几年很多人对国企也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保险业情况还有点特别,保险公司虽然是国企,但是它们在改革开放初期才开始恢复业务,一开始就直接面对市场,自己到市场去找客户。

中国人寿已陆续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按照国际标准构建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运行机制更趋合理。同时,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拥有保险机构120家。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多,国有保险公司也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这是压力,也是动力。公司内部各项机制也在不断调整,提高运作效率应对市场竞争。

国寿养老作为新成立中国人寿的子公司,运行机制上继承了中国人寿近年来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在提升公司运作效率和管理能力方面效果显著。公司一成立,大家秉持建立一个新型的、高效的金融机构的理念。虽然是国有企业,但是我们也要按照市场的规律建立内部的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建立一个以利益导向为机制的绩效考评体系,而这一套绩效考评体系和好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比也是相当的,或者说不差于他们的考核激励机制。我们的目标就是建设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

另外,作为中国人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遵循中国人寿总体文化的同时,正在探索具有养老险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着力营造统一和谐的人文环境,努力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归属感;努力增强员工的进取心、责任感和危机感,打造公司奋发有为的企业精神和管理理念;不断总结、提炼、丰富符合公司实际的企业文化,使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成为员工的自觉精神追求,为客户所青睐,为市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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